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当时受了风寒,正在养病,突然从病床上被拉起来,头发衣衫来不及整理,立刻被王夫人看到,认定她就是勾引儿子不学好的“狐媚子”,不容分说,晴雯被撵出了贾府,哀怨凄惨,病死在家里。
王夫人出身名门,又嫁进豪门做正室夫人,但是她有“丫头恐惧症”。她自己的丈夫贾政就搞上两个丫头,成为“姨娘”,也就是一般人说的“姨太太”。丫头升格成为妾,是作为原配正室的王夫人潜意识里最大的威胁。王夫人管不到自己丈夫搞丫头,就把潜意识里对丫头的恐惧,转移到监视自己儿子身旁的丫头们。
贾宝玉还是个青少年,十四岁上下,刚刚发育,对爱情和性有好奇,但都还懵懂模糊。他跟丫头金钏调笑玩闹,金钏就被王夫人认为是狐狸精,赶了出去,金钏不堪受辱,跳井自杀而死。
王夫人安排了稳重的丫头袭人在宝玉身边,袭人安静本分,她就是每天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的正派典型吧。王夫人信任她,她有时也扮演“特侦组”的角色,在王夫人面前打小报告,暗示某些丫头有问题。
王夫人把袭人当成可靠的眼线,作为遥控儿子行为、约束防范其他丫头的工具。但是做母亲的不知道,跟宝玉上床的,正是袭人。
林语堂可能慨叹,华人儒家社会喜好以外貌评论人的道德,其实常有误判。人性复杂,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并不表示心里规矩。但是人的外貌当然是重要的印象,是不是“狐媚子”,时至今日,我们的社会也还是像王夫人,常常如此用外貌判断善恶吧。
晴雯高傲,她我行我素,不跟世俗妥协,是极有个性的少女。袭人刚好相反,圆滑内敛,不张扬骄矜,很懂得保护自己,虚心慎虑给自己安排好出路。袭人有点像台湾谚语说的“惦惦吃三碗公”那种人,不吭声,什么都做了。
晴雯任性跋扈,但心地却极好,她在病中为宝玉“补裘”,通宵做苦工,做到凌晨,身体不支昏倒,无怨无悔,情感热情动人。然而,在一个习惯处处以伪善道德评论别人私生活的社会,高傲任性的晴雯自然是要倒霉了。
晴雯受辱而亡前,作者写了她的生病,写了她在病中美到惊人的画面。晴雯,一个丫头,能够在充满压抑的卑屈的环境里,大胆活出自我。作者笔下的晴雯,美到倾国倾城,美到天地为之低昂,因为她活出了完整的自己。
第五十一回,医生给晴雯探脉,在书里仅两三行篇幅,却写出了晴雯逼人的美。作者写的不是头发,而是她三寸长金凤花染红的两个指甲。晴雯生病,依照贾府惯例,怕主人受感染,是要撵回家去住的。宝玉当然不忍,他知道丫头家都穷,不够暖,也无力延医诊治。宝玉因此偷偷把晴雯藏在屋里,赶紧找人去请医生来看病。晴雯知道规矩,要宝玉还是跟负责管理大观园的李纨通报一声。贾府中有人生病,都是请太医来看,那一天刚好常来的王太医有事,就请了一位新的医生。
这新医生也不知道给谁看病,只看到三四个老嬷嬷放下暖阁的“大红缔幔”(这一场戏写得像电影画面,好大阵仗),年轻医生有点看傻了,又见到红色幔里伸出一只手,那只手上有两个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得通红的痕迹”,这医生赶紧回过头来,不敢多看。一个老嬷嬷才拿了手帕把晴雯的手遮掩了。这么寥寥数行文字,晴雯的美,晴雯的驕矜,晴雯的“心比天高”,晴雯生命里如此娥烈、宁为玉碎的热情都呼之欲出了。作者不是在写丫头,他在写晴雯尊贵的自我。
看到这一段,很同情这一位新来的医生,进了一个花团锦簇的房间。大红愫幔深垂,看不到病人,单单看到愫幔里伸出一只手,手指上养着两根三寸长的指甲,指甲上是金凤花染得通红的痕迹。这新来的医生要诊脉,他的手指搭在这样一只编幔外的手腕上,要细听脉搏呼吸,寸、开、尺,细细的脉搏连接着看不到的五脏六腑,要在那么细微的脉动里,听到一副肉体最深处的体温涌动。新来的医生像是陷入一种肉体的激动中,他竟安定不下来,调不好自己的脉息,稀里糊涂开了药方。这一场戏这么短,却使人看过后难以忘记,画面如此鲜明,色彩、触觉、体温、气味,都这么细微。然而看不到人,在没有视觉的玄想里,新医生如坠五里雾中,看完了病,走出房间,他还在犹疑:刚才缡幔里的病人到底是“小姐”,还是一位“爷”?
《红楼梦》作者仿佛陷入自己青少年时的回忆,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位医生,一只长指甲染红从愫幔里伸出的手,他自己也像那位医生,被大红愫幔里的长指甲吓到了,呆住了,然后才发现一张药方上乱开的蕖。十四岁的少年猛然醒了过来,他说:“该死,该死!”发现药方上的“枳宝”“麻黄”都是猛药,体质柔弱的少女是用不得的。宝玉因此又请了老年有经验的王太医来,果然药量都减,也没有了“枳宝”“麻黄”。
小小一段,那两只金凤花染红的三寸指甲,让人怵惊篱心。而那两只指甲,晴雯肉体上最珍惜的部分,正是她受冤屈临死前咬断交到宝玉手中的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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