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几乎所有的朝代都不同程度的进行过变法与改良,这是加强并巩固统治的需要,不变就难以生存。春秋战国时期,通过变法改良而由弱变强的比比皆是。秦国由一个边塞牧马的官员,封为诸侯,变法强大,最后逐鹿中原,统一了天下,秦法是起了决定性作用的。
秦法的核心就是迫使国人绝对服从,不许有任何异议,就是说好也不行,也该杀头,因为不许下面议政,这就是霸道。对外战争是以杀人掠地为主,不必讲什么信誉。将士们以头颅换取军功,将领们以掠地作为战绩。诡诈欺骗无所不用其极,秦国是的胜利是采取不择手段换来的。
如此打天下可以,如此治天下可就有些过份了。秦始皇制订的秦法无比苛细,往路上倒灰就可灭门,随便说话的就要灭族。战乱之余,天下只有两千余万人口,男丁不超七八百万,其中半数以上不是修长城,修皇陵,戍边,就是被迫提供各种劳役,供奉秦始皇巡游天下与供养各级官吏。李斯,赵高,都是法律专家,皇子胡亥学的就是秦法,可以说是地地道道的以法治国了。按法律将六国数万美人拘禁在阿房宫,供秦始皇一个人享用。按法律后宫被临幸过而没生皇子的一律殉葬。按法律修建皇陵的十几万苦力全部处死。按法律竭天下之财,水银为河,人鱼膏为湖,为秦始皇打造了个地下天堂。
焚书坑儒等等都是以法律的名义,李斯,赵高也以秦法被处死。在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阶段是财富的高度集中,劳动力的高度集中,权力的高度集中,思想的高度集中。如果秦朝不毁灭,如同千年罗马帝国一样,延续两千年,那么中国不但是世界上法律最为完善的国家,而且将无比强盛,在一千年前就能统治全世界,实现现代化,只不过所有人都是贵族的奴隶。
张良等在博浪沙犯上作乱毕竟是极个别的,就是陈胜,吴广不是死里求生,也不会违抗法律,没人敢跟他走的。天下人都想反,天下人都不敢反,这就是当时人们的心态。赞美暴政的都有所图,这是不言而喻的。
大泽乡起义后,天下响应,人心向背,可想而知。在秦王朝大势已去时,萧何等县吏还是谁也不敢出头,既不想为暴秦殉葬又不想日后一旦被灭族,才选中了市井无赖刘邦这个早就该死的人,当了首领,最终夺得了天下。
革命都是被迫进行的,每一场革命,都死伤千百万人,使得社会长期动荡,极大的破坏了生产力。矛盾发展到了难以解决之时,除了革命,没有别的选择。如果秦国在统一天下后变法改良,将细苛的秦法大大的放宽,天下均田,与民休息,允许社会贤达参政议政,保留各国文化,真正做到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想要复辟的六国贵族也不会有市场。百姓对于贵族是不太忠心的,否则六国就不会灭亡。秦始皇就是活着也得发生大泽乡起义,秦朝的灭亡也是不可避免的。
最后的变法改良是清末,孙中山也曾上书李鸿章,希望以变法改良来救中国,而不是发生革命。李鸿章是个明智之人,但满清实行的是满蒙异族统治,种族排斥,种族歧视,种族压迫,汉女是绝对不许进入后宫的。靠镇压太平天国起家的李鸿章知道自己的份量,头顶上压着的满蒙亲贵哪一个他也惹不起,动不了,变法改良谈何容易?西太后起初是赞成变法改良的,为的是保住皇家的利益,皇家的权威。当变法改良侵害了那些时,变法改良成为失败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如果是汉人政权,没有异族统治在里面,兴许有可能。在满蒙异族统治下,变法图强只是痴人说梦。革命是唯一的出路,中国动乱了五十年,与变法改良,没有出现长时期动乱的国家距离拉开了。
革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被迫的选择,破坏力极大的选择,中国不应当再发生革命,而是变法改良。改变不合理,使之趋向合理,结合中国的国情,循序渐进,就会事半功倍,达到奋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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