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L出生在一个村,从小在村里最大的树下面玩,一直到快把老树砍了,那时候小L总会帮我揍那些欺负我的人,看着欺负自己的人被揍心里是很爽的,而且小L总喜欢拌个和尚逗我玩,所以那时候我和小L是很铁的,我们一起在老树照过一张照片,那是我们童年的全部留念,不过后来被我随手扔了。
小L的嘴虽然损的很多话对我的影响很深,人生理当在愉快中荒芜,这是小L的名言。怀揣着这句话我笑傲了寒窗十年,终于来到了一个三流以下的大学。之所以还要上是因为上大学是一股潮流而我只是一不小心被冲了进去,虽然我的理想是做算命先生而且颇有天赋,没办法现在的年轻人都会被使劲的塞到叫大学的这个东西,然后,这个叫大学的东西总会出产一些残次品,当然也包括我。但是让我气愤的是小L竟然也和我一起来到同一所学校。
小时侯我妈认为我很蠢,在农村脑袋被驴踢的那种,而且还说我将来肯定找不到媳妇儿。四岁那年我就暗自发誓要找到个漂亮媳妇,还要是城里的妞。我们生活的时代低迷的爱情好象一股风刮遍了世界,我决定深陷其中并勇往直前。小L曾经说过女人是渴望被欺骗的,历史证明女人在受到无数次欺骗后,投入了欺骗她最深次数最多的男人的怀抱,我誓言要成为一个欺骗高手再完成我四岁的誓言。
人们都说初恋是美好的,可是想到我的初恋,我就想再在小L的嘴上加一个阀门,是那种永远也打不开的。记得那是一个淅沥小雨的天气,我和初恋第一次一起吃饭,小L很巧也在不过事后我发现那是有阴谋的。那天小L出奇的静,但对我来说越是安静危险就越大。直到饭罢人散的时候,小L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是足以被杀千刀的。小L满脸委屈的说:“今天我可什么都没说,你们要是成不了了别怪我。”初恋看着我跟我说了这辈子最后三句话:“再见!拜拜!莎扬那拉!”就这样小L毁了我前后十二次初恋。
我总想肆机报复小L,但是小L好象是块石头对女人一向冷冰冰,再漂亮的女人他也不放在眼里。而且在他五岁的时候就要和我盟誓要出家当和尚,但那时我的梦想是长头发艺术家,所以就没同意。小L比较执著的引诱过我很多次,我一直很坚定的不同意,小L说这辈子你要追随我,我说不可能。这件事后来也成为了小L损我的起始。小L也很坚定的要做和尚,而且开始了实践,天天看禅学方面的书。天那!在这个时代有这样一个朋友,你可以猜想他有多强,我只有送了他一个法号“智障”,不过小L竟然接受了但把“智障”改成了“智章”。
在大学里有很多时间可以去无聊,无聊了就会去寻找更无聊的事情,比如谈恋爱。当路灯昏黄时总是能看到成对的人用自己的脚步丈量公路,很多人的爱情始于此,可我的悲惨却开始于此,小L竟然经常要我和他一起压公路,不过那时我跟小L一起他最安静的时候。后来有谣传出我俩是同性恋的绯闻,被谣传同性恋是很没地位的,有时我就很少在和小L一起了,那段时间也很少见小L,听说他生病了。其实我是很希望和一个女生传出异性恋的绯闻的,那个女生是刚来大学时认识的,在人群喧闹中象一朵菊花隐然绽放在秋季,我用眼光拨人群那女生的身影便深深地陷入我的眼睛,并一直向下落入我的心里。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真的很简单,哪怕只是个影子。
后来,我就向狮子一样偷偷的靠近哪个女生,男人的手段其实大都来自千万年前还是动物时捕食的习惯。和女生混熟了我称其为“菠菜”,据我所知站在“菠菜”背后哗哗的流着哈喇子的人比比皆是。于是,我常拿着父母的血汗请“菠菜”吃饭,请人吃饭掏钱的时候是很心痛,大抵比的上一头猪在屠夫面前一刀一刀的被宰的痛了吧。但后来“菠菜”都请了回来,只是次数,但质量一般是冷水泡馍馍自带。
我狠下决心要向“菠菜”尽快表白,方式选择了写情书。我本来是不准备让小L帮忙的,而且一般不是要小L帮忙我绝对不主动找他,但那小L的文笔真的很好。我把脸皮准备的很厚,一方面要面对小L的奚落,一方面还要求他。但这次小L竟然出乎意料的答应了,小L随手从抽屉中拿出一张纸说拿去抄吧。
小L这么痛快我决定请小L喝两杯,一瓶二锅头我们饮完了以后,因为小L还是总当自己是和尚就很少喝酒,所以他醉了。小L嘴里不停的说:“我们的路快到尽头了,我只想有个人一直陪。”当时,我想原来这小子心里有人了,怪不的写情书,喝酒哪!
因为喝了酒所以我是在半昏睡的状态写的,小L写的很不错我认为。内容是这样的:你的身影 / 是菊花绽放在秋里 / 光 / 从你身边擦过 / 映出香味迷离 / 我伸出手感觉你留在虚空的温度 / 炽热在心里 / 从此 / 我便愿化做一团光 / 饶在你的周围 / 温暖你的花香
后面的我没仔细看一直抄了下去。
当我的手在“菠菜”清澈的眼光中颤抖时,时间是凝结的果冻一动也不动,直到我把情书交到“菠菜”的手里,时间果冻又好象一口被吃了。然后,我飞一样的跑了,由于要摆酷近视四百度的我眼镜也没戴,由于跑的速度很快,在我回到寝室时一共撞到了三个路灯五个人在二百米的路程。那晚,我的梦仿佛抹了蜜,四个字:甜而不腻。
到了第二天“菠菜”把我约了出来,我知道一切都在今天了。但见到“菠菜”时我知道情况不妙,“菠菜”阴沉的脸拉的很长大概是脸宽的一倍半,阴天之后肯定是暴风雨,我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豪情大喊:“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哗的一声一茶杯水泼到了我的脸上。“菠菜”红着眼说:“你这么想让我做小L的女朋友吗?谁要你牵线?你混蛋!”然后把情书撕的粉碎摔到了我脸上,就瞬间消失了。
我承认我反应是很迟钝,大概5分钟后我才意识到我脸是湿的,而且明明是我给“菠菜”写的情书她怎么会说是小L呢?估计问题是出在情书上,事后我把情书的遗体一点一点的接好。原来我抄的情书是小L给“菠菜”的,我真的应了妈妈的话我很笨连署名都抄成了小L,小L竟然也喜欢“菠菜”,我当然很愤慨朋友之妻不可欺。
我大怒的冲进了小L的宿舍,一拳挥向小L但是看到小L硕大的身躯,而且满脸病容,我不像他总会时不时的关心我,但拳头在空中一个S形软了下去。我愤慨的问小L:“为什么要和我争“菠菜”?是不是哥们了?害的我抄你的情书被人家骂!”
小L一脸不屑的说:“感情面前人人平等,你有权利追,我就有权利爱,你抄我的情书都让你抄了还不够哥们?你惹人家是你笨,找块嫩豆腐撞死算了。
我被小L说的哑口无言,气愤的走了走时不忘踹一下门以示愤慨。我决定向“菠菜”解释清楚,可是我千呼万唤她终于肯出来,还犹抱茶杯半遮面,茶杯还是上次泼我那个,所以我格外警惕。
我象蛤蟆一样的鼓了几下气一口气把所有的事都说了出来,“菠菜”竟然很平静只是脸红的烧到了耳根,原来“菠菜”也喜欢我事情就这样在我吧唧了“菠菜”的脸后成了,虽然又被泼了一脸水,理由是我强占了她的初吻。
后来,我经常和“菠菜”一起压公路就逐渐的遗忘了。时间这东西不注意的时候流走了好多,很久没有见小L了,听说他拼命的看禅学方面的书。
再后来,小L来找我说他要走了,真的是要做头被剃的很光的和尚。
那时,我和小L最后一次用自己的脚步丈量很远的公路,我看到小L的眼里已经是空的了。
小L把眼光伸向远方说:“人生就象这路虽然你不知道走过多少步,但总会有尽头,小L的路走完了。”
我问道:“难道你真的没有什么留恋的吗?”
小L说:“以前小L很希望有个人能一直陪着他,这个人就是你,对了小L其实不喜欢“菠菜”,只是怕你全部的时间都给了她,所以才……感情就象埋在砂里的骨头,时间长了就成了化石,很珍贵,小L就象一只孤独的狗想一辈子咬着唯一属于自己的骨头,可他错了。
小L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永远,走时送给我一样礼物,是我和他小时后的照片,上面的我们依偎的很紧。背后写了一句话:“时间总是跑不过幸福,时间所能留住的,只是幸福的影子---回忆。”应该是很久前写的。
回到家乡,我拿着和小L的已经发黄的照片,我把它深深的埋在了小时侯玩的大树下,算是小L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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