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细细想来,这书好象也并不是颂扬“天才可以践踏他人”的法西斯思想。它在天才问题上的根本之点还是:人人皆可成天才,但并非人人都愿成天才。天才,天生之才也。人天生的才能是什么?是自由。是永无止息地选择──到死方休。是行将四十而知三十九年非。是四十岁还像二十岁那样,一切从头开始。是总不僵化。是不肯承认由环境和过去的我造成的东西无法逆转。是不肯安安稳稳地过一生。是去冒那些货真价实的风险即“不成功”的风险。
书中的“我”问以著名画家高更为原型的思特里克兰德,你四十岁开始学画画,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而把你此前的一切── 一个有身分有地位的经纪人、老婆、孩子 ──都抛掉了,你值也不值?他只反复回答一句话:“我必须画画。”这话已超越了“自己到底成为几流画家,值不值”的境界,步入真正的自由。自由不是好运道。自由也不是成功。自由仅仅是给自己设计一条不是从一开始就规定好了的道路。“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以后永不后悔。”这就是个性,也就是天才。天才总有一股疯狂劲。天才在得不到世人承认的情况下,只能被看成疯子。
我总在想一个问题:思特里克兰德不抛弃他的妻子、儿女,就不能画他的画吗?这书莫不是在写事业与爱情的矛盾?或天才与女人的矛盾?好象是,好象又不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如果不是那样假充风雅,实际上俗得令人难受,她的丈夫恐怕不会离开她。她俗而不雅的最主要证据就是,同一个超凡的艺术家睡了17年,却说:“你知道,他一点儿文学修养也没有,他是一个十足的小市民。”如果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像爱塔那样的女性,也许思特里克兰德就不会离开她了。
这个艺术疯子晚年能够在艺术上达到他的最高峰,爱塔无疑是很起作用的。她使他有一个潜心创作的环境,她又是他的创作素材(模特儿),可以说是他的一个创作源泉。她的原始性和他画中那些徜徉于原始森林大树下的亚当、夏娃体现的有如宇宙初创时的原始性是一致的。看来小说作者并不是简单地给了我们一个主题,而是给我们一些独特的感受。如果我们只想得出一个或几个简单判断,那会把小说的意思弄错,至少会弄得片面乏味。
爱塔这个人是值得多说几句的。
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一心要摆脱女人羁绊的人为什么能跟她一起过上许多年而一直到死?既然能跟这个女人过,为什么不能跟他的太太过下去?为什么不能跟后来的勃朗什一起过呢?我想,在思特里克兰德看来,她和这两个女人是有根本区别的。这个区别就在于,爱塔理解他,而那两个女人不理解。爱塔?一个无知无识的土著女人?会理解一个艺术家?这可能吗?思特里克兰德在回答他跟爱塔过得幸福不幸福时说:“她不打扰我,她给我做饭,照管孩子,我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凡是我要求一个女人的,她都给了我。”“她不打扰我”,这就是幸福,也就是理解。
在这一点上,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勃朗什是共同的,而与爱塔相反。她们“为了我,愿做世界上的任何事,只有一件事除外:不来打搅我。”正因为受不了这个,他离开了妻子,也抛弃了勃朗什。她们不理解他,从骨子深处说,她们并不真正关心他这个人。他的太太需要他,是要他养家,还要以他的平庸来反衬出自己的高雅。勃朗什需要他,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对施特略夫施惠于她进行报复,当然,还有情欲。
理解和认识不是一回事。要认识一个人,只要把对方当客体就行了,这需要的只是知识;要理解一个人,光靠知识是不行的,甚至主要还不是知识,而是感情。一谈到感情,就有许多不可言说的东西、不可认识的东西。爱塔虽然不知道思特里克兰德画画这件事到底有多么了不起,但她觉得他不养家而去干这事是理所当然的。她对他一无所求,只要他跟她一起过。思特里克兰德因麻风病要离她而去,她坚决不同意──宁愿去死。她也拒绝了他要她重找一个白人男人的建议,只是反复说:“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我不离开你。”“有那么一瞬间,思特里克兰德的铁石心肠似乎被打动了,泪水涌上他的眼睛,一边一滴,慢慢地从脸颊上流下来。”这时的思特里克兰德同那个抛离妻子而毫不动情、面临勃朗什之死无动于衷的人恰成鲜明的对比。只有把这些方面合起来看,才有一个完整的活的思特里克兰德。
爱塔对思特里克兰德是不是有一种奴性?思特里克兰德是不是自命为奴隶主,而把女人视为奴隶──像小说中的“我”说的那样?我宁可说爱塔有一种原始性、本真性;而思特里克兰德以一种惊世骇俗的形式追求男女之间真正的相互尊重。女人的奴性是后来造成的,先天之中并无这个。爱塔对于她所喜爱的男人之执着,恰与思特里克兰德对于艺术追求之疯狂合了拍。
因此我想,如果思特里克兰德换了一种形态,比如说,他本是一个很有成就的艺术家(或政治家、实业家等等),现在转了念头要去追求一个女人,那么,我敢断定,他在这方面的劲头,不会亚于他追求艺术时的那股疯狂劲。为此,他历经磨难、抛弃一切也在所不惜。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思特里克兰德的价值是相等的。
其实,如果能够确立一个人生奋斗目标,至死不渝地去追求,那这人真是幸福得可以。实际上这样的好事很少有。思特里克兰德最后要爱塔把他的画烧了。这一把火烧得好,烧得人的心痛快极了。这是思特里克兰德对迫使自己去追求一个确定目标的神秘力量(也许是上帝,其实是自己)的一种报复,一种痛快淋漓的报复。一方面,他知道自己作品的价值,也相信人们会认识他作品的价值。他给医生一幅画时说:“现在它对你不算什么,但是有一天你会高兴有这样一幅画的。”另一方面,他总是处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并不特别满意自己的某幅作品,总是对自己不满意,总是为不能更好地表达自己要表达的东西而苦恼;而这就是一切。“画画是件遭罪的事。”死后烧画那一节也许包含着他至死都对自己创造的东西不满意的成分在内。
小说以“我”的口气写道:“我想思特里克兰德也知道这是一幅杰作。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所追求的东西。他可以说是死而无撼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了自己的创造多么美好。以后,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他又把它毁掉了。”“我”代他人想的东西可能只有一部分是确实的。而我想,如果不是因病失去创造的能力,思特里克兰德会创造出更称自己心意的东西,他不会以任何一种创造物来取代创造本身的价值。如果不是这样,他何以对抛离的妻子、死去的勃朗什、可怜的施特略夫?任何物都不能超越人的价值,但人的根本价值是自由,人的自由却不得不超越不自由的人或害怕承认自己自由的人。
写于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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