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论者认为:“郭店楚简《老子》则正处于这个转变的时期,所以只是郭店楚简《老子》乙本里有一处提到:‘学者日益,为道者日员(损),以至亡为也,亡为而亡不为’。而在此以前的历史时期的《老子》思想里,则有多处提及‘无为’。并且十分强调‘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注:见王弼本《老子》第38章及帛书甲、乙本《老子》皆同。),实将‘无为’与‘无以为’紧密联系在一起。” (晁福林:试论先秦道家“无为”思想的历史发展——从关于郭店楚简的一个争论谈起,江汉论坛2004年第11期)
我认为,这一思想划界的根据似乎并不充足。《老子》涉及到“无为而无不为”的有两处,一处是第37章,竹简本作“道恒无为也”,帛书本作“道恒无名”,世传本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一处是第48章,竹简本作“无为而无不为”,帛书本缺损,世传本作“无为而无不为”。世传本成书的时间似不可考。帛书本抄写时间在汉初。竹简本抄写时间不迟于公元前三百年左右,比帛书本的抄写时间早了大约一百年。值得注意的是,各本抄写时间的早晚与它们所依据的祖本成书时间的早晚又不是一回事。因此,根本无法根据这三种版本《老子》中是否有某句话,就能推断出老子以及学派的思想变化来。
该论者的说法也有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他说,世传本及帛书甲、乙本十分强调“上德无为而无以为”,言外之意是竹简本没有提到“上德无为而无以为”;另一方面他又说:“传世《老子》王弼本第38章载: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必须注意的是,郭店楚简《老子》乙本和甲本皆有与之相应的文字,确谓‘上德无为而无以为’,其它文字亦与王弼本相同。” (晁福林:试论先秦道家“无为”思想的历史发展——从关于郭店楚简的一个争论谈起,江汉论坛2004年第11期)这两个说法显然是不能同时成立的。如果是后者,那么这些文本就没有什么根本区别了。实际上,他的第二种说法是错误的。竹简本中根本就没有世传本第38章那段话。
竹简本没有“无为而无以为”的说法,这也不能反映老子以及学派思想有何变化。竹简本是一个节选本,如前所说,它是楚墓主人东宫之师根据儒家的标准对《老子》节选的结果,删去含有“无为而无以为”的那段话,是因为这一章对儒家的仁、义、礼进行了十分尖锐的批判。这跟老子及其学派的思想在“无为”观上的变化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无为而无以为”跟“无为而无不为”一定是彼此不能相容的吗?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怎样理解无为。该论者的观点是,无为就是什么也不做,无以为就是连什么也不做都没有想,是彻底的清静无为;而“无不为”就是有为,是随心所欲、无所不为。我认为,这一理解是不准确的。
老子的“无为”,并非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不特别地去做什么,不为了任何一个特殊目的而去做什么。在这一前提下,他什么都可以做,这就是“无不为”。“有为”也并非指有所行动,而是指特别地去做什么,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去做。“无以为”就是并非有意的意思。这是对“无为”的进一步强调,或彻底化,即连“不特别做什么”也是自然的,而非特别要这样。“无以为”与“无不为”应该是老子无为思想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互相补充。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无为就是什么都不做,那是十分荒谬的:作为一个人,他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呢?例如不吃不喝?老子的思想应该还没有肤浅到如此地步。他只可能要求一个人在无论做什么的时候,都不要特别地努力去做,而是顺其自然地去做。
梁启超在评价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时说,“五千言的《老子》,最少有四千言是讲道的作用。但内中有一句话可以包括一切,就是‘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喜欢讲无为,是人人知道的,可惜往往把无不为这句话忘却,便弄成一种跛脚的学说,失掉老子的精神了。”( 梁启超:老子哲学,梁任公近著,民国丛书第五编·91,上海书店影印版,p。25)我认为梁先生的概括是十分精到的,而对人们的提醒至今仍然有着警示作用。
在当时人们特别是统治者太“有为”的情况下,老子的这一思想有着解毒剂的作用。但它也容易招致误解。而且这一思想本身也并非无可挑剔。“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归根结底是“人法自然”。人也应该贯彻道的精神,“自己这样”。但什么是人的“自己这样”?天、地的运行似乎都没有目的、没有意识,但人也应该这样吗?人的“自己这样”是否应该不同?人是否应该有目的、有意识的行动?我想,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老子的五千言《道德经》,我相信他也是有意识、有目的地写出来的。人不可能完全没有目的、完全无意识地去做什么事情,除非他退回到极其低级的生命层次中去,甚至变成无生命物。因此,我想,“无为而无不为”固然有其存在的价值,依据老子的句式,更好的说法是否可以改成“有为而无有为”。这意思是,人首先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动物,同时也要时时注意自己的目的、意识必然会有的局限性。
写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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