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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不应该去死——读《阅微草堂笔记》(二)

时间:2019/4/30 作者: 黄忠晶 热度: 147374
  纪晓岚在“滦阳消夏录三”中,记载了一件十分悲惨的事情:雍正年间,有一个叫郭六的农妇,家乡那一年闹大饥荒,其丈夫觉得活不下去了,要去外地乞讨活命。临行前对她说:“父母都年老体弱多病,就拜托你照料了。”郭六长得很漂亮,乡里一些年轻人看到她家穷得活不下去了,就拿金钱来勾引她,她全不理睬。她本来打算靠自己做针线活来养活公婆,去无法做到这一点,于是就把邻里请来,一边叩头一边说:“丈夫把公婆托付给我,但我现在已经无法承担下去;如果不作别的打算,就只有饿死。乡亲们如果能帮我一把,就请帮一把;如果不能帮助,我只有去‘卖花’了,请大家不要耻笑我。”“卖花”是当地话,即卖淫之意。这些邻里一个个支支吾吾,什么都不说,最后都溜掉了。郭六在公婆面前大哭一场,说明此事,然后公然与那些年轻人混在一起,靠卖淫积攒了一些钱,却买了一个女子留在家中。她对这女子防范很严,不让外人见面。有人说她是想把这女子再卖一个大价钱,她也不作任何辩解。三年后丈夫回来了。夫妻二人一见面,她就同他去见公婆,她说:“父母都在,现在我把他们还给你。”又把那个女子引出来见丈夫,说:“我的身体已经被玷污了,没有脸再面对你,我已经为你另娶了这个女人,现在也把她交给你。”丈夫惊愕异常,说不出话来。她接着说:“我去给你做饭。”然后就在厨房自杀而亡。

  县官老爷来查验此事,郭六死后两眼圆睁而不闭。县官判决,将她葬于祖坟之中,但不得与丈夫同墓而葬。县官说:“不与丈夫同墓,是因为她已经绝情于丈夫;而让她葬于祖坟,是因为她没有绝情于公婆。”判决后,郭六的双眼仍然没有闭上。公公婆婆痛哭流涕地说:“她本来是个贞节的女子,只是因为我们两个老不死的才这样的。我的儿子不能养活父母,现在反倒说代养父母的人绝情。我儿子身为男子汉不能养活父母,却委托给一个年轻女子,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反而说她绝情。这是我们家里的事情,官府大可不必掺乎其中。”两老说了这话后,郭六的眼睛闭上了。

  纪晓岚最后说,当时乡里人对此事议论不一,他的祖父评论说:“贞节和尽孝都很重要;但这里贞节和尽孝又不能两全。这事只有圣贤才能作出判断,我不敢妄下一个字的断语。”

  纪晓岚这里记载了一个真实的事情,并不是在编故事。当然,“死不瞑目”的情节是作者添加的,人死后不可能再听活人说话并作出反应。不过这一添加也反映了作者的态度,显然他是不认同官府的判决,而赞同郭六公公婆婆的说法。

  从现代人的眼光看,郭六是不应该死的:在那种情况下,靠出卖自己的肉体来让公婆和自己活下去,这是无可指责的,不能说是“不贞”。在这里,一般的道德评价应该让位于人的生存权这一更为根本的东西。何况郭六的丈夫在生死关头,抛开对父母和妻子的责任逃掉了,将千斤重担压在一个无力承担的弱小肩膀上,等于将郭六逼上绝路,已经是不义在先,她还用得着对他讲什么忠贞吗?

  郭六之所以要去死,确实是被逼如此。传统道德观念对妇女的贞节是强调得比其生命还重要。郭六如果不死,无论如何辩解,“淫妇”、“不贞”的罪名是逃不掉的。

  纪晓岚对郭六持同情的态度,但在当时文字狱盛行的情况下,又不能公然表明自己的观点,所引用其祖父的话,也是含含糊糊,不置一词。不过仔细体味,仍然有一种意思在里面:郭六以不贞为代价来尽了孝道,这就不能说她的作为有什么不对,因为尽孝至少是跟贞节同样重要的;而此事不能两全,并非郭六不愿如此,而是其境况不能如此;要怪只能怪这个社会,这个大饥荒时代,包括将她逼上绝路的丈夫。当然,造成这一悲剧的最根本原因,是那个吃人的封建礼教。

  写于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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