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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兼回应《言说他者还是言说自我》一文

时间:2020/4/27 作者: 黄忠晶 热度: 213513
  【今年4月14日是西蒙娜。 德。 波伏瓦逝世34周年,4月15日是让-保尔. 萨特逝世40周年,拟在4月份陆续推出一组文章作为对他们的纪念。】

  最近看到一篇题为《言说他者还是言说自我——从波伏瓦在中国译介中的一场论争谈起》的文章(作者成红舞,载于《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该文说的“一场论争”的一方就是我。这篇文章涉及的内容比较杂乱,但仔细梳理一下,其主题还是清楚的,就是怎样看待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其它东西都是由此发散开去。因此,我愿意对它作出回应,并就此阐明,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

  该文有大约一半的篇幅是引述我和另一方的原话,其中间或插进几句评论或总结性的话,其倾向性十分明显的,就是赞同甚至褒扬对方,而对我的观点持贬斥态度。试辨析如下:

  一、所谓把萨特和波伏瓦关系神化的当代话语

  该文的第一句话就有问题,它说我的文章是就董鼎山的几篇短文对萨特和波伏瓦的品德的歪曲而写,在“董鼎山的几篇短文”后有一个注:“董先生的几篇短文散见两部书中,[法]比安卡·朗布兰《萨特、波伏瓦和我》( 吴岳添译,北京: 中国三峡出版社,1998 年版) 与保罗·约翰逊《知识分子》( 杨正润,孟冰纯等译,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 。”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我的那篇文章引用的董文共3篇,一篇在《萨特、波伏瓦和我》一书中,一篇在《在纽约的书房里》一书中,还有一篇在《自己的视角》一书中,根本没有《知识分子》一书的事。我不明白成女士为什么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她在写这篇文章时并没有一一查阅董鼎山的原文,至少除了董的第一篇文章,其它内容都是通过我的文章来了解的,而我的文章是既涉及董鼎山又涉及保罗.约翰逊,在没有认真阅读的情况下,她在注明董文的出处时把两者混为一谈了。

  成女士在引用董文的一段话后说:“董的矛头不仅指向萨特和波伏瓦本人,而且指向把两位神化的当代话语。从大陆对波伏瓦和萨特的传记来看,他们两位的关系的确被层层耀眼的文字所环绕,董文无疑给这些世俗的崇拜者一记棒喝。从 1987 年波伏瓦第一部回忆录在大陆出版到董鼎山的文章出现,大概经历了十一年的时间,这段时间也是波伏瓦和萨特的关系叙述由神化到去神化的过程。”

  这段话的意思很明显,她对董鼎山的文章是持肯定态度,而且评价甚高。这倒没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问题在于,她由此作出的一些论断是否有什么根据。

  第一句话是断定存在着把萨特和波伏瓦神化的当代话语。这样说有什么根据?至少要举一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吧?没有。那么,显然,这个所谓的“把萨特和波伏瓦神化的当代话语”,就只有落在作为董文对立面的我的文章身上。但论据呢?我的文章中哪些地方是把萨特和波伏瓦神化了?没有任何说明。这样立论似乎也太武断了吧。

  第二句话是断定中国大陆对萨特和波伏瓦的传记让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被层层耀眼的文字所环绕,它们是世俗的崇拜者。是哪些传记?总不会是所有的传记吧?也没有任何举例。而且该文通篇只涉及到一部传记,这就是我的《百年波伏瓦》,但那也不是对此的举例,而是作为论争一方观点的来源,因为其中有一节是对论争另一方的回应。就是这一本传记,成女士恐怕顶多也只看了这一节,因为该文从始至终没有提到这本书的其它内容。既然如此,她对中国大陆的有关传记作出如此评价,根据何在呢?应该说没有任何根据。而反驳她这句判断的根据倒是存在的,这就是我的多部关于萨特和波伏瓦的传记。我从来都不是萨特和波伏瓦的崇拜者,我写的东西并没有让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被层层耀眼的文字所环绕,只是如实记下了他们的关系;无须讳言的是,我对他们的关系是持肯定的态度,但这跟什么“崇拜”不相干,也没有任何虚假的“耀眼文字”。要对我写的传记作判断,总得先看了再说话,总不能什么都没看就加上一顶“崇拜者”的大帽子。

  第三句话是将董文当作去神化的标志,说从波伏瓦第一部回忆录在大陆出版到董文出现,这十一年时间是波伏瓦和萨特的关系叙述由神化到去神化的过程。这句话也是毫无根据的。首先,为何说波伏瓦第一部回忆录在大陆出版就是对他们关系叙述的神化?就凭这句话,我可以断定,成女士根本就没有看过这部回忆录,因为这部回忆录只写到波伏瓦 21岁通过哲学教师资格考试止,这时她认识萨特才一个月,全书只是在结尾处提了一下她和萨特等几个人一起准备考试的情况,当然也谈了她对萨特的印象,如此而已。这样内容的一部书,怎么就成了对他们关系的神化?

  另一方面,这句话还说董文的出现标志着波伏瓦和萨特的关系叙述之去神化,这也未免太夸大其词了吧。成女士所指的三篇董文,长的大约千余字,短的不足八百,而且内容多有重复,颠来倒去就是那几句骂萨特和波伏瓦的话,怎么就一下子把许多部传记的神化(如果有的话)给去了呢?我在《并非为萨特和波伏瓦辩护》一文中对董文的这些话有过逐句逐条的驳斥,指出其谬误和错讹之处,成女士要为董文说话,怎么样也得对我的驳斥作出回应吧?却一句话也没有,就武断地作出结论,是不是太轻率了些?

  二、我们关于萨特和波伏瓦的传记能否忠于事实真相

  接下来成女士在大段引述我和论争对方施依秀女士的话后说:“黄与施所争论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国内外学术界和知识界的无法考辨的问题,因为萨特和波伏瓦以及其他的情人们是当事人,法国 20 世纪是他们生活的社会文化处境,对于不是法国人又不是当事人的中国传记者们,他们获得的信息是文献中的文字语言。而当事人所写的关于当时事件的叙述也是在事件发生之后经过头脑加工、文字处理过的叙述。因此,如何看待波伏瓦以及她与萨特的关系已经不是是否忠于事实真相的问题,而是传记者们之间的话语权力的问题。”

  我完全不能同意成女士的这一说法,因为其论断是毫无根据的。她立论的理由是,由于中国传记者既不是法国人,又不是当事人,所以他们关于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的论辩,就不是是否忠于事实真相的问题,而是传记者们之间的话语权力的问题。

  首先,要更正这个说法的一个错误:我确实是“中国传记者“,写过多部关于萨特和波伏瓦的传记,而论辩的另一方施女士,据我所知,她并不是任何一部关于萨特和波伏瓦的传记的作者。成女士连这个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就把我们笼统地归为一类,实在是不够严谨。

  其次,按照该说法,只有不仅与传主是同一国人,而且还是当事人(即传主本人),才可能写出忠于事实真相的传记。也就是说,只有自传才可能是忠于事实真相的。成女士这一说法就把所有的除自传以外的传记之真实价值给否定了。这样的说法之荒谬太显而易见了,我无须多语。

  该说法表面上看起来是把论辩双方都给否定掉了,似乎不偏不倚,实际上成女士要否定的是我这一方。我与董鼎山、保罗.约翰逊、施依秀论辩,就是指出他们所言违背事实,而我要做的就是还原事实真相。而成女士一句双方都不可能忠于事实真相,就抹去了是非标准,把这场论争变成了话语权力之争。从该文后面的内容看,她是更明显地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来否定我的观点。

  按照成女士所说,只有自传才可能忠于事实真相,但她接下来的话又否定了自己的这一说法:“作为男性传记者的黄忠晶他始终不能回答作为女性传记者的施依秀一个问题: 波伏瓦到底是否在萨特的‘弱点’面前心理上受到过伤害? 虽然波伏瓦在回忆录中提到她曾彻夜哭泣,而且服用药物以抵抗压力。但她并没有提到是萨特带给她的伤害所致。因此回答那个问题,需要猜测。不仅因为叙述与事实真相之间不是百分之百融合的,而且法国文学界一直受到青睐的回忆录、忏悔录之类的自传文章的真实性已经受到大大质疑。开始撰写回忆录时已近五十岁的波伏瓦要还原她少女时代和大学生时代的体验是不可能不带有她后来二十多年体验的。遮蔽、隐瞒和美化都是自传中不可避免的。但他传中的遮蔽、隐瞒和美化的手段却与他传记者自身要传达的信息有关,与是否还原真相没有必然的联系。尤其当他传作者根据的材料是自传者的回忆录,可信度完全值得怀疑。”

  这段话说得有些啰嗦而且凌乱,但其意思还是清楚的:波伏瓦的回忆录不可避免地会遮蔽、隐瞒和美化对自己少女和大学生时代的体验,其真实性应该被质疑。理由呢?是因为波伏瓦写回忆录时已近五十岁。这个理由太荒唐了,其站不住脚是一目了然的。难道说,如果这个回忆录是波伏瓦二十岁写的,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其真实性就毋庸置疑了?这个以写作自传的年龄来确定其真实性的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如果这一说法是真的,那要判断一部自传的真实性就太简单了:不用看内容,只看作者写自传时的年龄就行。

  成女士写这段话的用意主要还不在否定波伏瓦自传的真实性,而在于由此来否定以波伏瓦自传为材料的“他传”的可信度,而这个“他传作者”就是指的我。我在同施女士等的论争中,主要依据萨特和波伏瓦关于自己的一些叙述,来澄清事实,驳斥对方一些不实甚至无中生有的话语。而成女士虽然称施女士为女性传记者,如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这实在是名不副实的称谓,施女士没有写过一部“他传”,当然更谈不上什么可信度。

  即使按照成女士的这个说法,她也无法完全否定波伏瓦自传的真实性,从而也就无法否定我关于萨特和波伏瓦的传记之真实性。前面我已经说过,波伏瓦的第一部回忆录中几乎没有涉及她和萨特的关系,倒是后面几部回忆录中,主要的内容就是他们之间的关系,而越是写到后来,写作的时间距离自传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就越近,按照成女士的说法,这是不是说,其真实性就会越来越强?那么,主要是以她后期自传为材料的“他传”,其“可信度”不也是毋庸置疑的吗?看来成女士的这个说法,不仅没有达到她想否定我的“他传”之目的,反而在某种程度上佐证了这些传记的真实性,这恐怕是其所始料不及的吧。

  三、我和董鼎山论争的是什么

  接下来成女士再次力挺董文:“董鼎山对萨特和波伏瓦的批评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在重道的传统文学批评中,文章与政治、人文世风以及作者本人的品德修养和人生观、世界观有重大联系,传统文学批评重道的特点在现当代的文学批评中仍很浓厚,把萨特和波伏瓦的道德与他们的文章联系起来批评就是这个特点的体现。”

  我要指出的是,成女士力挺董文,却不在点子上。按照她所说,董文的特点就是把萨特和波伏瓦的道德与他们的文章联系起来批评,而我反驳董文,那就是把两者割裂开来,不顾萨特和波伏瓦道德上的问题,由于他们的文章而为其辩护。成女士只要稍微认真地看一下我与董论辩的文章就会知道,我们并没有讨论萨特和波伏瓦的道德和文章之关系问题。我只是指出,董文所列举的萨特和波伏瓦不道德的地方并不是事实。

  董文说,萨特是伪君子,波伏瓦是假道学;萨特是借势欺凌天真女性的大男子主义者,波伏瓦心甘情愿替他拉皮条,找女伴;波伏瓦不但替萨特拉皮条,而且忍气吞声地受他的吩咐来打发他所厌倦的性伴侣;萨特借他在文坛上的名气诱奸女学生;萨特好色性异常,淫荡,毫无顾忌,不择手段,完全将女性当玩物;……董文虽有三篇,其内容颠来倒去就是这么几句话,其它的东西则语焉不详。我在《并非为萨特和波伏瓦辩护》一文中,依据事实,逐条对董文作了驳斥,所用篇幅是上述引文二十余倍,这里就不再赘述。成女士要为董文说话,最起码也要对我的批驳回应一下吧?没有,一句话也没有。我和董鼎山的论争根本不是什么“是否把萨特和波伏瓦的道德和文章联系起来”,而是”什么是事情的真相“。而成女士的说法显然是把这个问题给抹杀了。

  四、真的有什么中国女性和男性之争吗

  关于我和施女士的论争,成女士还有一个说法:“当中国女性要还原一个由被情感折磨到精神上独立的、一个在精神上不断成熟的波伏瓦时,当中国男性要告诉人们一个一开始就是精神上如此成熟、如此独立的波伏瓦时,二者的争论将没有结果。中国女性不是法国女性,更不是波伏瓦; 中国男性也不是法国男性,更不是萨特; 不管学术上中国女性要致力建立的和谐的性别诗学是否可能,波伏瓦和萨特的关系都不是我们可以照着模子刻画的,更何况中国学界在一些基本观念上还不能达成一致。”

  首先得纠正成女士一个错误的归纳:她把我和施女士关于波伏瓦的看法之不同说成是中国男性和中国女性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之争,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很明显,中国男性中肯定会有同意施女士观点的,而中国女性中也不乏赞同我的看法的。总之,我和施女士的观点之不同,并非我们的性别所致,而是性别以外的原因。成女士的这一归纳是一点道理也没有的。

  其次,成女士把我和施女士的看法之不同说成是,对方是“还原”一个精神上不断成熟的波伏瓦,而我认为波伏瓦一开始就是成熟和独立的。这一说法同样是无稽之谈。施女士并未写过任何关于波伏瓦的传记,何来“还原”一说?成女士说我“要告诉人们一个一开始就是精神上如此成熟、如此独立的波伏瓦”,这个“一开始”是指什么时候?是指一生下来就是吗?或者是上幼儿园、小学的时候?成女士没有明说。我的传记作品《百年波伏瓦》等会这样写吗?我想,成女士最好还是读一读它们,再来决定是否还要坚持这个说法。

  最后,成女士说,由于中国女性不是法国女性,更不是波伏瓦,中国男性也不是法国男性,更不是萨特; 波伏瓦和萨特的关系都不是我们可以照着模子刻画的。这前半段话是大实话,谁都不会否认。后半段话则说得不明不白:“照着模子刻画”,照着什么模子?对照前后段的文字看,这模子似乎是指中国人按照自己的形象来刻画波伏瓦和萨特的关系。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中国的传记作者为什么要按照自己的形象来刻画波伏瓦和萨特的关系?他们是不是应该按照波伏瓦和萨特本来的形象来刻画两人的关系?成女士认为这不可能,因为中国传记作者不是波伏瓦和萨特本人。这一说法的荒谬性我在前面已经指出,这里不赘。

  成女士接下来的话更让人难以理解:“中国学界长期以来所宣扬的波伏瓦与萨特的种种情史到底是否是中国这个仍旧是男权社会的男权话语对女性的又一种神化书写而已? 或者说男性言说女性问题,包括对女性的自由、独立的言说是否是男权话语的另一种形式。这些疑问说到底是男性是否能真正放弃大男子主义、不带偏见地参与到女性解放中去的问题。”

  这段话虽然采用提问的形式,却是肯定的陈述和作结论。由于成女士的话说得别别扭扭,我试图把它转换成人们听得懂的语言:在成女士看来,那些关于波伏瓦和萨特的传记尽管对波伏瓦有所神化,尽管在言说女性的自由和独立,却仍然是一种中国男权社会的男权话语;也就是说,中国男性传记作者是不可能真正放弃大男子主义,不可能不带偏见地参与到女性解放中去。对于这样的指责,我的回答是,如前所述,成女士是否应该在看了那些传记之后再说这样的话?什么都没看就这样武断地下结论,也太轻率了吧?

  五、这些事实能说明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不平等吗

  成女士再次发问:“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难道真的适合东方的男性和女性吗? 新中国成立后,妇女角色发生根本性变化,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一种新型的男女关系已经或者可能在中国出现或建立呢? 这个答案是不确定的。”

  这仍然是通过提问来肯定一些东西。这段话的意思是,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不适合中国的男性和女性,因为一种新型的男女关系不一定在中国出现或建立。那么,这就假定了萨特和波伏瓦是一种新型的男女关系。 既然是一种新型的男女关系,无论它现在中国是否出现或建立,对于中国的男性和女性都是适合的,这里说的适合是指,新的东西所具有的生命力,使得它会像种子一样,在以前未曾呆过的土壤里发芽、生长。

  然而正像成女士前面所做的那样,她下面的话又否认了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即平等的男女关系:“从董、黄、施三方的争论中可以发现,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被无限地称颂已经受到怀疑。既使那些坚定地认为萨特与波伏瓦的关系的确不像一部分人想象的那样不平等,但至少他们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出现比安卡事件? 为什么波伏瓦会在小说《女宾》中设计了一个让第三者死去的结局? 为什么波伏瓦在与美国情人纳尔逊 ·阿尔格雷分手时如此痛苦? ”

  首先说一下,”既使那些坚定地认为萨特与波伏瓦的关系的确不像一部分人想象的那样不平等”这个分句,第一个字错了,应为“即”,不是“既”;应为“即使”,不是“既使”。而且这个分句在“那些”之后应加上一个“人”字或类似的词语,否则此句无主语,就是一个不通的病句。

  其次,我要说明的是,我确实是属于那些坚定地认为萨特与波伏瓦的关系不像一部分人想象的那样不平等的人,但我并没有“无限地”称颂这种关系,只是依据事实来展示他们真实的关系。

  成女士列举了三个事实,说是持我这样观点的人无法解释的;换言之,她认为这些事实表明了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是不平等的。谢天谢地,关于他们两人的关系,成女士总算谈了一点具体的东西。我很乐于就此作答。

  其实成女士说的无法解释的三个事实,在波伏瓦的回忆录以及有关书信中有十分详细的解释,我关于萨特和波伏瓦的传记也有详细的解说,甚至在同董、施等的论争中也有对这些事实的解释,然而成女士或者是压根就没看这些传记和文章,或者是视而不见,我只有在此再作一次解释,希望能使成女士感到满意。

  首先,所谓比安卡事件,就是董文用极其粗俗不堪的语言,称波伏瓦为萨特“拉皮条”,使得她的学生比安卡成为他的情人。而事实真相是怎样的呢?当时比安卡正在巴黎大学攻读哲学专业,同学中有萨特过去在勒阿弗尔教过的学生,萨特同这些学生的关系很好,他很慷慨地把自己未发表的手稿给他们看,结果这些手稿被传阅到比安卡手中。她在论文里采用了萨特还未发表的著作《想象》中的某些观点。一次她向波伏瓦问及《想象》中某个论点,波伏瓦感到不好回答,于是建议她直接去问萨特。这样她就和萨特认识了。这里不存在任何预谋的因素。而后来比安卡和萨特的关系主要的和在根本上是他们两个自己的事情,与波伏瓦并没有什么关系。这就是比安卡在自己的回忆录里陈述的事实。

  根据比安卡的回忆录,我们还知道,她和波伏瓦之间有同性恋关系。而根据波伏瓦给萨特的信可知,萨特对波伏瓦的同性恋倾向和行为,是完全知情的。萨特同波伏瓦的亲密关系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彼此深切理解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性关系方面,评论者通常认为,主要是波伏瓦理解(或不如说容忍)萨特的种种“好色”行为,似乎不存在萨特对于波伏瓦的理解,因此他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殊不知萨特对波伏瓦的理解,从社会习俗来说,是更加困难的。法国社会,男子有风流韵事,被视为当然,甚至引以为荣;而淑女们如果行为不检点,则会遭到极大的非议;如果女性之间有性关系,则更是被看成丑闻。萨特对波伏瓦的同性恋行为不以为意,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也是他俩平等关系的体现。

  其次,所谓“波伏瓦在小说《女宾》中设计了一个让第三者死去的结局”。为什么这能说明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不平等呢?成女士的意思大概是,该小说反映了现实生活中萨特、波伏瓦和那个“第三者”之间的关系,由于萨特的需要,波伏瓦无法把那个“第三者”驱逐出自己的生活,只有在想象中把她杀死。这就说明两人的关系不平等,波伏瓦不得不忍受萨特强加给她的难以忍受的境况。

  但这完全不是事实。这个所谓的第三者叫奥尔加.科萨克维茨,是波伏瓦的学生。有一段时间,萨特对奥尔加的感情发展到爱或者罗曼蒂克的程度,对她有狂热的追求。这样做的时候,他并没有避讳波伏瓦,因为按照他俩的约定,这是他应有的自由。而奥尔加爱自己的女教师波伏瓦,也喜欢萨特,但她并不爱萨特,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是她所爱的女教师的情人。然而她并没有明确拒绝萨特的追求,而是采取了一种若即若离的态度,这样做的原因有二:一是萨特的追求仍可满足一个少女的虚荣心,被人追求毕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二是她觉察到,对于萨特的某种不离不弃,似乎可以更加巩固她与波伏瓦之间的感情联系,而这对她是弥足珍贵的。于是三人之间构成了一种波伏瓦称之为三重奏的东西。

  这种三重奏的关系大约持续了两年。萨特在他的战争日记中总结这段时间说:“那时我们——海狸(波伏瓦的昵称——黄忠晶注)和我——陶醉于这种直接裸露的意识之中,感受到的仅仅是强烈和纯粹。我把海狸放在那样高的位置,在我的一生中,我第一次在他人面前感到谦卑,感到被解除了武装,感到需要学习。所有这些都是对我有益的。”萨特这样说,是指在他追求奥尔加的过程中,波伏瓦对他的理解。在这个三重奏的过程中,应该说,波伏瓦既尊重和理解萨特,也同样尊重和理解奥尔加;在给了萨特充分自由的同时,也给了奥尔加行动的充分自由。她从来就没有勉强奥尔加做什么。而萨特在这个事情上也同样尊重波伏瓦,从来没有要求她帮他做什么。就波伏瓦在奥尔加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而言,如果施加压力,一定要对方与萨特交好,那结果恐怕是完全不一样的。就性爱关系而言,萨特追求奥尔加是没有结果的。奥尔加后来跟萨特的学生和朋友雅克.博斯特相爱并结婚,萨特也就彻底死了心,不再向奥尔加追求一种性爱或至少是罗曼蒂克的感情关系。但萨特跟波伏瓦一样,同奥尔加和博斯特维持了一生的友谊;直到他去世,他们都是他最好的朋友。

  而波伏瓦写《女宾》(一译《女客》),跟这个现实的三重奏生活并没有任何直接联系,虽然其中有着她的一些生活体验。波伏瓦并不把自己等同于小说中某个固定的人物(如杀死第三者的弗朗索娃),但在写每个章节时,她又把自己当成是笔下出现的这个人物,从而让小说中每个人物的思想和行动都显得十分真实可信。因此,小说让第三者死去,跟波伏瓦的现实愿望没有任何关系;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三重奏跟小说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果成女士在看了《女客》之后(我还不能确定她是否看过),能够再看一看波伏瓦回忆录中的相关内容,就不会拿这个说事了。

  最后,“为什么波伏瓦在与美国情人纳尔逊 ·阿尔格雷分手时如此痛苦? ”成女士的意思是,波伏瓦与美国情人分手如此痛苦,肯定是因为萨特对波伏瓦施加了压力,要她两者选一,所以她不得不忍痛割爱,由此可以说明他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波伏瓦在回忆录里对此有详细的叙述。实际上他俩分手的原因是,阿格林(即成女士所说的阿尔格雷)希望波伏瓦只属于他一人,也就是要她离开萨特,只投入他的怀抱,而波伏瓦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于是他对她说:“我们就到此为止吧!“他们的关系就此中断。这一分手对于他们两人来说都很痛苦,但也是他俩特别是阿格林选择的结果,跟萨特无任何关系。阿格林同萨特在巴黎见面时,两人相处融洽;这也是萨特对待波伏瓦情人的一贯态度,他同他们都有良好的关系,甚至大都有很深的友谊(如博斯特、朗兹曼)。此后波伏瓦同阿格林偶有书信往来,大约9年后,阿格林再次来到巴黎同波伏瓦见面,他们在一起度过了5个月,相处十分和谐,没有任何分歧和争吵,他俩的关系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而在这期间,波伏瓦还陪他见了萨特、博斯特等老朋友,大家久别重逢,十分高兴。这就是事情的真相。

  六、还一个本真的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

  成女士接下来评论说:“对波伏瓦女性主义理论的接受伴随着对她的传记的阐释,国内正在逐渐形成两股权力话语,一股是完全无条件地肯定她作为神人的一面,她一生中所有的行动都与她的理论相辅相成,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理性人; 另一股是从感性出发去理解波伏瓦的情感,把波伏瓦隐藏在回忆录中那些自信的语言之下的那颗孤独、受伤的心灵揭示出来。”

  我认为这是成女士想当然的说法,没有一点点事实根据。显然,我是属于她所说的第一股“权力话语”,但我在阐释波伏瓦的传记时,并没有“完全无条件地肯定她作为神人的一面”,也从未认为“她一生中所有的行动都与她的理论相辅相成,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理性人”。实际上,没有任何人可以成为神或一个彻头彻尾的理性人。早在1996年,我在《萨特传》(又名《永别的仪式》,著者波伏瓦)一书的译者序中就说过:“本书给了我们‘这一个’萨特,一个本真的、自然的、未加任何雕琢和修饰的萨特;他当然有其伟大和过人之处,但在许多地方,他跟我们一样,平平常常,普普通通;他的喜怒哀乐都是我们可以理解的。在翻译也就是阅读本书的过程中,一个活生生的萨特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不再只是一个有着“存在主义者”称号的抽象标签,由于声名太著而罩在他头上的种种神秘光圈也消失殆尽,人们根据一知半解、或毁或誉而加在他身上的种种误会、曲解和互相矛盾的说法也得到澄清和辨正。通过这部传记,我们可以准确明晰地勾画出萨特的总体形象来。“这就是我阐释萨特和波伏瓦的传记时的体会和态度,时间已经过去了24年,现在我仍然是这种态度。

  成女士说的另一股权力话语当然是指董、施两人。说他们“从感性出发去理解波伏瓦的情感,把波伏瓦隐藏在回忆录中那些自信的语言之下的那颗孤独、受伤的心灵揭示出来。”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吗?董文除了骂波伏瓦是取悦情夫的拉皮条人、假道学、心情愿替萨特找女伴,忍气吞声地受他吩咐来打发其所厌倦的性伴侣等等之外,再无一字谈及波伏瓦的回忆录,跟成女士所说的情况毫不相干。至于施女士,我在《评论历史人物岂可仅凭想当然——对《作为女人的波伏瓦》之回应》一文(载于《粤海风》2004年第一期)中指出,施女士的文章在说明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时,没有援引萨特和波伏瓦本人的任何自述资料,甚至连波伏瓦的回忆录——这应该是探究两者关系的最基本的材料——都没有引用。既然如此,何来什么“从感性出发去理解波伏瓦的情感,把波伏瓦隐藏在回忆录中那些自信的语言之下的那颗孤独、受伤的心灵揭示出来“ ?看来成女士的这一说法也是”仅凭想当然“。

  七、“言说他者”与“言说自我”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吗

  成女士以下面一段话作为其文章的结束:“作为一个东方人,我们必须正视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的巨大差异,我们对波伏瓦所作的任何阐述都将离不开我们文化的牵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对波伏瓦与萨特关系的论争是一场关于他者性的论争,按照波伏瓦的理念,他者性就在我们内部,我们应当从我们自身走向他者,而不是从他者中寻找自我。因此,在接受波伏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清楚明了这一点: 尊重差异,而不是把自我的意志强加于他者身上。“

  我不知道其他读者能否读懂这段话的意思,反正我读起来觉得像绕口令;也许是对方的理论水平太艰深了,而我的理解力太差;不过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对方说的这些话其实把她自己也给绕糊涂了,不明白自己在说些什么,尽管用的词语很能唬人,如他者性之类。

  我尽量排除对方设置的语言障碍,把这段话转换成人们听得懂的话语。成女士的意思大概是,我们应该正视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国内对波伏瓦与萨特关系的论争之实质在于,是从我们自身走向他们,还是从他们中寻找自我。前一种做法是正确的,后一种则不对。因此,在接受波伏瓦的过程中,不应该把自我的意志强加在她身上。

  这样翻译了一遍,字面上的意思倒是能看懂了,但成女士到底想说什么,我们还是不太明白,特别是这个“因此”,似乎用得有点不太对头。“因此”前的意思似乎是,在看待波伏瓦和萨特的关系时,应该从自身走向他们,由此及彼,由自我及他者,以己度人;“因此”后的意思又似乎是,不应该这样做,不应该由自我及他者,不应该以己度人。这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到底哪个是成女士真实意思的表达,我们确实搞不清楚。

  不过这一处搞不清楚也没关系,通览成女士所写的全文,透过她那些或含糊不清、或故作高深甚至自相矛盾造成的语言障碍,其大致意思还是清楚的。其文的标题是“言说他者还是言说自我”,在她看来,由于我们是中国的传记作者和研究者,所以在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上,不可能写出忠于事实真相的传记作品和文章,也就是不可能“言说他者”;我们所做的一切只能是一种权力话语,也就是“言说自我”。她通篇绕来绕去,就是要说明这一点。而在她所说的两股观点对立的权力话语中,她力挺对方,给予高度评价,不顾事实地予以褒扬;对于我的观点则在或无中生有、或随意歪曲的基础上大加挞伐。这些我在前面都一一予以辨析,这里不再赘述。

  我们到底应该怎样看待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我想说的是,应该按照事实的真相来看待他们的关系;尽管我们是中国的传记作者和研究者,与他们有着文化上的差异,仍然可以在我们的作品和文章中忠实于事实真相。如果一定要拿成女士喜欢用的术语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我们首先应该言说他者,言说真实的他者而不是虚假的,这种言说既不应该神化他者,也不应该妖魔化他者,而是还原一个本真的人或人与人的关系。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也是在言说自我,不过是间接的,这是指,读者透过我们写的传记作品和研究文章,可以看出一个人对待传主或研究对象是否有起码的尊重和公正,是否怀有偏见和恶意,是否治学严谨、不拿大帽子和似懂非懂的东西唬人,等等;这些都是一个人的自我,你不想表现出来都不行。所以,该文标题“言说他者还是言说自我”的提法是错误的,因为在言说他者的过程中,一个人的自我必定会表现出来,两者根本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完稿于2020-3-30

  【参考文献】

  [1]成红舞. 言说他者还是言说自我———从波伏瓦在中国译介中的一场论争谈起. 济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4, (3)

  [2] [法]比安卡· 朗布兰.萨特、波伏瓦和我——被勾引姑娘的回忆.吴岳添,译. 北京: 中国三峡出版社,1998.

  [3] 黄忠晶. 并非为萨特和波伏瓦辩护. 书屋,2002,(9).

  [4] 施依秀. 作为女人的波伏瓦. 粤海风,2003,(4) .

  [5] 黄忠晶. 评论历史人物岂可仅凭想当然. 粤海风,2004,(1) .

  [6]西蒙娜. 德. 波伏瓦. 闺中淑女. 谭建,等,译. 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

  [7]西蒙娜. 德. 波伏瓦. 萨特传. 黄忠晶,译. 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6.

  [8]让-保尔.萨特. 萨特思想小品. 黄忠晶,等,译.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

  [9]让-保尔. 萨特. 萨特自述. 黄忠晶,等,译.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

  [10]让-保尔. 萨特. 一个与他人相当的人. 黄忠晶,译. 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11]让-保尔. 萨特. 萨特自述. 黄忠晶,等,译.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

  [12]黄忠晶. 萨特传. 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96.

  [13]黄忠晶. 爱情与诱惑.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14]黄忠晶. 第三性——萨特与波伏瓦. 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1998. 青岛:青岛出版社,2003.

  [15] 黄忠晶. 百年萨特.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16]黄忠晶. 传奇萨特.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

  [17] 黄忠晶.超越第二性———百年波伏瓦,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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