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拿出世和入世来衡量庄子的处世态度,那么,说他随世也好,游世也好,顺世也好,他虽然既出世又入世,两者兼而有之,但其实质仍是出世,入世只是表象。他反复说了这样一些话:“有人之形,无人之情。有人之形,故群于人;无人之情,故是非不得于身。眇乎小哉,所以属于人也!謷乎大哉,独成其天!”(《庄子·德充符》,以下只注篇名)“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大宗师》)“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 大宗师》)这都是表达了一个意思:真人、圣人、至人的真实生活是在内心,至于在社会上的表现,那是外在的、不重要的、可有可无的。
庄子从未提出过一个人应该反抗社会,在他看来,这种反抗似乎是徒劳的、没有用的。实际上,一个人如果真正修炼到“坐忘”的程度,对于外界的任何刺激均无反应,那也就跟植物人差不多了。做人做到这个份上,无论说得多么玄妙,也是可悲的。既然可以修炼到生等于死的“坐忘”程度,为什么又不可以在社会上我行我素、率性而为,而要谨小慎微地做人,千方百计地在社会的空隙中讨生活,以求自我保全?庄子的为人处世思想确实有一种自相矛盾和冲突的东西,而且他本人的行为与他提倡的东西似乎也有矛盾:例如他拒绝应聘做高官,那又是何等决绝,一点也不顺世、随世。如果他真正达到“坐忘”的程度,我们也无法看到他的这部《庄子》了:坐忘的人不会写书,写书的人还没有坐忘。换言之,庄子希望在精神绝对自由和社会中绝对不自由之间保持一种平衡,这只不过是他的一个注定无法得到实现的理想而已。一个人的自由,只有在改造自己所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的过程中才能得到实现。
写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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