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言部分
1、在资产阶级社会内,劳动生产物的商品形态或商品的价值形态,是经济的细胞形态。在浅薄的人看来,这种形态的分析是斤斤于细故。其所考究,诚为细故,但其所为,与显微镜下的解剖,正是一样。
2、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法则,引起社会的对立。
3、产业更发达的国家,不过对产业更不发达的国家,预示了它们将来的形相。
4、本书的最终目的,是揭露近代社会的经济的运动法则,但一个社会就令把自己的运动法则发现,也不能跳过,或以法令废止自然的发展阶段。它只能把生育时的痛苦减短或缓和。
(二)商品与货币部分
1、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支配着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而以个个的商品为原素形态。所以我们的研究必须从商品开始。
2、交换价值,最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与它种使用价值相交换之量的关系或比例,这种关系是因时因地而不绝变化的。
3、……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而人类劳动又不外是人类劳动力的支出,而不问其支出形式。
4、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其使用价值无关。
5、表现在商品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上的共通物,便是它们的价值。……交换价值是价值的必然表现方式或现象形态。
6、一个使用价值或财货所以有价值,完全是因为有抽象的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质化于其中。然则,价值量如何测定呢?由其中所含的劳动(形成价值的实体)量去决定。但劳动量以劳动时间测定,劳动时间又以时日等等测定。
7、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等一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支出。
8、社会必要的劳动量,或生产一个使用价值社会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使用价值的劳动量。
9、总之,劳动生产力愈大,则生产一种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愈少,结晶于该物体内的劳动量就愈小,该物品的价值就愈小。反之,劳动生产力愈小,则生产一种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就愈多,该物品的价值也愈大。所以,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体内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例,与实现在商品体内的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例。
10、有使用价值之物,可以无价值……若不是有用物,必不能有价值。如果它是无用的,则其中所含的劳动也是无用的。这种劳动不算作劳动,故不形成价值。
11、劳动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是人类的生存条件;这是一个永远的自然的必需,没有它,人与自然间将无物质的交换,也就无人类生活。
12、“宇宙上的现象,无论是人手的产物,抑是一般自然法则的产物,皆不表示现实的新创造,只表示物质的形态变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引用彼得·维利著《经济学的一种考察》1773年)
13、生产活动的本质,不外是人类劳动力的支出……都是人类脑髓筋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的支出,在这意义上,都是人类劳动……商品价值所表示的,是单纯的人类劳动,是人类劳动的一般支出。
14、复杂劳动只被看作是强化的或倍加的单纯劳动。
15、生产力无论怎样变化,同一劳动在同一时间内所提供的(价值?)量,是不变的。但同一劳动在同一时间内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量,却将因而不等;生产力增大,则增加;生产力减少,则减少。
16、相对价值形态与等价形态,是相互依赖相互约束,两不可分的二要素,同时又是互相排斥,互相对抗的,同一价值表现的二极端,这二个形态,配分给两种不同的商品,它们是依价值表现而发生相互关系的。
17、当作价值,商品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
18、商品的神秘性质,不是由它的使用价值发生,也不是由规定价值要素的内容发生。第一,有用的劳动或生产的劳动,虽有种种不同,但这总归是生理学上的一个真理,那就是,它们是人类有机体的机能。无论这种机能的内容和形式如何,它在本质上总归是人类的脑,神经,筋肉,感官等等的支出。其次,说到价值量所由决定的基础,即劳动力支出的时间或劳动量,那又很明白,在劳动的量和劳动的质之间,有一种明白的区别。在任何社会状况下,生产生活资料所费的劳动时间,都是人类关心的问题,不过关心的程度,是随社会发展程度而不同罢了。最后,自人类依据某种方法互相劳动以来,他们的劳动总归是采取社会的形态。
19、人类劳动力的支出,由时间计算的,则表现为劳动生产物的价值量;生产者的关系——他们的劳动的社会性质,就是在这种关系上成立的——又表现为劳动生产物的社会关系。
商品形态所以有神秘性,只因为在这个形态内,人们把人类劳动的社会性质,看成了劳动生产物自身的对象性质,看成了劳动生产物的社会的自然性质;从而,生产者对总劳动的社会关系,被认为是生产者外界诸对象物间的社会关系。就因为有这种转换,所以劳动生产物成了商品,成了感觉的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
20、商品世界的拜物教性质,是起因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独有的特别的社会性质。
21、使用对象之成为商品,只因为它是独立经营的私人劳动的生产物,私人劳动的复合,形成社会的总劳动。生产者既然是因为互相交换劳动生产物,才有社会接触;所以,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也是在这种交换上显现出来的。换言之,私人劳动之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是因为交换在劳动生产物间并间接在生产者间树立了一种关系。因此在生产者看来,私人劳动间的社会关系,竟像是这样的:明白的说,不像是劳动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社会关系,却像是人与人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22、(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具有二重社会性质)一方面,它必须当作某种有用的劳动,来满足某种社会的需要,从而,在自然发生的社会分工体系中,当作总劳动的一部分。他方面,它所以能满足生产者的复杂需要,仅因为每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皆能与他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与他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等。完全不同的劳动,又仅因为实际的差别被抽象,被还元为共通的性质,为人类劳动力的支出,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以能够相等。
23、人把他的劳动生产物看做价值,使他们发生相互关系,这决不是因为他们认识了这些物不过是同一的人类劳动之物质的外皮,那是全然相反。当他们用交换作媒介,把不同的生产物看作价值,看作互相平等时,他们才把各种不同的投在生产物中的劳动,看做人类劳动,看做互相平等。他们虽然不知,但他们一般都这样做。价值不会在它的额头上,写明自己是什么,但把每一种劳动生产物化作了社会的象形文字。
24、生产物交换者实际关心的问题,是自己的生产物,能换得若干他人的生产物,即生产物以如何的比例交换。当交换比例已由习惯取得相当的固定性时,这种比例,就好像是由劳动生产物本质中生出的一样。
25、价值量是与交换当事人的意志,先见,行为相独立,而不绝发生变动的。于是,在交换者看来,交换者自己的社会的运动,就好像是物的运动了。好像不是这种物受他们支配,而是他们受这种物支配了。必须到商品生产已充分发展以后,科学的精确的观察,才能由经验生出。到这时候,人才能精确看出,在社会分工体系中成为一个自然部门,但又互相独立经营互相依存的各种私人劳动,会不断还原为社会的比例尺度。劳动生产物的偶然的交换关系,虽然会不绝变动,但在这交换关系中,其生产社会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终会像规律的自然法则一样,强制贯彻。价值量由劳动时间规定,这是一个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现象运动背后的秘密。这个秘密的发现,固然会使劳动生产物的价值量的决定除去偶然性的外观,但决不会除去这种决定之实际形态。
26、劳动的社会性,取得对象性的外表,这便是商品界的拜物教性质。
27、商品的形态,是资产阶级生产最一般最幼稚的形态。
28、物的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也能由物与人发生直接关系而实现;物的价值,却必须由一种社会,即由交换才能实现。
29、一切商品,对于它的所有者,皆为非使用价值,但对于非所有者,则为使用价值。所以,任何一种商品,都有换一下手(也就是“交换”)的必要。
30、……使商品以价值的资格互相对待,并实现为价值的,也就是交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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