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体论论证
从“上帝的概念”来论证“上帝的存在”,所谓上帝即指“无法设想比他更伟大或更完善的那样一种存在”。
先行者安瑟尔谟(St. Anselm, 1033--1109)。名言:我绝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
论证一:如果上帝(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只在心中存在,那么他便等同于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而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上帝既存于心,也存于现实中。
论证二:不能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比可以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伟大,如果上帝可以设想为不存在,那他就无异于可以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而这是荒谬的。因此上帝不能设想为不存在。
本体论立论于上帝作为最伟大或最完善的存在,必然既存于心灵又存在于现实,否则上帝就不会比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更伟大或更完善。
高尼罗的批驳:安瑟尔谟的上帝犹如“传说中的一座仙岛”
第二阶段笛卡尔的论证。1. 笛卡尔哲学研究第一原理:万事皆可疑,我疑毋庸疑。我疑即我思,我思故我在。2. 关于上帝存在的推论:我疑必未臻至善,我未至善必有更善,我不可能自生此念,非更善者莫属,更善者乃上帝也。3. 存在是上帝的本质属性,证明了上帝,便可推论出上帝必然存在。
康德的批判。1. 上帝观念纯属理性的假设,远不能为人的理性所要求的经验事实所证明。2.存在并非实在的宾词,绝非某物的属性。“否认上帝存在,势必导致矛盾”,只是一个逻辑神话。假设一个三角形,再砍其角,会导致矛盾,但若拿掉整个三角形,何矛盾之有?3. 口袋里的银帀和想像中的银帀:笛卡尔的上帝有如想像中的银币。
黑特兄弟的“魔鬼”反证:用论证上帝存在的方法也可论证魔鬼(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邪恶东西)存在。
2. 宇宙论论证
从宇宙或世界的存在来论证上帝的存在
托马斯. 阿奎那(St.Thomas Aquinas, 1225--1274)
五种证明上帝存在的方式:1. 从事物的运动推论出“第一推动者” ;2. 从因果关系的有限性推论出“第一因”;3. 从偶然的存在推论出“必然的存在”;4. 从万物的等级性推论出“完满性”;5. 从世界的目的性推论出“有智慧的存在者”
3. 目的论(设计)论证
就世界的秩序或目的因,托马斯归之于上帝,亚里斯多德归之于“神”
佩利的设计论论证:钟表与钟表匠
休谟对20年后设计论论证的提前否定:1.否定经验前提。我们对“上帝存在”,毫无经验,而此类经验恰是设计论之前提。2.瓦解类比方法。人类之管窥蠡测怎可企及浩瀚宇宙,怎可以极小部份去类比整体?3.嘲讽“推论结果”。集体设计—群神合伙承建宇宙大工程;愚笨工匠—愚笨的上帝;凡俗之人—凡俗上帝
斯温伯恩的新版设计论论证:从世间秩序到最普遍的自然定律。1.“简单的解释”的必要性;2.“一神论解释”的可行性;3.“进化论解释”的不成熟性(为什么要进化呢)
4. 道德论论证
康德的道德论论证:1. 限制思辩理性,勿超越经验界限;解放实践理性,让道德意识超越感性的界限。2. 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作为实践理性的真正客体的“至善”包含“德行”和“幸福”,但追求幸福的欲望必须是德行准则的动机既绝无可能,德行准则必须是幸福的有效原因亦无可能。3. 纯粹实践理性的三个公设:意志自由、灵魂不朽、上帝存在
刘易斯的道德论论证:人性法则,人人皆知,不可否认。科学只通过实验来观测事物的活动,宗教则相信宇宙背后还有某种更像心灵之类的东西。
5. 意志论论证
以益处为指归的实用性论证
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 1623--1662)的“打赌说”:“知道上帝存在”实为“信仰的结果”,而非“理性的结论”。你可估量“信仰意义上的人生赌注”:“若赌赢了,你将获得一切;若赌输了,你并未失去什么。还有什么可以犹豫的,就赌定上帝存在吧!”
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42--1910)的“风险论”:我们的情感本性不仅有权而且必须从诸多命题中选择,诉诸理智无果而悬而不决本身就是一种情感的决断,而且同样也带有丧失真理的风险。拒斥一切情感并不是理智,惟有以某种情感为基础来建立理智的法则,才真算是理智。真实的东西就是应该信仰的;应信仰的东西则是对信仰者最有好处的;所以,真实的东西就是对信仰者最有好处的。
罗素的批评:1.排斥理性而支持感情不是进步;2.在怀疑主义基础上建造信仰的上层建筑,以信仰神来代替神,装作好像这样也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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