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一辈子烟不离手,她酗酒也是在一众女作家中出了名的,喝酒和写作几乎是她一生从未间断的主题,当然了,这个主题还包括戒酒。她有时候会一下子戒掉好几年,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开始喝上了,无论戒了多久,只要每次她开始喝酒,她就会全力以赴地拉开一副不把自己喝死不罢休的架势:每天早上醒来就开始喝,两杯下肚后开始抱着马桶吐,然后再干掉八升波尔多葡萄酒后醉倒不省人事。她每天晚上要喝红酒才能入睡,早晨喝了咖啡之后就开始喝白兰地,然后开始写作,傍晚再喝一杯白兰地,然后是一小时一杯红酒。1987年,在她出版的《物质生活》里,她曾经说:“当一个女人饮酒时,犹如一头野兽或者婴儿在喝水。”她还说自己是一个真作家,也是一个真酒鬼,连她自己也纳闷,为什么喝成这样还能继续写作。
这个问题不仅仅杜拉斯自己纳闷,也是读者们感到纳闷的。如果你只是读杜拉斯的作品,可能完全看不出这个作者的文字有任何酒鬼的迹象,她的行文简洁优雅,经过反复仔细的推敲和修改,完全不像一个酒鬼晕晕乎乎的胡言乱语。虽然酒精确实能够释放天性,给作家以灵感,但是很多作家因为饮酒过度,大脑已经完全被破坏,即使戒了酒,也可能创作艰难,借助酒精而产生的灵感,也会在清醒时消失殆尽,这也是很多作家并不真的想戒酒的缘故。但是杜拉斯根本不受这些影响,她在一度停止饮酒后写出了她最著名的小说《情人》。后来她又染上毒瘾,到美国去戒毒,就这么个作法,她也没把自己折腾死,她这辈子出版了几十部小说,老了的时候还跟小自己三十多岁的男友扬同居,两个人每次大吵,扬都会说自己受够了杜拉斯,但是最后还是没能离开她,直到她死去。小时候读他们的故事,会关注在男女关系、谁对谁错上,长大之后再看,只觉得这女人都七八十岁了,还能这么跟小情人吵架,底气足足的,把小伙子气个半死,这身体真不是一般的好。
这几年开始喜欢从人的生命活力去品人,发现一个人有多少生命活力,几乎是命中注定的事,我们普通人不可能跟杜拉斯这种神一样量级的生命活力相比,但是能兴致勃勃地活着,也是上天眷顾,赐予了我们足够的生命活力的缘故。很多抑郁症患者就是生命力渐渐枯萎,从这个角度来想的话,也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很多东西是拿钱也买不到的,而你不但一早拥有,而且富有,只是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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