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家都听周杰伦、林俊杰的年代,随身听里放着朴树、李志、陈绮贞和mono就觉得很牛;当大家都看金庸、余华的时候,你书架上摆着村上春树、卡夫卡、歌德会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
当其他人在电影院和KTV里流连的时候,你也曾觉得逛独立书店,去小剧场看演出才是生活;当人们都用苹果、华为的时候,你作为最早一批锤子粉也曾暗暗对其他人流露出不屑。
然而,当《南山南》被街头的理发店循环播放,村上春树的作品成为文青们人手一册的畅销书;连看门大爷也拿着锤子手机谈梦想的时候,很多曾经的小众爱好者感觉自己那可怜的自留地被大众踏破了门槛,那一丝丝的优越感也流失荒野。
当小众的偏好变成大众的流行,为什么我们会倍感惋惜而又对它嗤之以鼻呢?小众的东西变得受欢迎,它就不再是原来那个东西了吗?
小众也有品位壁垒。
对于什么样的东西才是小众的,其实并无什么明确的概念来界定。因为它首先是一个与大众相对的概念,大致可以理解为在一定时空条件下被各类因真实审美趣味而集聚的少数群体所接纳、推崇并传播的文化总和。
并不是所有的东西在数量范围上稀少就是小众,对于像从发型和穿着上显示自己小众的“非主流”,或是像别人喊麦你直播吃蝗虫就可以冠以小众。这时候,审美趣味就显得尤为重要。
小众的偏好总是体现在青年文化现象、先锋艺术形态及特殊消费行为,如艺术电影、实验戏剧、户外音乐、文学鉴赏、小众旅行、古籍收藏等,小众文化的温和抵抗并不刻意制造“文化震惊”,反而传达着一种前卫独立的文化理想与雅致诗意的生活情趣。
故此,小众常被贴上“优越感”的标签,“不就是装吗?扯这么多干吗?”大众对小众的鞭挞就像小众对大众的不屑,都因为一堵所谓品位的高墙。
以至于各种鄙视链在民间流传,同样看剧,看欧美剧的鄙视看日剧的,看日剧鄙视看韩剧的,韩剧鄙視国产剧;听个歌吧,古典的鄙视摇滚的,听摇滚的鄙视民谣的,民谣的又鄙视听流行乐的。
小众的执念,不只为了装。
曾经有一位女作家坦言:“当知道《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本畅销书的时候,我觉得非常失望。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它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真心的喜欢,容易延伸出“守护”的心情。
当一个小众的偏好变成大众的流行,就好像从一件私人的用品被共享带来的剥夺感一样难受。因为大众永远代表着平均和一般的喜爱度,远远达不到你自己当初在人群之外依然情有独钟的那份感觉。
就好像有朋友在好妹妹乐队没有火之前,会看他们上传的每个视频,关注主唱的每个动态,花钱听livehouse的每场演出,这个乐队仿佛是只属于她自己的,她所投入的情感以及金钱不仅是一个私人情感的寄托,更是一种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在这万千世界之中,你我都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
而听歌也不再是为了听歌,带有一种回归的仪式感,提醒自己与大众的平庸化保持距离,拥有和偶像一样独立和批判的人格。
正如史航与一众小时代脑残粉的骂战中说过的一句话:“不被傻冒听说,真是所有美好事物的生存之道啊。”
如果说小众在变成大众之前是一部分人的情感流放地,那么在变成大众之后也许就是一代人的精神家园。它就像一席流动的盛宴,从属于你,到属于我们,从喂饱了你,到喂饱大家,直至又有新的小众代替原先已变成大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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