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火锅已不单单是一种饮食了,它是成都人的生活方式,也是成都人的生活文化。
有趣的是,火锅居然也“俘虏”了旅居成都的美国人。那天傍晚,我与初识的美国朋友爱瑞雪讨论晚餐吃什么时,她的夫婿爱和平脱口便说:“火锅,吃火锅最好!”
我们到一家人声鼎沸的鳝鱼火锅店去,要了鸳鸯火锅,又杂七杂八地点了许多荤的素的配料。端上桌来的“鸳鸯火锅”,一边是穷凶极恶的麻辣汤底,另一边是浓郁醇厚的白味汤底,宛如相依相偎的“红颜白发”。
爱和平这老外可真让我“大开眼界”了,只见他的筷子夹了肉、菜,一个劲儿往麻辣汤里涮。他还表示他最爱的是豆腐皮和莲藕,因为豆腐皮能吸辣,每每舌头一卷,豆腐皮里蕴藏着的辣味便翻江倒海地沿喉而下,每个细胞都被烧得哀哀惨叫;莲藕呢,圆圆的窟窿里阴毒地盛满了让人头发直竖的辣汤,一口咬下去,辣汤如喷泉般激射而出,炸得人方向不辨,全身颤抖,刺激绝顶!
爱和平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口沫横飞:“你知道吗,火锅是我的万灵药呢!有一回,拉肚子,多次进出厕所,苦不堪言,后来,灵机一动,匆匆赶往火锅店,狠狠地吃了个麻辣锅,立刻止泻。平时伤风感冒,我也总是擤着鼻涕赶去吃火锅,一吃便好!”
说着,他夹了一根辣椒放进嘴里,津津有味。他还笑嘻嘻地说:“不辣呀,你试试看!它的辣味已经全部流进汤里面去了。”
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教一个如假包换的东方人吃辣椒,着实令人忍俊不禁啊!
与爱和平不同,爱瑞雪和火锅可不是“一见钟情”的,反之,充满了迂回曲折的变化。
她饶有兴味地忆述:“第一次吃火锅,我觉得那又红又辣的汤,实在太古怪、太难吃了。偏偏成都的朋友喜欢请我们上火锅店,我也只好入乡随俗了。一次又一次地逼自己吃,吃到第十次,我还是觉得厌恶不堪。奇怪的是,吃呀吃的,吃到第十六次时,峰回路转,我竟然爱上了它!”
一旦钟情,便緣结终生。
现在,爱瑞雪吃火锅已不分时令了。春天,她为迎春而吃;夏天,她为出汗而吃;秋天,她为闲情而吃;冬天,她为驱寒而吃。
皮肤滑润细致的她,亦庄亦谐地说道:“火锅是我的美容剂,每回坐在火锅前,热汤不断地滚着时,烟气也扑面而来,脸上的毛孔一个个敞开,大大地促进了我皮肤的新陈代谢!”
我捧腹大笑,啊,“万灵药和美容剂”!还有什么关于火锅的广告能比这更精彩、更新颖、更具创意呢?
爱和平和爱瑞雪在2003年从美国得克萨斯州飞赴成都,他们听说成都生活悠闲惬意,刻意来此小住。没有想到初来乍到,便被火锅勾走了魂魄,小住变长住。
最绝的是,火锅居然变成了他们的“乡愁”。
爱瑞雪说:“我们去福建旅行,第二天,便患上了思乡病,白天晚上,想的都是火锅、火锅、火锅。”
对火锅的一往情深,成了他们“终老成都”一个最强而有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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