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秋天,新生入学的第一天,所有人都手舞足蹈地表演着自己的开朗和热情,只有她一个人坐在寝室的一个角落,看着我们叽叽喳喳。
我们说,你怎么没话说啊。她竟然有些羞涩。
显然,她只是那只躲在一边刺探我们内心的小猫。心思细密如她,绝无坏心,也懂得分寸,后来,她说,友情、爱情,在一起时候的闹哄哄不如多日之后的相濡以沫。
熟知我的人,也知道,我偶尔会逢场作戏。但大多数时候,也是那个沉默不语的人。
而两个慢热的人在一起,一切不习惯也慢慢习惯。
起先,从寝室到教学楼,十多分钟的路,我们两个一路走,可以一言不发,从起点到终点,却从不尴尬。有人说,你们怎么一路都不说话。我们对视而笑。不说话的时候,我们知道对方的不爱说话,而下一次,又可以继续高高兴兴地走在身边。
感情这件事,如果要长久,就要火小久煮。
或许是在一起沉默久了,才知有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是多么不容易。
经常有人问,两个慢热的人在一起一定很无聊吧。
我想说,很少秀闺蜜之情,不是不愿意秀,而是一切都理所当然的事,实在不值一提。
比如早已做了所有闺蜜该做的事,一起睡卧铺去旅行,一起吃一碗面,一起旅行睡同一张床。只觉得所有情感都是润物细无声一般地渗入,早就没有了任何大喜大悲,成为了似水流年而已。
两个慢热的人,在十年的友情岁月里徜徉,在彼此心中毫无芥蒂地越走越深。
热闹的人易散场,慢热的人最情长。
有一年,参加一个大型的酒会。席间有一个男孩子走过来。男孩子显得特别活泼,见谁都叫“姐”和“哥”,从一堆人游刃有余地跑到另一堆人,似乎和谁都有说不完的话。
可能是第一次见我,于是和我朋友寒暄之后,就开始与我聊天。
他说:
“第一次来,你可要多喝两杯!”(我摇摇头,见谅,喝一杯就极限了。)
“我发现你长得特别像汤唯。”
“你是不是住在城西,我们以后可以多爬山。”
其实,我已经明显有一种被交际的感觉。我没有说话,一直笑着。酒会就是这样,有人过来了,你就得招呼,觥筹交错间,都彬彬有礼又假装熟悉无比。
他和我说得高兴。还好,我已经没有了从前年轻时候的错觉。等到我这个年纪,就开始懂得一个道理。所有的场面,只会让你认识一些人,而并不会让你立刻拥有朋友。
而像男孩子这样的人,并非一定坏心。只是瞬间就像一壶水烫热你的身体,又会在抽丝剥茧后离去,不留下一丝足迹。
男孩走后,我朋友走了过来:聊得愉快吗?
我说,还好,就是初次见面。看得出,是个挺热情的人。
她说,戏演得太猛,生活就暴露得太明显。
我们散场的时候,男孩走在我们后头,他和另一个男孩子在闲聊,我和他打了个招呼。男孩子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歪了歪嘴,继续跟另一个男孩闲聊。
判若两人。
谈不上任何伤害。只是觉得当时自己的猜测得到了印证,又觉得略略有些寒心。所有对别人略有偏颇的预料,在狠狠敲上章之后,还是会难过。
热闹过后,就是一阵风静的荒凉,好像真的是这样。
热闹是用力气,而长情是用心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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