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陕西省高院终审判处张扣扣死刑的结果,我钻心地痛,不知不觉地泪流满面!
让我们一起回头看一看张扣扣一案,时间回溯到1996年8月27日。当时的张扣扣只有13岁,还是个青春期的孩子。就在这一天,母亲汪秀萍因宅基地纠纷,与邻居王家发生冲突,被王家三人用其棒击头部后抢救无效死亡。据张扣扣的姐姐透露,当时打死她母亲的那一棍,是王家老二打的,最后却只抓了参与打人、又不满18岁的王家老三。王家老三被判了七年徒刑,三年半之后就出狱了。张家当时没钱请律师,到政府部门反映自己的看法,却没人理睬,最后不了了之。从此,张扣扣的内心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时间回溯到2018年2月15日。这一天是除夕,是举国欢庆、阖家团圆的日子。但是,弑母仇人王家父子及亲戚回家准备祭祖的欢庆样子,让张扣扣仇恨之火全面失控。他做了充足的准备,并带着刀跟踪王家一行人。最终,在王家人上坟返回的途中,张扣扣持刀连杀死王正军、正校军,并赶回王家将王自新杀死。逃亡两天后,张扣扣投案自首。
据新闻媒体的报道,从张扣扣案件审理情况来看,笔者有三点不明白:
一、当年王家三人杀死了张扣扣的母亲,为何王家只有一人获刑,只三年半时间就出狱了,按
照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同样是杀人,张扣扣杀人判处死刑,为何王家杀人没有人判死刑,而且只一人座了三年半就出狱了,如此轻的判决,民意,民愤极大,张扣扣是认为判决不公,母亲死的很冤枉,才为母亲报仇杀人的,当年审理此案的法官有没有徇私枉法,为何政府部门及执法部门不展开调查,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还社会一个公道呢?
二、通过新闻报道张扣扣审判的情况来看,为何法官把张扣扣为母亲报仇杀人这一事实而不顾,硬将张扣扣杀人的动机说成是“个人奋斗失败,报复社会。自古以来,为母亲报仇杀人和报复
社会杀人有着天壤之别,法律的判决轻重大不一样,法官为何不顾事实。
三、13岁,正是一个少年三观初成的关键时刻,张扣扣亲眼看到至亲之人母亲遭遇这样的血腥
场面,没人知道这一幕多少次回转在张扣扣的脑海中伴随他的成长生活。
心理学上有个词:应激反应。是指人在面对重大事件时,发生刺激性应激反应。应激反应有正面和负面的,一旦形成应激反应,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纾解,多数人会有明显社会功能的缺损,导致工作、学习、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异常。
著名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说:“人的创伤经历,特别是童年的创伤经历会对人一生产生重要的影响。悲惨的童年经历,长大后再怎么成功、美满,心里都会有个洞,充斥着怀疑、不满足、没有安全感……”
张扣扣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出精神鉴定,有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着法律判决的轻重,为何法官拒绝?难道法官能代替精神鉴定机构?法官比精神专家更有权威吗?
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如果法院不依法以事实为依据审判,所判决的结果将失去法律应有的公平、正义和天理。失去公平、正义的判决,将践踏是法律的尊严,让人民对法律失去信任。但愿张扣扣死刑判决,不要给我们整个民族人为的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