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天作有雨,人作有祸。本来,西门庆暴病身死,这个花梨狐骚庞大的家族,偌大之产业,生活共同体,完全可以该吃时吃该喝时喝继续。西门府那时,虽然没有可以即刻站起来继承遗志、支撑门户的男丁,但要你女婿做什么?女婿是半子。自从陈家牵连官司,陈敬济携妻避难,至西门身死,来丈人家多时矣。西门健在时,陈敬济光有花心,没有贼胆,在丈人的典当行里穿青衣忙出忙进,鼻孔插葱满像那么回事。这么些年了,鞍前马后,想必人情世故,收进找出也非常熟稔。因此,不管于情于理,他都有花枝招展,高举西门庆的旗帜,团结五个丈母(死了一个),维稳和谐,共同开发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这厮又在干些什么呢——
“原来陈敬济自从西门庆死后,无一日不和潘金莲两个嘲戏,或在灵前溜眼,帐子后调笑。” “两个自此以后,情沾肺腑,意密如漆,无日不相会做一处。”
丈人第七十九回死,阴魂未远,第八十回,就神偷鬼摸,急吼吼和丈母娘罄呤哐啷干上了。
“那春梅把脸羞的一红一白,只得依他。卸下湘裙,解开裤带仰在凳上,尽着这小伙儿受用。”
第八十二回,摘瓜带葫芦,屙屎拔苗针,顺便和丈母的侍女春梅也干起来。
“因走在一娼楼,见了有个粉头,名唤冯金宝……兑了银子,娶了来家。”
……看见没?陈敬济的情天恨海的爱姐,花花绿绿是他滥情的多种女人里的一个(还好,没他的丈人多。)不谈爱情。在他的情感词典里,如果有爱,那不是摇曳的爱姐,而是乱伦的丈母——潘金莲。第八十八回:“且表陈敬济前往东京取银子,一心要赎金莲,成其夫妻。”
而我们痴情的笙歌曼妙爱姐呢?不知怎么搞的,就像前世里没见过奇葩(一笑),第九十八回:“原来这韩爱姐……今见了敬济,也是夙世有缘,三生一笑,不由的情投意合,见无人处……”如何如何,什么什么。同回可见:“这韩爱姐见敬济一去十数日不来,心中思想,挨一日似三秋,盼一夜如半夏,未免害木边之目(相),田下之心(思)。”相思不如行动,行动才有张力,才有完成惊天伟业之可能。“爱姐与王六儿商议,买了一副猪蹄,两只烧鸭,两尾鲜鱼,一盒酥饼,在楼上磨墨挥笔,写封柬帖,使八老送到城中与敬济去。”心心念念,一往情深。鸿雁传书,一厢情愿——情人送的东西,哪怕在路边等了很久,惊风沾尘,想必味道也不错。
当然,人都是立体的,多棱镜,A面道貌岸然,或许B面就是沐猴而冠呢。因此我们不能单从一个方面来判定一个人的优劣。那么,我们再来看看这厮的别一方面:“敬济听了,心内暗道:‘不如先诓了两车细软箱笼(他父母的)家去。得娶了六姐(潘金莲),再来搬去灵柩(父亲的)不迟’”我的天!这厮。又:“张氏(母亲)见陈敬济货到贩得不多,把本钱到娶了一个唱的来家,又着了口重气,呜呼哀哉,断气身亡。”阴蛰消阳,这下好了,好大一棵树,连根拔起。我们的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啃老一族,被釜底抽薪。……让伙计杨光彦看顾半船货物,自己出去鬼混,结果可想而知。在残酷的现实里,两眼抹黑,茫然不知所措……流落街头……
——父亲的故交王杏庵(全书金贵的几个好人之一) “见他身上单寒,拿出一件青布绵道袍儿,一顶毡帽,又一双袜,绵鞋,又称一两银子,五百铜钱递于他……”嘱他租半间房住,做个小买卖。这厮不消两日,吃酒,赌博,吃光用光,挥霍一空,依旧原在街上讨吃。
一日,又打王杏庵门首所过,“又与了他一条袷裤,一领白布衫,一双裹脚,一吊铜钱,一斗米”嘱他做些小买卖,好好过日子。这敬济口虽答应,不出几天,“大正月里,又抱着肩儿在街上走,不好来见老者,走在他门首房山墙底下,向日阳站着。”苦巴巴王杏庵坛里缸里也摸不出几个钱儿,无奈,将他送到晏公庙任道士处——后来偷偷摸摸嫖空了庙里的积蓄,将任道士气得一命呜呼……恕不详叙。
这样,我们的后半场的载浮载沉的重要角色,一个出身豪门的世家子弟,叮叮咚咚打更,行乞,男宠,敲诈起来……第九十二回:“这陈敬济想起昔日在花园中拾了孟玉楼那根簪子,就要把这根簪子做个证见,赶上扬州去。”
不过,我们《金瓶梅》的作者深得儒家“中庸”之道,从不大悲大痛,在全书中,只是油盐酱醋,仿佛漫不经心过日子一般记录,鲜有表露自己的喜怒,并且总是让人跌了一跤的同时,拍拍屁股捡到五块钱。比如说,就在陈敬济走投无路,冻饿街头的时候,太阳就不温不火,照到他头上,本来雪上加霜,缠上了官司,被打得两股淋漓,九死一生。这时候,昔日的小情人,今日的贵妇人春梅,抱着孩子站在了屏风后面……
于是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摇身一变,成了守备府里的阿舅,并且全没有经过体检和组织部门政审,更没有硝烟弥漫,杀声震天,没上战场,没摸过枪,就为三百年后做了样板:莫名其妙成了战功在身的军尉,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还挑挑拣拣,呵呵,娶了新人。但是这位倚仗罪恶的性关系鸟枪换炮的鸟人,跟所有纨绔子弟一样,只要口袋里叮铃当啷有几块银子,赌吃嫖遥、仗势欺人、恬不知耻的本性立马死灰复燃:“一日,陈敬济正打街前走,不料撞见旧时朋友陆二哥。敬济道:‘我如今又好了——幸得我姐姐嫁在守备府中……’”让人哭笑不得。
试问这样的一个鸟,究竟好在哪里?难道果如老乌鸦王婆所言:自古骏马却驮痴汉走,美妻常伴拙夫眠?
天意从来高难问,就这么一个下流坯,就被爱姐儿玛蝗叮大腿死死爱上了。如果说,《金瓶梅》里的女人,包括孟玉楼(武大之女迎儿未成年,不计),明里暗里,曲里拐弯都被笑笑生同志嘲弄、挖苦了个够,唯有这个出场还是含苞未放的女孩子,很有嚼头的韩道国和黑漆抹沓的暗娼王六儿的女儿,被作者大慈大悲意外放过。“乌云叠髻,粉黛盈腮,意态幽花秀丽,肌肤嫩玉生香。”远嫁东京,从此跨过长长的空间,在全书的主体部分销声匿迹,十气不叹,几乎被人遗忘。直到洋洋大观整个故事行将结束,霹雳一声惊天地,朝廷发生重大变故——皇家无小事——牵连到这个本来远在天边的贫苦人家的女孩儿,于是荧光闪闪,涂脂抹粉粉墨登场,给本书划上了一痕匪夷所思的亮色。虽符合中国古典小说小姐(或娼妓)生生死死爱上落难公子的俗套,但《金》是绝不可能这么浅薄的。
那么,作者为何要在遥遥尾声,将这个精心埋伏着的可爱人儿,地雷一样“轰隆隆”炸开,炸出一个纷纷扬扬的爱情故事,炸出一个出身低贱,澈骨粉嫩,宁肯削发瞽目,做小守寡的女人的坚贞?在金瓶一书充满肉欲和廉价的滥情里,在这处处污秽、黑暗、肮脏的大染缸里,在一潭淫乱欲的烂泥塘里,就像陈敬济本人在元宵夜一路燃放的烟火,光辉绚烂,五色眯人。
韩爱姐怀抱着阮琴,踏前路,穿紫陌,践红尘,迤逦往南而去……
爱姐儿:你到哪里去?等等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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