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最主要的原因是亲情的逐渐淡漠。
春节的年味主要体现在:一、除夕全家吃年饭(也就是团圆饭);二、大年初一后到亲戚家里拜年。
现如今,有较多的成年子女并不回父母家过年,即使自己的小家离父母很近也是如此。这就是亲情淡漠所致。
现如今,春节期间亲戚家相互走动、串门、拜年的情况也越来越少,这也是亲情淡漠的表现。
这两项活动一除,整个春节就没有什么年味了。过年过年,是亲人相聚和交往,缺了这个,还过什么年?
现在还在乎过年的,是那些年纪较大的人。他们希望借过年这一形式,获得子女、后辈对自己的认同、亲近和尊重。
至于说到年轻的一代,则情况各异。那些仍然对父母、长辈怀感恩之心的人,是一定会回家过年的,哪怕路途遥远,哪怕春运难行。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个必须遵循的仪式,以示对父母、长辈的敬爱和尊崇。而那些对父母、长辈已无感情的人,把过年看成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能够不回就不回去;即使勉强回了,也会把过年搞得一点年味都没有。人若无情,他还能给自己的亲人留下什么呢?
二、为什么有的老年人不会告诉子女存款数?就是只有一个孩子的父母也这样,他们怕什么?
他们怕什么?怕子女只认钱不认人;一旦知道了存款数,会逼着老人把钱交出来。
尽管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确实有相当多的子女是这样对待父母的存款 。在他们看来,父母的钱就是他们的,人死了也带不到棺材里去,为什么不早点把钱给他们花。
实际上,父母的钱是父母的,不是他们的;他们无权向父母提这一要求。子女一旦成年,就得自己谋生,不能再依赖父母。如果父母愿意把自己的钱拿出来给子女花,那是他们仁义,但他们并无继续供养子女的义务。而反过来说,子女倒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如果父母没有养老金或养老金不足以维持生活,他们反倒得给父母钱。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这样做就是违法的,严重的还会构成遗弃罪。
然而到底有多少子女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只知道向父母索取,却没有一点奉献精神。父母含辛茹苦把他们拉扯大,他们觉得是应该的,心安理得,而待到父母老了,身体不行了,他们不但不管不顾,还总是想着法把父母的钱包掏空;至于拿钱给父母花,把父母接到家照护,那是想也不会想的事情。这样的子女,怎不叫做父母的寒心?
三、心理需求和生理需求哪个更重要?
这个问题,问的是夫妻、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并不适当。
这是因为,人的心理需要和生理需要是不可能截然分开的,很难说哪个更重要。大致上可以说,心理需要是爱,生理需要是性。
或许有人会说,在夫妻、男女之间,性比爱更重要。但是,没有爱的性,真的会给双方以充分的满足吗?肯定不会。没有爱、没有感情的两个人,性生活是不会和谐的;对于许多人,甚至是不可能进行的。
也会有人说,在夫妻、男女之间,爱比性更重要。但是,夫妻、男女之间,只有爱意而没有性的交流,那也是有缺憾的;如果不是客观因素的阻碍,相爱的两人不可能没有性的交流,因为这是对彼此爱意的最充分的表达。
在夫妻、男女之间,相爱是彼此满足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性生活是彼此满足的充分条件。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同样重要。
四、“老人,活得太久,未必是福”你怎么看?
我很赞同这句话。首先要说明的是,我本人就在老人之列,这样的态度应该不至于招致同龄人的误解吧。其实活的时间长一点、短一点,最后都是一样的,就是一个死。
人活着就要做点事情,或者说得更漂亮一些,要有点创造性,能够创造出新的东西来。但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这种做事情的能力或创造性会越来越小,活着的价值也就越来越低。最后做不了事,也就毫无价值了。这时不死又待如何?
随着年龄的增大,长辈和同辈的亲人、朋友离世的也会增多,活得太久时,甚至他们一个都没有了,这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活得太久时,会成为后辈亲人的累赘和负担,这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随着年龄的增大,人的健康状况也会越来越差,身体上的痛苦会加大,到最后,死亡甚至是一种彻底的解脱。
孔子说“老而不死是为贼”,虽然是骂原壤这个人的话,就一般意义而言,也是有道理的。西方也有谚语说,人活得太久了遭罪。我很认同这句话。
五、有什么讨女生欢心的小技巧吗?
有些女生喜欢对方调侃自己,有的不喜欢,不可一概而论。喜欢对方调侃的女生,也有不同的性情,不同的喜好,也不可一概而论。
投其所好,说女生喜欢听的话,她当然会越来越喜欢你。但有一点须得注意,你所说的,必须是真心话,而不是虚情假意,为讨好她而言不由衷,甚至口是心非,虽能讨好于一时,最后却会适得其反,因为相处久了,必然会露出本来面目。待到对方识破本来的你,不是原来的样子,以前所有的努力就会付之东流。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要让对方越来越喜欢你,你就得越来越喜欢对方,也就是“两情相悦”。真心喜欢对方,用不着玩弄什么技巧,用不着花小心思,坦率直接就好。如果露出本相,对方并不喜欢,那就说明你俩并不合适,她不是你的那一半,早点分手是好事;如果对方喜欢得紧,那就说明找对了,她就是你的那一半,往下处一定有戏。这里调不调侃,真的不重要。
六、法律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那么生养女儿的父母该怎么办?
即使法律对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生养女儿的父母也不用着急,因为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这子女不仅指儿子,也包括女儿。女儿和女婿是一家人,家庭财产是共同的,女儿赡养父母,就等于女婿也在赡养她的父母,这道理应该是很清楚的。
提问者这样问,大概是认为,赡养父母是儿子的事,女儿出嫁后就是别人家的人,指望不上了。其实这是老观念了。在法律上,儿子、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所以,只有女儿的父母,他们的赡养问题不在女婿身上,而在女儿。好的女儿,就会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父母就有了依靠。不好的女儿,会逃避责任,置父母的安宁和幸福于不顾。
其实儿子也一样,摊上个不讲孝心的儿子,也会指望不上,还不如有个孝顺的女儿呢!
男人离婚后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有的离婚后过得比以前强,有的就很差。关键在于,他的离婚是不是正确的选择。如果离婚的选择是正确的,也就是说,他跟原来的妻子确实过不下去了,离婚后有一种解脱感,无论是否再婚,他都会过得比原来好。
反之,如果他的选择是错误的,也就是说,离婚后他的感觉并非像原先想象的那样好,反而后悔了,那么他的生活就会不如从前。这里的问题在于,夫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他以为责任在对方,实际上可能在他自己。这样,在离婚后,他无法开始新的更好的生活。
总之,离婚是一个很重大的事情,如果有了孩子,牵扯到的不仅仅是夫妻两个人的生活,所以要慎重。如果在离婚问题上是慎重考虑过的,权衡再三,最终认定还是不得不离婚,那么离婚后多半不会后悔,过得会比原来好。
七、你知道有哪些精致到噎死人的短句子?
人是一个偶然的存在。
一个人出生在这个世上,对他来说是偶然的。
他出生后面临的种种境况对他来说也是偶然的:家庭、童年生活、所属阶层、所处时代、文化氛围、……
他也可以面对着另一些完全不同的境况。
一场大病,一次车祸,一个人事变动,……都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所以有哲人说,人是被抛进这个世界的。
我觉得这话说得很形象,人的确是被抛进这个世界的。
人同时又是一个超越偶然的存在。
这种超越就是用自身的活动和创造性使自己变为必然的存在。
人既是一个偶然的存在,又是一个超越偶然的存在。
由此看来,大自然对人还是公平的。
它既使人处于一个充满偶然性的世界里而漂浮不定,又使人由这种偶然和不确定性而可以自由地创造自己的未来。
我们一旦领悟了人生的这种根本境况,就不会把偶然性看成一种外在的决定我们命运的力量。
我们反而会把每一个偶然的机遇都看成超越的契机,紧紧抓住它们。
也就是把命运紧紧掌握在自己手中,通过有意识的努力把这种偶然的机遇变为必然的存在。
我们永远处于一个偶然的世界之中,我们又永远处于不断超越偶然的状态。
人的这种境况直至生命终结。
认识不到这种人生根本境况的人往往把必然性归结为宿命、定命、外在的东西,多么荒唐可笑!
必然性就是我们对偶然性的超越,必然性就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此外再无任何必然性。
是的,我们是被抛进这个世界的,但同时它也就成了我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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