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里蔡京官位太师。何谓太师,是一品文官,可谓官位显赫。
对蔡太师评价很有,有人说是能臣,有人说是权臣,更多的人说是奸臣。《金瓶梅》里的蔡太师就是集权臣、能臣和奸臣于一身的人物。他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残害忠臣;卖官鬻爵,大搞权钱交易;为了讨好皇帝,不惜鱼肉百姓,甚至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
《金瓶梅》对蔡京的施政,没有太多的叙述,只是在第四十八回里,蔡京以崇政殿大学士吏部尚书鲁国公的身份向皇帝提出了七项施政方针。
现在我们来一一解读蔡太师的七项政策。
第一条,罢科举制,悉由学校升贡。
升贡,就是提拔推荐。科举制诞生于隋,成型于唐,鼎盛于明。在明朝,要想在朝廷中混到一官半职,至少要考上举人,要想做大官,就非进士不可。举人要候补,只能做七品以下的官。进士才有资格可以做七品以上的官,“身非进士,不能入阁”。科举取士是封建王朝选拔人才最为先进的制度,虽然它也会有缺陷,但没有比它更好选人制度。
蔡京觉得严格的科举制,妨碍了他卖官鬻爵的路子,断了他的财路。于是他废除科举制,并引经据典说要仿古,按照孝、友、睦、姻、任、恤、忠、和八条标准,“士有此者,即免试,率相补太学上舍”并“取士悉由学校升贡”。
说白了就是做官我说了算,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废除了科举制,买官卖官便冠冕堂皇,便为市井棍徒平步青云打开了方便之门,也为曾孝序这样的清官铺就了送进地狱之路。
第二条,罢讲议财利司。
讲议财利司,是主管发展盐铁生产和国家财政收支的最高经济权力机关。这个机关宋朝也是有的。撤销这个机关,便是取消朝政对皇帝开支的监督和管理。明朝户部对皇帝的开支管理很严格。皇帝是不能使用官府的钱,他的开支由内库负责。明朝的一位皇帝为了讨好宫院嫔妃,要买大批珠宝,结果让户部顶了回去。
取消讲议财利司,无非是讨好皇帝,为皇帝挥霍浪费打开方便之门。
第三件事,更盐钞法。
中国封建历朝对盐铁都实现官卖,盐业自然成了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盐引是官府发给商人领盐运销的凭证。始于宋,元明时,为了使盐钞同钱钞相区别,改称盐引。因经营食盐可以获得暴利,盐引就变相成为硬通货。蔡京所谓“更盐钞法”的核心便是让商人凭借“盐引”(许可证)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贩卖,否则盐引作废。同时对旧盐引打折三分,明显是对商人豪取巧夺。
第四件事,“制钱法”。
蔡京实施制钱法,有两条理由:一是经济的繁荣需要大量的货币流通来支持,铸铜金属不够,大面额来凑;二是旧钱掺铁太多,“边人贩于虏,因而铸兵器,为害不小”。
于是他提议“陛下新铸大钱崇宁、大观通宝,一以当十”。超量发行大面额货币,必然引起通货膨胀,实际上是运用了朝廷剥夺个人财产机制,从而让很多商人破产,百姓手里的钱贬值。
第五件事,“行结粜俵籴之法”。
“结粜”是官府按保、党、里、乡为单位将粮食卖给赈济灾民。“俵籴”是在秋收前,官府把乡民编制为上上、中中、下下三类户型,分类缴纳税粮。其核心就是官衙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本意减轻农民负担,但在执行中变了味,反而成了官僚地主敛财的手段。
第六件事,“诏天下州郡纳免夫钱”。
免夫钱,是宋代推行的准许当役民户出钱雇人的一种制度。
蔡京把原来的徭役制改为“每岁上纳免夫钱,每名折钱三十贯,解赴京师,以资边饷之用”,即有钱的交足30贯钱(30两银),就免收徭役之苦。没有钱而不能徭役的为了缴纳30贯,而倾家荡产。
免夫钱直接解付京师,名义是边防备用,实为朝廷开支。
如此政策,必然军费不足,军力衰弱,难怪宋朝军队屡战屡败,导致亡国。
第七件事,“置提举御前人船所”。
御前人船所是官衙机构。提举御前人船所,官名,为御前人船所的长官。该机构为宋徽宗买办花石及其他奢侈品而专门设置。
既然废除监督皇帝花钱机构,就要成立一个专门为皇帝开支的机构。
这个机构成立后,它起到什么作用,在第六十五回有所表述,清河县大小官吏听闻,办这差事的六黄太尉要来,吓得几乎跪求西门庆帮忙:“正是州县不胜忧苦。这件事,钦差若来,凡一应衹迎、廪饩、公宴、器用、人夫,无不出于州县,州县必取之于民,公私困极,莫此为甚。我辈还望四泉(西门庆号)于上司处美言提拔,足见厚爱。”更有地方高官直接向西门庆抱怨:“官吏倒悬,民不聊生。”
从经济的角度看蔡太师的七件事,就是官府把经济管起来。官府统购统销,制定价格,控制金融,指挥经济一切活动。其目的,不是为了国富民强,而是为了献媚皇上。
总之,蔡太师的经济措施,是举国家之力,集全社会财富服务皇帝,以至于民穷国弱。
按照蔡京的做法,宋朝的经济日益萎缩,蛋糕越做越小,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国力越来越弱,百姓越来越穷。难怪宋徽宗短短二十年,便走向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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