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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该服从父母之命吗——读《阅微草堂笔记》(三)

时间:2019/5/1 作者: 黄忠晶 热度: 155851
  纪晓岚在“滦阳消夏录三”中,还记载了另一件悲惨的事情:明崇祯末期,有大盗在孟村抢劫,看到一个女子很有姿色,就将她和她的父母都抓了起来。这女子不肯顺从,盗贼就对其父母施以酷刑,父母忍受不了,大声惨叫,并要女儿顺从盗贼。女子要盗贼放了父母才肯顺从。盗贼认为她并不是真的顺从,就要求先奸污了她,然后再放其父母。女子怒不可遏,扔东西过去砸在盗贼脸上。盗贼把她和她父母都杀死了,并弃尸体于荒野。

  后来这盗贼与官兵打斗,他骑的马来到这女子的尸体旁时,突然不肯奔走,并陷进泥潭里面,于是被擒。这是女子在天之灵起了作用。

  对于这事有两种议论。一种是:女子未出嫁就应该服从父母之命。父母命她顺从盗贼,而她却为了自己的名声拒不从命,看着父母遭受酷刑而不顾,她的心也太狠了一点。另一种是:父母之命有对的或不对的,命令她顺从盗贼,这跟命令她嫁人完全不是一回事。难道父母命令她去当娼妓,她也就去当吗?女子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对。

  最后纪晓岚援引他父亲的话说:这事跟上一个案例中郭六的情况正好相反,但都是有道理可讲的。也很难判定这个女子到底是顺从父母对,还是拒不从命对。

  这段记载中,女子死后显灵帮助官兵抓住盗贼的情节,显然是作者杜撰的,不过也表达了他痛恨盗贼、同情这女子的情绪。

  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这女子该不该服从父母的指令,有两种相反的看法,纪晓岚认为都有道理。不过这两种议论所根据的,都是传统道德的要求:第一种的根据是孝,子女应该服从父母的一切指令;第二种的根据是贞节,一个女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失去自己的贞节。

  拿现代人的眼光看这事,也不能说哪种做法就一定对,但所依据的理由不一样:认为这女子服从父母之命没有错,是因为这样做可以保全父母和自己的生命,而人的生存权是高于一切的,包括高于她的贞节;认为这女子拒不从命也没有错,是因为一个人在面临强暴时,有选择反抗的自由。不过现代人大都会选择前一种做法,先把命保住再说,对此我们不能从道德上加以责备;有很少的人可能会选择后一种做法,我们应该对他们表示敬意。

  写于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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