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暗恋他三年,终于攒足了勇气在毕业当天亲自向他告白,却发现他已经成为其他女孩的男朋友。她不知所措想要逃离,却一脚踏空掉进泳池,“扑通”一声,是她心碎的声音。
“丑小鸭”小水喜欢上了高一学长阿亮。他长相帅气,球技出众,在学校里受到不少女生的欢迎。长相平平、成绩平平的小水认为自己一定不是学长的菜,所以只能将这份喜欢变成暗恋。
她会在课堂上假装想上厕所,其实是为了从他的教室经过;她开始戴牙套,想办法变白变漂亮;她报名参加舞蹈社,演话剧,当军乐队指挥,努力让自己学业进步。阿亮就像是小水生命中的灵感,让她愿意去做任何可以让自己变美好的事情。
2003年,刚读初一的我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位男同学。他经常在课间找我说话,向我借文具,在我的英文本上写写画画。其他同学都说他喜欢我,我也以为他真的喜欢我。我开始注意自己的穿衣打扮,去走他放学回家的路,去吃他爱吃的旺旺雪饼。
人生中最幸运的事就是你暗恋的人原来也在偷偷暗恋你。
小水不知道原来她暗恋的阿亮学长其实也一直在暗恋她,他把她送的巧克力一直收在冰箱里舍不得吃;他偷偷送她苹果,又偷偷咬一口;喜欢摄影的他虽然对别的女孩说自己只拍景不拍人,但他拍下小水的照片能装满一整个相册。原来在小水是“丑小鸭”的时候,阿亮学长就已经喜欢上了她,却因为与好兄弟有过“不能喜欢上同一个女生”的约定最终选择退让。
只是我没小水那样幸运,我暗恋的男生某天突然不再和我说话。到了初二开学的日子,他没有出现在学校,后来还是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他转学了。十二三岁的年纪,没有勇气说出的喜欢,没人知道当时小小的我心里有多失落,更没人知道我会因为想见他也决定转学。
我如愿以偿地来到他所在的学校,我们有遇见过,在操场上,楼道里,甚至某天他就站在我的班级门口。我想上前打招呼,更想听他亲自说出当初不理我的理由,然而最后都败给了没有勇气。
暗恋一个人,即使知道对方是自己的不可能,却还是想抓住万分之一的可能去让他注意到自己。
枯燥的转学时光中,努力学习让我终于考到了年级第一。在全校表彰大会上,我站在国旗下接受来自领导的表扬。这是我读书以来第一次取得如此优秀的成绩,体会到小小的成就感之余,却还是惦记他——他听见我的名字了吗?他看见我了吗?
直到初中毕业,我都没能和他讲上一句话。接着迎来了中考,我以不错的分数顺利升入了当地一所高中,而他初三毕业后没有选择继续学业,我也没再见过他,却还是想念他。带着这份想念,高三快要毕业的某个下午,我终于鼓起勇气拨出了那个烂记于心六年的号码。初一那年,班主任让每个学生都在表格上写下自己的家庭联系方式,凭我的眼疾手快,记下了他的电话。
本以为这么多年过去,能打通电话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没想到接电话的恰好是他。一时间,我的喉咙变得有些沙哑。“还记得我吗?”“当初为什么突然不理我了?”“其实我一直很喜欢你!”一股脑儿地,我终于把憋在心里这么久想告诉他的话全部说了出来,却因为太过紧张没听进去他说的任何一句话。有时候,我会试图回忆那天他到底说了些什么,竟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对我来说都已经不再重要。现在才明白,其实那些年我根本不是在求一个他突然不理我的答案,我更想做的,是要把喜欢过他的事情去勇敢地告诉他。
电影里,小水告白失败之后去了美国读书。时间来到九年后,她从美国回到泰国,彼时已是一位知名服装设计师,正准备参加一档访谈节目。阿亮也从一位足球队超级新星转型为知名摄影师,他带着花来见她。
历经岁月沉淀,再见的两人虽然已经蜕变成了成熟的大人,却还是在彼此面前慌了张,就像十几岁时的模样。“学长你结婚了吗?”“我一直在等她从美国回来!”电影BGM响起,小水欣喜落泪,我躲在被窝里再次抽泣。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这才是相互暗恋最好的结局。
如今我们处在一个爱情速食的时代,有人一见面就表白,表白失败就离开;有人今天还你侬我侬,明天就微信分手。自觉受伤的男男女女们,要么喊着再也不相信爱情,要么一头扎进人堆寻找下一个目标。所以电影圆满的结局也招来了一部分网友吐槽,他们说这样的结局太过童话,说是脱离了现实的败笔。
叔本华说,解除痛苦的方式有两种,一个是艺术,一个是死亡。所以周杰伦才会把错过的初恋写进《蒲公英的约定》;贾玲把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拍成了《你好,李焕英》。据说《初恋这件小事》也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来的,只是现实比电影要狗血,真人男主等了女主17年,而女主从美国回泰国后就结婚生子。遗憾吗?遗憾。
既然现实已不圆满,故事又何必破碎?生活中我们已经有太多的事情无能为力,所以才会不断寻找一个可以寄托自己真情实感的理想之地。我们试着在文字上、音乐里、影视作品中安排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TA在替我们做来不及做的事,实现我们未完成的梦。
后来我上了大学,毕业后到其他城市参加工作。逢年过节放假回老家,偶尔会听我和他以前共同的同学说起他,据说他已经结了婚,据说他有了孩子。他们说着,我听着。成熟带来的变化,就是不再像十几岁时那样为任何事情都要寻一个真相。但不得不承认,听他的名字被提起,我的心里还是像被什么东西触碰了一下。
初恋是件小事吗?如果是,为什么一想到还是甘愿陷在一段被拉长的记忆中?有人说,初恋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学会成长,教给我们恋爱经验,让我们变成更好的自己,直至遇到下一个闪闪发光的人,TA将与你共度一生。
是啊!之后我們大概都会和那个闪闪发光的人结婚,再慢慢过上幸福又平淡的小日子。但偶尔也会在某一天,因为经过了某条熟悉的街道,听到了一首好久不听的歌,脑海里关于初恋的零碎回忆就这样任它涌出。后来,我也会怀念当年那个勇敢追随他,对他说出喜欢的自己。
初恋是件小事吗?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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