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荏苒,流年暗换。从蒙童开笔算起,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写字,几乎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爱上写字,初始是因为两地书。在那个写信、等信的年代,“见字如面”这个词儿相当地热辣火爆,为装扮自已,我特意买来《庞中华钢笔字帖》。彼时,远山一墨在那边正勤奋地练习汉隶,我在这边也倍加努力地学写楷书,练字、写信,成了小姐俩互通款曲的一介良媒。
回想起那个年代,物质生活虽然清苦,但有青春有热血,就连字里行间也都燃烧着激情。指尖岁月、梦里飞花,青鸟殷勤地飞来飞去,两地书成就了一段温柔的旧日时光。
“字是一个人的名片”,参加工作以后,受了这样的诱惑,开始学着写楷书。怎奈性急,还没有打牢基础,便又喜欢上了行书。那时,每天都在写稿子、抄稿子,一篇千八百字的新闻稿要不停地写、不停地改,定稿后还要誊写六七份,既要保持卷面整洁,又要端庄大方,更要容易辨识。就这样,楷书不是楷书,行书不是行书地胡乱写了五六年,经年累月,握笔的手指竟然被磨出了茧。
及至后来有了电脑,才解放了双手,却又荒废了写字。曾一度沉溺于网络世界,提笔忘字不说,偶尔写上几笔,也觉得那字面目可憎,了然无趣。只到某天,严重的颈椎病敲响了警钟,我才从网络中挣脱出来,重新拿起了笔。
因缘际会,今生我与书写牵连不断:我所供职的单位,报纸每天出大样,看版、校对后,那些只用了一面的A3纸便弃之不用。看着一堆堆的白纸躺在角落里,蒙尘着灰,颇觉可惜,便收了一些,折叠成32开小书一般的模样,每天随手写上几张。或端端正正地抄录《金刚经》,或信手写下生活中的一些鸡零狗碎,或摘录些令人怦然心动的句子。
尽管写满了字的纸最终也会和那些报纸大样一样被扔掉,回到尘归尘、土归土的命运,但这样至少能让心里踏实一点。古人说,敬惜字纸,我想,自己用上的这几张也算是得其所哉吧。
时至今日,我的字依然很丑,但是书写的时候,我却很温柔。喜欢书写时笔尖与纸张亲密接触时的沙沙声,还有率性自然、信马由缰地书写时那份宁静超然、物我两忘的感觉;尤其是写到会心处,粲然一笑,顿觉岁月静好,此生足矣!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