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午饭过后,老绝户、狗剩子和我一齐将手卷成喇叭筒,“哦喝哦喝”喊叫起来。这声音升起来,停留在空中,慢慢扩散着,远远近近,四面八方,立即有人“哦喝哦喝”回应,说明赶庙会的人正在路上。
下午,陆陆续续到达好些人。他们有的划着小船,有的赶着大车,车后面拴着牛羊,从四面八方汇集到我们身边,一下子是从地里冒出来似的,有一二百号人。不管小船上,大车上,还是牲口脊背上,一律都载着货物,平素寂静的江边变得和集市一样热闹起来。我从没见过大草甸子上有这么多人,若是往常,一望无垠的草原上,见着个人影都觉得稀罕。除非来钓夜鱼蹲宿儿的城里人,星期六傍晚骑着自行车赶来,第二天一大早就起钩走人了。
是啊,割草的季节到了,大草甸子正在召唤打草人,沸腾的生活在召唤着盲流们,召唤着他们开镰,召唤着他们获取大自然的恩赐。年年都如此,一如往常,怎么能不庆祝庆祝呢,那不是罪过么。赶来参加庙会的全是男人,大都穿着黑布衣裳,打着赤脚或穿着胶鞋,腰间扎着根草绳。他们的脸盘晒得黑黑的,胡子拉碴,有的戴着顶草帽,有的剃着光头,有的留着长发,一看就是在荒原上长期厮混的盲流。来客手里拎着各种颜色的天灯,肩上扛着大钐刀,心中充满喜悦,和老绝户打着招呼,将自己的礼物放在长条木桌上。那是一坛白酒或者两瓶老白干,再有就是野禽、野兔、山鸡之类的野味。漂姐的脸色那么快活,眼睛里闪耀着愉快的光辉,摊开两手来者不拒,照单全收,一边和抽起旱烟的汉子们推来搡去,吵吵闹闹,打情骂俏:
“小气鬼,才带这么点儿东西,是不是都叫你娘儿们扣下啦?”
“嫌少了,跟我家去拿。”
“呸,还不够老娘跑腿的,亏你说得出口!”
“没关系,漂姐,我背着你去。”另一个汉子放下礼物接上道。
“看你个熊样,驮得动么,别压扁啦!”
“漂姐,那你压我么,恣着呢!”再一个麻脸汉子说。
“羊圈里蹦出头驴来,去,没你的事。”
“哎,驴那玩意儿大,和你的那个差不多。”
“你小子别光汪汪叫,敢试么?”
“老子怕过谁,试试就试试。”说着,那麻脸真就装模作样解裤带。
“看老娘不骟了你!”漂姐夺过病叔正在切菜的菜刀,嘎嘣溜脆道。
周围的人全哈哈大笑起来,加油添醋,推波助澜,漂姐那两条本来就弯弯的眉毛,因笑弯得更厉害了。
“行了行了,谢谢诸位。”病叔及时插进来道,“大伙儿快去赶庙会吧,好放天灯,喝酒。”
所谓庙会,就是一年一度大草甸子上的交易会。江神娘娘的庙和神像早就没了,当地仍旧保留着古老的习惯,不受外面运动的干扰。盲流们带来富余的粮食、山货、农具,沿着江边排开车辆,像自由市场似的,讨价还价,相互交换。文化大革命前,我在市郊见过自由市场,不过那里的东西比这儿丰富,并且是现金交易。“文革”伊始大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市郊的自由市场也被造反派取缔。尽管他们横扫千军如卷席,还是有黑市死灰复燃,屡禁不止。例如漂姐这样的小贩子们,照样偷偷摸摸地倒买倒卖,赚些活命钱糊口。而现在的江神庙,却是以货易货不要钱。在准备开镰割草之前,盲流们储存好这一时期的食物,准备好工具,即可放手大干一场了。
漂姐、绝奶在院子里准备晚宴,病叔在厨房灶眼前烧火炖大雁,妮儿看着豆芽,哄他跑来跑去玩耍。人人都忙得不可开交,狗剩子却不知道哪里去了。我心里痒痒的想出去逛逛庙会,老绝户看出我的心思,叫我和妮儿跟他出去一趟,昨天晚上他和病叔商量过要买一头拉羊草的毛驴。我巴不得他能带我出去呢,顺手拿个大饼子吃着,和妮儿拉起豆芽跟着老绝户走出院子。
没想到荒野上的集市如此热闹,大车排出的货廊半里多长,摆出的牛马、小船、鱼具、锹、镐、镰、叉、土枪、小刀、苞米、高粱、小米、大豆、锅碗瓢盆、黄花菜、蘑菇、木耳、白酒、旧衣裳和鞋子……五花八门的生活必需品应有尽有。整个庙会上人声鼎沸,充斥着汪汪的狗吠声和吁吁的驴叫声,比城里的黑市还热闹。老绝户没兴趣闲逛荡,蹲在交换牛马的汉子堆里抽烟,唠嗑,挑选牲口,留下豆芽让我们自己随便玩玩。
我和妮儿逛大街一样不慌不忙走着。我折了根嫩柳枝,用牙齿拽出树皮里的白秆,光留下树皮的空筒做成一支柳笛,吹起悦耳的笛音,逐一游遍集市的每一个角落。我们没有钱,也没有货,什么也买不了,随便走走看看而已。我好久没见过这么多人,都有些陌生和不习惯。以前我是走资派的狗崽子,见人老鼠见猫一样躲避不及。在糖厂大院家属区里碰到小孩都绕着弯走,生怕他打我两巴掌或骂我两句,因为革命群众认为我没有做人的权利,不是人。现在感觉不一样了,我是江神庙人,是荒野上的一员,周围这些人都和我一样平等,是被社会遗弃的人,打入另册的“渣滓”。别看他们此刻都在笑呵呵地抽着旱烟,相互打着招呼聊天,其实人人心里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一离开这里,就会变成逃亡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被通缉的杀人放火抢劫犯。
真是不可思议。
我和妮儿开心地笑着,自由自在走在集市之中,“自由”是个多么甜蜜的字眼,这种感觉好极了,甚至是幸福。天空多么蓝,阳光多么灿烂,空气多么新鲜,草原多么辽阔。我走在人群中间,已经很久没有类似的感觉了,无所顾忌,大声说笑。若是过去,假如我不是个流亡者,要知道周围人的身份肯定会不寒而栗。唯有一点让我不自在的是,身旁那些男人的目光都狼一样盯着妮儿,要把她吞下肚子里似的。妮儿并不介意,对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感到亲切、信任,她喜欢这里的人,内心里充满了爱,相信这里的人同样喜欢她、爱她。我却十分不快,感到不能容忍,尽量用身子挡住那些目光,我尚未摆脱掉孩子气的自私心,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嫉妒别人。
我特别喜欢盲流们带来的狗,那大多是农村的大笨狗,灰黑色,卷毛,瞪着玻璃球似的眼珠,耷拉着耳朵,半卷着蓬松的尾巴。一看到它们,心里就一下想起虎子,要是它没有丢失肯定会跟我一起流浪的。我幻想着能再养一条狗,但羞于启齿,连我都是大家养活的,哪好意思提养狗的事。看得出这些狗是属于大家的,能认出荒野上的盲流,见到我就摇起尾巴。我掰开大饼子喂它们,每一只狗吃下一小块后都对我表示感谢,舔我的手掌。妮儿怕狗,那些大笨狗一走近她就尖叫着躲开,威胁我再逗狗玩她就回家不和我逛了。我只得让步,喂完手里的大饼子,才赶开围着我的大大小小的笨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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