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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是要“圣人无为而百姓有为”吗——老子的“道”(三)

时间:2019/5/16 作者: 黄忠晶 热度: 202352
  与“道法自然”联系在一起的,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第37章》,以下只注章数)的思想。这意思是,道自身总是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没有什么要特别去做的,而天地万物却因为道而生成、活动、变化,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老子说:“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第37章)治国者若能依据“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的原则来治理国家,人类社会的各种事务也就会“自化”——仿佛是各自顺其自然地完成了。

  类似的话还有:“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第57章)这里的“无为”,并非是圣人自己什么事情都不做,而是不特别去另外搞一套,“以百姓心为心”,顺应百姓自身的要求让他们去做,圣人要做的就是把握这一原则,体会什么是百姓“自己这样”去做的东西。

  老子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2章)圣人应该做的事业,是不要特别去做什么,他应该施行的教化,应该在不言之中。在这个意义上,他说:“希言自然。”(第23章)少说话是合乎“自然”之道的。这里的言,包括由圣人发去的一系列指示、命令。

  老子还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第63章)这话的意思是,圣人应该做的,是不特别为什么而去做;他的事业,就是不要有自己特别的事业;他应该体味的,就是不要特别的去体味什么。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百姓就会自为、自事、自味。

  有论者根据这段话,认为老子是主张“圣人无为而百姓有为,即治国者无为而普通群众有为。民众的有为,就在于他们自作自息”。( 田云刚、张元洁:老子人本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p。164)认为老子主张圣人无为而百姓有为,这是一种较为通常的看法。这里显然是将“无为”理解为什么事都不做。实际上老子是主张,圣人或治国者应该无为,百姓也应该无为。无为并非什么事情都不做(这也是不可能的),而是并不特别为什么而去做,只是自然而然地去做,就好像事情本来就应该这样地去做,自己这样地去做。因此,民众“自作自息”,不是有为,而是无为。

  所以老子明确指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第75章)这显然是针对当时诸侯之间为了一己之利大动干戈而发的。而诸侯有为的根本目的是争夺天下。老子说:“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第29章)老子说,这些诸侯以夺取天下为自己行动的目的,我看他们是不会成功的。“天下”是神圣的东西,以它为夺取的目的是达不到的。想这样做的人一定会失败,即使一时占有也会失去。“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64章)圣人不这样做,所以他不会失败;圣人不想占有什么,所以他也不会丢失什么。圣人只是让人世间的万事万物自己这样地去作为,而自己不敢有任何特别的作为。归根结底,圣人应该做的仍然是“自然”、“无为而无不为”。

  写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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