我要找他,一个不经意间走进我心的人。却又在我还没有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你”的时候就匆匆离去的人。
他很高,就算驼背,还要比有一米七的我高出一大块。走路很慢,手插在口袋里,肩上挂着一个很大的包包。他在四班,我在一班,两个班级分别在走廊的两头。每节课间,他都会站在走廊上,看着外面,我总是站在另一边的尽头看着他的身影。虽然很模糊,但是仿佛就在眼前。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只知道他很静的站在那里。看着那头的他,周围的一切像是电影中的静音一般。只要能看到他,我浮躁的心,慢慢澄静,他总是那么静,我却无法忽视他的存在。他的笑不帅,但是可以始周围的一切充满活力。
他是篮球队的主力,打篮球的时候很认真。第一次看他打球的时候,觉得他罚球的动作好丑,但是出奇的准。记得高一时候篮球比赛就是我们班和他们班之间的争夺。每次他罚球的时候,我们就在旁边默默诅咒如果进了怎样怎样,他还是依旧准。没想到,自己竟然在不经意间就喜欢上这个曾经被自己诅咒过的人。那时侯每天晚上会去球场打排球,每次都能看到他打篮球。那时侯最享受的就是,我们的球滚到他们那边的时候,他随手捡起球抛给我的那一瞬间。一刹那眼神的交汇,排球上留下的指间的温度。多希望那就是永恒。
他穿着自己画的衬衫,他是美学社的主要成员。他们每个人都会画一件衬衫自己穿。他的衬衫一件背后有一朵很大的抽象的向日葵,另外一件是一对天使的翅膀。他笔下的东西刚柔并进。那朵抽象的向日葵让人有一种想找寻太阳方向的冲动。而那对天使的翅膀,让我想到仙女与凡人恋爱的艰辛,苦痛,却又永不放弃的向前。
他走了,为了自己的梦想,他离开了。我知道他在北京,在北京学画画,也许他天生就是一个为艺术而生的人吧!唯一欣慰的是,我知道他在北京。而北京是我生活了13年的地方。当我假期回到北京的时候,我喜欢我坐拥挤的地铁,我四处张望,希望可以找到他的身影。但是北京真的好大。
他回来了,记得那个课间,我带着耳机趴在桌上睡觉。上课的预备铃一打,猪猪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跟我说,他回来了。我当时愣住了一会儿,马上站起来跑到走廊上。他背对我。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背影。他高了,壮了。我一直没有想到,我这辈子还有机会能够见到他。他给我了一个背影的遐想。那个影子会永远刻在我的脑子里。
他不认识我。他一定不会认识我,因为我是如此平凡。他一定不会知道我是多么认真的看着他打球。他一定不知道,我是多么仔细的看他画中的每一个线条。他一定不知道,我是多么喜欢他。他一定不知道,他曾经是我3年的寄托。
如果我能过再见到他。我在心里演练了无数次,如果我能再见到他,我会勇敢的跑到他面前跟他说,我喜欢他。只是想要告诉他,并不期望任何回应。如果有如果,我会在他走之前跟他说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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