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对“道法自然”作了进一步的解释:道生长万物,因此万物都尊崇道。道之所以被尊崇,并不是有谁给了它高贵地位,而在于它总是自己这样的。所以,道生长万物而不据为己有,让万物运作而不自恃有功,引导万物而不主宰它们。这就是道最深刻的道理。(“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51章)
落实到社会治理上,老子提出,最好的治国之道是“自然”:“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故信不足,焉有不信。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17章)最好的治国者,只是让百姓知道他的存在而已;次一等的治国者,百姓爱戴并称赞他;再次一等的治国者,百姓畏惧他;最次的治国者,百姓侮骂他。治国者如果不够诚信,百姓也就不会信任他。所以最好的治国者总是十分谨慎,不轻易发表意见和政令。政事完成以后,老百姓都以为是自己就这样成功了的。
老子的这番话在理解上有些困难。人们通常认为,能得到百姓拥戴和称赞的治国者才是最好的。那个百姓只知道其存在、但不知道他干了些什么的治国者怎么会更好一些呢?这里须得注意的是,以自然为准则的治国者是“功成事遂”,很好地完成了政事,但不让百姓有特别的感觉,好像这些事情是自然而然地完成的,本来就应该完成,不需要特别努力就完成了,就像他没有起任何作用一样,实际上他起的作用就是要让百姓感到不起作用。也就是说,他采取的措施、办法,老百姓觉得十分自然,认为这些事情本来就该这样。
为什么这样的治国者要比百姓爱戴称赞的治国者好?同样的“功成事遂”,完成同样的政事,一个是让百姓觉得这本来就是他该做的,或者不觉得他做了什么很特别的事情;一个是让百姓觉得他本来可以不做,只是人特别好才做,觉得他很了不起,对百姓有莫大的恩惠。在我们看来,那一个更值得称道?当然应该是前者,因为他很“自然”地将这些事情做了,他不过做了他应该做的;而另一个则不是这样,仿佛多做了什么,是不自然的。换言之,他如果不做,百姓也拿他没有办法。那些让百姓爱戴称赞的治国者,是高人一等的,被百姓所仰视。而不让百姓感觉特别就把政事给办了,他也是百姓当中之一员,所谓“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第49章)
写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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