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分析一下“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这句话。包括《大略》在内的《荀子》最后六篇,杨倞认为是荀子的弟子所记荀子语及杂录传记,而梁启超则进一步指出,这六篇应该看作是汉儒所杂录,并非《荀子》旧作。(赵俊:荀子与史学批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1年第6期),现在我们姑且假定它是荀子的原话,是否可以据此认定,荀子具有契约说的思想,以民权思想为立场,谓君统于人民之下?
应该指出的是,契约说或民权思想的说法是跟荀子多处阐述的“圣人化性起伪”、制礼义以治天下的基本思想相反对的。如果这话确系荀子所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也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天下的人,总不可能是为君王一个人而产生的。而“天之立君,以为民也”,是为民的什么?是为了教化人民、管理人民、统治人民,而并非说是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此意甚明。荀子从未说过人民是君王的父母,反过来的话倒多处可见:君王是人民的父母。在一家之中,是谁说了算?当然是父母而非子女。父母管教子女,也不需要订立什么契约,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而父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君王与人民的关系也是一样。君王制定礼义以统治天下,难道事先征得人民大众的同意吗?肯定没有;因为如果那样做,他就永远无法充当统治者。
写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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