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者简介:
肖恩,1992年生人,本名肖高喜,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人,现从事社科类工作,自由撰稿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6号院1号楼103 联系邮箱1406369566@qq.com
(二)目录:
【第一章新烦恼】
【第二章难忘的小事】
【第三章拜访】
【第四章往事】
【第五章我的信仰】
【第六章失败的画作】
【第七章‘奇怪’的老人】
【第八章年轻的心】
【第九章热爱祖国】
【第十章家人】
【第十一章糟糕的爱情】
【第十二章家教】
【第十三章失败的投资】
【第十四章可爱的朋友】
【第十五章野游】
【第十六章恐怖的三天】
【第十七章‘整容’风波】
【第十八章迷失的孩子】
【第十九章回归】
(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我”为第一视角,直面新时代中国社会的普遍存在的各种问题,其中不乏主人公“我”的自身的对自我的认知和反思,也表达了对社会不良风气的愤怒和担忧,而穿插在其中的爱情故事也是主人公成长路程的一个见证。小说中出现的“不死山群”、“大地海”、“圣母海滨”,等等象征形象,则代表了主人公的精神世界和个人信仰。
(四)正文
《一》
我永远无法忘怀那个奇妙的午后,当我沿着不冷山群所环绕的圣母海滨尽情地狂奔时,大地海那扑天的巨浪瞬间就将我和我周围的世界淹没在地下……多年以后,我从地下钻出世界,那带着羞愤和狂躁的夕阳,正怒视着无垠的魔力荒原,我看见那个曾经的失意的青春的孩子,正漫无目地寻觅着通往未来的方向。这片死寂的荒原,犹如失落的地平线,那本该主宰生灵的霸主,此刻早已威风不见;然而,它这浩荡的胸怀,吞吐天地的气势,恰如不灭的希望的熊熊之火,既昭示着死亡和毁灭,也孕育着重生和开始。“啊——伟大的上帝,我敬仰的精神的父亲,请指引我突出重围。”我这样祈祷着,“该是动身去创造和开辟的时候了。可我该去向哪里?”这是我曾无数次经历的情景,我已记不得,那种根深在我灵魂深处的力量,到底指引我去过多少地方,干过多少事,说过多少话,但我明白,它于我,意义深重。
当我再次碾转折回出发地时,已是第一百个夕阳的午后,光明街的主马路上永远堆积着成千上万辆该死的汽车,那些急的发疯的司机,你准能听见他们用十二种甚至更多的语言,恶狠狠地咒骂这个午后——这个给他们的美好生活和人生附上枷锁的世界。“我的天,要是再不能挪动一米,”一个卡车司机这样喊道,“我就和这一车货去见上帝。啊——我的上帝!”我冷冷地听着他的咒骂,漠然地穿行在人群中。我本不该对那些无奈的事情抱有多少遗憾,但我控制不住去怜惜这个世界,那些生与死、美与丑所激发的全部幻像,在某些时候,竟显得那样苍白无力。在走到光明街的一处报亭时,我买了一份《新闻日报》,上面刊印的都是些社会杂闻和国际趣事儿。我瞥了一眼,看到一则新闻写道:一位青年画家用粗犷的笔法,画出一轮醒目的夕阳,在夕阳之下,是一片无垠的荒原,在荒原之上,正默默地行走着一个只能望见背影的远足者。我被这奇妙的意境所吸引,但我不明白的是,作者将这单调的三种元素融合在一起时,他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我发现人们一开始在倍感困惑之后,便是进入对作品的无知地诋毁。“那是什么破东西啊?我家的小狗也能这样干!”有人这样品论道。老实说,画家如果知道人们这样说,一定会将画作的作者改成“某某家的小狗作!”,这真他妈的荒唐透顶!事实就是这样,人们总是富于感性,而理性则是哲学家和政治家们的事儿,你若想轻易地改变人们的那些种种的愚蠢的想法,那将比登天还难。
晚上八点钟的时候,天色黑透了,我几乎看不清自己的那双该死的差点将我的脚给磨破的人工革皮鞋,但我老远就看清了自己家中的那盏昏黄的日光灯,我猜我那慈爱的母亲一定等得我都快等疯了,而我的两个小弟弟,一定正巧妙地将一些大头钉安装在我的床垫下,好让我一躺在床上就能发出把月亮吓得躲进云层的惨叫……我懒懒地推门进去,还来不及脱下衣服,我就瘫软在沙发上,而我的母亲正在厨房里忙来忙去。有时,你几乎想不出什么词儿来形容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的身影儿,因为你总会想到你自己的母亲,你可能会因此倍感心酸和难过……
“能不能现在就给我弄点吃的,妈妈?”我嚷道,“我已经好久没有吃到一顿可口的饭菜了。”
“你倒还知道回来看看你的老娘!”母亲嗔怪我说,“我早就承诺会在你回来的时候,为你备一桌好饭菜。你看,昨天你爸爸就买好了一切,就等你回来呢!”
“好了,好了,”我有些不耐烦地打断她说,“我不渴求您那一千个承诺,我只希望您给我一个苹果。到手的果子总比虚等的诺言要来的实在,您说是也不是?”
“有的!有的!这正有一个呢。”母亲惊奇地瞪我几眼说道,顺手从她身后的旧桌子上拿给我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我举着苹果在灯光下瞅了瞅,忽然觉得它鲜红的颜色,就像喷薄的生命一般,只要一落地儿,它就能瞬间孕育出新的生命。
“路真。”我冲楼上喊道,这个家伙正在我的卧室里翻箱倒柜,一听到我叫他,他便立刻和路新一同跑出来,冲我傻傻地笑着。我微笑地举着苹果说道:“好大的一个苹果啊!我的好弟弟,快来吃啊!”路真跑下楼来,一把抢过我手中的苹果,欢欢喜喜得就像抢到的是一块蛋糕似的。可他一不留神,苹果就从他的小手中腾空飞了出去,我和他几乎同时瞪大了眼睛,等到苹果刚一着地儿,我就一个纵步上前抓住了它。
“还能吃吗?”路真夸张地张着他那油乎乎的嘴问道。
“只是破了一点儿皮儿,”我说,“看它多么干净,多么漂亮啊!”二弟夺过苹果端详了几秒钟,似乎觉得没什么可留恋的了,便摇晃着小脑袋爬上了二楼,又把苹果塞给了路新。“啊!”那个坏蛋惊叫一声,“这还让人怎么吃啊?”说完,路新便愤恨地将苹果砸向我的脑袋,几乎将我那可怜的脑袋给砸个稀烂。我抓起那个原本纯洁、鲜活的果子,伤心地将它扔进了猪槽,可那个憨厚的猪头,却吃得倍儿香,我几乎听见它正在得意地笑,“哈哈哈……哈哈哈……”。我气冲冲的冲进卧室,将我的两个好弟弟给赶了出去,因为有他们在我的身边,我真担心自己一不留神就给害惨——他们实在调皮!我仔细检查了床铺,什么也没发现,可我刚一坐上椅子,一股喷涌的血流就迫使我尖叫一声“啊——”,这两个混蛋竟将大头钉装在了椅子的夹缝里。我真是有些痛恨那些加工大头钉的工厂,因为他们从不在产品上注明:小孩儿严禁使用大头钉,否则后果自负!可我依稀记得村儿上的那个“老怪物”王老五,他曾经是如何忍心将几十枚大头钉抛洒在他邻居家的猪圈里……
我静静地躺在床上,脑中反复地回想起过去的事情——“那幅画作”、“承诺和苹果”以及“被扔进猪圈的好果子”,虽然这些事物并没有多大关联,但我仍然会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用辩证唯物主义观来讲,“事物之间都是有联系的”,可我不知道这之间的联系在哪?可能是那幅画作激起我心头的疑云,致使我对那些虚无的承诺感到厌烦,而当我握着实实在在的苹果时,又因它鲜红的颜色而感到生命的魅力之所在,继而产生了欣喜的赠与之念,但对于赠与对象所表现出的对我的不尊重,我便控制不住人的本能的情绪,最后亲手毁掉了一切……不过,这样的解释,倒不算牵强,可这并不能说服我自己,因为我掺杂在这其间的情绪是复杂多样而又难以捉摸的。我默默地望着天花板,一副奇妙的景象浮现在我的眼前:一个鲜红的苹果,不停地从山顶上滚落,直到它飞身跃到湿润的地面时,它内心的那些种子便纷飞到天南海北……忽然,狂风大作,暴雨骤至,顷刻间,种子生出嫩芽,小芽长成大树……不知过了多少年,果树结出果子,果子又从山顶上滚落,种子又飞到天南海北……如是,全世界都布满了种子、果树和果子……然而,悄然而至的灾难毁灭了一切,大地变成突兀的荒原,在荒原的某个中心,一个失望的、惊恐的和无奈的远足者,正在茫然地寻觅着。在这个荒芜的世界,这个唯一的幸存者,饥饿、孤独、恐惧和死亡,像恶魔一样侵袭着他的身心,他再也没有朋友、伴侣和亲人,但最糟糕的莫过于,他难以寻获开启未来的勇气……我清楚地明白,我所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终归会成为一个世纪的缩影,人类最终会进入荒芜期,进入一个既昭示着生命的终结,又启迪着世界的开端的荒芜世界。
第二天早上,我从光明街左拐进入林荫大道时,突然想起来要买什么东西,可我怎么也不能从身上找出一毛钱来。我走向一台取款机,结果系统显示“余额不足!”。“见鬼!”我暗自咒骂一声,突然想到:大概穷人的银行卡永远都是“余额不足”!你永远不会明白,一群坐在肮脏的、混乱的饭馆里的男人和女人,他们一边喝着最烂的啤酒,一边吸着最劣质的香烟,然后在咸淡不宜的饭菜味儿中高唱“我穷我快乐!”,你真的永远不会明白,那迷离的世界其中所掺杂的全部意义,除非你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记得初中二年级时,那个西来村的孩子,总问我“你知道人生的意义吗?”之类的问题,可我当时对此毫无概念,因为我压根儿不曾想到过什么人生,而对于其中的意义,直到多年以后,我也不甚懂得。我永远无法忘怀的是,我总会梦见那片无垠的荒原,那片带给我失望、恐惧和奇妙幻想的世界,我成了荒原的主角儿——一个还有活的意识和动力的人物,这便是我的全部的人生意义。
我从林荫路又折回光明街时,恰巧碰到了一辆刚刚到站的环城公交——这个忠实的仆人,无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他总会默默地等候在某个地方,拥抱着每一个上车的客人;那个同样忠实的司机,我们都喜欢他,因为他所表现的忠诚、朴实和幽默感,在多年的岁月里,依然是那样的亲切动人。我跳上车,又在中央公园站下了车,可能由于天气有些冷的缘故(因为已经深秋了),广场上少有人走动,只有几个快活的老人在摇摇晃晃地慢跑,而那些可爱的年轻人,则躲在舒适的房间里,享受着美食和泡沫剧所营造的“天堂生活”。我沿着一条我已经踏过数载的石子路,径直地走向公园中心的水塔前,在不很清澈的水面上,正闲荡着几片枯败的桦树叶子,昔日的水面上那鲜活而蓬勃的生命气息,此刻尽显凄婉和苍凉。望着萎缩的水注,我不禁想起溪水镇上的那条贯通南北两岸的“母亲河”,在多年的开发和破坏中,它正一步步地走向灭绝的边缘,而政府所承诺的对河道修造一事,也成了空话。事实上,“母亲河”所孕育的所有养分连同纳税人的钱财,早已养肥了多少假公济私的坏种,那些满口“牺牲和奉献”的骗子,在历史对人类欲望的扼杀和人性的摧残的漫长岁月中,单纯的牺牲和奉献又算得了什么?
我回到家中,转头凝望着身后的世界,成堆的树叶翻飞在蜿蜒的乡间小道上,夕阳像患了哮喘病的老农民,在那里咳得死去活来,静默的世界里,没有一个人。“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我真希望有一天,在我灵魂飞灭的尽头,我能像飘飞的秋叶一样,完成人生最后的舞蹈,可我大概不能了,因为一个心灵沉重的人,是飞不起来的。我望着窗外那簇被夕阳照得绚烂的金月菊花,我几乎能感受到它蓬勃的生命所散发的沁人的香气。我静立在窗前,又思念起金月来,我很担心她的安危,但我更厌恶她的冷漠,在我外出的这些日子,她从不问候我一声,哪怕问我瘦了没有也好(事实上,我从不希望别人关心我的体重)。这时门被叩响了,听那急躁而粗鲁的叩门声,我猜出那是吴志。我极不情愿的打开门,又转身坐在沙发上。吴志慢吞吞地走进来,这个憨厚而可爱的家伙,一边咀嚼着他最爱的爆米花,一边漫不经心地打量起我的房间来。
“嘿,我说路远,”吴志停止了咀嚼,又从他的上衣口袋拿出一块口香糖扔进了嘴里,“你为什么总是批评别人?”
“因为他们活该!就是这样。”我说。
“好吧。”吴志吐出口香糖,又从左裤兜掏出一块奶油饼干扔进嘴里,一边费力地嚼着,一边怪声怪气地说道,“可你为什么总是对别人的问题爱答不理,甚至不做任何的声明就扬长而去?你起码……”
“我拒绝回答任何愚蠢的问题。”我打断他说道,因为看着他不断进食的样子,我感到浑身难受。这个家伙,一天总有二十三个小时零五十九分钟在吃这吃那,剩下的一分钟他便用来思考该吃什么,顺便保养一下他那因不断咀嚼而酸痛的下巴。你会知道,上帝要是见了他,准会因他那永不缺食的口袋而对他顶礼膜拜。吴志停下咀嚼,然后又开始咀嚼,忽然他用恶狠狠的口气瞪着我说道:“啧啧啧,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自负的家伙,大概连拿破仑那样的人物都会自叹不如吧?哼哼,你这个家伙,你大概忘了你曾对我干过的‘好事’吧?”
“什么事?”我诧异地望着吴志问道。
“就是那次我们在光明街上碰到了一群警察,当那个瘦个子警官盘查我们时,你这混蛋,哈,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好事吗?你竟然将你身上的那把匕首塞进了我的裤兜里!当一个警察想看看我胀鼓鼓的裤兜是什么东西时,我原本以为那不过是一包爆米花什么的,可当我得意将那把刀亮在警官的眼前时,我他妈的简直吓疯了,我当时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我竟然跑的比风还快。嘿嘿,那个被我吓到的警察,简直像一颗炮弹一样把我砸倒在地上,然后他们叫着,跳着,对我狠狠地踢了几脚,可任我怎么解释和求饶,他们就是打算踢我几脚解气,而你,我的朋友,简直像个魔鬼一样,躲在一辆混账的汽车后面,看着我在猪一样的哀嚎声中满地打滚……”
“喔,我的天!我发誓,我真心为此感到深深的愧疚,事实上,我一想起那次的遭遇,我就为你感到难过!——可你当时为什么要跑呢?”
“他妈的,难道你不是撒腿就跑的吗?你这个混蛋!”
我默不作声地望着吴志,又望向微风荡漾的清晨里那些恬静的生灵万物,我想写一首诗送给金月,以表达我对她的真心和热烈的思念,可我又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吴志知趣儿地走开了,他仍然像一台永不知疲倦的机器一样,咀嚼着什么。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声猛烈的咳嗽声惊住,我抬头发现吴志站在门口,他的嘴里正嚼着口香糖,令我诧异的是,他正用莫名其妙的眼神望着我。
“你在干什么?你总是在想。”吴志好奇地问我。
“在想关于爱情的一切东西。”
“可我为什么就没有?”吴志傻傻地说道,“一直都是这样!可能是上苍太偏心的缘故吧。”
“你看,吴志,”我说,“有些人走进爱情的世界,是为了得到暂时或永久的陪伴,以至于自己不会过于感到孤独和寂寞;有些人寻觅爱情,则是为了更好地挖掘生活与人生的意义;而有些人若谈爱情,则总是在惦记别人的上衣口袋和裤兜。”
“天啊,那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吴志尖叫一声,几乎喷出了嘴里的口水,“惦记别人的上衣口袋和裤兜干嘛?”
“看看里面是否有一块苹果或者一杯热巧克力什么的。”
“哦……”吴志若有所思地应道,不过十秒钟,他突然恶狠狠地叫道,“我他妈的从不在兜里放一杯巧克力!再说那该怎么放呢?”
我简直快笑破了肚子,便做了一个让他离开的手势,吴志悻悻地走到门口,又回头羞愤地对我嚷道:“你真是活撒旦!你怎么可以这样污蔑我?”说完,他便跑下楼去,一边愤怒地踢着墙壁,一边骂骂咧咧地向屋外走去。我竭力不去回想刚才的闹剧,又想起金月来,最后我用平和的口吻写道:“
《你若爱我》
你若如骄阳那般爱我,
就请尽情地为我颂歌!
倘若有一天,
你已把我腻烦,
但请轻柔地告知我,
莫要无端地把我咒骂,
莫要狠心地把我冷落,
就像淡尽光华的春晚,
决不因失去感到难过。”
我愉快的将信寄给了金月,在期待她的所有可能的回复中,我最倾向于那温馨感人的一种。我想象自己变成了穷小子杰克,而金月则是贵族女露丝,我们抛弃门第观念,最终坠入爱河……但精致的画面难掩现实的残缺,人们最终会从美好的幻想中回到对露骨的现实的批判上,而我也决绝成不了杰克。我估摸着自己会在沉船的瞬间,仍在苦苦地哀求着上帝的救援,瞧瞧,这便是现代人的爱情,多么可笑!事实上,人们并不大懂得将浪漫带进爱情世界,他们更愿意躺在被窝里去幻想。我在焦急的等待中,并没有收到金月的回复,只是在第二天早上,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今天下午,中央广场见!爱你的金月。我并没有感到多少欢乐,我满以为她会写给我一封短信,而不是靠着电子通讯来带给我单调、乏味儿和冰冷的感觉。
当环城公交在中央公园站停车时,我的脑中浮现出从未有过的令人狂乱的幻象:我骑着骏马奔驰在广袤的草原,我的身后是正在奋力追赶我的金月,她尖叫着,嘶吼着,和她的那匹可怜的母马一样喘着粗气,而我则得意地回头冲她扮着鬼脸,像一个无赖,任她怎么哀求,也不去理会……
“路远”我听到有人这样叫我,我听出那是金月的声音,可这中国式的大妈呼唤她的孩儿吃饭时的叫吼声,瞬间将我所有的充满激情的幻想打破了。“哈,你总算来了!瞧瞧,太阳都快下山了。”我抬头指了指头上的那盏夕阳,它那温和而鲜艳的色彩,倒是又勾起了我对爱情的幻想。
“还早呢,你这个可恶的家伙,总是唬我!——咱们去哪儿?”
“去南边的水池旁坐会儿吧!”
“好——吧!”
当我们并肩行走时,彼此并没有多少话,她向来是个“被动感染”的女孩儿,而我则是那样的乐于幻想。
“你怎么不说话呢?难道我让你感到紧张吗?呵,看来是这样!”我打破
话匣子对金月说道。
“不是,我只是不爱说话而已!”
“那你有没有想象一下,在广场上纵马奔腾的景象……呵,那该多美啊!”
“什么?”她惊叫一声,停下脚步瞪着我嚷道,“你真是疯了!在广场上纵马奔腾?而且就在这样遍地都是椅子、石雕和水池的地方!那还不得摔碎下巴,扭断脖子?你真是疯了!——疯极了!”
“瞧,”我说,“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把一句话重复那么一百遍!我又不是七老八十了!嘿,天杀的!我这是怎么了?”
“天杀的?”她惊叫道,“路远,你怎么会想出这么奇怪的词儿来?我还从未听说过‘天杀的!’,倒是经常听说自杀的、谋杀的之类!”我被她的话吓到了,我几乎产生了一种晕眩的感觉。事实上,我总被一些女孩子的话吓到,在某一方面,她们堪称全人类的导师和最前卫的哲学家,这一点儿也不假!
“好了,忘掉那些愚蠢的念头吧!”我一本正经地捧着她的脸说道,“我最亲爱的,告诉我,你愿意做那个温柔而善良的露丝吗?而我愿意做那个痴情兼忠贞的杰克!”
“嗯?”她若有所思地问道,“就是那个酒鬼兼神经病的杰克,为了救他的妻子,不惜从一颗大树上跳下,结果摔飞了几颗门牙的杰克?”
“啊?”我几乎彻底崩溃了,“不——是!是最最经典的电影《泰坦尼克号》中的男女主人公,杰克和露丝,那部带给无数人心灵以震撼的伟大电影《泰坦尼克号》,那部无视出生而甘愿为爱牺牲的爱情的经典巨著!”
“哦……”她长长地吐出这个字,几乎是带着羞愧说出来的,“我得走了,我真得走了!”
“我们什么时候再见?”
“再说吧。”说完,金月便失神地走了。
她走了,静静地走了,像风一样“嗖”地飘过,我像傻子一样站在那儿,脑中嗡嗡作响,一时竟分不出东南西北。忽然,她走出不到十米时回头冲我喊道:“路远。再等一等吧”!
“什么?等什么?”我几乎如梦初醒。
“我不愿做什么露丝,我也不愿你做什么杰克,那样无端幻想死亡的爱情,太可怕了!”她突然变得十分激动起来,“如果你愿意,我甘心永远那么陪伴着你左右,不怨不悔,不离不弃!”
我几乎是跳起来,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疯狂地亲吻她,爱抚她,她并没有反抗,只是轻轻地推开我,我望着她绯红的脸颊,那少女特有的纯洁的、精致的脸庞,深深地俘获着我的内心!我捧起她的脸,她抬眼望着我,一颗豆大的、晶莹的泪珠从她闪动的明眸中滚落下来,轻盈地飞舞在我的手心上。
“如果有一天,”她哽咽着说道,“我们再也不见,请不要忘了去爱我;如果最终你已为人夫,我已为人母,请不要去打扰我,但千万不要忘了我们初恋时的欢乐!”
我望着金月在夕阳下那渐行渐远的身影,一种莫名的希冀和欢乐奔腾在我的内心,我开始沿着光明街那漫长的人行道尽情地狂奔,我就那么跑啊跑,跑过千山万水,跑过中外古今,就像奔跑了好几个世纪一样。
但,失而复得的欢乐是靠不住的,白日里那所有的激情与幻象,都因黑夜的侵袭而骤然消灭。我仰面躺在床上,又望见不冷山上那永不冰冻的清泉,我看着它从几千米的高处飞泄而下,径直地融进大地海那东边的海域,白色的水花释放出沁人的花香,在不冷山顶上的群芳,此时约摸正争相开放着。呵,可爱的清泉哟,你何时能飞入广阔的海洋,滋润更饥渴的大地啊?你的每一个福音,都能充满荒原的每一根筋脉,那些饥饿的孩子,再也不会感到恐惧的病痛。在无垠的荒原,我又望见那个孤独的行者,他只是那样永不停息、不知疲倦地寻觅和前进,即使当空的毒烈的骄阳,也未曾让他瘫倒在荒原的某个地方。“前进啊,可怜的无知的人,永远地前进啊!”他就这样声嘶力竭地呼吼一番,便又投入到漫长的征途中。在他的身后,正飞奔着一群古老而饥饿的狼群,它们正竭力追赶一群陷入绝望和死亡陷阱的羔羊,那些稍有停顿和松懈的魂灵,全都成了荒原上新的粪土。我从不冷山上飞跃而下,魔力荒原上升起一圈纯洁的花团,在卷动的风口上,父亲正用冷冷的目光看着我。
“父亲,为何您不带我离开?难道您忘了要带我进入未来世界吗?”
父亲没有回答,也没有微笑,仍旧是那幅严峻的脸色,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奋力向他跑去,在荒原的某个地方,他将我带至天堂的入口。“呵,这就是我魂牵梦萦的地方——一个永不知死亡和恐惧的世界!”我这样想到,可我清晰地看见那些在哀求和叹息的人们,在天堂的世界里,他们依旧没有多少欢乐,人间的酸辛苦辣,正一如既往地折磨着他们。上帝——那个仁爱的父亲,正用千百根鞭子抽打着匍匐在他脚下的那些人群,在一片痛苦的哀嚎声中,他愤恨地将他们踢回了人间世界。
“尽情地享受你们在人间的生活吧,那些幻想进入天堂的骗子,我绝不会让你们玷污这天堂的净土!”上帝如是说。
“莫要把我抛进天堂,”我这样反抗道,“我爱人间的一切,就让我的魂灵在那里自生自灭吧!”
通往真正的幸福和快乐的世界的大门,重重地关上了。我如愿地回到了那个生养我的地方,像一个可怜的婴儿,重新夺回他最钟爱的摇篮一样,但我的那颗正在跳动的膨胀的心,带着无穷的欲望和邪恶的意念,此刻正一刻不休地将我引向地狱般的世界。
“你这是去了哪里啊?去了哪里?我最亲爱的孩子,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地担忧你!”母亲这样对我说道,她正用一双久经风霜的坚硬的手掌摩挲着我的脑袋,“莫要迷失啊!莫要迷失!当你感到忧伤和迷惘的时候,我就这样轻抚着你,莫要迷失!”
在腥臊的晚风中,我沉沉地睡去了,这个躁动不安的夜晚,注定会是那样的孤独。
(二)
一天早上,我从楼上下到客厅,正准备拿起一份《晨报》阅读时,忽然看到桌旁椅子上的一幅水彩画,我盯着“画作”,揣摩着这该是路真的拙作。画面上画着一个既像男人、又像女人的人,总之那是一幅性别难辨的人物肖像画,而最令我诧异的是,这个人的胸脯,被画得十分坚挺,俨然是一名成熟的少妇;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那竟然出自一个年纪不到十四岁的男孩儿之手。我愤怒地将画作揉成一团,扔进了纸篓,而这一幕恰巧被我的母亲看到了。
“他会怪你的!你为什么……”
“这真是不可思议啊!您可曾知道,”我打断母亲说道,“一个孩子怎么能够产生这样奇怪而大胆的想法?”
“他怎么啦?再说,他毕竟是个孩子嘛!”母亲嗔怪我说,我没有再跟她多说什么,便拿起报纸回到了卧室,正当我头脑发蒙地阅读《晨报》的法制专栏时,我的弟弟路真几乎是破门而入,冲进了我的卧室。
“你为什么要毁掉我的画?”他劈头盖脸地问我。
“你太年轻了!小伙子,那样‘露骨’的东西,不该是你这样的年纪所能考虑的!”
“年轻?”那个混蛋尖叫道,“外国人就有游街示众的自由,我为什么就没有自由创作的自由?”
“住嘴!”我强忍着没有笑声出来,但一看到他那副得意的神气,我就立刻火冒三丈,“什么游街示众?那是‘游行示威’,是人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合法而有效的手段!”
“哦——是吗?”路真突然变得十分傲慢起来,说真的,我差点因为他的神气而一脚把他踢出室外。“那我抗议你无故践踏我的人格!”路真这样大声地叫道。 “人格?”我惊叫着,“万能的上帝啊,快来救救这个无知的孩子吧!像他这样的小人物,哪有什么资格去谈‘人格’?”
“你……你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可恶的人!”路真咬牙切齿地冲我吼道,他那愤怒地神情,我到现在也难以忘记。他几乎一跃而起,扑倒在我的身上,差点把我掐死在地板上。
“好吧,好吧!”我央求到,突然意识到自己大概有些过分了,于是我对他说道,“我该向你道歉,你有人格!我的意思是,像你这样的年纪就去谈‘人格’,着实不合适啊!”
“那可不见得!——你觉得我的画怎样?”他突然两眼放光,温柔地像一只猫咪一样问我道,我本能地打了个激灵。
“还好!”我说,“如果你能表现得更含蓄一些的话!”
“不!”那个混蛋斩钉截铁地答道,“那是我所认为的,最最迷人、最最富有生活韵味的女性!”
听了这话,我连踢带打的将路真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赶出了我的卧室,我几乎气得想从窗户上跳下去。说真的,路真是我在他那样的年纪见过的最最奇怪,也最最令人不可思议的家伙——一个妄谈自由、人格和女人的家伙!
这一天的空气有些污浊。当我沿着青石路去往光明街上的那家百货大楼时,恰巧碰到了同村的王老五,这个撒旦一样的‘恶魔’,他一旦碰到那些熟识的孩子,准会像狼一样扑上去,抓住他们的‘小鸟’,然后在孩子发出凄厉的惨叫时,他才满意地拍着孩子的脑袋说“真是一只好鸟!”,这个杂种,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就是这样被‘生’出来的?我巧妙地躲过他,因为我实在没有心情去让自己变得更加难过起来。
当我来到百货大楼的北门时,门并没有开,我这才注意到,时间刚刚过了八点四十,而大楼的开门时间却是九点。我只好打定主意去不远处的一个卖臭豆腐的小摊上待会儿,因为我和那个摊主很熟,我们相识已经十年了。我一直不能忘记的是,那个中年人,如何能十年如一日地将豆腐保持同一种味道和价格;而且即使过了十年,你也可以看到,那个摊主如何能一边炸豆腐,一边在他的那身连乞丐见了也要吐出胆汁儿的衣服上,这儿抓一下,那儿摸一下。
“早上好,老李叔,老样子!”我笑呵呵地对他说道,他见了我倒十分客气起来,总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我特意盯着他那两只不安分的手,万幸的是,他只将手放在他那圆鼓鼓的肚子上。然而刚过二十秒钟,他立刻就像触电一般,忽然拧一下自己的胸脯肉,又使劲地拧一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跺跺脚,挠挠头皮。“天啊,快让风儿吹走这个家伙吧!”我几乎快要喊出这句话来,因为我的胃已经有种想要呕吐的感觉,但当那些呕吐物涌到我的喉咙时,我又安详地闭起双眼,将它们咽了回去。事实上,这种自我忍耐和宽慰的胜利法,适用于每一个人。老李叔欢快地停下他那调皮的双手,然后歪着他那干瘪得像枯树桩一样的脑袋对我说道:“不得不信啊,人倒霉的时候,连喝凉水都得塞牙!”
“您怎么啦?”
“怎么啦?哼哼,那个算命的王瞎子说我这阵子要走‘霉运’,告知我千万要小心。你猜结果咋样,”老李叔伸着细长的脖子对我小声说道,“昨天早上我刚一出门,就差点一脚踩死了我家的那只和我同样倒霉的狗!嘿,那畜生一叫唤,吓得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差点把我的门牙给我磕掉了。然后我想去买点治疗外伤的药,结果又他娘的丢了一百块钱!你难以相信,这些霉事儿,就发生在一个小时内!”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把我家的那只畜牲给饿了三天,打了二十大板!”
“这是赤裸裸的‘迷信’啊!”我惊讶地叫道,“国家正在大力宣传‘反对迷信,坚信科学’,这样的事,真是万万不该发生的!”
“‘科学’?见鬼去吧!”这个憨厚的中年人一脸不屑地说道,“那些个不信‘迷信’的人,又有几人能够一辈子顺风顺水呢?——上次我还见到村里的刘老吉在排队算命呢,他可是顶呱呱的教授哩!”
“真是胡说八道,不可救药!”我暗自咕哝道,“迷信就是迷信,伪科学!”我猛地抬头,发现老李叔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我,然而刚过二十几秒钟,他便享受地在自己的身上胡乱地抠摸起来,就像他的身上驻扎着一群‘虱子捣蛋部队’一样,而他就总想着把它们消灭。
“豆腐好了吗?”我赶紧问道,因为我实在不能忍受一个人在翻滚的油锅前,在他的身上,这儿挠一下,那儿摸一下。这种奇怪的感觉准会让你好长时间都难受得要死。
“都快炸爆了呢!瞧瞧,多黄的豆腐啊!”
“可不!——祝你好运!”
“好——咧!”老李叔扯着嘶哑的嗓子冲我叫道,“王瞎子还说,我将打今儿起,开始走狗屎运呢!嘻嘻,多好的人呐!”我悻悻地快步走开,可我刚走出不到十米,就听见老李叔的那把古老的铁勺夹杂着它的主人的乱叫声摔在地上时,发出“叮当叮当”的声响
我径直地走向百货大楼的门口,时间将近九点,大门缓缓地开启,透过光洁的玻璃窗,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长着菠萝一样的脑袋的中年男人,他正懒懒地提着一串沉重的钥匙向大门走来,在他的身后,正是百货大楼的老版钱贯儿,嘿,那个油头粉面而又贪得无厌的家伙,他的手里正提着一只被净了膛的鸭呢!说真的,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亲亲那个混蛋呢,因为我正打算在他那儿找份工作哩!
“早上好啊,钱老板,”我快活地对钱贯儿说道,他刚一听到我的声音,便猛地转过他那滚筒一样的身体,几乎将那只该死的鸭子拍打在我惊讶的脸上。
“哟呵,这是打哪儿来,要往哪儿去啊?——什么事?”
“我来是想问问,有什么工作,我能干的?”
“有倒是有!瞧,这儿正有一个理货员的空缺,一月一千八,不管吃住,怎样,能干吗?”
“啥?”我几乎跳起来吼道,“这都十年了,还给这点钱?要知道,那时候的一块钱,可值钱着呢!
“此一时彼一时嘛!哼哼,你现在就是给我一座金月月玥山,我还嫌它轻呢!——更何况,在今儿个物价暴涨的年代,多给你一分钱,我还能活么?”说着,钱贯儿那个家伙,拎着那只该死的鸭,把它挂在瘆人的铁钩上,三两下便将鹅清洗干净。我傻傻地站在那儿,看得出神,那个家伙获取财富的手段很让我着迷!我清楚地看到,他将肉和骨头剥离开来时他那洋溢在脸上的得意的笑。你难以忘记的是,那个家伙一边快活的像只猴子一样的跳跃,一边沉醉地唱道:“你已是我的口中餐,千万别打算逃。快让我一点儿一点儿地把你剥削,直到剩下一副骷髅。呀,直到剩下一副骷髅……”听到这里,大概你们同我一样,也是醉了吧?
我快步从大楼里走出来,因为我无法忍受那种恐惧的歌声,一想到那种残酷露骨的行为,我就哆嗦个不停。我从光明街径直走向公园,这样的早上,那里开阔的境界,或许会让我的心好受些。庆幸的是,公园里只有几个老年人在散步,还有两个年纪相差不大的中学生。我避开那些喋喋不休的老人,向两个孩子走去,然后在他们身旁的座位上坐下。这时,其中那个较小的学生,突然跳到那个年纪较大、正在抽着香烟的学生跟前,得意地嚷道:“告诉你个秘密!我可是在一颗巨大的梧桐树边出生的!”这个可笑的孩子,鬼知道他是不是在梧桐树边出生的,没准只是他在出生时,他的身边正有一颗梧桐树呢!
“是吗?”那个大个子学生一脸不屑地问道,冷不防地将他手中的烟屁股塞进了小个子学生的鼻孔里,你几乎不敢相信,那个鼻子冒着烟的学生,正用极其惊恐和沮丧的神情望着他所面对的人,半天说不出话来。“听着,你这个小杂种,”大个子学生不耐烦地嚷道,“你他妈的就是坐着大炮生的,都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听了这话,我简直差点笑岔了气,你永远不知道孩子的世界是多么的富有魅力。我望着那个受了侮辱的学生,他的脸红得像四月的太阳。你不敢相信,那个大个子学生猛地从小个子的鼻孔中拔出香烟,又猛地吸了那么二十几口,然后跳起身来,大踏步的扬长而去,他一边走,一边快活的唱道:“瞧瞧你多傻,可我依然把你爱。你要总是傻傻地冲我笑,我会觉得你更可爱!……”这些无聊的事情总让我觉得十分奇怪,我无法描述自己的感受,它像是厌烦,又像是因某种情感的突然产生而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就拿卖豆腐的那个老李叔来说,他十年如一日地赚钱,照说人间的酸甜苦辣他都尝尽了,可他宁愿偏信那些“江湖术士”,也不愿相信国家正在大力宣扬的科学!这个‘老顽童’,老让人捉摸不透呢!最让我生气的是那个钱贯儿,那个无耻的混蛋,要不是政府当初廉价租给他十几亩地用来搞基建,他哪有今天?好了,这些暂且不提,我最奇怪的是那个中学生,他奇怪的举动,到现在也让我费解,最要命的是,我始终不明白他反复吟唱的那句“你要冲我傻傻地笑,我就觉得你可爱!”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就那么轻快地唱着,直到他的歌声消散在云里、雾里,再也寻不着,可那个倒霉的孩子,却在那哭哭啼啼得没完没了,几乎把在场所有人的心都给哭碎了。
我突然感到十分孤独,内心有种说不出的压抑感,于是,我紧挨着公园尽头的那排椅子坐着,观望着公园里仅有的几个人。我看到一个年纪约二十左右的女孩儿正绕着长长的石子路转圈,她转着转着,突然抽出一包纸巾,然后将一张张沾有她的鼻涕或者泪水的纸巾扔出去,让它们在腥冷的风中随风飘散。你简直不敢相信,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整个公园里都散落着邹巴巴的、雪白的废纸巾。我惊奇地望着那个女孩儿,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然而,比我更惊奇的是那个保洁员大叔,这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头儿,看着那些漫天飞舞、遍地飘落的纸片,惊讶得几乎要跳起来,他气得浑身发抖,却哽咽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正用一把苍老却很结实的扫帚愤恨地拍打着地面。“天杀的,我发誓要将这些垃圾全都塞进你的嘴巴里去!你——这个——狗娘养的!”这个老头瓮声瓮气地咒骂道,“你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最没有素质的狗杂种!我的天啊,我的地!”我被老头的一席话给惊得目瞪口呆,你简直不敢相信,一个看似和气的老人,能说出这样歇斯底里的话来,着实让人大吃一惊!说真的,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哈哈大笑起来,嘿,但我最终还是没有那么做。我花了将近一个钟头跟着那调皮的风儿奔来跑去,才将那些恶心的废纸如数扔进了垃圾桶,但直到我离开时,我发现那个环境的卫士——这个可爱的老头,对此事仍然耿耿于怀,因为他的冒着火的眼睛,始终不忘狠狠地瞪着那个惹祸的女孩儿!但你可以看到,那个可爱的女孩儿,对此却视若无睹。
我在公园里继续逗留了约莫两个钟头,直到下午两点钟左右,我才赶回了家。当我正想躺在床上好好地回想当天所经历的事情时,吴志那个家伙,突然钻进了我的卧室,我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因为在我的印象中,这个家伙一整天除了进食,还是进食,但令我诧异的是,此刻他正傻乎乎的看着我。
“你他妈的在干吗?我的鸡皮疙瘩都快掉一地了!”我生气地问他。
“听说后山上的野板栗都落了厚厚的一层呢!我们也去尝个鲜,咋样?瞧,今儿的天气真他妈的好!”
“你从哪儿听来的消息?”
“是八哥儿那个杂种告诉我的!嘿,那个混蛋都快把板栗吃光了!那个可恶的小杂种!我们……”
“我们快去吧!”我说,我抬头望着西天上的那轮绚丽而温和的夕阳,内心霎时变得十分安详,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象征性的力量,像有无穷的魔力,久久地慑向着我。
“现在吗?”吴志兴奋地像只公牛,差点将我家的天花板给撞破,“瞧,我连盛栗子的袋子都带来了呢!”
“嘿,你他妈的把袋子放哪儿了?”
“裤裆啊!不然我妈会发现的。”吴志委屈地答道。我被他吓到了,一想到他经常不洗澡,我他妈的差点当场吐了一地。
“速到楼下等我!”我命令道,吴志乖乖的走了,我猜他是为了那满山的栗子才会听我的话。我开始在屋里翻来覆去地找个袋子什么的,可我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找到,我只找到一堆被我的两个弟弟剪成条条的碎步!吴志在楼下不停地叫唤,他的声音就像饿极了的小乳猪,天真又可爱,可我的心情真是糟糕透顶,这倒并不是由于我是个易怒的人,而是谁他妈的碰到这种事,都会大动肝火。情急之中,我抓起一条秋裤跑下楼去,但为了防止吴志那个家伙问东问西,没完没了,我便将秋裤藏在了我的大衣里。
去往后山的路并不远,可当我望见那些戴着绿帽子的山丘时,我的内心蓦地燃起一种十分激动的情感——这些无名无姓的山丘,该是陪伴了我多少年啊!我突然觉得自己不是来捡什么栗子的,而是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丈量夕阳的高度,尽情享受自然与生命的静美。后山的山顶比较平坦和开阔,上面长满了苔藓类植物。我挑了一块儿干净舒爽的地方躺下,半眯着眼睛看着夕阳,夕阳那温热的光辉几乎将我的整个身心都给融化了……
“嘿,我说,你怎么还躺尸呢?快快的,把袋子给我!我帮你捡栗子去。”吴志推搡着我嚷嚷道,这个狗娘养的就是这样气人,他一点都不懂得情趣之美,更不懂得自然之美!我生气地将“袋子”扔给他,他像提着一串大便一样,一边捂着鼻子,一边骂骂咧咧地跑开了。可你即使烂掉了耳朵,也能听到那个混蛋正恶狠狠地骂我是个“彻彻底底的狗杂种!”之类的下流话,我侧耳倾听着吴志的动静,不一会儿就一点也听不见他的任何声音了。不知过了多久,吴志兴奋地将我摇醒,我仅从他那得意的神情就可以都断定:那个家伙定将满山的栗子树都糟蹋了个遍!我漫不经心地剥着板栗,看着吴志将四五个剥好的栗子扔进嘴里,不禁咽了口口水,这个“大胃王”,你真没有见过他是多么的能吃!我举着一粒橙黄的栗子仁儿,正对着夕阳,在这样绝妙的午后,我和吴志这两个傻瓜,还能尽情地享用一份晚餐,真是一件令人难忘的事儿。
“嘿,我的朋友,能讲讲你的那些事儿吗?”吴志鼓着腮帮子问我,我不禁咽了口口水,赶紧把脑袋挪得离他更远些的地方,我真担心他会将那些该死的栗子像子弹一样射在我的脑袋上。
“什么事?”
“就是关于那个逼着你们全班的人在雨中奔跑的混蛋的事儿!嘿,你当时真该一拳将他撂倒!妈妈的,真是笑死人了!”
“好像那个混蛋就是你一样!妈妈的,你要再这样污蔑我,我就一拳将你撂倒!”我生气地叫道,“那个混球,他自己一边幸福地躲在树下避雨,一边美滋滋地抽着香烟,然后斜睨着眼睛,吐出一圈圈淡蓝色的烟雾。嘿,你不敢相信,那些混账的烟气像被‘种’了魔法一样,一阵儿、一阵儿地打我们头上飘过……”
“哈哈哈……”吴志大笑起来,叫道,“那个家伙该不是脑子有病吧?我猜,你当时肯定想一把拔出他嘴里的香烟,然后狠狠地将它踩个稀烂!”
“可不是嘛,我当时真想跳到他的跟前,冲他哈哈大笑呢!——可我做不到啊!”
“你为什做不到呢?换做是我……”
“因为我的命运掌握在他的手中啊,你这个笨蛋!可我敢打赌,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差劲的一位老师,甚至在教师节的当天,他收到的将不是虚伪的赞美,而是赤裸裸的咒骂!哈哈哈,那个家伙,他活该!”
“好——吧!”吴志努努嘴说道,“那你这辈子有没有想揍他一顿的人呢?比如……”
“有!”
“谁?”他突然把耳朵竖得老高,快活的就像一只小狮子狗。
“就是百货大楼的那个钱贯儿,”我说,“这个贪得无厌的杂种!——可我还是不敢哩!”
“你为啥不敢?换做是我……”
“要是真到了那种大动肝火的地步,”我低声下气的说道,“我宁愿自己被一拳撂倒。嘿嘿,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无用的杂种!多么讽刺,是不是?可我就是这样的人。”吴志大笑着,差点他妈的从山顶上滚下去,我真担心他会像一个大南瓜一样给摔成七八块,要是那样,可就糟糕了。这个可爱的家伙,他就是这样,你宁愿自己给摔碎,也不愿看着他遭罪。
“吴志。”我叫住笑个不停的吴志,生气地对他喊道,“你这个傻瓜!快看看这绚烂的夕阳吧!恐怕你这辈子都将忘不了这美丽的一刻呢!”
“可我不明白,那究竟有什么好看的?”吴志嚷嚷着,我没有回答他,因为我已经被那残存的最后的余辉给吸引了,大自然的昼夜更迭,风云变幻,多么奇妙而动人啊!可当光明褪去它的外衣时,我们也该拿出勇气,面对黑夜的侵袭。
“该是下山的时候了!”我说,“当心你的脚,我可是希望你能完整地回到家里呢!”吴志没有说话,但我隐隐地听到他似乎在嘻嘻的笑着,又像是在编着词儿来咒骂我呢!这个家伙,就是这么可爱。
我不知道几点回的家,但绝不会超过九点,因为我的两个“九点不睡“的弟弟,正在我的卧室里翻来倒去,我清楚地看见他们映在墙壁上的影子,那简直就像古人狩猎时的景象一般,壮观而精彩动人。我三两步跑进卧室,室内那像被‘洗劫’过的景象,简直让我抓狂,可我刚想问个究竟,那两个肇事者就没命的往外跑。我冷不防地抓住路新,这个可爱的孩子,你若见了他被捉时的情景,准会感到既可怜又可笑,他看起来就像一只发怒的小猫咪一样。即使这样,我也没打算放过他,因为他拼命地想从我的手中逃脱时的样子,简直凶恶得像只狼。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说,“快快投降吧,你这个罪人!”
“上帝不会惩罚一个孩子的!”
“就因为多了像你这样的孩子,这个世界才可怕!”我愤怒地抓住路新的脖子,又薅着他的衣领。天啊,你简直不敢相信,我几乎把他像一条毛巾一样在空中摇晃了那么几百下,直到听到他的呼噜声,我才将他空降在地上,可他的脚刚一着地儿,他就像狡黠的老鼠一样,蹿得没影了。
“听着,总有一天,我要把你们送到法官面前,让他教教你们怎么做个懂事的孩子!”
“法官是什么?”路新躲在某处大声地问我。
“就是你的老师!我的天,他们准会教你怎么做人呢!要是你们熬出头时,那就是你们的‘解放日’!哈哈,等你们一上了大学就会知道,你们是该真正的长大了。”
“这个我倒没考虑,”路真忽然从屋外跳进来说道,“咱村儿的那个学土木工程的大学生李敖,曾对我说,大学就是一个他妈的‘大学生制造工厂’,到那里的学生,大多都是奔个毕业证去的。他还说,大学就是一个纵欲的天堂,在那里你可以尽情地挥霍你的各种欲望。而不需要节制!可我并没有多想,我只求每天能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儿陪伴左右,生活无忧无虑,未来生活幸福美满,这就再美不过了!”
听到路真把学业和女人相提并论,我气得几乎发了疯。你简直不敢相信,我抓住他细实的脖子,将他半举在空中,然后拼命地摇晃了那么几千下,直到我感觉他的灵魂都快出窍时,才将他放回地上。你简直难以想象,一个孩子在对未来毫无认知的情况下,竟然开始幻想从中能够获得怎样欲望,这真是不可思议。我发誓,这件事让我想起了十年前的一件关于我自己的事情:当时我正坐在自家的破旧电视机前看电视剧,我忘了那是港剧还是大陆剧,总之,当我看到一辆漂亮的轿车里走出一个只穿齐臀短裙儿的金月月玥发女郎时,我的眼珠子都他妈的快掉下来了,而且我立即认为,那就是我未来的妻子的标配,嘿,一产生这样奇怪的想法,我高兴得几乎跳出窗外……多年以后,我却再无那样的念头,甚至根本不再去想它们,因为就我目前困窘的生活来说,这一切显得多余而可笑。我突然意识到:我们要不断地前进啊,不断前进,在前进中发现真理和快乐。我觉得生活中我们理应如此,可我到现在仍然茫然无措,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该往哪儿前进?上帝曾指引十二门徒寻获真理的大门,可他偏偏落下了我,将我抛弃在混乱、无知和臃肿的自我世界。“拥挤的世界就像臃肿的身体,怎么看都显得多余!”这是我曾无数次认定的事实,而我在这样孤独和恐惧的世界里已经生活了很多年,似乎从我降生的那一刻开始,生命的征途就注定充满了孤独、恐惧和求生欲。
我静静地望向漆黑的窗外,世界孤寂得真像一片无垠的荒原,没有生命,没有星火,也没有希望。你几乎可以听到大地的心脏那剧烈跳动的声音,它无比有力,无比坚强,仿佛这荒原的沉寂将要被打破一样。我想,那时的荒原上定会生出绿草,绿草养育着昆虫,然后是鸟兽,再然后是就是人类的诞生——一个个全新的人类的诞生。在经历千百年的动荡和毁坏之后,人类终将在烈焰与荒芜中蜕变出新的形象。唉,我们的世界太脆弱了,如果不加以保护,我们又该去向哪里?事实上,我从未怀疑‘人与世界互生’的真理,相反,我不止一次地思寻过这其中的奥秘。
我从抽屉里拿出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极好的书,可能是对柯察金月月玥的赞叹和热爱,我竟然做起梦来:
“那是一个寒冷的街头,我正披着一件破旧的大衣漫无目的地走着。凛冽的寒风像千万把冰刀刺得我浑身疼痛,我开始东摇西晃,我的意志力也在一点一点地消亡。‘要是能有一根火柴多好啊!要是有一根火柴就好啦!’我这样咕哝着,但一想到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儿,我的疼痛就加剧了。‘万能的造物主啊,快可怜可怜你的孩子吧!瞧瞧,在这样冷的夜晚,他就要冻成一堆烂泥啦!’我无奈地冲某个地方喊道,就在我的正前方不远,恰有一扇破木门被‘咯吱咯吱’地打开了,温和的灯光倾泻在门口,我顿时感到无限的生的希望。‘可怜的路人,我无法帮助你更多,可我愿意打开我的房门,让温和的、微弱的灯光带给你一丝温情,但愿它能点亮你的心烛,带你走出痛苦和漫漫黑夜。’一个无名的声音这样说道,我加快步伐冲进屋里,可屋子里除了一只旧板凳,什么也没有,我寻找着光源,可我却什么也找不见。我明白:屋内屋外只一墙之隔,却是生死两边天。我庆幸自己还能活着并且还有力气去思考。虽然苦难中的思考充满疼痛和压抑,但它却能带给人以坚定的信念和勇气。‘前进啊,勇敢的孩子,’我对自己说,‘苦难引领我前进,我又怎能退却呢?’我开始向那左右我生死的木门发起几百次冲锋,可我始终没有勇气去打开它……我哭了,像一个孩子,更像一个懦夫。”
我从梦中惊醒,这已经是我几百次从无厘头一样的梦中醒来,我甚至对所有令我恼火的梦境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憎恨。我拿起书,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敬意,我深知自己所有遭遇的迷茫和困苦在柯察金月月玥面前,根本算不得什么。柯察金月月玥面对未来和生活所表现出的非凡的信念与勇气,着实让人感动和着迷。我突然产生了一种难以抑制的激动的情绪,我从东边的窗户望向麦老爹的家,他还没有睡,我决心在此刻去看望他,我知道他一定不会怪我的,因为他是一个极和蔼的人。我轻轻地敲了敲麦老爹的房门,这时,老人冲我喊了句“门没关,快请进来吧!”,我便推门进去,屋内飘散着一股浓烈的中药味儿,我突然想到麦老爹大概患上了某种疾病,然后我又想到了死亡,这真是该死的想法,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真希望他没事!”我咕哝道,快步向麦老爹走去,这个老头儿正用温和的目光看着我。“看到您的灯还没有熄灭,我就想着来看看您。”我说。“想来了,就来吧!你这善良的孩子,一直都是!”麦老爹嚷嚷着,活像一个快乐的孩子。望着老人枯瘦的身躯,我开始担心起他的健康来。我扫视一下四周,屋内除了几把老旧的农具和几张古老的桌椅和板凳之外,什么也没有!这个勤劳爱耕种的老人,即使面对爱人永久地离去,我也未见他消沉过。
“您到底还是病了!”我小心地说道,几乎不敢直视老人那温和却正在颤抖的眼睛。
“早在你婶婶离开的那一天,我就知道自己终归会在疾病和孤独中倒下,”老人平静地说道,“我不相信‘宿命’,可你知道,我并不缺乏善待生活的信心。毕竟生活已经那样糟了,为什么还要徒增悲伤呢?”
老人的话让我惊讶,也让我感到压抑,我一时不知道那种感觉由何而来,但我知道,它正冲撞着我的心灵。
“我只是近来感到十分困惑而已,”我说,“您简直不敢相信,我拿起一本书,看到一些话,就会胡思乱想起来,它就像精神的刽子手,肆虐地侵略我本来平静的心灵世界。”
“你在困惑什么呢,好孩子?”老人饶有兴趣地问道,他的眼睛越发的明亮起来。
“关于人生和未来的。”
“唉……”老人长叹一声,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说道,“我不能代你创造你的人生,不过我愿意给你几条忠告:第一,当你遇到真心待你的朋友时,千万不要伤害他,永远不要怀疑和背弃他,否则你们将在充满仇恨的世界彼此对立;第二,你若决心去爱一个女人,首先要给与她真诚的信任和尊重,然后在自由和理智的基础上与她共同创造未来的生活,否则邪恶的魔咒终将会把你们的爱情带进坟墓;第三,你若正处在人生的低谷时,就多想想你曾经得到的快乐,你会在回忆中重新找到快乐,并在沉静的思考中,明白自己还紧紧握在手中的一切,你便会在快乐与思考中再次获得前进的力量。总之,一个人可以被摧残和毁灭,但绝不能被击倒。即使周遭尽是黑暗,也不能忘记寻找光明。”
我辞别麦老爹时,天空下起了蒙蒙雨,空气中弥漫着混杂的腥臭味儿。当我静静地躺在床上时,我满脑子里都想着麦老爹的那些忠告,我又想起了金月月玥和吴志。我知道自己向来烦厌吴志,但我从不否认他对我的真心,我也总是在某个时候,想起这个可爱的朋友。至于金月月玥,我与她情之初时那狂热的爱意,现在已经冷却多了,因为我突然意识到,她或许未必能与我同甘共苦,这个漂亮却有着大脾气的女孩儿,多少次带给我希望的同时,也带给我无限的烦恼。然而,对人生与生活的思考,总是沉重的,毕竟生与死的革命,总需要时间来孕育。
第二天清晨,天气异常的好,但气温有些低,我突然萌生了去中央公园的想法,我知道那里现在一定非常冷清,因为在这样的季节,公园里除了那个糟糕的老环卫工,什么也没有。我乘环城公交在公园站下车时,令我沮丧的是,公园里一个人也没有,甚至连那几个经常在公园里叽叽喳喳地争吵个不停的老人,也没了踪影。我感到莫名的孤独,望望苍白的天空,再望向灰色的大地,蓦地,我又望见那片令我心生敬畏的荒原,我看见自己正在那儿失神地张望,然后孤独地前进,没有激情,也没有方向。我的头脑混乱不堪,早在我下车之前,我就在思考着许多事情,可等我下车时,我所有原本清晰的思绪,全都荡然无存了。我感觉自己像个喝了迷魂药的醉鬼,已经晕得分不清东南西北,我想‘嗷嗷’吼叫几声,可我的耳朵难受得发痒,我几乎听不见自己的任何声音。啊,我真是太可怜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孤独者,我的身边寂寞得连只畜生都没有。
“喂,老兄,”我突然冲那个猛然闪现的老环卫工喊道,“我已经看见你了!真见鬼,你怎么到现在才来?”说实话,我的内心的孤独,特别是因孤独而激发的恐惧,都在希望的呐喊声中消减了许多。令我万分沮丧的是,那个看起来就像一只失恋的老猩猩一样的老环卫工并没有理我,他或许压根儿没有听到我的叫喊,也可能他认为我是一个白痴或者疯子。我慢慢地向他靠近,可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甚至听不见他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霎时,我觉得我们相距好远,远到离谱,远到他就站在我的跟前,而我却什么也听不清,看不见。我真是沮丧极了,但我仍然能听见自己那因害怕而剧烈的、快速搏动的心跳声,这足以证明,我他妈的还活着。
“你叫我干什么?”老环卫工突然瓮声瓮气地嚷嚷道,“这里是我的家啊,我已经在这里好多年啦!”
“我只是想问候您!”我尴尬地笑了笑,“这里寂静得出奇,我害怕极了!”
“哈哈,荒——唐!这里有什么可怕?没有声音的世界才算可怕哩!”老环卫工懊恼地说道,“真见鬼!我的腰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我的手也僵硬得要死,你瞧瞧,那些个狗娘养的杂种,为什么到处扔垃圾,好来戏耍我一个孤苦伶仃、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呢?难道这里没有垃圾桶?——没道理啊!”
我还想说些什么,但我害怕地离开了,因为那个老环卫工正一边恶狠狠地骂着那些他已经重复过几千万遍的下流话,一边挥舞着那把跟他一样苍老和可爱的扫帚。我走到一条长凳前坐下,可冰凉的椅子险些冻坏了我那该死的屁股,我想干点啥,终究想不出个主意来。这时候,我注意到,那个环卫工老头已经转变了‘战术’,正像一只秃尾巴鸡,又像一只发情的猴子,在那里乱蹦乱跳,又吼又叫,俨然是一名患了‘失心疯’的病人。突然,老环卫工歇斯底里的叫吼道:“万能的造物主啊,快快带走那些个坏种吧!如果您发发慈悲,也连带着把我收走吧!”我一时竟怀疑老头儿是从天而降的,甚至从地下蹦出来的。我突然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我打算从公园的南边,一直走到北边,然后顺着北边又折回东边。天啊,你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公园大得简直就像地球的南北极,我走着走着,越发感到无趣,于是,我学着那个环卫工老头儿的做法,将我多年经历的不愉快的人和事,一股脑的用咒骂的方式加以宣泄,我意识到,与其将‘不快’堆积在内心,不如趁早将它们发泄出来,因为我真的感到舒服多了。我猛然发觉,原来每一个的心中都活着一个“撒旦”,你大概永远想不到,自己还有那么无比丑陋的一面。瞧,当我无理谩骂时,我竟是这样一个下流、无耻的坯子,你甚至难以忍受着将我所有的咒骂都听进耳朵里去。
我从南头走到北头,又从北头折回南头,我几乎不清楚自己花了多长时间,但太阳已经升得老高,而且空气也比从前温和了许多。我又在先前坐过的那把椅子上坐下,这时环卫工老头儿已经跑到东边去了,迎面向我走来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正用无精打采、漫不经心的眼神看着我,我也同样漫不经心地盯着他,他在我的身旁坐下。我们就这样默默无语地坐了约莫一两个钟头,这期间我几次试探性地轻咳了几声,想要借此打破该死的沉默。可我身旁的那个傻瓜,正漫不经心地看着远方。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或是在寻找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或是在找什么,我感觉我们都是傻瓜,或者都是患有“隐性精神病”的那一类人。
“嘿,老兄,”我终于憋不住了,望着那个年轻人的脸说道,“你在等人吗?”
“哦,”年轻人十分困窘地说道,“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等谁?”
“我也是!我已经等了好久了。”我说,“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访客。”
年轻人转头冲我笑了笑,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抬头望着天空,火红的夕阳,正一点一点地向西滚动。我们又坐了不知几个钟头,可能已经过了好些年,也可能是时间倒转了好些年,总之,我们就坐在那儿,默默无语,默默地等待,或许那个人永远不会出现,或许那个人压根儿不存在。
“你到底等谁呢,我的朋友?”我问道。
“不知道!——你呢?”
“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只要我就这么等着,或许下一秒,他就会出现。”
年轻人并没有立即搭话,而是使劲地冲我摇摇头,然后猛地跳起身来,冲我一个劲儿的微笑。“我要走了。”他突然惊讶地说道,“我想或许我该换个地方继续等!——你不跟我一起吗?”我摇摇头。
“不了。再见!”
年轻人就那样默默地走了,我又陷入无尽的孤独中,我本该追上去,跟他一起继续等某个人或者某个东西,但我觉得在哪儿都一样,因为我要等的人或许压根儿就不存在,可我不明白的是,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等什么,我却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等了那么久,那么有耐心,俨然煞有其事一样。直到天光暗淡下来,我才从淡淡的温暖中迎来了久违的夕阳。
我仰面靠在椅子上,望着滚动的夕阳,我知道下一个钟头,天空就会彻底黑暗下来。我的心中,并没有多余的欢乐,不知怎么的,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十分奇怪而又不可思议的想法,我想:太阳终归会像一簇逐渐收拢的光束一样,淡尽光华,融进夜色,那将不是一时的沉默,而是永世的消亡,毕竟世间万物都有消亡殆尽的那一天,即使永恒的太阳,也会在某一天某一刻死去,而它残存的那最后一粒光子,也将如同一片秋叶,消失在浩渺的宇宙里。
我突然明白,不管是怎样的人生,总有一段虚无和混乱的时光等着你去消受,然后,你便学会了最初的成长。
《三》
我永远记得那个夕阳西下的午后,无名山谷刮起一阵阵冰凉的“鬼风”,它所卷动的冰冷的气流,瞬间将我身后的枯草碾压在地下。那是一个阴郁和令人忧伤的午后。麦老爹就躺在那张坚硬的桦木床上,两眼放出无限的感激和不舍的光芒,紧盯着那扇照亮屋子的天窗玻璃。“我这无怨无悔的一生啊!那个善良的孩子!”他就喊完这么一句话,便溘然长逝了。我几乎不敢近视那个已经去世的老人,我的内心升起莫名的酸苦和悔恨的滋味儿。他是多么坚强的一个老人!你们不敢相信,三十年前,村长皮长精无理打瞎他的左眼,令他在半明半暗的世界度过几十载,他的内心的冤苦和愤恨,也从未像火山那样爆发过,即使后来的一天,皮长精假惺惺地想为他办个“低保”时,也被他断然拒绝!
“我从不欠国家分毫,死后也不拖欠国家半毛,我一个穷老百姓,活得光明磊落,哪要你们这些小人左呼右唤?”麦老爹就这样歇斯底里地喊道,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震撼,你不敢相信,皮长精当时是多么的愤恨……透过昏黄的灯光,我看见父亲那张冰冷无情的脸,他正用严峻的目光看着我。我仰头望向天空,想让心灵的呼吸不那么沉重。
“为什么受苦受难的人生,结局总是那般凄凉?”我自言自语道,我已经无法抑制内心的忧愤。
“他走的很安详!”父亲沉静地说道,“他只是不想让自己的灵魂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有几分犹豫!这样一个一生向善、信奉正义和博爱的老人,在浩渺而虚妄的人间,又是多么的孤傲和可贵啊!——可你这个孩子!”
“我……咋啦?”我这样哆哆嗦嗦地嚷道,手却不停地在裤腿上来回磨蹭了约莫二十几下,然后我好奇地问道,“老爹对我说了什么?”
“他说,‘那个善良的孩子啊,千万不要让他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所主宰,一个失去尊严的生命,虽生犹死!一定要让他成为他一直想要成为的那种人!一时的冷暖难掩高贵的魂灵的光芒,切莫让他迷失在精神的虚无和欺诈中!’。”
遥远的圣母海滨刮来呼啸的狂风,我盘坐在安乐椅中,仍然能听到大地海在毫无规律地拍打海岸时发出的“哗哗”声;那些簌簌作响的水流,正勇猛地冲击着礁石,发出“轰隆轰隆”的巨响。我并不愿相信这尽是一个充满虚妄和痛苦的世界,正如欢乐可以各国共有,悲悯也可举世共存,我想,当这个世界还是一个无知和淘气的“孩子”的时候,恰当的引导,或许能让它步入更光明的路途?
在麦老爹去世的第二天,我又独自来到中央公园的小湖边。现在,当我看到小湖时,我的心中多了一种往常不曾有过的温和的情感,我坚信,‘沉默是爆发的前兆,死亦是另一种新生’,也许下一个春天,我又能看到一个生意盎然、焕然一新的世界。我沿着公园的边角走向树旁的那排椅子,我目不转睛地望向那片苍翠欲滴的松树林,我忽然看见成千上万的难民正像湖水一般涌向诺大的公园,霎时,无比宽阔的广场变成狭隘的一角,那些严峻的脸盘上挂着邪恶的凶光和无比苦痛的神情,那浩荡的人群中不时响起动人的哀鸣。
“你们这是要去向哪里啊?要去向何方?”我问。
“我们从冰与火的世界而来,去往满是和平的新世界!”有人答道。
“你们为何这般痛苦?”
“‘我们是上帝的弃儿,是上帝无奈地放逐了我们!’,我们已经饱受苦难的折磨,身与心早已疲倦,哪里能带给我们安宁和温暖,我们就在哪里生根发芽!你要问我们为什么奔波一生却毫不快乐?那我们只能说,‘我们向来以苦作乐!’为什么我们还能坚强地活着?那是因为我们对这个坚韧而伟大的国家和这个充满忧虑与混乱的世界,始终还抱有一丝希望与眷恋!”
我紧闭双眼,任由苦涩的泪水刷刷地流下,当我再次开眼看世界时,柔和的灯光正照在空旷的广场上。万能的造物主啊,为何我要无数次幻想起这般悲凉的景象?谁又能指引爱的力量将这苦难的洪流导向何方?谁又能将无限的幸福时光,给予全世界共享,既不带有肤色的歧视,也不带有文化的毁谤?我躲在对希望与和平的思念中,想让这个充满痛苦和死亡的世界,还有一点点温存。
这注定会是令人沮丧的一天,而我不得不拿出勇气来面对。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般不快乐,我甚至都找不到不快乐的理由。事实上,我沉浸在颓废和忧郁中已经很久了。这是十分阴冷的一天,自打立秋之后,天气就再也没有暖和过。我向来怕冷,所以大部分时间,我都紧靠在家里的火炉旁。早上当我跟母亲告别时,她就劝我留在家里面,说是外面冰冷的气流会弄坏我的肺,但我拒绝了,因为我感到十分压抑,这主要是由于麦老爹的死和他的那些对我说的话,让我感到既伤心又困惑。你简直不敢相信,我的母亲就坐在那张旧沙发上,不停地唠叨着说我是个多么不听话的孩子,是个多么让她操心的家伙。
“你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了!我的老天啊,你一天到晚究竟在想些什么鬼东西?”母亲这样尖声地问我。
“我不知道,妈妈。”我说,“您不要再胡思乱想了!瞧,我都长成一个大小伙子啦!”说完,我便急匆匆地出了门,而我的妈妈,简直像个生气的小姑娘一样,在那里干瞪眼。
我本想找个朋友出来聊聊,或者随便一个什么人,你知道,在一个空旷的地方,两个男孩儿在一起总会说些下流话,发出一些奇怪的誓言和咒骂,然后便是大谈特谈关于各种女人的话题。我坐在公园里正巧思妙想时,嘿,真有一个年轻人向我走来,我仅从那个人脸上的一脸凶光就可以断定:这是个混蛋!我本想友好地向他打个招呼,可他满脸的凶光,让我不寒而栗。我只稍稍地瞥了他那么一眼,嘿,他立刻翻着白眼瞪我一眼。
“您还好吧?我说,”我几乎能听见自己“砰砰”作响的心跳声,老实说,我突然感到和这样一个吓人的家伙打招呼,真是再愚蠢不过了。
“我一直都很好!他妈的,你这是什么意思?”年轻人转过身来瞪着我问道,我差点被他满身的酒臭味儿给恶心得吐出来。
“我是说,你看起来十分激动。”
“‘十分’?”年轻人粗声粗气地嚷嚷道,简直像一个十足的野蛮人,“你他妈的怎么不说‘万分’呢?妈妈的,我真是万分生气啊!不,是十万分生气!”
“好吧。”我说,差点他妈的笑出声来。
“你有女人吗,就是总能让你幻想自杀的女人?你有吗?”
“有!”
“那你们亲热过吗?嘿,就是亲热,你懂得!”
“没……没有!”
“嘿,你这只菜鸟!”年轻人哼哧一声嚷嚷道,然后又哼哧一声,瞪着我说道,“你真是一个大笨蛋哩!在我看来,一个真正的男人如果一辈子没有睡上那么几十个女人,那他简直太亏了,他简直都对不起他祖宗。”
我望着那个家伙,你知道,我真想一脚把他踢到外太空去,嘿,我几乎想要跳起来。那个家伙,突然脱掉袜子,将他的冒着热气的脚放在我们之间的空位上,然后操着一口喷着酒臭的话对我吼叫道:“那个十恶不赦的女人,到底还是离开我了!他妈的,我对她那么好!我几乎把心都给了她!”
“什么?”我大声叫道,连忙捂住了嘴,我突然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十分愚蠢的问题。
“对!”年轻人冷静下来,又用十分古怪的口气回忆道,“那天早上我和她大吵之后,我指着她的眼睛吼道:‘我不再爱你了,你滚吧!’然后我正打算离开,天啊,你简直不敢相信,她做了什么?她突然拿出一把尖刀冲我吼道:‘你不是说可以为我做一切吗?那好,你就挖出你的心给我吧!’哈哈,我当时真的快疯了,天啊,我夺过那把刀,猛地将刀抵在我那剧烈跳动的心脏上个。呵,那个婊子养的,正用十分鄙夷的神情看着我。哈,我看出那个狠心的女人正满心期待着我把热腾腾的心掏给她呢!哈哈,我的天,你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吗?我猛地将刀扔出窗外,然后哈哈大笑地走出了屋子……”
“然后呢,然后你又干了什么?”
“哈,干了什么?”年轻人用十分得意的神情望着我说道,“我大醉一番后,就突然明白,一个女人若真心爱你,是不会让你受伤的!那个婊子,那个无耻的女人,你真不敢相信,她是多么希望我早死,好去找她的那个下流的老情人呢!——嘿,我说,你有没有跟别的女人做过?”
“做什么?”
“就是做爱啊,你这菜鸟!瞧瞧那些女人,不过是玩物!你要是一辈子没有和四个以上的女人玩儿过,嘿嘿,那你就亏大啦!哈,你这菜鸟!”
“我他妈的才不会乱搞那些龌龊事,你就留着自己去回味吧!——你这蠢货!”
“你说什么?”
“我说,我得走了!再见!”
听了年轻人的一番话,我突然陷入沉重的深思中,我想到一些十分严重的事情,严重到我想立刻弄清事情的原委。“我得走了,再见!”我再一次冲那个年轻人说道,“祝你好运!”说完,我便径直地朝小湖走去,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然后我给金月发了一条短信道:
“我已病重,速来中央公园见!肖恩。”
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这本不过是一句试探性的话,却很快将金月引到我的跟前。我几乎还未缓过神来,金月便像子弹一样射向我的胸怀,我重重地摔倒在椅子上。
“看在上帝的份儿上,”我说,痛苦地推开金月那消瘦的肩膀,“你怎么老是这样淘气?一点儿都没有少女该有的样子!”金月跳起身来,用十分担忧的神情望着我,然后像一个十足的疯子一样猛地掀开我的上衣,一股凛冽的寒风几乎将我可怜的肚子给冻成冰坨。
“天啊!”金月突然大叫一声说道,“你看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啊!”
我发觉自己犯了一个大错,或许我压根儿不该撒谎。我开始窘迫得像一只猴子,拼命地往前跑,嘿,你简直不敢相信,金月简直像一只饿狼一样在我的后面猛追。我不经意地回头,竟然看见金月正在一边追,一边伤心地流泪。我猛然停下脚步,一把将她搂在怀中,温柔地说道:“亲爱的,你为什么要哭呢?”我几乎难以抑制狂乱的情感,疯狂地亲吻金月的脖子,她反而哭得更伤心了,正当我想要安慰她时,她却冷不防地将我的上衣掀开。“哈,我的天,你真的一点事儿都没有呢!”金月这样说道,突然转哭为喜,活像一只顽皮的喵咪,这真见鬼,我真担心自己会在这样坏的天气里冻坏了身体,你根本想不到,当时的气温有多低。我开始拼命地跑,我只跑开几米,便回头向金月做了个止步的手势。
“看在上帝的份儿上,请不要再过来了!你瞧,我他妈的强壮得简直能一拳打死一头牛呢!”我大声地对金月喊道,“你看,天气真的太冷了!”
“好吧,可我难道不是你最爱的女人吗?我们难道不该坦诚相待吗?”
“这是什么意思?”
“你明明活的很好,却为什么告诉我说‘我已病死’呢?”
我凑过头去看那条短信,天啊,我他妈的差点一头栽进那片冰冷的小湖里。我尴尬地望着金月,金月只瞪我几眼,便默默地转身走了。我突然想到一些奇怪的问题,于是我赶紧冲金月喊道:“亲爱的,难道你不认为男女之间的爱情应该是奔放和自由的吗?难道你还保守地认为‘性爱’是一种紧紧维系在一起的、高贵而神圣的事情吗?可现代人都认为‘性’和‘爱’是独立的呢!”
“那你怎么看?”
“我……我不知道……”
“好吧,你这没有良心的猪!”金月红着脸骂道,气哄哄地跑开了。我傻傻地站在那儿,望着金月的背影发呆,突然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极蠢的问题,事实上,真正的爱情,还用得着插入第三者吗?金月静静地走了,不时回头看我一眼,我矗立在那,突然感到万分落寂,这种只有在电影中常见的情景,如今我竟成了主角儿,呵,世事就是这样充满戏剧性。我猛然想到几年前我和金月在街上相遇时的情景,当时天气十分晴朗,空气很温暖,我拉着箱包穿行在广场中央,远远地和金月相对走去,天啊,当时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我就站在那,欣喜地凝视着金月的纤瘦的身体,我几乎想跳起来把她亲吻个够……我永远无法忘记她穿着的那件黄色针织毛衣,我的老天爷,一想起那件不甚搭调的毛衣,我就难过得发疯,我多希望我们会有一个完美的开始啊……
天气冷得让人愤怒,事实就是这样,当面对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忍受的鬼天气时,你真想来一次歇斯底里的大爆发。我努力让自己满脑子都想着金月,好不让自己顾虑空气的冰冷无情,可我一想到金月,又总想到了她的那件该死的黄色毛衣。我抬起头来,想看看天空变成了什么颜色,天啊,在我眼前几百米的地方,恰巧有一个赫然穿着黄毛衣的胖子向我走来。你简直不敢相信,当时我有多傻,我就直愣愣地站在那儿瞪着那个胖子,确切的说,是他身上的那件让我抓狂的黄毛衣。“天啊,这是我见过的最最好看的毛衣了!”那个胖子走过我跟前时说道,听了这话,我气得浑身发抖。“嘿,哥们,你的那件黄色毛衣从哪买的?”我冲胖子喊道,他立刻转过身来,用十分惊讶又十分蛮横的目光瞪着我,我立刻感动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我只是想说,我也很喜欢这种颜色的毛衣。”我解释道,胖子哼哧一声便走了,嘴里却又开始大谈特谈他的那件混账的黄毛衣。天啊,我当时真有一种冲动,我告诉自己说,你应该拽掉胖子的黄毛衣,把它扔到一个你再也见不着的地方,然后你就满意地站在那,任凭那个胖子一拳或几拳将你的灵魂打出窍!可我并没有那么做,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十分讨厌那种黄颜色的毛衣而已。
我沿着回家的路不知走了多远,突然,我感到自己似乎走错了路,因为我膨胀的大脑又被那该死的黄毛衣给弄得晕头转向,我决心尽快回到家里,因为我已经冷得直打哆嗦,外面真是太冷了。我跳上回家的公交站台,这时我在站台尽头看见一个蜷缩在垃圾桶旁边的乞丐,那是一个我见过十几年却分不清他的性别的乞丐,那个可怜的家伙正嘻嘻地笑着,俨然自己正荡漾在幸福的港湾。天啊,我想,那该是这世上唯一不知冷暖的人了吧?
当我跳上回家的公交时,我脑子里仍然乱哄哄的。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老乞丐,我清楚地记得当我跳上车的瞬间,我和老乞丐四眼相对,他那幽暗的目光中似乎透射出一种让人既费解却又令人敬畏的神色,我猛然意识到,或许我该给他一枚硬币或者五毛的纸币什么的,天啊,当我一产生这样的念头,我就立刻想跳下车去,可我并没有那样做,因为我突然又想起了金月,想起了关于她的一切,包括她身上的味道(虽然我并不大喜欢她的味道)。车子颠来颠去不知开了多久,我感觉这趟旅程似乎特别长,直到我跳上那条熟悉的水泥路时,我脑子里依然想着金月。
天气越来越冷,简直冷得让人发疯,一些恶毒的冷风从四面八方撞在我的身上,钻进我的衣服里,楔进我的骨头里,我痛苦地呻吟着,活像一个没有骨气的战俘一样。那是一条破旧的让人无奈的水泥路,凹凸不平的水泥路面千疮百孔,就像乞丐穿了三十年的破棉裤一样,在这样混账的路面上行走,即使大白天你也得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因为一不小心你就会将你那可怜的下巴给摔个稀巴烂。我就这样用十几年培育出来的好习惯,一边默默地走,一边想起种种往事。在一处拐弯的地方,我碰见了护林人老李叔,这个勤劳又善良的老人正凝神注视着那片几天前还是一片茂密的楠树林。这个短小而粗壮的老头,你若远远地望见他的背影,一定会觉得十分滑稽,因为他看起来就像一只大猩猩,或是一头熊。
“您在这儿干嘛呢,老李叔?瞧,这天冷的!”我热情地对老人招呼道,他却惊讶地转头看着我,目光中充满十分奇怪的神色。
“话说,十几年前我因为个子矮小,被镇上分派到树林里看树。嘿,妈拉个巴子的,个子矮就只能看树?这是哪门子法律?好,这咱不说了,可这国家花大价钱栽的树,为哈子说伐就给伐了呢?你看看,那个天杀的二秃子干的好事,那些个树,被锯得乱七八糟,他妈的简直就像遭雷劈了一样!嘿,你猜怎么着,他们居然把这些树给拉到砖窑厂当柴烧了!——我的老天爷啊,那些树会流泪的!”
听到老李叔将被砍的树比作遭雷劈一样,我差点哈哈大笑起来,但一看到他那张愤愤不平的脸,我竟同仇敌忾地叫嚷道:“矮子只能看树,哪门子法律?国家资源,就这样暴殄天物?”我们一同登上山顶,我站在一根长出细枝条的楠木树桩上,眺望着眼前这片古老的村庄,我的思绪恰如奔腾的重云,见证着这个小小的世界的缩影——这个充满勃勃的生机,却在另一面开始糜烂腐败的小小世界,带着长久的恐惧和希望,在新世纪中蜕变和成长;但堕落的东西,就像那已经烂了心的树桩,即使它又长出几枝新条,也终将逃不过被蛆虫蛀蚀和被坏水浸烂的命运。
悠悠的山风吹得人心乱如麻,正当我们想要下到山脚时,老李叔突然指着村口那个摇摇晃晃、不可一世的家伙说道:“看到村委书记皮长精了吗?你看他那幅‘土皇帝’样儿,哼哼,等着瞧吧,暴风雨就要来啦!”我万分厌嫌地盯着皮长精那张纵欲过度的脸,心中燃起的却不是愤怒,而是对人性固有的缺陷的忧虑,我担心自己某一天也会溺毙在欲海中,变成一缕孤魂,永远沉入海底。还记得电影《漂流浴室》中的那些场景吗?人可以无所顾忌地漂流在欲海中,却永远不会拒绝那不能泯灭的人性引领人走向灵魂的自赎!
第二天早上,我从母校游玩回来的路上,我想起了那条带给我无数记忆的河流,那条我与之并肩同行数十载,却始终默默无言的河流,我决心沿着它坚实的臂弯再走上那么一遭。这是云淡风轻,却不见阳光的日子,在这样的天空下行走,我总觉得世界少了些什么,但我并不清楚,缺少的究竟是什么。我默默地望着那些不甚清明的河水在淙淙流淌,却倍感失落和惆怅。那奔流不息的河水啊,我们只相识瞬间,便再也不见,你在岁月中更生,我却在岁月中衰老和死去。宽宽的马路上,很少有人走,我心中的那种惆怅感愈发沉重。我突然想起那个折磨学生的老师,想起他那张狰狞却内容丰富的脸,我本想挖掘出更多的关于他的记忆,但我又想起了那个把自己关进笼子里、漂流在海上的男人,而正是这样的一个男人,第一次地将我带至对人生与生命的思考层面上来。那是一个清爽宜人的夏天的午后,我站在大地海边遥望‘天海一线’的那个末端,不死山上刮起清凉的晚风,我沉浸在对海夜的梦幻里。迷蒙中,我看见一个衣着朴素的男人正划着一艘小船出现在海边,我向那个男人走去。这个皮肤黝黑、神色安详的男人正将自己关进船上的小屋里,然后他用十分和善却又十分古怪的口气对我喊道:“要是你对一切感到困惑不解时,就将自己关进一叶扁舟,任其自由漂流吧,而你也将在无限的漂流中,寻获某种心灵的归宿。”我静静地望着那个男人和他的小船,奋力地将船推上了波澜不息的海面上,我望着它静静地、漫无目的地漂流着,然后静静地消失在夜色弥漫的大海上。我的内心突然感到十分不安,我又反复地想起那句“自由地漂流,寻获心灵的归宿!”,我猛然意识到,自己这二十几年从不知道该为什么而活,或许人只有在想与不想之间才能获得内心的宁静?
我慢慢地走在凹凸不平的水泥路上,脚底板被咯得十分酸痛,我并不排斥和漠视这种感觉,但若有人问我,我则会说“没事儿,我很好!”这类鬼话,瞧瞧,人只有在面对真实的自己时,才会表现出最为本真的一面。弯弯的河道在我的眼前出现一个大拐角,我知道那里视线很开阔。于是,我加快脚步走到那里,在拐角河岸的左边,有一所房子,朱红色的砖块上苔痕斑斑,说明这是一所年代久远的房子,的确,这所小屋里正住着臭名昭著的“酒鬼李”。当我站在河岸上凝视那幢房子时,酒鬼李的那只与他生死相依的卷毛狗正斜睨着眼睛盯着我,我被它的一声吠叫给惊住,虽然我感到有些恼火,但面对这样一只没有幸福生活的畜牲时,我还是轻易地原谅了它。我打了一个招呼那畜牲过来的手势,但它并不信任我,仍是歪着头用古怪的眼神斜睨着看我,似乎它天生就长着一幅歪脖子一样。我望着它,心中莫名地产生了同情的感觉,我决心在离开堤岸时,去拍拍那畜牲的脑袋。我微笑地向它走去,就像空姐微笑着向客人走去一样,我估计自己当时的样子一定像极了绅士,但令我丧气的是,那畜牲仍用冰冷而古怪的眼神斜睨着看我,它甚至没打算请我进屋里坐坐,它唯一会做的就是转动着它那僵硬得就像生了锈的脖子,然后依旧古怪地瞪着我。“真是一只古怪而又没有教养的畜牲!”我生气地指着那畜牲骂道,又踢了它一脚,糟糕的是,那一脚偏偏踢在木门上。我听见屋里传来烦躁的呼气声,我知道自己惹了祸,因为酒鬼李正用十分暴躁的口气大吼道:“又是你这只畜牲!我发誓,你是全世界最最淘气、最最恶毒也最最下流的狗杂种!你要是不承认,我就永远地把你赶走,我要让你永远地感受着被抛弃的滋味儿!哈哈哈……”我本想立刻逃掉,但那只被主人责骂的畜牲竟突然撞开并未上阀的木门,一束雪白的光线照在酒鬼李那黑里透白的脑袋上。“快进来坐坐吧,你这好孩子,我知道你在这儿呢!”酒鬼李突然和气地说道,我只好硬着头皮走进去了。
“您为什么总这样酗酒呢?”我这样问酒鬼李,他连头都没有动一下,只是半眯着眼睛望着我微笑,听到我的话,他收敛起笑容,用十分平静地眼神望着天花板说道:
“因为孤独!”
“可别人从不知道您会感到孤独啊?再说,您不是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吗?”
酒鬼李歪着脑袋瞪着他的狗,猛地朝它喷了一口口水,那畜牲便哼哼着跑开,斜睨着眼睛望着它的主人。酒鬼李又转过头来睁大眼睛瞪着我,然后“咕咚咕咚”地吞下几口烈性烧酒,便用他的像钢板一样硬实的手掌摩挲着他那黑里泛红的脸。我看到他的另一只手正紧紧地握着藤椅的扶手,似乎有一种剧烈的情感在他的心中流动着。我坐在酒鬼李身旁的一张旧板登上,担心地望着可怜的老人,我真害怕他会突然跳起来,然后一直冲出房门,跳进河水里,但老人并没有那样做。几分钟过去了,老人懒懒地伸出手,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若有所思地望着黑黝黝的墙壁上的那幅《八骏图》,用粗重而嘶哑的声音说道:
“世界这么大,谁有空来关心你?我这可悲的一生啊,我那早逝的爱人和孩子,我那破产的理想……谁又知道我是如何在那些鲜为人知的岁月里苟活至今?谁又愿意去关心一个早已无视生死的老人呢?要是老天真心可怜我,那就让我悄无声息地自生自灭吧!”
我沉默地望着窗外的那排杨柳树,我的泪水刷刷地流下了,可我并没有哭出声来,我只是想给老人以尊重,也想再次地爱自己一回。时间渐渐地过去了,当我起身走到门口时,我又回头对酒鬼李说道:“要是您沉浸在孤独和痛苦中,就请想想那些您曾经历过的美好时光吧!”老人平静地看着我,当我关上门,刚走到台阶时,他冲我喊道:“要是全世界都忘记了爱你,你也要尽力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虽然那很困难,但我会坚持去做!”
我重新回到堤岸上,我似乎忘记了脚底的酸痛,因为我如释负重,内心变得十分快活起来,我突然懂得:与其等着被别人去爱,不如学会爱自己!这大概是“过来人”的感慨,或许像酒鬼李这样的人,只有亲身经历过许多事后,他才会真正地融进现实世界中。我还记得八年前的一天,酒鬼李正和几个同村的人闲聊,突然有一个人质疑他的话,认为他是一个疯子,你简直不敢相信,对酒鬼李这样的人进行“人格诋毁”,那是对么的不可思议。酒鬼李几乎一跃而起,一拳将那人打倒在地,然后指着其他人的鼻子吼道:“你们等着看吧,将来商界一定会有我李某人的一席之地!”嘿,他真是一位实干家,他将自己的全部精力和财力都投放到水产培育领域,结果世界性的金月融风暴将他的“商业梦”给击个粉碎,而他的妻子也在债主威逼的一个晚上,含泪逝世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所动……对于酒鬼李来说,他的前半生是一个典型的梦想家,而他的后半生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我不想、也不敢去嘲讽一个糟糕的老人,因为在青春的战场上,我简直是条糊涂虫,我甚至不知道当自己面对艰险时,是该逃跑还是该战斗?说来可笑,你可能见识过像霍尔顿那样的混蛋,你也可能见过像上官金月童那样的傻瓜,但你不可能认识那二者相融合的“怪蛋”!如果真有,那个人一定是我,我估摸着自己可能会有一段传奇的人生:前半生是霍尔顿那样玩世不恭、桀骜不驯的混球;后半生则是上官金月童那样诚实无欺、懦弱无能的蠢蛋。我尝试着不让这两种形象印刻在我的身上,但它们像是幽灵一般萦绕在我的身旁,令我感到孤独和恐惧!我总感觉自己像是在走错路,但我和很多人一样,在发现自己走错路时,却不敢及时地调整方向,这全怪我们自己总有那么一万个担心和一万个害怕,还有他妈的一万个舍不得,所以我们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如果我在一开始发现错误的时候,就能严厉地警告自己,那么我就永远不会去尝试。可结果,我并没有那样做,多少次,当我站在镜子跟前,我多么希望我所看到的那个人并不是我自己,我甚至不忍心去直视那个真实的自己。
站在堤岸上,我怔怔地望着一个正在缓缓移动的背影,直到我向它走近时,我才认出那是同村的王老五,这个“恶人”,正将一些大小不一的石头垒到一处坍塌的堤岸旁。我十分惊讶地望着这个年过半百的人,他枯瘦的身体和苍老的容颜,简直能让你以为他已经是个八十岁的老头了。我看着这个患病的老人,他每搬一块石头,就痛苦地呻吟一番。
“您为什么不找个人帮忙呢?”我好奇地问道,可我刚说出口,就后悔极了,因为人们永远不会原谅一个坏透了的恶人,像这样的人,即使他做出了什么好事来,人们也会认定那是带有阴谋的。
“哦,我只想偷偷地把这坍塌的堤岸修补修补,好让别人能正常通过。你知道像我这样的一个人,但凡我做出什么好事来,人家也不会相信的!——‘罪恶’是有记忆的!”
“快从那冰冷的河水中出来吧!”我赶紧说着,愉快地将手递给了王老五,他怀疑地望着我,几秒钟过后,他又重新站在那条古老的堤岸上。
我望着那种令我感到惊奇的眼神,这并不是说那种眼神有多可怕,而是他浑浊的目光中所投射出的悲苦和无奈,令我感到震惊。人们可以轻易地否定一个坏人,却不能轻易地认识一个好人,因为“好”与“坏”之间从未有过绝对的定义。我猛然觉得,一个人无论怎样把持人生,无论它表现出怎样的态势,人生都有其独特的意义。事实上,这世上从未有过毫无意义的人生!假如有一天,你感受到了莫大的委屈和心灵的折磨,那就静静地跟随夕阳的脚步,你会从一种静谧的美感中,发掘出生活的意味儿!
《四》
这是我从圣母海滨返回家乡的第一百零一天,我不承认自己被打败了,我只是不能否认的是,我的确一无所获,因为我遭受到了莫大的挫折。我这个人向来意志力薄弱,魔力荒原上经久不息的狂风曾无数次地折磨着我的肉体和灵魂,我甚至在巨大的旋风中想过自杀,那时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全部信念,瞬间就在灾难面前被击个粉碎。这个世界,有人十分坚强和勇敢,有人却十分脆弱和怯弱,而万能的主啊,你为什么偏要让每一个人都学会坚强呢?当时我就是在这样可怕的意识中苟活下来,很久以来,我都被自己的种种不为人知的“卑劣行径”所折磨,我几乎认为,我还不如死在旋风中算了,那样就一了百了了。你可能看不明白的是,在浩荡的天空下,荒原上那个徒步行走的男人,他的身上到底表现出何种意识状态,他可能在下一秒就变形成巨人,也可能在下一秒自杀成死尸,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没有找到出口、到达目的地时,他还活着,并且在一直前行。
我坐在熊熊燃烧的炉火旁时,就想着这些东西,我的脸被煤火烤得发烫,我的心却十分冰冷。望着那些在冷风中快活奔跑的孩子们,我突然有些说不出的苦楚和羞愤,我从未这样失败过,我也从未这样沮丧过,这些几乎要了我的命。往事如风,却历历在目,你若想逃避自己的内心,那你也将困死其中。从未有人既能无视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而又能很好地存活于世。事实上,一个人永远无法摆脱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的双重束缚。还记得公园湖中的那只野鸭子吗?当我失手打死它后,我曾一度在梦中哭泣和流泪,我认为自己恐怕做出何种补偿,都无济于事了。直到多年以后,我要是再次路过那片小胡,我仍然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只野鸭子,想起它在垂死挣扎前的那种绝望和痛苦的眼神,我会难过得大哭起来,我会大骂自己是个混蛋,等等。但我很难去做的一件事就是,在某一天,我突然顿悟人生和看破世界时,我不知自己能否虔诚地跪在上帝面前,做彻底的忏悔?我估摸着自己肯定连上帝的方位都分不清,因为我都不会有勇气去看他一眼。
有人说,上帝会宽恕一切真诚悔过之人,但前提是那些人一定要真诚地悔过,否则上帝会毫不留情地将他们打入地狱,而这世界就生活着两种人,一种即往天堂的人,一种下进地狱的人,天堂也罢,地狱也罢,无愧于心就好!我想起了那些乐于创造生活的人们,要是人间尽是快乐和美好,那么世界也就再也不会那么艰难了。我起身走向打开的窗台,我看着两个嘻嘻哈哈的男孩儿和女孩儿,他们正在快活地构造友谊的桥梁,但我却不快乐,我想起了圣母海滨上那无数个难忘的夜晚,我永远无法忘怀在那个无比静谧、无比精美和孤独的繁星之夜,我如何做着一些让我终身难忘的事。多年以后,当某人好奇地询问我当初的感慨时,我会羞愧得说不出话来。那里尽是旋风逐浪的日子,每当夜晚降临,我就快活地登上不死山顶,好奇地凝视着那些绚烂的星辰,我感觉自己几乎伸手就能摘下几颗星星,我跳啊跳,叫啊叫,可我总发现,无论我跳的多高,叫的多响,我也永远无法够着任何一颗星星,你无法想象,当我从最初的好奇到最终的癫狂时,我几乎在奋力跳跃的瞬间,一头扎进满是礁石的海滩。那是令人沮丧又令人失望的夜晚,陆风呼呼地吹向海面,简直要将我吹下断崖,我艰难地坐在山顶的一角,眼巴巴地望着那些仍旧美丽的星辰,我的泪刷刷地流下了,原来世间还有那么多看似美丽却遥不可及的东西,你无须强求,只可远远地静观,美便在瞬间得以绽放,继而将你暖化。
我无奈地下到山脚,这静谧得出奇的海夜啊,我简直能听到自己内心的那些“丁零”作响的东西,当世界穷尽得只剩下一个人时,真正的孤独和恐惧便荡然无存了,而那些所谓的恐惧不过是来自于群体中而已。我赤条条的躺在柔软的沙滩上,我看到自己在浩渺的宇宙里俨然是一粒微尘,我的存亡于这广阔的大千世界来说,无足轻重,但可喜的是,我的大脑能装下关于这一切的记忆。我侧卧着面向大地海那平静的海面,一叶扁舟赫然进入我的眼帘,我惊奇地跑向海边,将它牢牢地拽在我的手上。这是一片小得只能盛下一个人的小船,即使多加一只跳蚤的重量,这混账的小船也会翻入海底。我跳上小船,奋力地向大海中央划去,这轻快而盲目的旅途,为这无比静美的海夜增添了无与伦比的美。
当我昏昏沉沉地从小船上醒来时,素净的天空正滚动着一轮夕阳,它像同我做着欢快的告别,又像是冲我做着嘲弄的鬼脸。呵,这是人生多么激昂的时刻啊,我奋力地划着小船,就像飞奔在一马平川的荒原,勇敢而坚定地追逐一轮即将西沉的夕阳,一边呼号,一边幻想,我感觉自己就像风的孩子一样,飘飘然将要亲吻到那火红的脸庞,然后潇洒地像风儿一样散去。天空最终昏暗下来,我停下逐日的步伐,在狂妄与狂想之间,我终究做成了一个正常的行者,我仰面躺在小舟上,任由晚风将小舟吹来吹去,那小得可怜的船儿啊,就在那平静得出奇的海面上移动着,我侧身倾听远处的声音,但我同时也听到了愈来愈近的呼喊声,我望向平静的海面,就在我前面不足十米的地方,赫然出现一个正在拼命挣扎的黑影儿,我的心几乎要跳出体外,我眼看着它在奋力地挣扎、呐喊,我的内心竟然产生了既欢快又酸涩的情感。我开始奋力地划着小船,远远地避开那个黑影儿,我的心真的快要跳出来了,当它的一只模糊不清的手死死地拽住船舷时,我奋力地将它踢开了,一个翻滚而来的巨浪将它卷进巨大的漩涡,我伸长着脖子观察那个即将被吞噬的黑影儿,我的大脑霎时变得一片空白。
“救我……快来救救我……”我听到那最后的呼喊声,我几乎看到了它那疲倦、惊恐和央求的眼神,像一种无形的魔力,久久地慑向着我。我瘫软在小舟上,交杂着内心的苦楚和对人性的蔑视,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就像那被淹没的“幽灵”,久久地鞭笞着我的内心世界。
我突然想起一些令人沮丧的往事,心中升起莫名的忧愁,我担心自己早晚会有一天变成一个混蛋,一个没有人性和温情的“僵尸”,但人总难免一死,唯一要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光里,尽可能地创造和享受生活。我拿起母亲订阅的《日报》,读着其中的几张新报纸。当我还没有想好从哪里开始阅读时,一行醒目的标题吸引着我:小偷爬楼行窃,不慎坠楼身亡。看着这篇报道,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因为我觉得小偷的行为实在荒唐透顶,试想,谁会在大白天的爬上高楼去行窃带有防护栏的屋子?你要是看了评论,准会觉得更加不可思议。几乎所有人一致恶狠狠地批评这种盗窃行为,有的甚至用了上帝都想不出来的新词儿诅咒小偷,好像被偷的是他家一样!不过在一片谩骂声中,还鲜有人为小偷鸣不平,他们认为小偷之所以铤而走险,大概是迫于生活的艰难,他们甚至呼吁全社会应该关心和帮助这些因生计问题而陷入迷途的人群。要是那个小偷还活着,不知他又会做何感想?我看着这些评论,突然觉得生活如此酸苦,那些铤而走险的人们,那些游走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缘的魂灵,但愿有一种力量会将他们拉回爱的怀抱,毕竟一个人的力量不足以感化整个世界,一群人的团结友爱却能扳倒泰山。想着这些事情,我不禁潸然泪下,那种内心的绞痛,我永远无法忘怀。
“你怎么啦,儿子?”母亲突然问我。
“为什么社会不能宽和地对待那些陷入迷途的人们?难道一味地冷血、唾弃和惩罚,就能换得天下太平?”
“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母亲忧伤地说,“要是将具有法律威慑的‘极刑’取消,谁又能保证得了社会的安定呢?”
“我并不反对极刑,我只是强烈地认识到,我们该宽和地对待那些被我们所唾弃和仇恨的人,起码他们该被视为‘人’而存在!”
“唉,这个让人糊涂的世界啊!毛主席曾号召全社会向雷锋同志学习,他又何曾想到,会有几人去走雷锋的路呢?——不是社会变得冷漠了,而是人心变得可怕了!”
“要是人人自危、独善其身,那这个世界一味地追求发展与和平,又有什么一丁点儿的意义呢?
母亲的话让我困惑,我并不大懂得其中的含义。我望向窗外那纷纷落下的白杨树枯叶,突然想起了几年前的一场车祸。那是十分阴冷的一个早上,我和父亲正一起坐在火炉旁取暖,忽然听到邻居说,对面的公路上死了人。我匆匆地跑出门外,果真看到一群人拖家带口地奔向事故现场。人们就喜欢看热闹,尤其喜欢看人家怎样倒霉,这无形之中便成了人们的精神享受——我也是这样的人!还未等父亲说话,我便率先奔向密实的人群,。父亲大踏步地跟在我身后,脸上却笼罩着密实的阴云,我想他大概正在思考什么吧!当我们好不容易挤进圈内,那赫然醒目的景象,至今让我难以忘怀。我望着那辆几乎倾倒的大卡车,又望着车轮下那具几乎被扎成两段的尸体,继而望向人们那一张张惊悚、麻木和嘲讽的脸,我感到头晕目眩,几乎呕吐出来,但我没有吐,因为所有人都没有吐,甚至包括那些呆若木鸡的孩子,我晕乎乎地望着那两个拖着死人、聋拉着脑袋的警察,我看到他们平静而可怕的脸,最后我望向那滩乌黑的血水和那个面目狰狞的脑袋……浑浊的天空,阴冷得怕人,在这充满痛苦和死亡的世界,没有泪水,没有告别,没有哀悼!人们终究还是厌烦地离开了,我几乎忘了自己是怎样回到的家中,我只知道当我和父亲一同面对哪一锅乌黑的酱油面条时,我们都难受的想要吐出来,我想,或许在这样冷的天,我该给那个不幸的人披上一件衣服吧!
我侧面躺在沙发椅上,怀着对死亡的恐惧和憎恨,由衷地敬畏起“生”的伟大。我不禁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要是那个西来村的孩子能同我多说一会儿话该多好!你简直不敢相信,当他把我的那块心爱的手表弄坏时,他甚至没有说声对不起,就一边冲我扮鬼脸,一边嬉笑着跑开了。天啊,我当时真想使尽浑身解数将他一拳打倒,但我没那样做,我甚至还没抬起手,他就飞快地逃跑了。第三天下午,当我再次回到那令人泄气的中学时,我便听说了那个孩子溺毙在“鬼水潭”的事儿,而这事就发生在我和他争吵后的两小时内。那一刻,我感到天旋地转,我对那个可怜的家伙寄予最沉重的哀悼,而我对他的所有偏见,也瞬间消失了;我是多么希望我们能多吵上那么几个钟头,这样,那个可怜孩子就不至于赔掉他年轻的生命了。
“您还记得西来村的那个卖臭豆腐的阿姨吗?”我问母亲,因为我一想起西来村的那个孩子,我就会想起那里的很多人,很多事,我的内心从未因回忆而变得欢喜起来。
“快别提那个婊子啦!”母亲嚷嚷着,“就在她丈夫发现她的奸情后,她便在逃跑时从二楼摔下来,摔死啦!哼,那个女人,真是丢人现眼呐!你不知道,像她那样自贱的人,当时没有一个人肯帮忙,人们都说她‘活该!’呢!”
我听着母亲的话,真是哭笑不得,这一天究竟是怎么啦?这个世界为什么总有那些人要从高楼上摔下来死掉呢?这真是令人沮丧的一天。我估摸着雷锋同志要是活到今天,他肯定已经送出去了几千万个馒头,替别人扛了几千万袋粮食,或者送给了孩子几千万块糖,但像他这样辉煌而壮丽的人生,我怕是万万不会有的。“这一点都不奇怪,上帝让我们爱人,爱世界,却不能要求我们做多少善事,要是真有这么回事,那上帝一定是个糊涂的家伙!”我这样暗自咕哝着,不禁想起了一个难忘的晚上。我和朋友在游玩返回的路上,我们在县城二号桥上发现了一个蜷缩在桥边的乞丐,那是非常冷的一个夜晚,四面吹起恼人的风,风中夹杂着恼人的臭气和熟食的混合香味儿,路人急匆匆地向四面八方散去,在这样一个令人厌烦的夜晚,谁会有心情去看世界一眼呢?当我们一同走到那个乞丐跟前时,他向我们伸出乞怜的手,那手无力而挣扎着晃荡在空中,敲打着每一个过客的心。我沉静地望着这个穿着破旧军大衣的中年男人,正用一个破搪瓷碗反复地敲打着地面,他央求地望向每一个路人,眼中凝塞着哀苦和绝望。你可以想象,几乎每一个人都远远地避开他,在这个世界,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落魄,但每一个人都会鄙夷那些落魄的人。我迎着凛冽的寒风望向平静的河面,稀疏的光影倒映在乌黑的水面上,我突然感到内心的绞痛。当我走下桥头的瞬间,我强烈地意识到,我该做些什么,因为我无法忽视一个生命的存在。当我用少的可怜的钱买来四个肉包子时,那个可怜的人却吃得那样香甜!我听到路人对我的赞美,但我更听到自己内心的哭声。那个落魄的、可怜的男人,那个似乎有着更为卑微的灵魂的男人,他甚至不敢抬头,直面那些奚落的眼神。我默默地离开了,当我走在灯光昏暗而又相当拥挤的甬道时,我的泪来了,我想起自己的种种心酸过往,我想起了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我想起了自己卑微的弱小的魂灵,要是世界肯再拿出一份暖暖的爱心时,世界上就再也不会有那么多无助而濒临死亡的灵魂。冰冷的晚风肆虐地嚎叫着,它一定不大懂得人间的温情,那些还在冰与火的世界里挣扎的灵魂,又该为这人间徒增多少悲哀?
我和朋友放缓步伐走在挡风的小巷里,优美的歌声隐隐地从某处悠悠地传来,我静静地望向那座桥,我想,那个落魄的男人或许今晚会做一个香甜的梦吧?但我知道,他总会在某一天冻死或者饿死,他的肉体将连带着他的弱小的灵魂,会像一团烂泥一样被人们深埋进某处冰冷的地下。还记得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吗?我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在她死后偷走她的火柴?我不知道她在划燃最后一根火柴时,他有没有想起她那不知将要飘向何处的魂灵?我不知道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刻,她有没有保持着她青涩的微笑?
我望着炉中那团渐渐燃透的煤火,竟不由得怀疑起这个世界的公平正义来。那些绝望地、赤裸裸地奔跑在混乱、肮脏和残酷的世界里的人们,混账的上帝为何要将他们慷慨地降生?在这个饱受折磨却又笼罩着欺骗、恶毒和虚无缥缈的幻想的世界,还在乎更多一些悲伤吗?
“您还记得奶奶坟头的那株迎春花吗?它开的依旧那么旺盛咧!”
“是啊,多少年过去了,它依旧很强壮!”母亲若有所思地回答着,她正拨动着几块通红的煤块,一丝冰凉的风像箭一样射来,瞬间将细小的煤尘吹得满天遍地,我吐出苦涩的尘土,这味道让我厌烦,我生气地抖掉满身的尘土,蓦地,我感到十分新奇起来。
“那株花是谁栽的呢?”我问。
“是你伯伯家帮着栽的。但你奶奶是看不着的,她这人向来都很拧,你要是不如了她的意,下再多的功夫都是徒劳!”
“这不会!人们常说,‘死去的人总会念着生的人的好’,倘若他们死后还使着生前的性子,那该万世不得安宁了!”
“不见得!‘恶人永远是恶人,好人永远是好人’!别人怎么看,我管不着,但我就是这样认为的!要知道,我活了大半辈子,这样浅显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我没有搭话,母亲的执拗,不禁让我感到懊恼,但又觉得她说的有几分道理,毕竟,一时之恶,不足以说明一个人的人品的恶劣;一世之善,却能见其人的本性。我想现在的自己大概就是这样的人,本性中的自私、贪婪和邪恶,总会不时地出来捣蛋,只有良知和善念,才能指引我们步入光明的路途,但有些人,是不会懂的。
“好吧,妈妈。”我转过头去,望着母亲沧桑的面容说道,“您就是这样一个固执的好人!那您可记得我的曾祖们的事儿?”
“不晓得。”
“太爷爷的呢?”
“不清楚!”
“为什么会这样?”
“那不过是几个‘穷棒子’祖宗,非富非贵,没钱没姓,这样的祖宗,你记得住吗?——你要想让后代记住你,那你就做好一件事吧!”
“什么?”
“行善!”
母亲的话,让我想起了酒鬼李、王老五和麦老爹他们,我想酒鬼李大概是要下地狱的,王老五更别想跑,至于麦老爹,这个善良的老人,他的死至今让我忧伤不已。要知道,善良人之死,是高贵而震撼人心的,人类的进步,几时又拒绝过这样的力量?
我匆匆地吃完午饭,就披上那件旧大衣,当我刚走到门口时,恼人的冷风便捶打着我的肚皮,我这才发现衣领已经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而这样的“恶行”,除了我的两个弟弟,再无旁人。“我不会放过你的!你们这两个无耻的恶棍!”我喊完这句话,便生气地走出门外。阴冷的风中飘飞着几片枯树叶,坚硬的水泥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往日那光辉灿烂的日子里,你可以看见所有美丽动人的景象,那时天空中充斥着希望和美好,一切看起来似乎并没有那样遭;但在这样的季节里生活,你会觉得呼吸都是沉重而多余的。我走过麦老爹的那幢老旧而紧闭的土坯房时,几块乌黑的瓦片从高高的屋檐上“哗啦啦”地摔碎在地上,一只阴沉而机敏的老猫,“嗖”地蹿进黑黝黝的屋内。我估摸着这畜牲准会把屋里捣个稀烂,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或者,那成群的老鼠终究会将这只慵懒的猫给赶出屋外,但这样的事情,谁又能猜得准呢?那几乎是一幢摇摇欲坠的老屋,却又在屋边生出几根年幼的梧桐树,面对这样单调而阴郁的景象,我的心情真是糟糕透了!当我定睛望着墙上的那团黑乎乎的东西时,我感到恐惧极了。“啊——”我这样尖叫一声,这声音就像患有“失心疯”的女人的尖叫,又像是因极度恐惧而将癫狂的病人的呻吟。我加快脚步往前走,突然想起了村东头的那个“万人坑”,我早先听人说过,那里有座烈士墓,只是祭奠的人不多,可能早就荒废了。当我赶到烈士墓园时,眼前那破败的景象让我心惊肉跳,几乎坍塌的墓碑歪歪斜斜地立在地上,上面正刻着几行辨不清字迹的碑文;你只稍微留神,就会惊奇地发现某些游客的笔记:“XX到此一游!”、“吾来也!”,等等。你要是看到墓碑上的这些混账的字迹,准会把那些家伙的祖宗骂上一万遍,再啐上一千口,即使这样,你也不觉得解气,因为那些牺牲在卫国路上的伟大战士,死后竟遭遇如此的侮辱,这真是一个民族的悲哀啊!墓碑旁,歪歪斜斜地长着几颗松树,看到它们垂头丧气的样子,我真是泄气极了,大概它们以为摊上这样的差事,真是一件痛苦而又无奈的事儿吧?我依稀记得三年前的一个早上,当一群人簇拥着县领导爬上那座肮脏的山头时,你简直要被那个领导的惺惺作态气炸了肺,他甚至不打算赞颂一下英雄,就着急地往山下跑。天啊,我站在人群后面,惊讶地快要说不出话来,那个家伙要是看到我的这张真诚而惊讶的脸,我准会跳起来,一拳打歪他那肥硕而气呼呼的鼻子。
“社会主义好,保你们到老;社会主义好,祝你们一路走好!”那个领导就这样挥舞着他那只笨拙的手,便像漏了气的气球一样“嗖”的一声向山下逃掉了,嘿,那个家伙,跑的简直比风还快!望着那弥漫在山头的沙尘,我仿佛听到了英雄们的啜泣!那些无视英雄的民族,谁又能指望它能永葆青春?那些遗忘英雄的民族,谁又会期盼它兴旺和强大?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小心地绕着墓碑走了一圈,我本想沉重地感慨一番,但空气中弥漫的尿骚味和大便臭,使我浓烈的激情瞬间荡然无存了。我想,来年春天再来的话,这里恐怕要生出些鲜艳的花朵来,野花儿的芳香又将盖过那污浊的气味儿,要是再有几个追风筝的孩子,那这神圣的领地,该是多么醉人啊?可这不过是妄想,因为有些自私的家伙,全将墓碑周围的泥土卷进自家的地里去了,你要是看到这样的事情,又该作何感想呢?呵,我准会将他的祖宗骂上一万遍,再啐上一千口,因为这的确让人气愤,但咒骂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从墓地下到山脚下的公路时,天光暗淡了许多,我的心情兀地变得十分压抑起来,我想神经质地“嗷嗷”几嗓子,可我叫不出来,我怕这嚎叫声会惊了英雄们的魂,吓坏了那些“自私鬼”,但你不会相信,就在村东头的丁字路口,正有一个发出绵阳一样的叫唤声的老头,他正吆喝着要卖掉车上的冰糖葫芦呢!
“晚上好哩!给我来一串!”我没好气地冲老人叫道,他先是惊奇地瞪我一眼,忽的又冲我点头微笑,随即麻溜地将一串葫芦递给我。
“三块五。”老人摊着手说道,那模样儿真是可爱极了!
“怎么多要五毛呢?”我问。
“一口价,不还价!不还价哩!”老人嚷嚷着,那模样儿真是讨厌极了。我故意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就像青蛙在面对毒蛇时,鼓着腮帮子一样,但这并不凑效,因为老人简直像头公牛一样,冲我拱着脑袋又吼又叫。
“你这是赚黑心钱呐!”
“碍你什么事儿啊?你这个小杂毛!你真是再坏不过了呢!”
“‘坏’?”我哼哧一声,惊叫道,“那你把烈士园的土全都扒进你自家的地里,这算不算坏?哼哼,简直坏透了呢!”
“那里死了你家的人么,你要这样管我?公家都没说啥话呢,你在这里叽叽歪歪个锤子?”老人得意地叫吼道,那架势倒不像一个柔弱的老人,倒像是一个十足的老无赖呢。
“你这败类!”
“啥?”
“你是败类!你是社会主义的败类!”我这样气呼呼地骂道,我感觉全身轻松了许多,可我刚想哈哈大笑起来,一记响亮的巴掌便打得我晕头转向,几乎让我分不清东南西北,我一个趔趄摔倒在路边的荒草堆上,一根棍子什么的东西戳到了我的脚踝,剧痛刺激得我发狂,我几乎一跃而起,一脚将凶蛮的老人连同他的葫芦踢倒在地上。
“你这罪人!快快跪在烈士墓前,请求战士们的宽恕吧!你这个社会主义的大罪人!”说完这些话,我便哈哈大笑地跑开了,空中那乌黑的云连同老人吼出的那些最最下流和最最恶毒的诅咒声,一齐像风儿一样消失在寂静的风中。
我轻快地穿行在密匝匝的居民区,心中升起一丝恐惧来,当一条长长的、不见半点光亮的道路出现在我的跟前时,我几乎担心自己一旦进入黑夜,就再也走不出来。我的脑中忽然闪现出各种长着触角的鬼怪,我的心几乎要飞出了体外,可一想到人终归是要死的,我便轻松地走出了黑暗。
《五》
父亲不看报,他向来没有这样的习惯,但你若跟他谈起某个历史人物来,他准会像个孩子那样,一边高兴地搓着手,一边嚷嚷着“奥,这个我知道!”。在我家的阁楼里,堆放着父亲平生最喜爱的历史书籍,其中最著名的要数《中华上下五千年》了,这是一部内容详尽的史书,至于其中的历史事件以及历史人物的介绍是否公允,我还是颇有微词。
“您怎么看李世民这个人呢?”有一天我这样问父亲。
“奥,这个我知道!你听我说,”顿了顿,父亲饶有兴致地看着我说道,“他有很好的功绩和名声,但‘杀兄逼父’之举,着实不可取啊!”
“我们都认为他是个完美的帝王!可您的证据呢?”
“‘证据’?”父亲叫道,忽然两眼放光,望着天花板说,“这是史书记载的,当然不是野史之类!还有,你说的‘我们’是哪个‘我们’?”
“就是大众啊!”
“白痴!”父亲咕哝着,显得十分恼火,“你们要是真的好奇,就自个儿去查阅史书,不要‘人云亦云,捕风捉影’——那才叫‘学识’!”
“那秦琼一锤打死李自成,总该是真的吧?”
一听我这么说,父亲气得满脸发青,他愁眉紧锁,双臂环抱,转身躺进安乐椅中,愤愤地瞪着天花板叫道:“你这是从哪听来的‘鬼话’?真是狗屁不通!那秦琼并不使锤,而李自成也和秦琼不是一个时代的!活见鬼,你到底从哪儿听来的瞎话?”
我没有回答。父亲就是这样,他要是批评一个人,那一定是动真格儿的,他向来不喜欢玩笑话,你要是不注意这点,那最好远远地避开他,或者安安静静的什么都不说。我从阁楼上下来时,不小心碰到门框上,当我正想发泄一通时,我这才注意到这小小的阁楼,已经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而那些摞在一起的书籍,也生出了许多霉菌。这样的景象真让人感慨:历史终究存在于过去,但其存在时的鲜活的气息与厚重的意义,并不能因时间的消逝而被抹去。
十二月中旬的天气冷得烦人,我躲在落地窗后,远远地望着省公路上那稀稀疏疏的车影儿,外面静得出奇,就连平日里那些活泼的孩子,此刻也已消失了身影儿。我拿起一份《日报》阅读起来,可我的精力并不在这上头,不知怎么的,我的心里乱糟糟的,我想起了公园里的人和事儿,我想,那里此刻该是分外安宁吧?你要是想找个人聊聊,那将连个鬼影儿都找不着;倘若你打算找那个环卫工老人说说话,他准会把你气个半死!但我倒觉得,那个环卫工是个好老头,起码他是个真诚的人!我突然产生了去中央公园的念头,但我想在出发前喝一杯酒什么的。于是,我来到厨房,问正在做饭的母亲:
“妈妈,还有酒吗?能给我未来一杯吗?”
“你要酒干嘛?你这孩子!”
“我想出去一趟,您瞧,这外面真是太冷了。”
“哦……没有了,你赶紧回来。你这孩子!”
我无奈的走出厨房,就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在那里乱窜,我只得喝了几口凉开水,便匆匆地出门了。当我走在路上时,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烦恼,嘿,我并没有觉得冷,因为烦躁的情绪让我热血沸腾,当我下车走到光明路上的一处报亭时,我依然感到十分暖和。报亭里似乎没有人,亭外的桌案上倒是摆满了各种杂志和报纸。我一眼便看到了一本印有“大波美女”的健康杂志和一份军事报,但我却被“封面女郎”的丰腴的胸部和精致的五官所吸引,可我分不清她是“国产货”,还是“舶来品”?老实说,她并不算顶漂亮的那种女人,但却是最性感的那一类,就是可以让正在疯狂地进食的吴志停下他的嘴巴的那一类女人。嘿,吴志这个家伙,他要是看到这个女人,一定会扔掉他那心爱的饼干,然后快速地环顾四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掉那张封面。一想到这些愚蠢的东西,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却招来了一个“活人”,我这才发现在狭隘的小屋里正坐着报亭的主人——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男人。
“买报吗?”这像是从远古时代飘来的声音问道,那气息中明显带着几分乏力和烦躁。
“我只是看看这个女人。奥不,是这个杂志上的女人。”我赶忙解释道,可我越解释越紧张,我觉得自己干了件丢脸的事,起码我愚蠢地回答了一个问题。
“哦……那你看吧!反正这里的‘女人’多得是,你想看多久,想看什么样的,管够!”老人说道,竟然痴痴地笑了起来,那笑声活像患有哮喘病的老人正在自娱自乐一样,我不禁打了个激灵。令我感到惊讶和好奇的是,这老人为何到了这把年纪,还会开那种让人脸红心跳的玩笑话呢?
“那您喜欢哪种类型的呢”我漫不经心地问道。
“大波浪的那种!——可我更感兴趣的,是你啊!”老人不假思索地答道。
“什么?我?”我颤抖着手,放下报纸,你知道这突如其来的话着实吓了我一跳。
“你为什手上拿着《一周军事报》,眼睛却盯着《女性月刊》上的那张封面图呢?要知道,看多了眼睛会生疮的!瞧瞧,嘿,你还‘双管齐下’,连手都要摸着人家的脑袋呢!——这才叫‘原形毕露’啊!”
“我……”我惊慌得如鲠在喉,这种被监视和戳穿的感觉,让我的脸感到火辣辣的灼痛。但我的确那样干过,我确实是在心不在焉地乱看,要知道,与其看着乏味儿的军报,不如看着美人儿。我像犯了错的小孩儿一样放下报纸,尴尬地笑起来。老人仍用好奇地目光盯着我,我想逃跑,跑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把所有的尴尬和不快全都洗刷掉,可我做不到,因为在这样该死的天气里,我的脚就像被粘在了地板上一样,任我怎么折腾都没用。
“好吧,小伙子,”老人突然温和地说道,慢悠悠地站起身来,那炯炯有神的目光连同那坚毅的神情,都显示出老人是个坚强而睿智的人。“欣赏和关注异性之美,这‘无可厚非’,因为这正是造物主的意思!但一个人的心态很重要,比如:你爱你的母亲,那是敬爱;你爱你的妻子,那是情爱;你爱你的朋友,那是关爱;但爱一个不该爱的人,就是错爱。可你呢,我看你是‘盲爱’!要知道,一个既有野心,却又摆脱不了欲望的束缚的人,是不能够妄谈未来的。”
“嘿,您说的真对!——可我得走了,这是报纸的钱!”
“恩,但愿你不要生我的气啊!”
“哪有的事儿!再见。”
我默默地走了,感到羞愧极了,老人的话就像小刀一样,一刀一刀地划在我的心口上。嘿,我真是一个胆小鬼,我为什么不告诉这个老人,说我是个胆小鬼、伪君子之类呢?我就那样走掉了,可我真的该告诉老人的。
“你要是珍爱生活的一切,那就大胆地去爱吧!”老人这样冲我喊道。我带着极度的尴尬跑到了公园,刚想坐下来理一下情绪,那像冰块一样的椅子简直要冻掉我的屁股,我真是沮丧极了,我本想站在公园的某个角落里大吼大叫,可我偏偏看见了那个穿着橘色制服的环卫工老人,那个可爱的老人正佝偻着腰拾掇一些粘在地上的垃圾。你听得出,老人正唱一些“红曲儿”呢!可他的声音着实难听,就像饿极了的猪仔的哀鸣,那不过是自娱自乐罢了。望着公园东头的那片小湖,洁净的水光远远地反射过来,照在我傻傻的脸上,我不禁想起了水上的荷叶和小鸟什么的,还有那只被我失手打死的野鸭子。我突然很想知道关于那只小鸟和荷叶的事情,于是我径直地朝环卫工老人走去。这时,迎面向我走来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像是远行的旅人,他正背着一只黑色的旅行包。年轻人向环卫工老人走去,和气地问道:
“大妈,您好!您知道二街的那家迪厅怎么走吗?”
“我说年轻人,”老人停下歌唱,直起身子,直愣愣地盯着那个吃惊的年轻人说道,“这还大白天呢,您就看不见?瞧好喽,我是你大爷。——往前直走,在路口左拐就能看见。”老人高声说道,他那两颗突兀的门牙几乎快要飞出嘴外,而那个年轻人,几乎将要把他的眼睛给瞪出眼眶。老人又一次地佝偻起腰来,用扫帚支撑着地,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把人嘲弄一通,只是久久地望着那个渐行渐远的年轻人的背影咕哝一句“瞧瞧这些个年轻人!”,便又投入到工作中。
“大爷,今天心情真好啊!”我快步上前,对老人愉快地说道,老人歪过头来,痴痴地望着我,他脸上的怒色早已经不见了踪影,我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老人那像龟壳儿一样的脸,尤其是他的那两颗坚强而倔强的门牙,这一切,着实让人印象深刻。
“哦——嘿!你说我刚才唱的好听吗?你一定要回答我,不然我就不理你了。”老人嚷嚷着,简直让我难受极了。
“可我不懂呀!”
“不,你一定得说!你说,你快说!说我唱得好,说我唱得好!哈哈……”
我把头歪向一边,好让自己不会吐出来,嘿,你要是碰到这样一个俏皮的老人,那真是走了“狗屎运”呢!老人放下手中的工具,转身从车上取出一个小火炉和两张小板凳,嘿,炉子里的火正旺呢。“过来取取暖吧!婊子养的,这天儿真冷!”老人朝我招呼道,我们便在一堵矮墙旁坐下,当处在这样一个温暖的小小世界里时,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快乐。老人拿出一个深褐色的烟斗抽起烟叶来,那是一种非常廉价的烟叶,不过烟气并不难闻,甚至还有一丝淡淡的香气。
“看来您是一个‘老烟鬼’了?我这样说,您不会生气吧?”
“呵呵……”
“我的天,那您的肺……”
“肺?肺个球!像我这样的一个糟老头子,还怕那个?——来两口?”
“不,谢了!”
“装——蒜!上次我还看见你把烟头扔进花圃呢!”
我突然感到浑身不自在,因为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总有种被监视的感觉,不仅我,所有人都逃不出这个怪圈,这真是很哀苦的事情啊!我庆幸老人没有胡言乱语,也没有骂我是什么“小杂种”之类,我想他大概并不总是爱骂人的吧?正当我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一张发黄的老照片从老人的口袋里掉在地上——那是一张全家福。我一眼便认出了坐在中间椅子上的那个人,他正是老人,不过当时的他风华正茂。嘿,这是怎样的一家人呢?单从他们的长相,你就会认为那是“绝配”,因为他们都长着那种上尖下突的脑袋和扁平的鼻子,尤其是他们突兀的门牙,乍一看,活像“兔子一族”。
“看呀,您的女儿长得真像您呢!”我指着照片上最靠右的一个女孩儿说道,那个女孩儿正面带羞涩和紧张的神情看着我,她的手稳稳地搭在和她一样紧张的她母亲身上。
“是的,漂亮吧?”老人说着,猛地夺过我手中的照片,仔细端详一番,又小心地装进了上衣口袋。我不禁咽了口口水,但我还是及时地点了点头,因为我突然想到,任何一个女人,总有她那美丽的瞬间吧!
“问您一个瞎话,”我咬紧嘴唇说道,“要是一个男人对女人很感兴趣,那算不算‘下流’?”
“呵,那不算!那顶多算‘痴心妄想’!要说下流,马路上那只追着一群母狗的公狗,才算‘下流’呢!瞧,那个狗娘养的小杂种,看它追的多欢啊!”
我顺着老人所指的地方望去,嘿,果然有一只黑狗正在猛追六只白色的狗,你仅从母狗那膨胀的乳房就可以断定:它们正在享受爱情呢!我咳簌一声,想让思绪从畜牲的身上转移到人的身上,但我一时又想不出别的好话题来。我们相视无言,各自沉浸在思考中,那团炉火正燃得旺盛。
“您做这种辛苦的工作,家人支持吗?”我终于打破沉默问老人。
“辛苦谈不上,以前我干的比这艰苦多了。至于家人嘛,支持谈不上,反正他们不反对。”
“为什么?”
“因为他们都不在了!”老人平静地说道,声音轻松得就像若无其事一样。我惊讶地半天说不出话来,令我震惊的是,面对这样一个多次相遇却不知背景的老人,我却不知道他已经生活在何种孤独和思念中那么久了,而他面对这样的不幸却能勇敢地直面以后的生活,这着实让人惊叹。我想起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麦老爹静静地躺在床上的情景,就像被战争洗刷后的世界,苍白而凄凉。
“您感到过孤独和害怕吗?”
“一个经历过战争和至亲离去的双重打击的男人,是什么都不会再怕了!”老人静静地望向远方,脸上浮起一种独特的血红色,“死亡于我,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但有一点,那就是,我的爱人和女儿在短短的三年内相继去世的打击,对我来说,是刻骨铭心的痛,我沉浸在那样的痛苦中,你们是不会理解的。每当夜幕来临,我总是要早早地关好门窗,以免潮气击垮了我的身体。到那时,整个屋子静得出奇,倒是有一面旧挂钟,总在那里‘吧嗒吧嗒’地响个不停,像是要带给我某种慰藉一样。呵,像我这样的一个老人,带给我安慰的竟是一面挂钟!
我并不信教,但我相信上帝的存在,我相信他是仁慈的,他能使我的灵魂得到救赎。每当我坐在亲人面前默默地祈祷的时候,我就想,‘上帝啊,千万不要丢下我那可怜的老太婆和我那个可怜的孩子,您就当可怜我这个罪人,请多给逝者以慰藉吧!’,我这样想,也不知道上帝到底听到没有,我想会的,因为我已经这样祈祷过几千万遍了。面对冰冷的烛台和那些依旧熟悉的面孔,我总觉得世界还有那么一点温情,而我的内心也从未放弃过对亲人的思念,事实上,他们一直活在我的心里。
我一生碌碌无为,我所做过的最难忘的一件事就是,参加一九七九年的对越反击战。到现在我也不明白,那些越南人为什么不趁早投降呢?我永远无法忘怀那个血雨腥风的夜晚,当我和连队战友一同向敌人的阵地发起攻击的时候,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但我并没有忘记自己要干什么——杀败敌人!对,你不敢相信,当我身边的战友被子弹打成马蜂窝时,我简直吓得尿了裤子。你永远不敢相信那个夜晚啊……孩子,若有幸参加战争,你就会知道什么是人性,战争会把人性中的贪婪、自私、残忍和恐惧演绎到极致!战争是什么,是血色的艺术,是人性的镜子!
那无数个难忘的夜晚啊,当我回忆往昔的痛苦时,我便躲在对亲人的思念中,让我充满痛苦的内心,还能感到一丝温情。”
天空变得刷白,没有阳光。我回味着老人的话,不由得对他产生了敬畏之情,他那对亲人的炽烈的思念和对战争的概论,让我感到震惊。我突然想起那只被我失手打死的鸭子,想起了那个被巨大的漩涡卷走的黑影,想起了我在吴志被揍时逃跑的情景……我猛然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一经产生,就像病毒一样侵袭着我的全身,令我久久不能平静,我就像被上帝抛弃的宠儿,再也回不到光明世界中去。而最糟糕的事莫过于,我的灵魂一时半会很难得到救赎,我父亲曾说,那些奸佞作恶之人,永远不会逃出他们自己的“心魔”,法律终将把他们惩处;而那些弃恶从善的人,天堂会将他们拥抱。
我想起三年前的那个秋天,当我第一次那么热爱上帝的时候,我决心跟随上帝的指引,走正确的路。我从阁楼里翻出一只破胶桶,那桶里有一些干枯的昆虫,桶内散发出一股尿骚味,我顿时被这味儿给弄得火气连天,我估摸着那一定是我的两个好弟弟干的好事,可我找不出别的桶来,因为我母亲是坚决不会把任何一只桶给我的,她向来不信教,更不相信什么上帝。“那全是骗人的把戏!”有一天,母亲这样对我说。我把尿痛放到我的阳台上,然后我在里面加上一捧土和一些水,最后我在满怀歉意地对上帝祈祷之后,将一株金月玥菊花栽进桶里。“上帝保佑,阿门!”我就这样说着,然后又重复一遍,两遍……直到我认为自己足够虔诚的时候,我便拿着两个苹果出门了。“要是我拿着这两个苹果绕着村子一周,最终我又带着两个甚至更多的苹果回来的话,那就证明,我离上帝的‘真身’又近了一步。”我这样想着,不禁被自己天才的想法给征服了。
“你拿着苹果要去哪儿啊?”路上,一个邻居突然问我问我,我这才发现邻居二婶正透过厨房的玻璃跟我说话,她停下手中的活儿,一脸好奇的盯着我。我感到有些恼火,因为我正想着如何完成心愿并能够获得上帝的赞美,但我刚一出门就被一个愚蠢的女人给挡住了去路。我突然想到这大概是上帝派来搅扰我的“恶人”,于是我强装和气地说道:
“去做我该做的事!你知道,年轻人有很多正经事儿要做呢!比如……”
“哼,没觉得!我那个倒霉的孩子,都到了结婚的年纪,却整天泡在迪厅和酒吧里头……你说,这算哪门子正经事儿?”
“可我和他不同啊!”
“不同?难道你在笑话我的儿子吗?哼哼,他不见得比你差哩!瞧瞧你的裤子,哎哟喂……”
“我……”
“算啦,现在这些个倒霉的孩子!”
我赶紧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子,可我什么也没见着,甚至连一个污点也没看到。“我得走了,婶婶,您就自个儿瞎闹吧!”我这样说着,转身离开了。“这孩子,真是太不像话了!你的裤子真是比要饭的还脏呢!”我听到二婶这样冲我喊道,听了她这样尖声尖气地喊叫,我差点一头晕倒在一旁的臭水沟里。我三两步跳到二婶家的厨房玻璃前,嘿,玻璃上黄里发黑的斑斑点点,差点让我恶心得吐出来。
“瞧瞧,您这玻璃脏的!”我得意地指着玻璃上的斑点对二婶说道,“这哪儿是我的裤子脏了,这是您的眼睛瞎了!奥不,是您家的玻璃太脏,没让您看清楚。”
“你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女人有多傻,她一听我的话,简直像火箭一样冲到玻璃前,差点将那块儿玻璃给撞个稀巴烂!然后,这个女人反复地摩挲着玻璃上的斑点,直到斑点一粒粒的消失时,她便向我露出那种让人厌烦极了的傻笑。我的心情糟糕透了,当我气呼呼地来到村东头的丁字路口时,那里正蹲着一个卖苹果的小贩儿。我客气地同他打招呼,然后把自己想要交换苹果的想法告诉了他,他突然跳起身来,用我这辈子都难以听到的口吻对我喊道:
“你脑子没毛病吧!走走走……”
“好端端的,干嘛骂人呢?”我惊讶地问小贩儿,但我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那我要是骂你的苹果呢?不行么?”小贩儿极委屈地嚷嚷道。
“为何‘指桑骂槐’,现在又骂起苹果呢?”
小贩儿几乎把嘴巴张的有小孩儿的拳头那么大,还未等我听他解释时,他已经没命地逃掉了。瞧瞧,世人就是如此地彼此猜疑、不信任,那个小贩儿大概认为我是个疯子、傻子那一类人吧?我瘫软在地上,心里烦闷极了,我想着上帝不会原谅我的一类事儿,可我刚想起身继续“探索”的时候,我手中的苹果忽然被人抢走了。我起身猛追,才发现那是吴志。嘿,那个家伙,当我抓住他的那只极富弹性的手臂时,他却飞快地将两个已经被啃掉半边的苹果亮在我的眼前。天啊,那一刻,我只想一拳把吴志打趴在地上,但我并没有那样做,因为我伤心极了,我所有的关于上帝的幻想都破灭了。
“我和上帝再也不会见面了!”我指着吴志那张傻乎乎的脸吼道,“你要是还有人性,就该知道我是多么的伤心!”我伤心地回到家中,径直地走向那株金月玥菊花,天啊,那一刻,我觉得它是那样丑陋,甚至连一点要反击的自尊都没有。我愤恨地将它摔在地上,踩个稀烂,连同那只让我生气的尿桶,一块儿扔进了屋外的垃圾桶内……
当我从回忆的痛苦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温和的夕阳暖暖地照在我燥热的脸上,我的心情立刻好了许多。我注意到,我的弟弟路新正在耐心地叠一只蚂蚱,虽然我很讨厌这一类昆虫,但一想到那是纸糊的,我又放心了许多。这个孩子,很有耐心,我不知道是谁教会他这样的技巧,但在他这样的年纪却能表现出这样的耐心和毅力,着实让人惊叹,他似乎已经那样干了好几个钟头。
“你觉得你将来的子孙会因为这个而记住你吗?”我好奇地盯着他的小脑袋问道,他立刻抬起头来冲我吐了吐舌头,我觉得他并没有听到我说什么。
“我玩这个,又不是让别人记住我,而是我喜欢干这个,因为它能带给我快乐。就是这样!”
“这是偷来的词儿吧?”
“是爸爸告诉我的。有一次他揪着我的耳朵说:‘有一天,你要是失去了所有,千万不要失去快乐,否则,你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我的脸剧烈地抽搐了几下,我被父亲的话给震住了,虽然我并不清楚快乐与生活的关系,但这句话却让我很受震动。我不禁想到,要是那个被痛苦包裹着的环卫工老人,还有那个醉生梦死的酒鬼李,他们若能明白这样的道理就好了。我抬头望向那轮依旧光鲜亮丽的夕阳,那种毫不掩饰却震撼人心的美,永远温暖着人间,指引着这个世界。“要是人性中没有那么多的猜忌、自私、仇恨和贪婪的话,世界该是另外一番样子吧?”我这样想时,路新正冲我挥舞着一只成型的纸蚂蚱,可我刚想摸一摸蚂蚱的脑袋时,那家伙猛地将手缩了回去。
“为什么你这么不信任我?难道我不是你的好哥哥吗?”
“你要是像太阳一样不骗人,”路新指着夕阳说道,“我就让你摸一摸蚂蚱的头,可你总是骗人,不像太阳那样‘东升西落,风雨无欺!’,告诉你,‘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可那个家伙却被我的笑声弄得瞠目结舌,半晌他才愤恨地说出“再也不理我!”之类的鬼话,我只是被他乱用俗语的毛病给逗乐了而已。瞧,这家伙正撅起肉嘟嘟的小嘴走出门外,我一边跟着他,一边想着怎样才能让他原谅我,可他就是不肯原谅我。我一直跟随着路新来到后山,当我们一同站在山顶上望向那轮硕大的夕阳时,我们都被美妙绝伦的景象给惊住了。那完美无缺,发光发热的“圣灵”,像是有一种无形的魔力,久久地摄向着我,无论身处何方,我都能感受到它的宏伟和强大,就像魔术师的魔棒,总会带我进入不一样的世界。
“看到那轮夕阳了吗,我的好弟弟?你要是还沉浸在困苦、肮脏和虚伪的世界,就勇敢地面对这轮夕阳,做最为真诚的忏悔吧!它会洗净你的魂灵,带你感知造物主的伟大!上帝啊,阿门!”
“可上帝是谁?”
“那是世间最仁慈,最伟大,最睿智,也最强大的老人!”
“要是我能见到他,他会送给我一千只蚂蚱吗?”
“当然!”我肯定地说道,因为我的大脑已经晕乎乎的,而那个被我戏弄的孩子却听得入迷,只见他双手合十,就像念经的小和尚一样“叽里咕噜”地念叨个不停,我并没有听清他说什么,但我知道他肯定认为自己足够有资格去见上帝。
“可要是上帝不在家怎么办?我们村儿的老人都不大喜欢待在家里,说那样太孤单、害怕。——要是上帝也是这样的老人,你会帮我把他找到吗?”
“那你得拿出最真诚、最勇敢的好品性来!——你这傻瓜,上帝是无处不在的!”我得意地笑着说道,在死磨硬泡中将路新拉到屋后不远处的一堵断崖边,我能感到自己正在浑身打哆嗦,而我的好弟弟干脆闭起眼睛,像一滩烂泥一样粘在地上,任我怎么拉,他都不起来。、
“你为什不先去请上帝呢?”路新惊讶地叫道,我只好放开他的手,然后我像发了疯一样,径直地朝断崖边走去,可我刚想“装模作样”一番,我脚下的一块岩石就发出“嘎嘣嘎嘣”的声响,我猛地一惊,就摔进断崖边的一处草丛中,当我好不容易爬回山顶时,我狼狈地快要哭出声来。
“回家吧。”我强装镇定地对路新说道,“上帝确实不在家,我向你保证!”路新得意地摇着脑袋,又冲我吐了吐舌头,便飞快地跑下山去。我捂着正在流血的大腿,失望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上帝死了,我并没有撒谎!”我的小弟弟嚷嚷道。
《六》
一天早上,我懒懒地卧在床上,想起和金月在小桥上约会时的情景,外面竟然飘起了小雪,雪花就像被粉碎的白纸屑一样,胡乱地飞着,纷纷呈呈地散落在各个角落。我跳下床头,伏在窗沿上远眺。“要是有一天,我能像雪花那样自由自在地飞翔,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我这样想着,一只灰毛蜘蛛慢悠悠地从粘在天花板上的一根蛛丝上滑落下来,就像杂技团的演员一样,动作十分娴熟和敏捷。我望着这畜牲,这畜牲也瞪着我,我猛地朝它吹一口气,嘿,这家伙立刻在那里东晃一下,西晃一下,可就是掉不下来。我不禁感慨:拿破仑曾经看到一只不停地修复一张被风吹破的网的蜘蛛时,最终重振雄心,一举击溃敌人,那是多么精彩又发人深省的故事啊!呵,可这样的故事听起来着实有趣,但又有几人能真正愿意或者有勇气去尝试呢?起码,我是不愿意做第二个拿破仑,我是说我不愿意因为看见一只蜘蛛就能轻易地“改头换面”,比如改变我一直以来的糟糕的状态。你要是不信的话,你可以偷偷地看我照镜子时的样子,嘿,你准会认为我“有问题”,因为我总会发神经似的做出一些不雅的动作。我认为我最大的毛病就是十分懒散,这是我的两个弟弟和吴志一直诟病我的地方。
有一天,我正在给我的闹钟换上新电池,突然有人在窗外叫唤我,我听出那是吴志的声音,于是我极不耐烦地放下手中的活计,对吴志喊道:
“你他妈的,要干嘛?”
“路真让你在九点之前把雨伞送到学校,他说他要等着上厕所时用呢!因为他预知老天爷会下雨,他让你尽快送去,否则……”
“见鬼,我还没起床呢!再说,这样的天气怎么会下雨呢?你难道没问问他,他是不是算错了?”
“我的天,你真是一个大懒货!我得走了,你可一定要去啊,我可不想食言!”说完,吴志就气哄哄地走了,我听到他渐去渐远的脚步声,他就像穿着一双“铁鞋”一样,这家伙,我简直要因为他的话笑破了肚子,你早晚会知道,他是一个多么爱“食言”的家伙!我看了看闹钟,时间刚好八点整,而我去学校的时间不过十分钟,因为我就是按照这样的标准上完了七年的小学。我把时间定在八点半,然后我又钻进被窝呼呼大睡起来。正当我梦见自己像小鸟一样“呼啦呼啦”地在天上飞的时候,天啊,那该死的闹钟简直要把我的耳朵给震烂了。我抓起闹钟,又把时间定在八点四十,可我刚闭眼,闹钟又叫唤起来,天啊,你不敢相信,我真想“变出”一把锤子,把那只闹钟给砸个稀烂!“再给我三分钟吧!”我这样对自己说,因为我十分想把那个在天上飞的梦续上,我发誓,就算天塌下来,我也绝不在梦醒之前起床,于是我又眯起眼睛,沉沉地睡去了,直到“噼里啪啦”的雨点像钢珠弹一样射在我的窗玻璃上时,我才猛地从床上跳起来,差点一头撞在冰冷的墙壁上,因为屋里简直黑透了。屋外正忽明忽暗地闪着亮光,我知道老天爷真的下起了大雨,要不是我看见一个老女人撑着一把快要碎成八块的雨伞打我眼前经过时,我差点就将送雨伞的事儿给忘了,我慌忙地穿起衣服,抓起雨伞便向学校跑去。
雨下得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甚至连抬头看远方的力气都没有。当我经过一滩积水时,我像猴子一样在水里乱蹦乱跳,结果一块石头什么的将我绊倒在地上,而我那可怜的下巴不偏不倚地正磕在一只像是高跟鞋的鞋跟上,我简直气得发了疯,还没等我看清那到底是一只皮鞋或者烂木头之前,我便愤恨地踢了它一脚,可我并没有踢到那只“鞋”,而是踢到了一块儿石头上,我疼得差点一头栽进那脏得让人想吐的积水潭里,你简直不敢相信,有人会把大便和卫生经之类的东西扔在公路上!当我站在学校的门口,看到一个正盯着一株小仙人掌的男保安时,我愉快地冲他招手,可他根本不理我。我又急又气,真想纵身跳进校内冲那个保安大叫一番。
“听着,我曾经可是在这里上完了七年的学!我认识这所学校,可比你早多了,您才来几天啊?”我生气地大声嚷嚷道。
“这我不管!反正你不能进来。”男保安撂下这句话就走了,你简直不敢相信,他就像一台冰冷的机器一样,把这句话重复了约莫二十遍左右,我差点跪下了,可他就是无动于衷,眼睛一直盯着那株该死的仙人掌。
我不停地在校门口徘徊,差不多把那块儿磨得光亮的水泥地板给踩踏了不下一百遍,然后我撑着一只老旧的雨伞,握着路真的那把十分滑稽的小伞,靠在栅栏上望着远方,这时有人轻轻地在我的背上捅了大约四五下,我猛地回头,便瞧见了路真的那双明亮的大眼睛,他的手里正拿着一把与他十分不搭调的粉红色的小伞,不过那把伞看起来很干净,就像新买的一样。
“你为什这么晚才来?”路真努着嘴问我道。
“哦,我只是多睡了一会儿!你看,我的脑袋到现在还昏沉沉的呢!”我说。
“你简直又懒又笨!——你是不是摔在水潭里头啦?”
“是么?”我惊讶地看着他说道,“你怎么可以这样诋毁我的人格?”
“不!”路真斩钉截铁地说道,俨然像个冷血的刽子手,“你不仅懒,还很笨!你什么也做不成,什么也做不好!你就是一个失败的家伙,从来都是!”
听到路真这么说,再看看他那幅装模作样的神情,我气得差点一拳将他打倒在地上,要不是那该死的铁栅栏将我拦在了外面,我真的想歇斯底里地发泄一通。最后,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乖乖地把伞递给了他,我甚至没有看到路真正冲我吐着舌头时的那副尊容,他活像一只调皮的蜥蜴,不,应该是该死的变色龙。我万分沮丧的回到家中,当我披着睡衣坐在火炉旁歇息的时候,我感到莫大的挫败感,我感觉自己白活了那么二十几个年头,就像打我出生就是个错误,因为我从始至今也没有做成过任何一件我想做的事情。要是真有的话,那就是在无数个难忘的夜晚,我幻想着美妙的一切,最后却在一堆噩梦中醒来。我搞不清楚自己为何老是失败,如果真有一个恰当的解释,那便正如我父亲曾经批评我时说的那样。记得有个下午,我正想着法子去跟那个可怜的移动客服道歉,我估计她那张美丽或者不怎么难看的脸,已经被我无理的责骂给逼出的泪水弄花了脸,而这其中的缘由竟是我不满移动公司总是给我发送‘彩信’的缘故,我在忍无可忍的时候,终于挤进了准备责难客服的长队,我先是东拉西扯一番,最后出其不意地将那个接待我的年轻的女客服给大骂一通,我步步紧逼,压根儿没想让她插上话,直到我听到了电话那头传来的微弱的、乞怜的啜泣声时,我才满意地挂断了电话,可我刚放下手机,我的脸就灼热得通红,我觉得自己干了一件不可饶恕的蠢事,我本不该随意冲别人发火的,那一刻我所秉持的涵养连同我所认同的宽容的德行,全被我给抛在了脑后。“‘自律’的人不一定能成功,但一个不能够‘自律’的人,是永远不会有多大的成就,因为他连成功所需的基本要素都不具备。”父亲这样对我说道,那一刻,我连钻地洞的勇气都找不到了,可任我怎么去挽回失掉的礼貌,我都没能再联系上那位女客服,直到现在,我对此事依然耿耿于怀。
我从窗前缓过神儿来,那只灰毛蜘蛛一直滑行到地面上就没命地逃掉了。我不知道这虫子要跑到哪里去,或许它是由于惊慌失措什么的,才想到逃跑吧,但我知道,它一定是有思想意识的。吴志他们认为畜牲没有思想,这一点我总觉得有悖常理,你要是仔细观察它们就会发现:当一只蜘蛛在感受到威胁的时候,它会突然停住,或是逃跑,甚至也会向你发起“微不足道”的攻击;它还会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好某个角落,抽丝搭网,当它坐在那张神奇的大网中操控一切的时候,即使它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它也能准确的判断出那些倒霉的猎物的各种信息来。我不禁大为感慨地摇摇头,我突然明白像拿破仑那样聪明的家伙,为何会对一只小小的蜘蛛心生敬畏。你只要仔细地研究那些蜘蛛网,你就能明白那种建造艺术的精妙之处,以及蕴含在其中的哲学意味儿,那种“以点及面,中控辐射”的构造特点,着实让人惊叹,而这样奇绝的“战略思想”,那些乱搭乱造的家伙是永远不会懂的。
雪下得密实起来,像是晚冬时节,气温并不是很低,我走到楼下的时候,正巧发现了一本哲学书。这类书,我并不大读,因为里面的很多东西会把你的脑子搅成一锅浆糊,你会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和愚蠢,你甚至会认为自己白白活了那么多年。我翻开书,扉页上写着卢梭的名言:成功,源于不改初衷!我不禁感慨,那些成功的人士大概都是没有改过初衷的,而那些躲进某个角落里失魂落魄地咒骂、哀叹和哭闹的人群,大概都像我一样,总在中途忘记了自己当初的激情和理想。我记得金月曾经十分生气地对我说道,“你总是要找一堆理由为自己的愚蠢开脱,当初你不是那么信誓旦旦吗?”,这样的话现在想起来,仍会让我有种振聋发聩的感觉。我仰面躺在沙发椅上,努力地回想着自己的糟糕的往昔,我回想着自己曾经如何不屑与那些漫无目的地生活的一群人为伍,如何怒斥那些胆怯和慵懒的家伙为失败者之类,我长长地哀叹一声,顿觉胸口有种十分压抑的感觉,“要是我能多坚持一会儿,就那么一小会儿,该多好哇!”我这样反反复复地想着,可我越这样的想,我就越想把自己的脑袋碰在地板上,现在看来,这种狂躁的情绪也是十分多余和愚蠢的。
恼人的钟声响个不停,家人都不在家,我感到十分空虚,想找些什么事来做,却一件也想不出来。我把目光转向对门公路上的路人和车辆,我看见一个穿着黄色雨衣的人正漫无目的地东晃一下,西晃一下,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内急的病人,因为他总是捂着自己的肚子团团转。
“你为什么不前进啊?”我冲那个人大喊,“你干嘛总捂着你的混账的肚子在那里瞎转悠呢?”可那个穿雨衣的人并没有听见,因为我们差不多隔了二里地。我端来椅子坐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那个穿雨衣的男人或者女人,我真希望他(她)能不要在那里转,可我越这样想,他(她)反而转得更快,就像发了疯一样。“你为什么不前进啊?”我又这样喊道,“你这白痴,你要前进啊!立刻!”那个穿雨衣的人终究还是走了,我并没有注意到他(她)是怎么走的,因为我突然陷入极度的恐惧和自责中。我把头深埋进厚实的棉袄中,想让那些从四面八方袭来的冷风无功而返,可是总有那么一股邪恶的寒风刺得我浑身疼痛。我猛然想起金月很喜欢绘画什么的,虽然她并不大懂得欣赏,可她就是很喜欢。“要是我能为金月创作一幅肖像画什么的,那她该多高兴啊!”我突然想道,“她一定会把我视作富有爱意的天才!”嘿,我这样一想,就感到热血沸腾,好像这是一件多么伟大而急切的事情似的。
当下午两点钟的钟声一过,我就披着那件旧风衣,径直地向图书馆走去。我并没有打算乘车,因为路不远,主要是那些司机即使在冰面上开车,也能把车开上一百码,这真能把你吓出尿来。你要好心地对他说“师傅,请开慢点!”之类的话,那他准会猛踩油门,然后满不在乎地对你说句“没事!我经常这么干!”。我一边小心翼翼地躲开那些飞快的小轿车,一边垂头丧气地望着路面。当我就那样步履匆匆地赶到图书馆时,那个臃肿的管理员正歪着脑袋躺在旧沙发椅上,他的脚边放着一个通红的电炉子,那火红的亮光几乎将整个图书馆给照亮了。我在门左边的第二排书架上找到一本陈旧的素描绘本,里面有着各式各样的人物素描画和一些空白的练习页。当我叩响桌子叫醒那个胖乎乎的图书馆管理员时,嘿,他简直是被吓醒的。你看得出,他十分不愿意被人搅了好梦。他猛地从我手中夺过书,胡乱地翻了一通,最后瞪着眼睛将书本调了个头,我赶紧捂着嘴巴痴痴地笑了起来,当我看到他拿着一只没有墨水的圆珠笔在那本登记册上乱划时,我他妈的真想哈哈大笑起来。
“您能不能快点,我的脚都快冻掉了!”我不耐烦地对管理员说道。
“你没看见我正在找笔吗?你这个人!没看见我正忙得不可开交吗?”
我有些懊恼地在原地徘徊起来,那个胖乎乎的管理员就坐在那里胡乱地翻着抽屉,你简直不敢相信,当他终于从那个像迷宫一样的办公桌里找到一只断了半截笔杆的圆珠笔时,他突然狠命地将笔“啪啪”地在桌子上拍了约莫二十几下,然后又将笔摔在地上,狠命地踏了约莫二十几脚,这才满意地笑起来。胖管理员将笔举在半空,看了约莫二十几秒,然后在那本登记册上这儿划一下,那儿戳一下,最后高高兴兴地放下笔,用愤怒地神色瞪着我手里的那本绘本。
“您难道不觉得这是一个份简单、舒适的工作?”当我走到门口时,我对胖管理员说道。
“你难道不觉得坐在这样混账的椅子上,干着这样混账的工作是一件十分混账的事儿吗?真见鬼,我倒是希望自己坐的是宇宙飞船呢!”胖管理员飞转着眼珠子叫唤着,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看见他笑得那么天真、爽朗,竟有几分同情起他来,虽然我找不出同情的理由,但我知道,他大概是像我一样,坐了许多那么不快活的事儿吧?我匆匆地赶回家时,雪却比先前下得更大了,该死的冰雪吹得到处都是,我极力缩着脖子,可还是有几片雪花落在了我温热的脖子上,我真是烦厌极了。我开始一遍又一遍地诅咒这该死的天气,又一遍遍地幻想着回到家后的情景。漫天的大雪瞬间将这宏伟的世界给淹没在地下,人类要是跟自然作对,那真是作死啊!远远望去,天地连成洁白的一片,除了那些不断飘飞的雪花,你不会觉得这个世界还有多少生气。这沉默无言的世界和这纷飞的大雪,不停地交替着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当我回到火炉旁回望那片皓白的世界时,我不禁感慨:我们难道不应该永远地尊重伟大的自然,若一味地与大自然抗衡,那我们人类将会有着怎样的悲剧啊?
我把那本绘册小心地放在茶几上,母亲正小心地将饭菜端上桌来,而我的那两个淘气的弟弟,则好奇地翻看着绘本上的人物肖像画。
“上次你不是说我懒而笨嘛,嘿,这次让你瞧瞧,我将干出一番大事来!”我十分得意地指着路真的鼻子说道,而我的三弟路新正冲我扮着鬼脸。
“天啊,你又要干啥蠢事啊?”路真惊恐地问我道,那口气除了吃惊,还带有十二万分的嘲弄。
“见鬼,你为什要认为我是要干蠢事呢?”我生气地嚷嚷着,“我将要创作一幅杰作,那将是我要做的最令人心动的事情。”
“你为什么总是异想天开呢?我的天!”母亲忧郁地对父亲说道,“他简直就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呢!”
“让他去做吧!你看他多么自信。”父亲吐着烟圈,沉稳地答道。我十分赞同和感激地望着父亲,这是第一次我认为他是一个慈爱的人。
吃完晚饭,我立刻准备绘画用的铅笔和橡皮擦,可令我泄气的是,我刚在一张雪白的稿纸上画出脑袋的轮廓时,那只看似坚硬的铅笔瞬间折断成两节,差点将我的稿纸给戳个大窟窿。“要是我能克服一切困难创作一幅杰作的话,那我就能让所有怀疑我的人统统闭嘴!”我想,“那个贪吃的吴志一定会惊讶地对我俯首帖耳,而我的那两个弟弟就再也不会在我的背后胡搞了!”我这样想着,不禁痴痴地大笑起来。恼人的风吹啊吹,它简直恨不得将那两扇薄得可怜的窗玻璃给吹得稀巴烂,你简直不敢相信,外面的雪下得有多大啊,那密匝匝的雪花就像永远也用不完的子弹一样在那里胡乱地射,你要是想数清那些在你面前纷飞的雪花,那简直会让你晕倒在地上。屋子里冷得像冰窖一样,我本想放下铅笔去楼下烤烤火,可一想到那幅“杰作”和我将要达成的心愿,我便立即打消了烤烤火的念头,任由那些毫无人性的冷气把我吹得摇摇晃晃。“万能的造物主啊,要是您能一如既往地可怜那些诚实而勇敢的年轻人,那就赐福于他们吧!”我暗自乞求道,“要知道,那些前仆后继的想要成功的人群,他们活得多么艰辛啊!”我搁下笔,聋拉着脑袋靠在床头上,心想着上帝大概从不喜欢人们冲他耳语什么的,他要真想做什么事,一定会将旨意下达给天使吧?可这又能怨谁,谁让他已经活了那么久,变得那么老迈呢?
“咚咚”的叩门声响起来,我从粗重的声音中就可以断定那一定是吴志,因为他向来喜欢狠狠地捶打别人家的门,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进来吧!”我喊了一句,门被重重地打开了,吴志就站在门口,胡吃海塞些什么鬼东西,我看着他将嘴巴一张一合,他的两腮起起伏伏,就像乱叫的蛙,又像拉面的伙计,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见鬼,我再也不买他妈的这种糖了。妈的,这简直就像一块儿抹了蜜的熟橡胶!嘿,我发誓,我要诅咒那些生产这种鬼东西的家伙不得好死!”吴志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嚷嚷道,“要是还有谁去买这种糖吃,那他一定是个十足的傻瓜!见鬼,你能想象我刚才有多么难受吗?”
“谁又能堵住你的那张贪吃的嘴呢?天啊,我向来不沾染这些脏东西!”
“真不知道我妈妈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吴志十分愤怒地叫道,你仅从他的表情就可以知道,他有多烦躁,“她为了省去给我买糖的钱,就用这种消磨时间的破糖打发我。我的老天爷,这一块儿该死的糖,我他妈的都嚼了快一个钟头了。啊——你在干什么?在画画吗?嘿,真难看!”
“是的。”我赶紧跳下床,夺过那张快被吴志撕烂的画纸说道,“你不知道,我已经打算给金月画几幅肖像画,可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水平?”
“我劝你还是放弃吧!我的兄弟。”吴志鼓着腮帮子冲我摇头说道,“还记得你把一只鸭子画成一只小狗的那件事吗?倩倩老师还夸你想象力丰富呢!说不定你真他妈的是个天才,将来还能享誉世界呢!”我十分厌烦地推开他,你要是问我为什么这么做,那你定会害怕他的怀抱,因为他一旦抱住你,就会像一辆发疯的坦克把你压扁在地下。
“好了,我的孩儿!”我对他说道,“瞧,你让我都没法安心地工作了!”
“他妈的,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孩儿?真见鬼!”他十分生气地一拳打在桌子上,一本书“呼啦”一声掉落在地上,“啧啧啧,我的小乖乖,你怎么把书弄成了这幅样子?——又是你他妈故意弄破的吧?”他立刻变得十分凶恶起来,我这才发现我从他那里借来的一本新书已经烂掉了一个角,可我怎么也不知道那本书是怎么烂的。
“吴志,”我十分抱歉地对气呼呼的吴志说道,“我向你诚恳地道歉,我发誓我一定会把你的那本心爱的书给修补好,我保证它会像新的一样。”
“真的?”吴志歪着嘴巴怪声怪气地叫嚷道,就像被欺负的小孩子一样,“你几时说话算过话?你这家伙,你算哪门子天才?”
我并没有理会他的话,就十分厌烦地把他赶出了我的卧室,你听得到,这个混账,正用一千种语调把我骂了约莫一万遍。夜晚的风要比白天冷,我本想在晚上画成人物的轮廓,可我实在受不了那该死的冷空气,我的意志力在寒风中被一点点地消磨掉,于是,我匆匆地跳上床就沉沉地睡去了。
第二天天一亮,我就戴上那顶黑色的针织帽,还未等我的两个好弟弟将我的屋子乱翻一通之前,我就将卧室的房门的门阀紧紧地插上了。“今天我一定要将人物的脑袋画好,就算他妈的天塌了。我也不去管它。”我这样自言自语道,“要是不能在一个礼拜之内画好一幅肖像画,那我就要被那些混蛋奚落半个世纪啦。”我伏在冰冷的桌子上,小心地翻阅着那本画本,我找到一个和金月的脸型相近的女人像,可我刚想照着她的样子作画时,我又觉得那个女人太难看了,尤其是那张像老男人一样萎缩的嘴巴时,我就感到浑身不自在。我把画本翻了约莫二十遍,可我就是找不出一幅看上去有着美感的肖像画,最后我仍旧找到那张让我厌烦的女人像,你简直不敢相信,当我的目光再次和她相对时,她正用十分古怪而愠怒的神色瞪着我。“看什么看?”我指着她的眼睛说道,“你让我白白浪费了一个钟头!天啊!要不是你的五官跟我的那个女友长得有几分相像的话,我才不愿多看你一眼呢!”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话,仍用那种表情看着我,这可把我气坏了,我跳起来又吼又叫地发泄一通,要不是我的那个神经衰弱的母亲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准会把那张地板给踩个稀烂。
我极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好让自己能平静下来,我盘坐在床尾上,将脑袋缩进脖子里,双手合十,微微合眼,开始虔诚地祈祷着说道:“仁爱的父亲啊,我精神的主宰,您要是可怜可怜我这失望而焦躁的灵魂,就请让我尽快达成心愿吧!”我把祈祷词又重复了约莫二十遍,等我觉得上帝足够信任我时,我就开始在那张冰冷的桌子上作画。我发觉人一旦冷静下来处理某件棘手的事情时,他就会把事情的头绪理得很清楚,而他一旦处在烦躁中难以自拔时,那他就会连他跟前的大象和公牛也分不清。我伏在岸上,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寒冷的空气把我的脚冻得发麻,我的意志力就像直线下降的气温一样下降。“我大概并不是天才,或许我想作画的念头过于草率了吧?”我想,“人有时大概应该变通,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退一步海阔天空’,或许我真的应该做些什么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情吧?”这样一想,我内心的那种愧疚感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望着窗外纷飞的雪花,我却有种难以消解的忧愁,我对自己这样的脆弱和轻薄深恶痛绝。“人有时真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啊,纵使你有再好的想法和计划,在面对诸多的困难时,你总会一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和意图,最终怀疑起自己是不是白痴或疯子?”我想,“人的成功着实不易,除了外在的客观条件,再就是你内心的真实的意愿和坚持。”
我搁下笔,抛开那本画册,懒懒地坐在椅子里发呆。我听到楼下发出很嘈杂的谈话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鸟叫声。这些声音在平时并不让人心烦,像那样平常的农家情景,谁又能不感到亲近和自然呢?可我的心里总想着未完成的画作,耳朵里总听到各种各样的杂音,我无法阻止这些声音时不时地侵扰我本该平静的内心,也不能摆脱精神的错乱带给我的困扰。我突然想起那天我和金月在桥上约会时的所说的话,当时我正有些心不在焉地盯着那些飘飞的桦树叶子,西风暖暖地把叶子吹散在平缓的桥面上,薄薄地铺了那么一层。我轻轻地踩在上面,那些枯黄的叶子便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我回头望向金月,她正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我。“你对你的未来有什么规划吗?或者说有什么具体的计划吗?”她突然这样问我,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并没有想太多的未来,我正幻想着那些叶子铺满大道时,人们相依相偎地走在像“黄金月大道”一样的路面上高兴地说笑时的情景。金月又将那句话重复一遍,我终于不耐烦地对她说:“未来还远着呢,我们要做的就是眼前的事情。你看,我真像一个落魄的家伙呢!”听我这么说,金月反而生气了,她的眼中释放出一种令人担忧的恐惧来。
“你知道现在的绅士标准吗?“她这样问我。
“不是那种彬彬有礼的有学之士吗?”我惊讶地回答,你看得出,她十分不以为然。
“不!”她说,“是那种衣着光鲜,有着漂亮的小轿车的那种男人!你所认为的那种能将一件大衣穿上二十年的男人,在现代人眼中,那除了是个十足的穷光蛋之外,一无是处。”听了这话,我哈哈大笑地走下桥面,你不敢相信,当我和金月分别的时候,我真想大吼大叫一通,然后像个疯子一样跑掉。
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再试一次,于是我又拿起画笔反复地描摹起那张脸,那张我见过无数次,却画不出它的轮廓的脸,可我总在下巴交合处出了乱子,因为我无法将脸的轮廓完美地交合到一起。“去他妈的肖像画。”我喘着粗气对自己说,“我真的什么也画不出来。为什么要自讨没趣儿呢?“我坐在椅子上,失声呜咽起来,我真为自己的无能和狂躁伤心透了。
第二天早上,我伏在窗前,就那样在自责和哀叹中度过了一日。第三天,第四天,直到礼拜六的早上,我终于按捺不住焦躁的情绪,拿起那本绘册从家人的眼前经过,我并不想去看他们那嘲弄和惊讶的表情,可我忍不住去看,去想,他们那样看着我,真让我尴尬极了。当我踉踉跄跄地来到图书馆时,那个胖乎乎的管理员正迷迷糊糊地坐在椅子上打盹儿。
“这是画册。”我递上画册时,他只微微地抬眼看我一眼,但这次他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
“我好奇的是,你借这本画册干嘛去了?要知道,这样的书是很少有人借的,人们总爱看那些‘快餐文学’和养生之类的书。——难道你还想做一个伟大的画家?”
“有何不可?”我好奇地反问道,“今天的人们不应该再走艺术之路吗?”
“这我不知道,”他说,“我只知道,什么样的人,就该做什么样的事儿,走什么样的路,穿什么样的鞋,妄想总是痴心的!人要是不信命,那他就是跟命作对,是要倒大霉的!呵呵,我们都一样,都是一样的人哩!”
我白了他一眼,又暗暗咒骂了他几遍,然后快步走了出去。当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想,我大概又一次地失败了,而且败得那么窝囊,就像一个肆意嚎叫的懦夫一样,毫无意义。
《七》
一个礼拜一的中午,我在生活广场遇到金月时,她正在一家面包店里选购刚出炉的面包。我并不喜欢面包这类玩意儿,尤其是在我肚子饿的时候,因为它们太甜了。
“嘿,金月,见到你真高兴!”我愉快地同她打招呼道,她立刻回头冲我微笑。
“你在这儿干嘛?”她问我,“你的那本《夕下》写的怎样了?”
“只完成了前两章。你知道,创作是很费脑子的!”
“好——吧。”她努了努嘴说道,“我们去饭店吃饭吧。瞧,都快中午十二点了。”
我看了看表,突然发现表的指针竟然不动了,时间正好定格在十点二十分。“嘿,这丢脸的表!”我暗自咕哝道,“要是金月发现我戴了一块不会走字儿的表,还在满世界瞎逛时,她准会认为我既愚蠢又可笑!”。“你简直是跳梁小丑!”她准会这么对我说的。我的心突然“砰砰”直跳起来,因为每次我和金月面对面的时候,我的腿,尤其是我的左腿,总是神经质地抖个不停,我简直不能让它停下来,你知道,这真是十分恼火的事情。我们在一家不很宽敞的饭店里坐下,老板娘是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她似乎不怎么爱笑,你只稍稍留神,就会发现许多身材臃肿的人都不怎么爱笑。我们点了两份猪肉馅的水饺,立刻有一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钻进了厨房,“嘭嘭嘭”地忙活起来。
“你知道,我总想为你做点什么。你知道吗?”我问金月,她正用傻乎乎眼神看着我。
“不知道。”她无精打采地说道,“你又做错什么事了吗?“
“见鬼!”我十分惊讶地问她道,“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呢?上帝啊,我虽然粗心大意,但并不总是这样啊!”
“好吧。那你说说你为我做过什么?”
“我……”我咬咬嘴唇,那条混账的左腿又开始抖起来,趁金月没有注意,我赶紧把大腿掐了几十下,然后定了定神,继续说道,“我想为你画幅肖像画,就是素描画那种,我想你大概会喜欢吧?”
“可你有这种天赋吗?”
“我不知道,反正老师曾经说我有!你应该知道,老师是不会随便夸赞一个学生的。”
“哪个老师?”
“我上高中的时候的美术老师。你不知道,她的皮肤真是相当白皙……”
“那你怎么不为她画呢?真是的,你要是把她画成又白又胖的样子,她准会夸你是个天才呢!——你到底给我画了没有?”
“我可能干不好!你知道,我真是又懒又蠢,但我这个人相当真诚,真的!有时我不得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耻,但却又无可奈何!”
正当我还想继续自嘲一番时,胖老板娘端来两盘饺子。这个中年女人简直像一堵“移动的墙”一样挡在我和金月的面前,几乎挡住了全部的光线。令我恼火的是,她竟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在回忆什么鬼东西。
“老板您瞧,刚才有人用石头打中了您家的玻璃窗呢!你看,那玻璃都花了。”我胡乱地编着瞎话想支走这个女人,可她仍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最后她突然神经质地说了句“狗娘养的!看我不打烂你的屁股!”便悻悻地离开了。我又想起了上个礼拜作画的事情,一想起我怎样去做这件事的时候,我就难过得要死。
“嘿!”金月突然尖叫一声,“你的饺子都掉在桌子上啦!你在想什么呀?”
我立刻从回忆中醒来,才知道自己又干了件蠢事,似乎我向来都善于做蠢事一样。我这人有个毛病,那就是总是心不在焉,我要是想起一个人,又会突然想起一只小狗或者小猪什么的,总之,我经常心不在焉。金月见我没有理会她,就生气地望向那扇该死的玻璃窗,她就那样死死地盯着它,好像要把它望穿一样。你若不及时地拍她一下或者踢她一脚,她准会把那可怜的玻璃给望穿。“去外面看看吗?”我突然对金月说道,猛地意识到自己又说了一句蠢话,因为外面虽然没有刮风,但气温很低,在这样的天气里,谁还有闲逛的心情呢?她冲我摇摇头,又拿出一部新买的手机,然后几乎将她的整个脑袋都“塞”进了手机里。“这混账的手机真是害死人了!”我暗想,“要是我会隐身的本事,我一定一脚把她的手机给踢飞!然后看着她愤恨而又惊慌失措地大吼大叫!”我被自己的幻想给逗得哈哈大笑起来,金月听到笑声,猛地抬起头来看着我。
“我是说,老玩儿手机会死人的!你可知道,这世上每天都有因过度玩儿手机导致猝死的事故……那你总听说过,有人过马路时玩手机被撞飞的事情吧?”我问金月。
“瞎说!我只是在刷微博而已,这是健康的事情啊,大家都这么干!你总不至于让所有人都当乖孩子吧?要是没有手机和电脑可玩儿,那生活该有多无聊啊?你难道要我每天都听你说一堆傻话吗?我的天呐,你还让不让咱好好活啦?——你不刷吗?好吧,反正我就爱干这个,大家不都是这样干的吗?”金月得意地说道,又一头扎进手机里。
我担忧地看着金月的脑袋,我想去敲打敲打它,或者把它从手机里给“拯救”出来,可我大概做不到,因为我无法“拯救”一群人!我望着金月的黑亮的头发,真担心在某一个地方,当她在刷微博时,突然从她的手机里跳出一只“鬼怪”什么的,那样可就糟糕透了,这样的事并不是不可能发生。上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女孩儿正在拨弄她的手机,突然从手机中蹿出一只巨大的手将她拽进了手机里面……嘿,见鬼,那个女孩儿似乎一点也不害怕,因为她连呼救的举动都没有,她正卧在“巨手”上继续拨弄她的该死的手机呢!我胡乱地想着这些事情,突然注意到窗外的一个拉着牛车的白发老人,我认出那是同村儿的邓肯叔叔,他大概是要去打谷场,因为他的车上装着三只胀鼓鼓的盛粮食的袋子。
“嘿,我得去帮帮那个老人。瞧,他简直累坏了。”我急匆匆地对金月说道,她只微微地抬了下脑袋,又一头扎进手机里。
“快去吧。”她说,“我们下次见。”
“那我为你作画的事情呢?”
“见鬼去吧!你什么也画不好!——快去帮那个老人吧!”说完金月就拎起她的粉红色的小包走了。我失望地走出饭馆,邓肯叔叔正坐在路边休息,嘿,这个健壮的老人,你单看他粗壮的身子,就可以断定他是一个力气很大的人。尤其是他那黄得发绿的肤色,着实让人印象深刻,你要是细看他的身材,真会觉得他是一个迷你版的“绿巨人”。我愉快地同老人打了个招呼,他也同样地向我问好。这个和善的老人,你简直不敢相信,我只稍稍给他推了一下车,他就拉着车飞快地跑开了,就像那是一辆“电动牛车”一样。当我坐在打谷场外的一块儿大石头上时,我想起金月来,这个女孩儿,总让我有种爱恨交加的感觉。你要说她善良、可爱,那倒不为过,可你要认为她贪玩和慵懒,那也是事实。我向来都不大喜欢女人懒惰,因为许多传统的中国人都认为男女应该遵循传统,“男人养家,女人持家”,即使到了今天这样一个男女相对平等的社会,你也不会认为勤劳是多余的。可是一个女人要是慵懒的话,就算她是冰雪聪明,也会遭人嫌厌。你要认为二十一世纪的人们应该摒弃传统又固执的家庭责任观的话,那非得来场革命不可!要知道,世界若是宣布男女在一切事情上都享有平等权利的话,那么那些受够了千百年来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压迫的女人们,再也不用担着“撂下家务,一拳打倒男人们”的责任了;可女人要是由此变得骄纵起来,那简直是一场可怕的灾难。我想起魔力荒原上的那种苍白无力的景象,那种毫无生命气息的世界,简直就像被暴风骤雨摧残过的一样,苍凉、悲壮而可怕——要是没有了母性,这个世界该会怎样?
“我们走吧,路远,又得麻烦你了。真是太不好意思啦!”邓肯叔叔激动地冲我说道,我这才发现他已经装好了谷子,准备回家了。我不禁为这个老人的坚强和洒脱感到钦佩和震撼,在我眼中,人一旦到了行将就木的年纪,就会变成“活死人”,可这个老人所释放出的能量大得让你难以想象。我扶着牛车,决心给老人以最大的帮助,可我刚一使劲,这个“伟大的共产党员,人民的儿子”老邓肯叔叔就拉着车飞快地跑了起来,他哪里是个老人,简直就像是个不老的巨人。
“为什么您要这么卖力呢?我可以帮你分担嘛!”我喘着粗气问老邓肯叔叔。
“终究还是自己的事情!怎能寄希望于别人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不正是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的嘛。”老人这样答道,他的脑袋上升起一缕白烟——他真的累坏了。
我坐在不很宽敞的客堂,堂屋的正面的那堵墙上正挂着一幅老旧但很干净的《迎客松》,松树很青翠,像有无穷的青春的魔力一样;简单的茶几和几把栗子树椅子仍旧十分结实和坚硬:屋里除了这些,什么也没有!你要是再想找出一些别的物件来,那简直比登天还难。我望着在屋里快活奔忙的老邓肯叔叔,看到他在忙碌之余还会站在一面老旧的落地镜前,欣赏自己优美而健硕的躯体,那面厚实的镜子将老人沧桑的面容和有些粗糙但很结实的身体照得十分清楚,你简直不敢相信,老人秃得有多厉害,除了头顶上那一缕短碎发以外,你几乎会认为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秃驴”,或者将要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秃子。正当我为老人在镜子中的形象感到好笑时,他突然将有着长流苏的刷子紧贴在自己的后脑勺上,然后快活地转过身来看着我问道:
“你觉得怎样?”
“妙极了!”
“哈哈,”老人撇了撇嘴说道,“生活的妙处在于,总能‘苦中作乐’!不是吗?”
我惊讶地望着老人,并没有冲他点头,但他根本不在乎我点不点头,然后提起菜篮子就往外走去。看来老人是要准备午饭去了,我赶紧跟了上去。
“快回去吧,孩子,瞧瞧,这天儿真是太冷了!”
“不要紧!您只管带路就是。”我说道,我这样说,只是不想落下胆怯又慵懒的话柄,其实我在心里不止一次地诅咒这该死的冷空气呢!
“你不怕冷吗?要是怕,你就是个勇敢的人!”老人严肃地对我说道,“年轻人就该多吃吃苦头,要不然他就经不起风吹雨打,那一辈子可就废了!”
我开始低声叹气,我为自己的慵懒和怯懦感到羞愧,我觉得我要不像老人说的那样“多吃吃苦头”,那我这一辈子就真的荒废了。我三两步跳上那座小小的山,看见一块儿二十平米的菜地里长满了白菜、萝卜和蒜苗。你仅从那些健壮的蒜苗就可以看出,老人是多么的勤劳和智慧的一个人啊!虽然他孤苦无依,但他仍旧对生活抱有极大的热情和幻想。老人三两下砍倒几颗白菜,又轻松地拔出几根萝卜,然后小心翼翼地挖出几根蒜苗。我看着老人麻利的动作和快活的神情,不禁感慨:他一个老人,不惧怕寒冷,不畏惧孤独,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坚持活到今天?我一想到那些孤苦无依的、整天坐在门口或街头长吁短叹、怨天忧人的老人们,就难受得要死。虽然你会对他们的哀怨声和痛苦的表情有所动容,但是那种东西听久了,见多了,心也就麻木了,再无半点怜悯之情,他们要是见到了邓肯叔叔这样豁达的老人时,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了吧?
我走进厨房,邓肯叔叔正忙着清洗白菜,他见我有想要帮他干活的意思,就立刻把我推到火炉边,让我坐在炉子边一边喝着苦涩的茶水,一边让炉火把我熏得迷迷糊糊的。像这样坚强的一个老人,总有那么一种固执,你要是强行违背他的意思,他大概就会生气,然后把你好好地训诫一番,这样的人我倒见过,因为我父亲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记得有一次,父亲打算把十几袋稻谷扛到楼顶上晾晒时,我打算给他帮忙,可不知怎么了,他就是不让我帮忙,我见他累得气喘吁吁却毫不妥协的样子,真是感到万分奇怪。
“你为什么不让我帮忙呢?两个人不是更快些吗?团结力量大啊!”我这样质问他,他立刻抬起头来严厉地望着我,这倒把我吓了一跳。
“瞎扯!我一个人能行,要你帮什么?”父亲说道,“你要真想帮别人,那就先帮帮你自己吧!看你的功课都做成什么样子啦?你还想不想过上好日子啦?”
我没有搭话,十分沮丧地回到了卧室,天啊,当时天气热得要命,我简直又气又恨,我伏在那张被太阳照得发烫的桌子旁打起盹儿来,我甚至做了一个自己变成大老鸭的梦,直到多年以后,我想起那个奇怪的梦,我也还搞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变成一只大老鸭,而不是一只小飞鸟或者白天鹅之类,但事实就是这样悲惨,上帝让你变成一只大老鸭,你就绝不会变成一只白天鹅,除非你就是上帝。
当我迷迷糊糊地被叫醒时,桌子上正摆着两蝶儿一清二白的菜,邓肯叔叔又添加了一份儿泡椒,这是一桌简单而又随处可见的农家家常菜,你要是有幸见到这样的场景,大概会觉得很气馁,因为它们太简单无味儿了。我望着冒着热气的白菜萝卜时,不禁想道:这要是一堆鸡腿或者排骨什么的,那该多好!可这的确是白菜萝卜!我坐在那里一时不知道是吃还是不吃,可邓肯叔叔却津津有味儿地吃着,你看得出,他吃的不仅是饭菜,而是正享受着饭菜在解决人的饥饿感时带给人的温馨和快感,他甚至每夹起一筷子白菜时,都会感激地冲它们微笑致敬。“这是多么惬意的事儿啊!”老人说,“每当我吃着自家的东西时,我都会感激上苍还在恩养着我,他并没有把我抛弃,这使我感受不到孤单和落寂,他会让我真心地快活起来,我还是爱这个世界的,而我也相信,这个世界依然爱着我。”
我匆匆地扒着饭,并没有细心思考着邓肯叔叔讲的那些话,老实说,我有时真觉得他是个疯子,这倒不是神经病之类,而是他异于常人的言行举止让人心生敬意而已。吃完午饭,我稍稍舒展了一下胳膊。嘿,屋里真的冷得要命,要不是那团炉火,我估计自己真会被冻得麻木,甚至死掉。邓肯叔叔从卧室里拿出一摞报纸,当我为他关上那扇被风吹得摇曳不停的房门时,我看见老人室内的一幅字画,那上面写着“一意如来”四个字,虽然“裱功”并不算精致,但它的确称得上是一幅漂亮的字画,这和我在高中艺术节上见的那些稚气而保守的学生作品,着实不在一个层次。
“这是谁写的?真不错呀!”我指着字画问邓肯叔叔。
“那不过是我自己写的。”老人快活地说道,“快别提那幅字画啦,来帮我念念这些字儿吧!哎呀,我的眼睛真是越来越花啦!”
我接过老人手中的报纸,发现邓肯叔叔的脸上布满了凝重的阴云,似乎是想要大声地发泄一通一样。你要是见了他那幅愤怒的神色,准会感到神经紧张,他甚至还握着拳头呢!我认出那是一份儿《环球军事报》,上面写的是关于中国先进军舰的报道,其中还有关于中东局部战争的相关评论,当我把惊人的伤亡数字和战后状况念给老人听时,他愁眉紧锁,两眼放出十分厌恨的光芒。
“那些人为什么总要挑起战事呢?这个世界难道还不够乱吗?真见鬼,那些无辜死去的人们,活着的人难道不该感到难受和反思吗?而那些肆意制造恐怖的恶魔,他们究竟想要得到什么?”
“可这是别人家的战争啊!”
“孩子,你真不懂!”邓肯叔叔紧咬着双唇,严肃地说道,“这是同一个世界,有着同一个梦想和同一个使命。如果我们不能同心同德,那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爱了,一个没有爱的世界,注定会在战乱中消亡。”
“可我们又能做什么呢?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有那么多饱受苦难和折磨的人们,他们像是生活在冰火两重天的世界,没有温暖,没有关怀,没有快乐,更没有安全感,他们就像是被上帝抛弃了一般,这样生活在被世界所遗忘的角落里的人群,谁又能有力量把他们解救出来呢?”
“真是莫大的悲剧啊!”老人十分激动地说道,“你能理解一个孤苦无依的老人的生活吗?我能!当你的婶婶因为难产死了,而你的那个哥哥又在海上失事之后,我曾一度想到了自杀。天啊,那个被淹死的人为什么不是我呢?哦,狠心的老天爷啊,你为什么要厚此薄彼呢?让我长久地生活在不见阳光的日子里呢?”
“您是那样一个坚强而善良的老人,大家会记住你的好的!”
“你真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好事,大家会记住你的好?他们还会说你不够尽心呢!‘瞧,那个死老头子多坏,他并没有打算真心帮我们呢!’人们会这样说你,算作是无奈地感激。真的,这种感谢,很多时候都让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可我并不在乎,一点也不!——现在的人,太不懂得‘感恩’啦!从大人到孩子,甚至还在娘胎里的小混球,都不懂!”
我本想安慰安慰老人,这时门外面响起了沉闷的叩门声,这声音听起来很让人懊恼,尤其在这样的鬼天气里,在别人正在说话的时候。这样的靡靡之音很让人厌烦。我打开门,来人是个粗俗而又无礼的老女人,年纪和邓肯叔叔相差无几,她虽然老,但眼珠子转得贼快,她只用眼睛在屋子里捯饬两下,这屋里的一切她便了如指掌。我冲她点点头,她并没有理我,而是径直地朝邓肯叔叔走去。
“我说老邓啊,”老女人连说带唱地说道,“能借你家的几把椅子吗?王二家的那个该死的女人快死啦,她男人说,反正救不活了,就不给治了。这不,大伙儿正为她张罗后事呢!我倒希望……”
“不是还能撑一个月吗?”邓肯叔叔大感意外地问道,“死了倒也好,省得受气又受罪!——我的椅子都快成你张家的了。你知道在哪,自个儿去拿吧!”
“真小气!”老女人瓮声瓮气地咕哝道,又提着椅子在门口站住,“你要是真是个善人,就该给我们每一个人买部好手机,或者再买辆小轿车呢!昨天大伙儿还说,你儿子失事,人家公司可赔了你几百万呢!我的乖乖,你应该……”
“应该什么?”老邓肯叔叔瞪着眼睛望着老女人说道,他脖子上的青筋突然暴起,看上去有些吓人,“那是我儿子的殒命钱!妈拉个巴子的,滚滚滚——烦人的老娘儿们!”
“你这疯子!”老女人咒骂一声,便扛着椅子没命地跑掉了,要不是我及时把门关上,老邓肯叔叔真会跳起来,一脚把老女人给踢出去。
“瞧瞧,这都是些什么人啊!”邓肯叔叔指着女人骂道,“这些白眼狼,世上咋就那么多呢?”
我被老人的一席话给惊住了,老邓肯叔叔,埋着头,抽着烟叶,他狠命地吐出一圈烟雾,就像吐出一堆“不快”一样,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真见鬼,那个粗鲁的老女人真是十分令人讨厌,我瞅着她飞快地逃跑时的样子,真是又想笑,又想把她臭骂一通,老邓肯叔叔是一个多好的人啊!我坐在火炉旁,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不禁感到十分吃惊,老邓肯叔叔却把头埋进怀里,我清楚地听见他吸鼻子的声音,他吸得那么重,那么频繁,就像在痛哭一样。
“叔叔,您怎么啦?是不是想婶婶和哥哥啦?”我问老人。
“冤屈啊!”老人哽咽道,这声音把我吓了一大跳,“我一拿到你安常哥哥的十五万元赔偿款,就把其中的六万捐给了镇上的孤儿院,剩下的九万,这些年除了零用,大多花在了村儿上的杂事儿上,就是那口井,也是我花了好几千才修上的呢!可有谁说我好?刚才的那个女人的话,你听见没?你做了好事,人家还认为你没尽心,还骂我是疯子呢!安常啊,我怎么会给他起了这么个倒霉的名字?”
这时,一个身穿绿制服的年轻人正站在窗口朝屋内张望,我认出那是村儿上的邮递员老谢,虽然他并不老,但人们就爱这样称呼他。我打开门让他进来,他一进门就快活地向邓肯叔叔问好。老邓肯叔叔猛地抬头,用那双通红的眼睛望着来人,大概由于光线的原因,年轻人并没有看见老人那双因哭泣而变红的眼睛。
“这是您寄的信,给退回来了,说是地址错了。”老谢和气地说道,“对了,你要寄快递还得去县里,邮局这些天可能由于天气原因,可能会晚点!”说完,老谢便快活地告别了。
“你会写快递地址吗?”邓肯叔叔抬头问我。
“会!”
“那帮我把地址写好吧!我们一块儿去城里转转。”老人微笑地说道,神情并没有像之前那样难过了,只是我并不明白他的用意,因为他要寄信的那个人——他的儿子,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你还是要寄这个地址吗?”我问老人。
“对!”老人笑着说道,“每年我都会在他生日的时候寄给他一封家信,但我知道,信肯定会被退回来,或许是邮程太远了吧!哈,大西洋彼岸的狂风啊,你该不会那般无情吧?”
我们微微整理一下衣物就出发了。老邓肯叔叔就穿着那件灰色的棉服和厚实的旧军鞋,穿行在县城的宽广的马路上,这个“繁华”的小小世界,让我们这些生活在乡下的人们大开眼界,你不难发现,那些衣着光鲜的男女正用嫌恶又好奇的眼神盯着我们呢,甚至有一个斯文的老太太,立刻摘下眼镜来看她面前的老邓肯叔叔,她或许以为那是只大猩猩或者别的怪物吧!你简直不敢相信,老邓肯叔叔昂首挺胸地走着,那些人就远远地躲开,好奇地看着,连我都被老人的气质所震撼。
“伟大如柯察金月之共产党员,正该昂首前进!那些人看到我衣着寒酸,就嫌弃我,但一看到我与众不同的自信,他们又十分好奇。他们不知道,我曾经可是一名优秀的战士呢!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还不都成了我的手下败将。”当我们走到十字路口时,老邓肯叔叔这样对我说道,我从他意气风发的眼神中就能断定,老人十分为自己感到自豪。
这是十分寒冷的一天,阳光明亮地照在大地上,快递公司的大堂内挤满了人,有戴金月边眼镜拿公文包的,有穿土布麻衣拿蛇皮袋的,还有赤手空拳在那儿干瞪眼的。老邓肯叔叔扒开密实的人群挤到保安面前要了张单子,那个保安十分厌烦地盯着老邓肯肯叔叔脚上的那双磨破边的解放鞋,你可以看出来,他真的十分嫌恶。“喂喂喂,去那边找笔去!”保安这样对老邓肯叔叔说道,我清楚地看到老人正不动声色地走出人群,把那张好不容易拿到手的快递单递给我,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看清楚了再写啊!”老邓肯叔叔嘱咐我说,“尤其是那个公司的名字!——一定要看清楚了再写!”
当我把写好地址的邮件和邮费递给那个满脸怒气的女服务员时,我打算像邓肯叔叔那样表现出十分坚定和自信的样子,可我并不敢这样,当那名年轻却很爱生气的女操作员十分恼火地冲我又吼又叫时,我他妈的就像一个被审讯的犯人一样,老老实实地回答了她所有的问题,我又沮丧又懊恼地从人群中挤出来时,邓肯叔叔正冲我憨厚地笑着。
“办好了!”我有气无力地对老人说道。
“还生她的气呢?”老邓肯叔叔歪着脑袋冲我笑道,“当你面对那些粗鲁无礼的人时,还能表现出克制和和蔼的时候,那你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我不大懂得老人的意思,因为要让我在一个冲我又吼又叫的人面前,还能面不改色,那简直是不敢想象。我想起曾经面对一个冲我大吼大叫的男人时,我真想一拳打歪他那盛气凌人的鼻子,要不是由于我胆小的缘故,我就真那样干了。我们一直快活地交谈着,老邓肯叔叔总给我讲一些他和别人的故事,这些故事现在听起来着实有趣,尤其是三十年前他和朋友在深山里狩猎时的场景,现在听起来,仍让人激动不已。当我们走到一处水渠时,突然就在我们眼前二十几米的地方,一堵新建的石墙猛然倒塌下来,轰隆的巨响,至今让人心惊肉跳。
“看啊,”我害怕地惊叫道,“水渠都给堵严实了,路面也给砸烂了!”
“这石墙码的不好,村儿上干活就爱敷衍,干啥啥都将就!瞧瞧,赶明儿还得有人找我捐钱大修呢!可话又说回来,那水渠终归还是养着我呢!”
正当我们小心地从散落的石头旁经过时,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冲我们跑过来,我并不知道这是谁家的狗,但我认出来,早在一个月前,它就在此流浪了。它被抛弃的原因,大概是由于它腹部上的那块大疤。这并不是一只漂亮的狗,却很聪明和友好。那个总想把它送上餐桌,变成便便的狗贩子,一定正咬牙切齿地想用大炮把这只小狗送上天呢!令我大感吃惊的是,邓肯叔叔突然抱起那只小狗,爱怜地抚摸起来,你简直不敢相信,那只脏兮兮的小狗竟然在老邓肯叔叔的怀里睡着了。直到老邓肯叔叔把它放进铺有破布的小篮子里时,它才快活地醒过来。我惊讶地望着小狗的脑袋,它竟然叫着跳到老邓肯叔叔的怀里,在炉火的烘烤下,那只冻得瑟瑟发抖的畜牲呼呼地睡着了!
“要是那个狗贩子把这只小狗拐走了,我就把那个杂种吊在树上打个半死!”老邓肯叔叔十分气愤地说道,我被他的话给吓到了,我还从未见过谁会为了一只流浪狗而去跟人拼命呢!天色渐渐地暗淡下来,望着邓肯叔叔快活的表情和他怀里那只熟睡的小狗,我不禁激动不已,我想说些什么,最终也没说出来。
“再见了,叔叔。”我愉快地对老人说道,“下次再来看您!”
“路上小心啊,你这好孩子,记得常来看看我啊!”
我出门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不过我并不感到冷,因为我的脑子里正想着今天和这个老人所经历的一切,我又想起了那只被恩养的小狗和它的那个善良的老主人。“要是我也能像老邓肯叔叔那样坚强、善良又富有爱心的话,那该多好啊!”我这样想着,又一次路过那个生活广场。我看见了那些倒在地上的自行车,然后我像所有人一样漠然地离开了。不知怎么的,我在十米开外的地方又停下来,我重新回到倒在地上的自行车面前。“为什么我要扶起它们呢?”我这样想着,“这又不是我的事!要是我扶起来了,那些人反倒认定是我撞倒车的,那该如何是好?”我害怕地离开了,我真的十分害怕。“老邓肯叔叔,你真是一个好人!”我突然这样想到,“可你为什么要帮助那些与你毫不相干的人呢?这个世界不需要任何人可怜!”
然后,我猛地在一百米远的地方停下,回头扶起了那些倒地的自行车,最后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八》
列车缓缓地行驶在盘山公路上,我静静地望着窗外还未完全消融的冰雪,我的周围尽是些安静的人,但你可以从他们的脸上看到残存的春节的气息。二月天的气温并不是很低,弯弯的河道上已经有着溪水的汩汩作响声,天空偶有几只欢快的飞鸟,我不知道这些鸟儿打哪儿飞出来的,但是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有鸟声总是一件令人感到快乐的事情。
我闭起眼睛想着前不久发生在老家的事情,这时一个推着窄型小货车的女售货员开始吆喝起来,几乎全车人都将目光转向了她。不可否认,火车就是一辆“移动的仓库”!你要是看到女售货员那条“精巧”的舌头,一定会惊讶地张大嘴巴,她简直就像连珠炮一样说个不停。我庆幸自己不用尴尬地看着旁边人的眼睛,只消安安静静地躲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没多久,我便进入了梦乡,直到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我才突然惊醒,这全怪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突然嚎啕大哭起来,而原因竟然是她的妈妈要夺过她的那块儿棒棒糖,嘿,你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孩子的母亲竟将抢来的糖塞进了自己的嘴巴!你听得见,有人正用十分烦躁的声音咒骂着,但我听不清他们骂什么。我抬起头来望着那些困倦的人们,又望着那个推着货车、面无表情的售货员,我不禁感到失望。“要是人们都互相认识,该多好!”我这样想,“那我们就可以信口雌黄地说些不着边际的瞎话,并以此来充实这漫长的旅途。”我突然十分想上厕所,于是我示意我旁边的那个女人给我让道,可她就是不肯,因为她正张着大嘴、仰面朝天地打呼噜呢!我又轻轻推了她约莫二十几下,最后我一跃而出,跳上狭隘地过道,险些踩到一个中年男人的脚。我十分小心地在过道上跳来跳去,因为你一不留神就会踩到别人的脚或者包,甚至踢到一只只伸在过道上的手。火车就是这样,你从来不会认为自己是以一个旅客的身份坐在火车上,而是以一个货物的身份被堆在仓库里。我站在厕所外等了约莫二十几分钟,那些在旁边抽烟的男人,彼此干瞪着眼,互相吐着烟圈,就像在搞什么比赛似的。我巡视着整条车厢,除了面目狰狞、举止夸张的中老年人之外,你几乎看不见一个漂亮的姑娘。要是真有,我猜她一定会委屈地大哭起来,因为车厢里不是散发出沉闷的混合型蒜臭味儿,就是飘散着劣质香烟的浓烈烟草味儿。看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是有道理的,我也只有跟这样的一群人才能成为旅伴,或者什么朋友。事情就是这样,你不容否决。
当我回到座位时,我又想起动身离开前的那一天的情景。我的家人就站在火车站外同我告别,他们几乎一致用那种十分期盼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即将出征的战士一样。我不大喜欢这样的送别,因为它让我感到十分难受。我的两个弟弟就站在我的两边,狠命地拽着我的手,这两个家伙,似乎想把我撕成两半,看看我的身体里有什么宝贝似的。我把目光转向金月玥,她就用那种我见过约莫几十万遍的傻乎乎的表情看着我,我想对她说些安慰的话,可我一时又说不出什么来。最后我望向那个像螳螂一样狠命地把食物塞进嘴里的吴志,这个混蛋,你要是不夺走他手里的食物,他准会像台机器一样永远地吃个没完没了。我站在那里望着他们,他们就那样深情地望着我,直到我终于想到一番告别演说时,那些像疯牛一样的旅客就将我挤进人海中,我就像随波逐流的小草,跌跌撞撞地“流”进了车厢里——那个我无比陌生的、小小的世界。
第二天下午四点半左右,我跳下火车,那些拥挤的车厢瞬间奔出许多走向不同地方的人群。我抬眼望向四周的那些洁白的大厦,内心感慨不已,这些只在电视里见到的情景,第一次我与它如此近距离对视。我突然感到,它似乎有一种灵性——即对人性的感知,就是那种难以言状的爱。我拖着行李箱走出车站时,那些出租车师傅和旅店伙计,就像大市场卖衣服的老太婆一样,几乎要跳起来把你扑倒在地上,好让你感到他们是多么的热情和周到,我被一个穿着褐色皮夹克的中年男人领到一家“星级”旅馆里。站在前台的服务员,还未等我询问房价的时候,她就“噼里啪啦’地把所有的房型和价位报给我听。
“那我就要最便宜的那间!”我斩金月玥截铁地说道。
“八十。”
“什么?八十?”我张大嘴巴,立刻收了回来,极力不想让那个和我一样惊讶的女服务员看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乡巴佬,“能便宜点吗,我就一个人呐?”
“那就与三零一室的房客合租吧,连押金月玥一共六十,押金月玥二十。”女服务员说完,又重重地补充一句道,“可以吗?”
“好吧。”我放心地甩下这句话,你看得出,那个女服务员终于大松一口气,她抓起一把钥匙给我,就像抓到的是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我走进房间,屋里弥漫着一股桂花香,这个干净整洁,不到十平米的小屋子,恰有一扇面向阳光的小窗户。我趴在窗台上,俯瞰B市的景象,那无数洁净、宽敞的大马路上,行走着无数默默无言的路人。路边矗立着无数像擎天柱一样的高楼大厦,你要是登上那最高的一座,你准能摸到白云,甚至是太阳呢!我突然被这座城市所散发出的宏大的、包容的气势所震撼,我瘫软在床上,像一只疲倦的小猫一样睡熟了。晚上九点钟左右,我从睡梦中醒来,门被轻轻地打开,一个憨厚的小伙子走了进来,他一进门就立在那里,惊讶地看着我,我也同样好奇地盯着来人。
“你好!”我向他问道,他点点头,憨厚地冲我笑笑,然后坐在自己的床上,盘起腿来望着我。
“你来这里干嘛呢?”他突然问我,“你是哪里人?你叫什么名字啊?”
“不过混口饭吃而已!我是南方人,我叫路远。你呢?”
“我也是南方飞来的鸟,你管我叫阿K就好。”说着,阿k指着他的黑色旅行袋对我说道,“我妈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同一阶层的人好说话!’,我妈还说‘要想富,先修路!’、‘只有走出去,才能谋发展!’,我妈又说‘你要是跟一个出身不匹配的人交往,那真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对了,我妈还说……”
“你妈有没有告诉你去哪?”我撇着嘴问他道,“你有没有好去处?”
“去六环外的工业区看看吧!”他说,“有一个地方,就在五六环的交界处,那里有一个经济开发区,我们可以去那儿看看呀!”
“工厂?”我惊讶地张大嘴巴,那些关于工厂“脏乱差”的印象,一股脑的全涌向我的脑海,“我本来投了几家简历,结果都是骗人的,看来去工厂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啦!”
“嗨,这有什么!”阿k交叉着双臂斜倚在床头上,若有所思的说道,“人分三六九等,职业也不例外。我就认为自己是个劳苦命,算命的先生也是这样告诉我的!”
“这都和平年代了,哪里还有‘三六九等’的旧说法?时代在变化,人要往前走,思想也不能落伍啊!再说,算命的先生不过是耍嘴皮子的命,哪有什么是他不可以胡诌出来的?”
“可事实就是这样!”阿K懊恼着说道,“人就是要分出个‘三六九等’,这才像话嘛!”
“活见鬼!”我低声咕哝道,“多么无知的家伙啊,蠢得像头驴!他简直要把自己装进‘闷葫芦’里啦!”
我们相视无言,彼此谁也不服气,你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憨厚的家伙,生起气来就像发了疯一样,他狠命地捶着脑袋,好让自己清醒过来似的。大约过了十多分钟,我终于开口对他说道:
“我承认你的话有道理!明天我跟你一块儿去那儿看看,怎样?”
“对吧?哈哈!”阿k得意地转过身来对我说道,“相信我就对了!明天早上七点出发,我们坐地铁去!”
第二天早上七点钟,我们带了些随身物品就出发了,那个陌生的小伙子兴冲冲地在我前面走着,可我刚想着干些什么的时候,那名女服务员就叫住了我。
“该交房租了!”她冷冰冰地说道。
“这还不到时间呢!”我不耐烦地说道,“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再说吧!”
我跳出门外,那名女服务员就在那里撅着嘴巴干瞪着我们,我头也没回地跟阿K一直走到大街上,望着繁华的大街,我突然有种晕头转向的感觉,而那个憨厚的阿K则狠命地拍着脑袋。
“去问问那个路人吧!”我指着向我们迎面走来的一个穿着羽绒服的年轻男人对阿K说道,“咱们是去坐10号线吗?”
阿k冲我点点头,简直像个莽撞的小孩儿一样,跑到那个年轻人面前,用十分可爱却又显得愚笨的口气问道:“您好,请问地铁10号线怎么走?”你看得出,那个年轻人对突然跳到自己跟前的一个家伙是多么的惊讶,那个年轻人歪着脑袋望着十分寒酸的阿K,用十分嫌恶的口气答道:
“诺,走到前方十字路口再左拐,再往前直走一百米就到了。”年轻人有气无力地说完,就匆匆地跑掉了,他甚至对阿K说的一声“谢谢!”连点反应都没有。当我们在门口候车时,我无意间瞥见了一个衣着光鲜的中年女人正用十分嫌恶的神情瞪着我,偶尔她还会跺上一脚,你可以看到,她大概以为我是一只乡下马戏团里跑出来的猴子吧?她正等着我如何在这种高雅的城市丑态百出呢!我十分厌烦地斜眤那个女人,直到我们一同跳上车的那一瞬间,她仍用那种令我厌恶的神色看着我。列车上的空气很好,但人们并不彼此搭讪,你看得见,那些被阿K称为“上流人士”的人群的神情就可以知道,他们对自己坐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地铁上感到多委屈。如果谁发现一个比自己还要衣着朴素、气质差的人时,他会本能地表现出超常的“优越感”,他的脸上总会挂着不屑一顾的神色。人们就是这样,你瞧不起我,我瞧不起你,然后在那些自认为瞧得上的人面前讽刺着那些自己瞧不上的人群。
我走过那些浸泡在繁杂、乏味儿和空洞的世界里的“低头一族”,径直地朝一处宽松的地方走去。列车上反复播放着一些广告,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条“请共同打击乞讨卖艺等行为”的广告语,我十分想知道:一个人如何在地铁上乞讨卖艺?正当我这样胡思乱想时,一种刺耳的二胡声响了起来,我循着声音望去,一个衣着脏乱的像个男人又像个女人的人,在人群中绕来绕去。令我吃惊的是,没有一个人给他(她)钱或者物品,人们一看到那种人走到自己的跟前,立刻像见了鬼一样把头紧紧地贴在手机屏幕上。直到我和那个乞丐相距不到十米的时候,我才认出她是一个面色憔悴的女人,她的背上正用粗布条缠裹着的一个婴儿。“这是多么残忍的一个母亲啊!”我突然想到,“她自己不顾脸皮,为什么还要搭上自己的孩子?”我难过地从兜里掏出来十元钱,可我怎么也舍不得把钱递给那个女人。“这又能怪谁?”我想,“这个尽是欺骗的世界,都把人的心给骗怕了,那些还打算做做好事的人们呀,哪里还会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可值得去相信的事情呢?要是我能像那个写下‘春天来了’的诗人一样,那该多好?”我为自己的想法得意不已,可我很快发现那个乞讨的女人并没有携带乞讨牌,而我永远也不可能写下“春天来了”这句话,那种二胡声不过是从女人的包裹里发出来的。我失望极了,然后我又像许多人那样,当那个乞丐快要走到我的跟前时,我就紧张地把自己灼热的脸贴在车厢上。那个女人缓缓地走到两个黑人跟前,那两个黑人毫不犹豫地掏出一张崭新的十元纸币递给女人,女人感激地走了,黑人得意地笑了,我却伤心地哭了。“为什么我没有掏出那十元钱给她呢?”我暗自咕哝道,“不管她是真可怜,还是在骗人,但她能将自己的孩子放在众目睽睽之下,我难道不该可怜可怜那个孩子吗?她若骗人,定会遭报应;她若真有苦楚,那就当帮了她一把。”最后我在下车之前,猛地将那张拽在手心的十元纸币扔进了女人的箱子里。
“大姐,你的孩子多大啦”我愉快地问女人
“一岁。”女人吃惊地答道,你看得见,当我这样问那个女人时,她是多么的惊讶。
中午十一点钟的时候,我和阿K来到了那个被称作“万镇”的小镇上,当我们下车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我突然觉得这就像是我的家乡的某个地方,甚至像农村集市一样,在路边开着许多店铺,这简直就像是被B市所遗忘的地方,你要在这样的地方待久了,就再也不会认为这是一个大城市的一部分了。路边有很多职介所,在它们的门前总会立着一块儿招工牌,那上面写着许多招聘信息,但你不会认为那是什么好工作,因为除了三千的月薪和长长的劳动时间,你得不到任何东西。当我看到那些年轻的男女,甚至还有许多辍学的初中生时,我突然觉得自己或许该有一个好的文凭或者技术什么的,那样我就再也不会站在这样廉价的岗位上叫苦连天了。毕竟人活在今天这样的时代,若没有“一技之长”,那就彻底被这个时代遗弃了。我和阿K穿行在长长的街道上,最终也没能找到一份儿满意的工作。事实上,这世上也没有好工作,要是真有,那也是别人的,我什么也没有。
“认命吧!”阿K这样对我说,“我看咱们还是去电子厂吧,那点儿死工资养活自己还是没问题的!——你有什么癖好吗?”
我没有回答他,我没有心情去回答任何问题,我抬头望向稀稀疏疏的星空,泪水偷偷地流进我的脖子,那是第一次面对生活的无奈,我留下了泪水,那种酸涩的滋味儿,至今我也无法忘怀。
“去电子厂看看。”我对阿K说,“先解决温饱的问题,再直面精神的空虚吧!去那里开始新的生活,我的朋友,你会知道自己当初有多傻!”
第二天,我和阿K去职介所签订了雇佣合同,但当我想要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时,你不敢相信,那个职介所的负责人像狼一样冲我大吼大叫道:
“不能干,就滚蛋!别以为老子找不到人,告诉你,满大街的人都在排队呢!还以为自己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吗?我呸!你就是一个下贱的打工仔!你他妈的就是一台机器,一台只知道干活儿的机器。”
“这是法律赋予我的自由和权利!我不过是拿回属于我的合同而已!”我跳起来叫道,可我的心却砰砰直跳,我真的害怕自己会被那只狼一拳打倒在地上。
“狗屁!什么法律?什么自由?我就是天,我就是地!你要是不服从我,那就滚——蛋!”
我站在门外的大树旁,脑子里乱哄哄的。我想:“人在某些时候活着,大概是不需要什么尊严的,当你抛下尊严的时候,你会惊奇地发现,你能干成很多事。”阿K反复劝我别跟人斗气,让我认命,嘿,这个家伙,简直不知道我当时有多么窝火,最后,我只得拍了拍阿K的肩膀,将合同递给了职介所的人。
“什么时候上岗?”我平静地望着那个经理人问道。
“等通知!”他恼怒地回答,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桌子上的一尊“金月玥蛤蟆”。我真想冲上去,把那只蛤蟆摔在地上,然后站在门口哈哈大笑起来,但我做不到,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害怕极了,简直怕得要死,大概人人都有很窝囊的时候,而那个时候,也就是你最悔恨的时候。
第三天早上,我们收到通知,我和阿K一同拖着行李箱走出旅馆,阿K慌慌张张地跑出旅馆,险些踢坏了旅馆的门,我有些懊恼地望着他,女服务员则平静地望着我。
“谢谢啦!”当我走出旅馆的时候,我对女服务员说道,那个女人只是歪着头重重地“啐”了一口,什么也没说。嘿,我发现女人有时候真是让人难以理解,特别是她们瞪着眼睛看你的时候,你会发现一切都在定格中。当我呼吸到新鲜而寒冷的空气时,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差点把正在东张西望的阿K吓破了胆。他用十分惊恐的神情看着我,我只是微笑地望着他,没有作任何解释,因为我在幻想着未来的生活。
“你对未来有什么幻想吗?”我突然对阿K说道,“或者梦想什么的?”
“没想过!我只知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今天吃饱了,莫要去管明天!’、‘人最大的痛苦,就是总在回忆痛苦!’……”
“该死的!”我暗自咕哝一声,又问他道,“你为什这么不自信?看看吧,老兄,你的身边都是些什么人啊?都是精英人才!难道你一辈子只想做个没有出息的人?”
“不想!我只想给精英打杂什么的,可我只会干这个啊!”阿K十分轻松地说道,这话简直让我不敢相信,一个年轻人可以如此自暴自弃,毫无理想和追求,而且从不去发掘自身的潜力和价值。我生气极了,在我们去工厂的路上,我怎么也不愿意搭理他,因为我认为他是一个十足的笨蛋,一个把自己视作垃圾和烂白菜的人!
中午十二点左右,我和阿K一同来到生产车间,这时候我发现和我们一同进入车间的还有二十几个年轻的男女,其中甚至还有几个看起来非常稚气的女孩儿,年纪约莫在十七八岁左右,你要是看到了她们那幅又傻又天真的样子,准会为她们感到难过。我被一个领导模样的女人领到正在飞快运转的传送带前,那里正有着十几个男女在飞快地干着活儿,他们双眉紧锁,四肢飞舞,脸上挂着晶莹的汗滴,嘴上永远不会说出一个“不”字儿。
“这是你的位置,以后就是你的啦!不许说话,不准乱跑,不懂就问,否则就滚蛋!”那个女上司这样拍着我的脑袋说,我被她粗鲁的举止弄得十分恼火。
“可我不会干啊?”我尴尬地说道,“没人教过我啊?”
“你。过来!”女上司对一个正在干活的小姑娘喊道,天啊,那些轰隆轰隆的机器声瞬间将女上司的话给淹没了,而我几乎要被巨大的噪声给震晕过去。那个女孩儿一听到叫声,立刻跑过来,胆怯地望着女上司,但她始终歪着脑袋,你看得出,她并不情愿被这样使唤。
“教他怎么干!”女上司冷冰冰地命令道。
“我也不会干这个!”女孩儿噘着嘴答道。
“你是猪脑子吗?”女上司恼怒地指着机器骂道,“跟着它,不就会了?难道你还不如一个机器人?”
我坐在长凳上听着两个女人的对话,竟偷偷地笑起来,当我再次抬头望着那个将要教我干活儿的女孩儿时,她正愤恨地瞪着我。
“喂!看着!会了吗?”女孩儿飞快地将两个零件组装到一起,那速度简直快极了。我被她的手弄得晕乎乎的,可她却十分不耐烦。
“慢点吧!”我恳求地说道,“我的眼睛都花了!”
“你是猪吗?”她突然扔下零件,歪着头问我,“这里的人都是疯子、神经病!难道你还不如一台机器吗?”
我瘫坐在凳子上,暗自诅咒那飞快运转的传送带,可我怎么也干不好,那些小小的零件一会儿堆满在我的眼前,你能想到,我有多着急,而我身边的那个高个子男人,却一边偷偷地笑,一边斜睨我。
“过来帮帮我吧!”我冲那个男人叫道,“我需要你的帮助!”
“不!在这里没有人会帮你干任何事!你自己解决吧!”男人说着,又在那里瞪着我发笑。
我恼怒地将所有的零件都装进一个小盒子里,你简直不敢相信,不过三分钟的功夫,我的脑袋上就冒起了浓烟,而那个满嘴“机器人”的女上司,简直像火箭一样冲到我的面前。
“你他妈的怎么回事?你这没有人性的家伙!完不成产量,你替我挨骂呀?”说完,她望向我身边的那个男人。
“好像是偷懒不愿意干,我觉得就是那样!”那男人说道,当我听到这样的污蔑的时候,我差点跳起来,一拳打歪他的鼻子。我真是气坏了。我想起当初一拳打倒吴志时的情景,当时他被打得满嘴流血,而我则又气又怕,但我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的莽撞。
晚上八点半左右,我沮丧地回到卧室,当我瘫软在床上,我并没有被满屋子的脚臭味儿给熏晕在地上,因为我正回想着白天的事情。我开始怀疑自己根本不该来这里,我应该狠狠地揍一顿那个取笑我的家伙,这时,门被重重地踢开了,走进来一个穿着黄棉袄的小伙子,他一见到我就像见了鬼一样大吼大叫道:
“哈,你是新来的吧?”
“是的,我是M_3小组的路远,今天刚到。”我和气地说道,听我这么说,他立刻跳起来,险些把他那可怜的脑袋给撞破了。
“哈,那你可就惨啦!郑一莲会把你给活吃啦!”
“郑一莲?她为何要吃我?”
“就是你的小组长啊!哈哈,是不是老说‘机器人’的那个女人?哈,她可是一个十足的荡妇呢!要不是跟着车间主任厮混那么久,她一个女人哪有今天?”
“这话不中听!难道一个女人就没有领导的能力?更可况,捕风捉影的事情总是有的!”
“嗨,我唬你干嘛?全车间都知道的秘密,还瞒得住谁?”他努了努嘴,突然神经兮兮地对我耳语道,“你要是‘寂寞沙洲冷’,就去二街泡温泉吧!那里可是‘婊子一条街!’,那里的小妞都嫩着呢!哈哈……”
“用不着!”我懊恼着说道,“我有女朋友!”
“死脑筋!”他不以为然地咕哝道,“男儿‘本’色嘛!有哪个男人不是吃着碗里望着锅里的?再说了,这又不是你一个人这样干,大家都这样干嘛!当然,你要是看上了咱工厂的哪个妞,尽管找我,我给你牵红线!不过,处女是没有的,那可是稀奇货呢!但是你可不要忘了戴套哟!要知道,把女孩子肚子搞大了,是很烦人的!——你是处男吗?”
“是。”我厌烦地答道,“你很爱那样干,是吗?”
“哈哈,我不过比你多在女人堆里滚了几回而已!年轻不是错啊,错过了是要后悔的哟!”他笑吟吟地对我说道,又冲我做了一个很下流的动作,我突然十二分地厌恶起这个人来,可我又对他说的话感到十分新奇。你知道,跟这样一个放纵又豪气的家伙打交道,真是“惊喜连连”!我没有说话,他就仰面躺在床上,盯着房门口。不一会儿,阿K和另外一个男人走了进来,我发现阿K后面跟着的是白天那个出卖我的人,他一见我,就打了个激灵,我望望他,竟宽和地饶过了他。
“你叫什么?”我突然问他道,“你好像很有取笑人的天赋啊?”
“那是李小新,外号‘铁拐李’!我们宿舍最会算计的家伙啦!”那个快活的小伙子答道,我望着李小新,那个家伙立刻偷笑着钻进了被窝,拨弄起自己的手机来,一只冒着热气的鞋子从他的脚上掉下来。我望向阿K,他正傻乎乎地瞪着李小新,要不是我拉了他一下,他准会把自己的脖子给拉得老长。
“罗宾汉!”李小新突然跳下床来,扑倒在那个快活的小伙子身上,我这才知道那个满嘴污言碎语的家伙,就是罗宾汉。
“不就是借你的手机下载了几部黄片嘛,你干嘛这么激动?我要是把你媳妇儿勾走了,那你还不杀了我?”罗宾汉猛地推开李小新,满不在乎地说道,看来,他大概是不在乎女人的!
“能不激动吗?你这个杂种!你把我手机里所有的仙侠小说都给弄没啦!你这个婊子养的狗杂种,我真想杀了你!”李小新越说越激动,差点一拳那把罗宾汉给打死,要不是我和阿K及时拦住了他,那两个家伙准会把屋子给掀翻。
我回到床铺上,为和这样的一群人一起生活感到难过和沮丧,这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看了看,是家人打来的。我的母亲什么也没说,只是把那句“不要忘了家啊!好好照顾自己!”重复了好几遍,要不是我推脱说接电话不方便,她准会再重复二十遍。
“放心吧!我会按您说的去做的!”最后我这样跟母亲说道,当我挂掉电话的时候,内心突然有种莫名的温暖,而这就是家带给我的味道儿!
“你们为何不给家里打电话呢?”我问大家。
“自从我爸死后,我就再也不打电话回家了!我讨厌那个继父!”李小新说道。
“你们还有家,可我的家人从不关心我怎么样了!要是有一天,我死在大马路上,大概也不会有人替我收尸。我恨那个家!但我要是失去丽丽,那我就彻底完蛋了!”罗宾汉说道。
“丽丽是你女朋友吗?”阿K问罗宾汉道。
“是的!”罗宾汉答道,“你想家吗,阿K?”
“我害怕家里总问我这问我那,他们总问我吃了没有,喝了没有,好像我是一头猪一样!可我从不想他们,说实话,因为他们太啰嗦了!”
我被他们的回答弄得瞠目结舌,我没想到,每一个人的背后都有故事,而那些看起来十分稚气的年轻人,却都生活在没有理解和关怀的世界里。这真是一件十分紧迫的事情,当你发现你正和一群内心阴暗的人生活在一起时,你真的会神经兮兮地想起一些十分糟糕的事情。
“不要跟那个杂种走太近!”罗宾汉指着上厕所去的李小新对我耳语道,“他是一个小人,十足的小人!”
我并没有太在意他的话,当我去上厕所的路上碰到李小新时,他突然十分和气地对我说道:“不要相信那个罗宾汉,他满嘴里都是瞎话。除了玩女人,他就是一坨屎!”我默默地走开了,但我一想起这两个人来,心中难免会十分不安:曾经在一起生活那么久的两个人,却在信任的窗口前徘徊不定,似乎除了怀疑和互相瞧不起,就没有别的。那个晚上,我整晚都没有睡着,李小新通宵读着他的仙侠小说,罗宾汉则大声地和他的女友说着情话,而那个阿K则打起呼噜来。听着屋里时不时传来的躁动声,我突然想到:要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健康、阳光的世界里,那生活该不会充满希望和快乐吗?但事实让人十分沮丧,后来我才发现,李小新和罗宾汉隔三差五地在半夜溜出宿舍,一个去泡妞,另一个则去打游戏,而那个憨厚的阿K,则爱上了鬼故事和“明星八卦”。
“生活就是一坨屎!一坨臭狗屎!”有一天,罗宾汉对我们说道。
“是一坨牛粪!可能还好点,但也好不到哪儿去!要是没有了仙侠小说,我简直没法活儿了!”李小新说道,我们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但对于生活是什么的概念,我并不大清楚。在我看来,李小新和罗宾汉的话,是他们对生活的过度绝望的结果,试想,如果把生活比作一坨屎,那我们又算什么?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生活是门艺术,不会学习的人,把它当做“涂鸦”;而会精雕细琢的人,则把它当作艺术!
三月初的一个晚上,我正与阿K和李小新聊着车间里的女孩儿,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我认出那是罗宾汉打来的,他的声音十分急切。当我们一同赶到罗宾汉所在的那座桥时,天啊,那个醉醺醺的罗宾汉正一边跨在桥栏上,一边大吼大叫道:“不要管我,我快要死了。那个女人,夺走了我的一切,连我的命都夺走了。”他的情绪十分激动,一不留神就会掉到桥下摔死。可你看得出,周围的人都十分冷漠地看着他,就像看一只发飙的猴子一样。
“快下来,老兄,”我焦急地喊道,“你还年轻,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可我的话并没有奏效,罗宾汉正望着桥下冰冷的河水,他的眼中充满着怨恨和绝望。
“妈呀,咋还不跳呢?都快冻死人啦!”有人这样唱道。
“快救救那个孩子吧!”有人这样喊道,几位壮汉立刻冲出去把罗宾汉救了下来。事实上,罗宾汉跨上桥栏杆的时候,他就被桥下冰冷的河水给吓破了胆。当我们把他摁在地上的时候,他看起来像一个十足的难民。你不敢相信,一个人从狂妄自大到失魂落魄,这过程竟是那样短暂。
“我爱所有人,可他们并不爱我。这个世界,一次次地把我欺骗。我就像生活在永远没有阳光的地洞里。那个女人,我倾其所有去爱她,可她最终还是跟一个有钱的公子哥跑了。我是多么爱她啊!”罗宾汉哭泣着说道,我第一次发现这个外表阳光的男孩那内心里深埋的苦痛。
“那是你活该!‘相信生活,就该倒霉!’”说完,李小新就扬长而去。阿K从躲藏的地方探出头来看着罗宾汉,当他意识到自己看见的不是一只鬼时,便兴冲冲地跑过来,他大概从未见过死人,更没有见过一个将死之人。
“越痛苦,越坚强!”我拍着罗宾汉的肩膀说道,“经历过恐惧和失去之后,你就长大了。”
那个晚上,我们三个人并排坐在桥头上,胡乱地聊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发现:当有人与你一起分担生活中的痛苦和烦恼的时候,那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第二天当我在繁忙的工作间隙问起那个曾经教我干活儿的女孩儿时,我才从李小新的口中得知,她已经在离职之后的一个月里变成了疯子。
“为什么?”
“她为了自己心爱的男孩儿两次堕胎,却最终被别人抛弃。把爱情当作生命的一个脆弱的女孩儿,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打击?”
我坐在飞快运转的传送带前,不禁为那个女孩儿感到难过。“要是她能再坚强一点儿,该多好!”我想,“生活的道路并没有死角,为何我们总把自己逼上绝路?”
礼拜六的早上,天气十分晴朗,气温十分舒适,我谢绝了与室友们一同聚餐的邀请,独自一人来到了二街。当我穿行在拥挤而狭长的过道上时,下水道里所散发出的恶臭,简直让我窒息。这样混乱而破败的景象,让我感到十分不安和厌恶,就在我打算快步离开的时候,我看见四五个身穿长裙的年轻女人,正有气无力地招呼着过往的男人。你看得见,她们抛弃尊严、出卖肉体时候,竟笑得是那么快乐!我不能明白的是:那些生活在最底层的性工作者们,她们在贱卖肉体换得卑微的快乐的时候,是不是还会想起自己曾经的美好的少女时代?
我心情烦躁地走进一家商店,买了些生活用品。当我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年纪约莫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儿,她像一朵洁白的水莲花儿一样站在轻风中微笑,她就站在那儿,默默地站着,微笑无语,薄薄的沙尘被清风卷起来,又轻轻地扑打在她纤瘦而白皙的脸上,像是无声的蔑视。啊,那个身穿粉色纱裙的女孩儿,正默默地站在路边,无视路人嫌恶又挑逗的目光,就那样默默地站在那里,不离不弃。当我远远地注视着她的时候,她也同样默默地注视着我,可她最终还是默然地离开了,没有制造一丝可供留恋的痕迹。我望着她纤瘦的背影儿,不禁想到:她该有着怎样的生活啊?或许她还有人性的良知和尊严,但却没有了灵魂的高贵!快救救那些人吧!
“你对她很好奇?”女店主人突然冲我讥笑道,“她们本该蹲在号子里的。像她们那种自甘堕落的人渣,我这辈子都不想原谅——她们坑苦了年轻的一代!”
“不!我们都是一样值得被尊重的人。”
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不指望她能听见,我不指望任何人能听见,只是当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的泪来了……
《九》
三月的一天早上,我正静坐在窗前欣赏着安格尔的《泉》,忽然被远处清明而静美的花草地所吸引,在暖春和煦的阳光的照射下,那些遍开的花朵连同那座挺拔的高山相依相衬:这一切极富庄严、恬静之美。但我更为安格尔的杰作感到震撼,你仅从少女那柔美的裸体,就能感受到人性的可爱;当那清明的细流贯穿画面时,那种恬静而活泼的流动之美,就更加让人心旷神怡。我揣摩着画家当时在创作的时候,大概不曾想到,它的诞生将会触动多少人的心灵世界啊!
我拿着《泉》来到楼下的客厅时,父亲正收看着军事新闻,母亲则和我的两个弟弟快活地说着话。我决心把这幅杰作介绍给他们,让他们也能有种精神的愉悦感。于是,我掀开画册,将那幅画展现在他们面前,你简直不敢相信,当我的家人看到这幅画时,他们那种奇形怪状的表情,简直让我大感吃惊。
“难道你们不认为这是一幅杰作吗?”我问道,“它是真正的艺术,一种关乎人性的杰作!”
“可我看不出这幅画好在哪里?”父亲惊讶地说道,“这个孩子为什么一定要不穿上衣服呢?见鬼,我认为那是伤风败俗!”
“就是!”母亲嗔怪我说,“中国人向来保守,这样裸露肉体的东西怎么还能称之为艺术品?那是不道德的!”
“可这是艺术!”我强烈的反驳道,“我们要前进,就必须摒弃封建保守的思想传统,发掘新时代具有灵动、创新的新思潮,艺术的突破与革新,是一种强大而不可少的工具,如果我们忽视这一点,那就十分可惜啦!”
当我把这些艺术革新的思潮与世界的进步联系到一起时,你看得出,我的家人,一致用那种极其惊讶和烦厌的眼神瞪着我。我怎么也搞不懂,在他们固执的思想意识里,还有多少迂腐陈旧的垃圾。
“艺术终归是艺术,不能作为生活的准则,否则那就让人无所适从!”父亲突然温和地说道,“要是把艺术品看作是生活的条条框框,那人在大街上赤条条的奔跑,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那是自然!”我说,“前卫的艺术思潮只是促进人类更好地发展,但艺术却不能等同于生活!艺术对于人类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
这时,我的弟弟路真从画册中找出一幅《拿着水瓶的女孩儿》,我发现他们怎么也不愿意去看一眼《泉》,你看得出,这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对于艺术的概念,简直等于空白!
“这才是艺术!”路真指着《拿着水瓶的女孩儿》对我说道,“起码我在有人时还能欣赏这幅画,也不会被人嘲笑。你看这个女孩儿多可怜啊!她正紧紧地握着那个只有一滴水的水瓶呢!”
“那你从她的神情和动作看出来了什么?”我问他。
“她很可怜,像是在期待着什么,又像是在等人。你要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她身穿着那身破烂一样的衣服,有多可怜!你瞧,她正眼巴巴地看着我呢!”
“她大概想知道你是不是一个还在吃奶的臭小子呢!”我哈哈大笑起来,我明白这是一个“无心”的玩笑,画家在创作那幅画的时候,或许对女孩儿寄予了了某种深厚的情谊,你看得出,那个年幼的孩子在悲惨的境遇里,也不会忘了与命运作斗争,而那瓶被她紧紧握在手心的水,就是她生命的源泉,她可以衣着破烂,但不能失去对生活的信念和追求。画家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将画面美与思想美完美结合,让人在平凡易见的事物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震撼。
“你觉得那幅《泉》有多少人会为之心动?”父亲问我。
“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还有很多人对这样的艺术极为反感,毕竟我们从封建保守走到现在,不过百年而已,但艺术的伟大的光芒,早晚会被世人所接受。我只是希望时间不会太长,毕竟伟大的中华民族饱受灾患之苦太久了,如果我们不能从失败中汲取教训,继而探索出伟大的复兴之路,那我们就完了。”
我回到卧室,仔细将那幅伟大的作品收好,虽然它只是画册中一幅作品,但我觉得,作品不在多,而在于精美!我趴在窗台上,心想着那幅作品的意境之美,不禁连连惊叹,记得当我在六年前看到那幅作品时,我对它除了感到震惊之外,就是茫然无知!女人有种世上最为灵动而人性的美,她们是“水的艺术”,朝气蓬勃而又富于激情和力量,而她们的母性的柔和与宽厚之美,总能让人心潮澎湃。试想,当一个妙龄女郎站在夕阳西下的桥头,深情地望向远方,那该是多么恬静的盛景!但那要是换做是一个男人,你不禁有种大煞风景的感觉,你甚至要担心他是不是要跳河自杀呢?
当我从甜美的思考中回过神儿时,邮差把我前几日邮寄的几篇文稿给原封不动的退回来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邮寄地址已经过期了的缘故,这不禁让我感到十分恼火。可你要为这样的事情恼火。那你早晚要急火攻心而死,因为这世上总有那些不负责任的家伙,他对你的好意不闻不问,他甚至连自己该做的事情也做不好。我打算把那些文稿全都烧掉,就当投稿一事从未发生过,可我又不舍得将自己辛勤耕耘的果实丢弃,最后我将文稿用文件夹夹住,放进一只小箱子里。“要是有一天,我也能著作等身的话,那该多好!”我想,“那样我就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后世了。”我不禁为自己的痴心妄想感到得意。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整日坐在屋里用电脑创作仙侠小说的朋友,你若见到他飞速地敲击键盘时的那种既坚定又平静的表情,就会知道他的大脑大概和“仙侠”一起飞到天外天去了。同样是创作,可他想走的路却和我的大不相同,我也分不清网络小说与现代小说的区别在哪里,但我知道还有许多像他这样的年轻人在走文学创作之路,我不禁为这个年轻的群体感到自豪。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真的是一个十分慵懒的家伙,因为我本打算写出《夕下》的前三章来,结果我在一个星期之内,连半个章节也没写出来。老实说,创作有时候真的十分艰苦,但创作的成果却也十分喜人。我拿起莫言的《丰乳肥臀》读起来,当我正被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时,“八哥”来了,嘿,这个家伙,一看到我手中的书,就故作惊讶地张大嘴巴,那样子像是吓坏了神经一样。
“你怎么能看这样的黄书呢?我的天,书里写的都是什么?该不是写一个赤身露体的女人吧?”八哥紧张兮兮地问我道。
“并不是你想的那样!这是一本有趣的书,不过你最好别拿给你妈看,否则她会一棍子把你从天上打下来!”我笑着说道,正当我被他的白眼弄得浑身不自在时,吴志那个混账又一边嚼着什么东西,一边慢吞吞地走进来。他一进门就差点把我的那把新椅子给踢翻在地上。
“‘小八’,你妈喊你吃饭呢!”吴志冲着八哥说道,你简直不敢相信,八哥听到吴志这样叫他时的表情!吴志大概忘了村儿上的那条叫“小八”的狗,每当八哥那个混账见到“小八”时,就要狠狠地揍它一回,以至于没人敢当着他的面叫那只狗的名字了!正当我哈哈大笑时,果真听到楼下传来八哥揍“小八”的声响,那狗只顾没命地逃,而那惨叫声也在一路远播!
“瞧瞧那个孩子!总是跟畜牲较劲儿!真见鬼,他什么时候能长大一点儿,叫‘七哥’呢?”吴志咕哝道,又开始津津有味儿地吃起东西。我想把他轰出去,以便专心读小说,可这个家伙突然亮起眼睛盯着我手中书。
“你也读这个?”我问他。
“没有!”他说,“我从不看这种书,那都是些骇人听闻的玩意儿,我只是对这个书名儿感兴趣而已。写的是什么?”
“一个家庭的变更史,是从抗日战争开始写的!”
“哦……那一定很惨吧?我听说抗战时期死了好多人呢!这本书难道是记录鬼子的暴行?”
“没错!你要是感兴趣,我借你就是!没准你还有意外发现呢!”
“见鬼,我从不读小说,这话我都跟你说过八百回了。——什么发现?”
“丰——乳——肥——臀!不懂么?一个整天吊在女人奶子上的上官金月玥童,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跟你很像呀!“
“他妈的!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吴志说完,就气哄哄地走了。你听得见,他一边走,一遍用十分恶毒的下流话把我骂了约莫一百遍。我坐在那里,望着吴志肥硕的身材在胡乱地踢打,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又拿起《丰乳肥臀》来,虽然我不大喜欢作者的叙事手法,但我赞赏作者的大胆性,他能“言人不敢言,为人不敢为”,以真诚而直白的方式,用平静而凌厉的口吻,诉说着人性的美与丑,你要是想看看人性中那不为人知的一面,那就看看《丰乳肥臀》,它会让你既羞愤又感慨万千!当我读到上官金月玥童如何被他的母亲所溺爱时,我的弟弟路新冲进房来,见鬼,这个家伙险些将我的房门给撞个粉碎,他一看到既吃惊又生气的我,就哈哈大笑起来。
“你有什么事?见鬼,你都快把我的房门给踢飞了!”我生气地问他道,他竟然回头望了望那扇摇来晃去的木门。
“我只是想问你一些问题。”
“什么?”
“你真的很喜欢那幅《泉》吗?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女孩儿?”
“跟那个没关系!我只是……”
“哦,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心里有鬼吧?哈哈,妈妈说你简直越来越没有规矩啦,说你太不像话了。”
“你有完没完?去去去,我还要读书呢!”
“好吧!那我就饶了你!”他突然低下头去,用十分压抑的口气问我道,“那个西来村儿的家伙为什么要投降呢?他明明打不过我,却还要狠命地追我。后来老师给了我满分,却给了他八分。可他竟然哭了。”
“换做是你,你会投降吗?”
“坚决不会!我才不要输给一个胆小鬼呢!”
我望着路新那幅得意洋洋的样子,既感到好笑又莫名其妙。我看了看书本,突然十分想去博物馆了解一些关于抗战的历史。于是,我对路新说道:“你愿意跟我去趟博物馆吗?我带你去来看看真实的历史。”他立刻兴奋起来,就像一个十足的乖孩子,可他一点也不乖,这一点你们很快就会知道。我披着皮夹克,路新穿着一件薄棉袄,而路真则身穿一套漂亮的运动衣。庆幸的是,当我们来到博物馆时,馆内只有几个中老年人,而他们几乎一致盯着展墙上的那些老照片发呆。一个年轻的、看起来十分精神的男讲解员正盯着一只八一杠步枪,枪管上正挂着一把铮亮的尖刀。正当我想让我的两个弟弟老实安分的时候,那两个家伙简直像疯了一样冲向那些展览物。
“千万别碰那些枪!我的天,千万不要!”那个讲解员飞快地冲上去,一把拽住了路真的那只不听话的手。
“这是用来打鬼子的!为什么不能碰?”
“现在用来展览。‘只准看,不准摸!’”
“那我现在用它来打你!”
“什么?”解说员尖叫一声,才发现自己映在窗玻璃上的影子,活像一只“鬼”,他不禁憨厚地笑了起来,你看得出,这个家伙一定被一群傻瓜折磨得够呛!我看了看老照片,上面除了一些战士的合影留念之外,还有一些精彩的战斗场面,不过令我映像最深的是许多被日军杀害的老百姓的照片,那样直白而真实的画面,让我浑身直打哆嗦。我第一次发现:电视剧无法表现真实的景象,只能“会意”,难以直情。人要是过多的相信影视剧,那人就会麻木,因为它无法将现实生活中最真实露骨的一面展现出来。
“为什么我们那么多军民,却打不过敌人一百多万军队?”我问身边的老大爷,老大爷立即将头歪向我,冲我笑了笑。
“‘兵不在多,在精;势不在大,在凝’,我们早期的军队就是难以变成一只真正会打仗的军队,所以才会溃败千里;敌人虽少,但团结得像一群吃人的狼,所以他们才能千里杀敌,所向披靡:我们的失败,是根儿上的弊病啊!”
“这本来就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
“孩子,战争面前从来没有天平!敌人不会给你机会,而你自己必须尽可能地去创造赢得战争的机会!胜利从来不是被赋予的,而是靠‘血和胆’去赢取的!——归根到底,共产党是真正伟大的党!”
“这也难怪,人只有在被打疼的情况下才会奋起反抗。在那个必争之世,要想与世无争,是不可能的。不然,个人和国家就真的完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经常来这里看看吗?因为我怀念那些艰苦的岁月,它让我从一个胆小鬼变成一名共和国的战士,每当我想起国家和民族的时候,我的内心总是感到强烈的自豪和光荣。——为了国家与民族而战斗,这是最好不过的理由!”
“可这些都过去了!”那个讲解员突然插嘴道,“现在都是和平时代了,我们应该放眼未来,不能再在过去的一页上再耽误工夫,不然,国家怎么能‘存发展,图进步’呢?”
“混账!”老人气得浑身发抖,“大概像你这样没心的人,还是不少的!要是一个国家忘记了历史的教训和悲痛,那这个国家能不能真正的发展起来,还真是让人怀疑!难道任何一个国家和名族的进步,不是在对过去的反思和记忆中获得的吗?你要是参加过战争,你就会知道,每一场战争都该被人们铭记,因为我们从中学习和成长,这是血的教训和经验,难道忘记历史,真的能让一个民族变得强大起来吗?”
我们不禁对老人感到钦佩,像他这样经历过共和国成长岁月的伟大战士,我们理应真心地尊重他。那个尴尬的讲解员,懊恼地站在橱窗的一角,你看得见,他并不服气,满嘴里还在低声咕哝着什么,也许,他要经历好长的时间,才会明白:记住和尊重历史,是每一个现代人不可丢弃的使命。我沿着博物馆走了一圈,直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我才因为肚子饿的缘故,离开了博物馆。当我把我的两个弟弟从那些枪支面前拉走时,我问道:
“要是国家有一天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会怎么做?
“不知道!”路新答道
“那你们会铭记历史,奋发图强吗?”
“见鬼!那些该死的历史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我这辈子都不想去回忆,真是太可怕了!”路真答道。
“我也是!”路新附和道。
“可你们是年轻的一代啊!”
我痛苦地望向天空,不禁感到万分失望,看着那两个混账家伙嘻嘻哈哈的样子,我简直想一脚把他们踢飞,你简直不敢相信,我就这样,两手抓住他们的脖子,狠命地摇晃了那么二十几下,直到他们大呼求饶的时候,我才放手,因为我真的气坏了。
“那我告诉你们,你们不仅要牢记那些惨淡的历史,还要从心底上敬畏那些英雄,否则你们就有辱今天的阳光!”我这样大吼大叫一通后,就气呼呼地回家了。当我回到家的时候,父亲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他正出神地看着“二战”纪录片,那是关于“二战”初期、纳粹党屠杀犹太人的报告。你不敢想象,当那些被迫屈服的人们在绝望地乞怜和哀嚎时,他们那种在死亡即将降临时的几乎麻木的表情。我特别注意到那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她们正举着双手被押送时的情景。我看到了那个孩子眼中的好奇和恐惧,那种灰色的景象正从他清明的眼睛里释放出来……父亲愤然地像一头狮子一样跳起来叫道:“天杀的纳粹啊,人间再也找不到这样惨无人道的暴行啦!你们这些下地狱的恶魔!”
我望着屋外一群正在嘻嘻哈哈地打闹的孩子,内心的痛苦更加凝重了,那些孩子不会明白,今日的幸福来的多么不容易!但我能明白,那些饱受战争摧残的民族,一定会在血雨腥风中长成“巨人”!
“你现在该明白历史的作用了吧?”父亲突然平静地说道,“种种历史的暴行,都不会被人类忘记,要是他们真的忘了,那就是我们的罪过。忘记历史,是要吃大亏的!”
“可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总要进行无休无止的战争?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刻起,战争一直如影相随!可我们终究免不了在战争中纠结和痛苦,战争带给人的病痛难道还不够深刻吗?”
“战争,是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父亲若有所思地说道,“战争的目的是获取和捍卫利益,利益是战争产生的原动力!‘一个国家内斗,是内急;而国家外战,则是外患’,二者相比,‘外患’虽然看起来像一头将要扑咬你的狮子,但它却难以立刻达成;而内忧,则如身上的毒瘤,如果不及时摘除,它就能让你很快丧命,所以国家强盛的秘诀就是:先集中精力让国家变得富有和团结,再集中精力去解决外患。过去,我们总忽视这样的原则,所以总招致失败,‘内急不除而外患犹在’的结果,就会让国家陷入两难的境地!今天的中国,就是能铭记历史,并能从中汲取教训和经验,我们才能获得如此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为领导者,知民之生死,晓国之必需,虽力不能及,然奋起使之!’,要是人间没有了哀怨和悲痛,那这个世界就再也不会是一个弥漫着火药味儿的战场啦!”
“真希望世界再也不会有硝烟啦!我们所承受的痛苦已经够多了,‘和平共处’是多么的刻不容缓啊!”
“‘战争’总是无法消除的。个人与世无争,那是清静无为;但一个国家若与世无争,那它就要落后啦!如果不争,我们就不能强大,无法强盛的结果,就是被全世界所遗忘和欺凌!”
我走出门,下午的阳光很温暖。我想,太阳大概也是要争的,那些厚实的云层总要挡住它的光线,如果它不能发出更大的光芒,那我们就再也见不到阳光了。我望着一个拱着背的男人正朝我走来,远远望去,那个人简直像一辆没了电力的电动车一样,越走越慢,你看得出,他根本不是一个要争的人,即使是一条凶恶的狗去追咬他,他也会冷冷地看着,默默地走着……我认出那是吴志,这个懒货,你几乎从他身上看不到一点儿生命的激情。
“上帝啊,你能不能让那个混蛋走快一点儿,看他的样子简直要投胎变蜗牛啦!“我故意把话说得大声,好让吴志能听见。嘿,你不敢相信,当吴志听到我拿虫子和他相比较时,他简直气得发疯,他几乎三两步就冲到我的跟前,简直像疯了一样,然后又突然委屈地像个孩子一样把我臭骂一通。
“你他妈的干嘛在这儿晒太阳,当心它把你晒化了!”吴志得意地说道,他总以为这样的诅咒能让我泪流满面,但他错了,我对这些咒骂听得腻烦,因为我正思考着父亲说的那些话,虽然我并不大懂得,但我明白它的重要性。
“要是有一天,你需要养活除你之外的其他人,而你不得不做出艰难的选择,你会怎么办?”
“见鬼,这是什么问题?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打算将来干什么?”
“哦——这个嘛,我想跟我爸一样种地,再养头猪,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然后看电视,听笑话,快乐平安的过一辈子。你知道,我不喜欢艰苦的生活,因为那真是太难受了。”
“可你要是不做出一些牺牲和选择,那你该怎样获得你想要的生活呢?”
“这我不知道。那你呢,你想过干什么?”
“我嘛,想办一家屠宰场,专杀你家的猪!”
“见鬼,这是什么话!干嘛要专杀我家的猪?”
我没有回答,哈哈大笑地跑开了,你听得见,那个家伙又把我恶狠狠地骂了约莫二十几遍,这才气冲冲地回去了。我曾告诫他不要满嘴脏话,可他就是不听。我也在那些种种咒骂声中获得了不少的乐趣,毕竟我从不喜欢在别人的谩骂声中过活儿!
我又想起父亲说的话,不禁深刻的意识到: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土问题更是没得商量!那些妄图侵害我泱泱中华的敌人,虽远必诛!当我望着那轮火红的夕阳时,我的心中又生出了一种新的希望,那就是对祖国无比的热爱和希冀,然后在它强大的博爱之心中,感受着它福佑世界的力量。
《十》
一个阴云密布的早上,我正拿着退稿发愁,心里想着生活的艰辛,忽然听到楼下传来嘈杂的吵闹声。我伏在栏杆上往楼下看时,我的弟弟路真,这个贪心的家伙正吃着不知从什么地方“偷”来的钱买来的零食,为了这个,我已经批评过他很多次了,可他总不放在心上。我越想越生气,因为他正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用油滋滋的嘴巴冲我努嘴。
“你从哪儿偷来的钱?”我没好气地问他,“是不是又从买菜的钱中抠出来的?哈,你这个败家的玩意儿,等着瞧吧,妈妈一定会让你好看!来来来,让哥哥瞧瞧,你都买了些什么破烂儿?”
“这关你什么事儿?见鬼,我又没花你的钱!这是爸爸给我的零花钱。”
“可这是花家里的钱!你难道没看见爸爸生病了吗?”
“可爸爸也没说什么呀?”
“什么?你真是一只白眼狼!”
“你才是白眼狼!你是一只大灰狼!”
说完,路真欢欢喜喜地跑进了厨房,可我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听到母亲夸赞他的声音。我坐在客厅的茶几旁,想着生计的问题,这不禁又勾起了我在B市打工时的情景,我想起了那个整日沉迷在游戏和垃圾小说中的李小新,我想那个家伙没准现在还会为了别人打扰他看书而发怒呢,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你要是在他没有看书的时候跟他聊几句,你还会觉得他是一个有趣儿的人,倘若你在他忙着玩游戏的时候跟他说话,他准会骂你是个混蛋或者畜牲。至于那个阿K,他是个真正的笨蛋,当我从那个混账的电子厂离开时,他还是弄不清“女人”和“事业”的重要性,他就是喜欢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人。罗宾汉则不一样,他让我印象尤为深刻,虽然他是一个放荡不羁、鲁莽轻率的人,但他也有豪爽仗义的一面。记得那天我和他分别的时候,他还特地请我吃了顿饭,我记不清他到底说过多少关于女人与生活的鬼话,我只知道当时他还很清醒,脸上总挂着失望和愤恨的神情。
“千万别轻信一个女人,兄弟,”他说,“女人是一剂没有解药的毒药。世上最不可信任的话就是女人的话,她们全是男人的克星。瞧,我就是这样躺在女人的温柔乡里,结果却被无情地抛弃了。可你曾见过他们流下一滴悔恨或者伤心的泪水吗?没有!哈哈,那个万恶的丽丽啊,她离开我时,走的是那样的坚定和潇洒,好像她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是一个漂亮的婊子,而我仅仅是一个多情的杂种而已。”
“这让人怎么说呢?她或许更在意你能否给她一种幸福和快乐的生活,而不仅是你的全部的甜言蜜语和遥遥无期的承诺,但你该明白,这就是症结之所在。她或许压根儿就没有真正地信任过你!”
“好吧,我承认。”他说,“生活本身就是在追逐物质享受的基础上,去填充精神的空白。人生总充满戏剧性,我的狗屎一样的生活完蛋了,再也没有一点儿真正的希望和激情,要是真有,那便是我还活着!”
“你有梦想和信仰吗?”我问他,“就是你还有对未来的疯狂而浪漫的想法吗?”
“梦想于我,是一件奢侈品!不过说到疯狂的想法,我倒是想在大草原上纵马狂奔呢!哈哈,这也许是我最想做的一件荒唐事儿吧!可我就是没有什么梦想和狗屁的信仰,就像许多人那样,‘只管活着,莫管别的’。”
“再见了。”当我决心离开的时候,我对罗宾汉说道。
“祝你好运!”说完,罗宾汉朝我挥挥手,然后消失在茫茫人海中。那一天的风很大,我的脸被风卷起的一些粗砂给打得生疼,可我并没有很在意,因为我反复思考着我和罗宾汉所说的那些瞎话,我认为他那样一个被无穷的欲望所毒害的年轻人,彻底完了,至于他的那个“纵马奔腾”的念头,倒还是让人激动不已。
我把目光转向了一簇开放在台阶旁的野花儿,那花儿的香气倒有些酸涩,不过是常见的品种,但我并不清楚它的品名和生活习性,我只知道,春天一来,那种野花遍地花开。你要是觉得它们有灵性,那倒也不奇怪,它们似乎真有灵性,因为当你目不转睛地看着开放的花朵时,你会由衷地感到高兴。然而一到晚春时节,你再去看它时,它就像八十岁的老女人一样,准会让你沮丧极了。我正为那些花儿感到惋惜时,路新从我的身后跳出来,我才注意到他手中的那些五彩缤纷的玻璃球。
“这是从哪儿弄来的?”我问他,“是不是别人输给你的?”
“是二哥花钱给我买的。他还买了好多零食呢!可他就是不分给我吃!”
“那你为什么不一拳打倒那个混蛋呢?我的天,你们到现在还不懂得生活的艰辛吗?看看家里,看看吧,家里正缺钱呢!你们这两个没心肝儿的家伙!”
“道理,道理,整天都是一些没用的道理!我又没犯错,为什么要骂我?”
“你难道没有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吗?你应该知道,你也是家中的一员,要为这个家庭分担一部分责任。真他妈的让人生气,你们为什么不懂?”
我还想再发泄一通,路新却满不在乎地跑开了,他一见到路真那个家伙,就气哄哄地想一拳打掉他的门牙,要不是母亲把他们拉开,我准能看见路真那个家伙在受惩罚时的可怜样儿,他会像一个害怕的婴儿一样,绝望的大哭起来。我看了看表,正好九点钟,该是吃早饭的时候啦。餐桌上正摆着几盘儿鲜亮的蔬菜,但你看得出,那些清香怡人的菜品中并没有你想要的东西——我们已经好久没有吃到一顿肉了。我记得上次吃肉还是在半个月之前,之后的日子,我们都是在思念肉味儿中度过的。我的两个弟弟大概由于食欲得不到满足,才会想着要钱买零食吧。说来也可怕,在他们还在长身体的时候,多补充一些蛋白质也是应该的。但你要想清楚地了解我的两个弟弟的为人,你就会突然明白,他们真是没心没肺的白眼狼。父亲面色苍白的坐在南边,看着桌子上的饭菜,他的眼中折射出严峻的光芒。当我们一家人围坐在桌子的四角时,母亲就细心地为每个人盛好饭,我看到路真正习惯性地将手伸进盘子中,不禁感到十分生气。
“你为什么不把脑袋塞进整盘儿菜里呢?”我问他,“难道这家里就你一个人吃饭吗?”
“他想偷菜呢!”路新眨着眼睛说道,你看得见,这个安静的孩子正细心地观察着旁人的一举一动呢,要是稍有不对劲儿,他准会立刻装模作样起来,俨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儿。
“你从哪儿偷来的那些钱?”这时,坐在身边的母亲突然问路真道。
“是买菜剩下的。我买了最便宜的白菜,又买了最便宜的蒜苗,结果就剩下三块钱,我就用来买了零食和玻璃珠子啦!”
“住嘴!”我十分生气地说道,“你可真会精打细算啊!小小年纪,竟有这样的本事和出息,了不起!——可你难道没有看到家里正缺钱吗?”
“又不是花你的钱!再说了,你不也是老待在家里不干事儿吗?”
我刚想再说些什么,大家突然笑了起来,我知道自己又被路真这个奸猾的家伙被“坑害”了,你看得见,那个混蛋正偷偷地笑着呢!我红着脸默默地吃着饭,父亲的脸上又浮起了令人担忧的神情。
“爸,你的身体无碍吧?要不再去医院检查一下?自从你生病以后,你可是瘦了很多呢!”我对父亲说道。
“不要紧!”父亲坚定地答道,“你的工作怎样了?还有,你的稿子就别再写了,文人终归是无用的!”
“我找了很多工作,可一直没有合适的,像我这样的一个大人,一个月才挣两三千块钱,能干吗用?再说了,文人自有他的用处嘛!”
“那你创作的事情怎样了?可有着落?”
“难!难于上青天!像我这样毫无背景和名气的新人,但凡有一点儿外力相助,成功也会容易些!”
“你怎么老是想那些没用的呢?成功还是得靠自己去争取!人要是有了好手艺,真本事,那才是实打实的筹码,那你走到哪里都会有底气。要是总想着那些虚无缥缈的事儿,那你可要吃尽苦头。”
“要不,你先找个工作干着吧!”母亲说道,“那也可以分担家里的负担。你看这家里的柴米油盐,哪样都要花钱买!我总觉得当作家不是什么好差事!那可是有大学问的人干的事儿!你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当个实干家,你看好了你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儿,比啥都强!”
“可那是我最想做的事情啊!——我们已经不烧柴了呀?”
“你这孩子!咋就听不懂呢?我是说,家里的日子不好过了,但凡是能扛得起锄头的,都得想着家里的不容易,为这个家尽一份力,毕竟这是大家共同的家嘛!”
我没有答话,有些忧郁地望着地板,我的两个弟弟则抱着胳膊望着天花板,这两个混蛋,要不是母亲一直看着我,我真想一脚把他们踢出门外去。一家人就这样默不作声地各自望着不同的地方,我望着地板,母亲望着我,父亲望着桌子,我的弟弟则望着天花板。正当一家人陷入僵局时,八哥突然兴冲冲地跑进来,他一见我们的样子,立刻就像犯了错的孩子一样,想要尽快逃出去,我望着他尴尬的脸问道:
“吃食儿了没有?瞧,这儿都备着呢!”
“不……不吃!”他歪着脑袋望着路新说道,“你今天还出去吗?咱们去捉蝴蝶吧,看呐,外面有好多漂亮的蝴蝶呢!”
“好呀!等我们捉了蝴蝶就去河道里捡些奇怪的石头回来,好不好?我知道有个地方的石头非常奇怪,我敢打赌,你从来都没见过!”
“闭嘴!”我生气地对路新说道,“你最好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告诉你,你要是不能完成好作业,这辈子也别想出去鬼混!”
路新望着我,满脸的愤恨,他哭着扑倒在母亲的怀里,又被母亲给拧着耳朵推开,我突然想起他还写过一篇作文,题目好像是《我的一家人》,于是我问他道:
“你的那篇《我的一家人》的作文,写的怎样?”
“关你什么事?反正很好!”
“很好?什么意思?你是不是又在诋毁我的形象啊?”
听到这,路新突然“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我知道这个家伙的笑声总是不好的,他一定用了他所知道的最恶毒的话把我污蔑了一番,我敢打赌,我肯定已经成了他班上出了名的“好哥哥”,这让我十分生气。我跑上楼去,从他的那个散发着口水臭和汗水味儿的小书包里找到了他的那个邹巴巴的作文本,然后我来到家人面前,决心让路新出尽丑。于是,我在家人(除了路新外)的期待下,放声朗读道:
“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家里有爸爸、妈妈、大哥、二哥和我,至于我的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早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全部死掉了,这让我十分伤心,因为我还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呢?你们想知道我的家人吗?那我现在就一一为你们介绍吧。
“我的爸爸是一个可爱的老头儿,他今年快六十岁了。爸爸每天都要出去干活儿,晚上很晚才回家。可是最近,爸爸生病了,他看起来很不高兴,像是谁招惹了他一样。自从爸爸生病以后,他就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疼我了,他也没有以前那样有力气了,可我仍然爱他,因为他也仍然爱我。我希望爸爸快点儿好起来,不然我会难过死的。
“我的妈妈是个非常温柔的女人。她每天都要为我们所有人的吃穿忙个不停,可她却从不关心她自己吃的好不好,穿的好不好,她总是甜甜地笑着。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有一次,她看到生病的爸爸,就一个人偷偷地哭了,我去安慰她,可她怎么也不笑一笑,我多么希望她能像从前那样疼我啊!
“我的二哥是一个很好的哥哥,虽然有时候他总是欺负我,可他却很爱护我。记得有一次,我被一个坏蛋欺负,他立刻把那个家伙揍了一顿,他们就那样,你推倒我,我推倒你,直到一个大人把他们拉开,他们才停止打架。我的二哥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因为我总能从他那里得到很多好吃的,可他就是有一点儿不好,那就是老把坏的东西给我,然后骗我说,‘快吃呀,快吃呀……’,即使这样,我也从未讨厌过他。”
读到这儿,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大家都笑了,于是我继续读道:
“至于我的大哥,你们可听好了。这是一个你们一辈子都难以见到一个人,他真是十分可怕,我倒不是说,他长得有多可怕,而是说他有一副坏脾气,他要是发起火来,准能把房子点着!他总是欺负二哥和我,一有空,他就像爷爷教训孙子一样,摆着臭架子在那里数落和批评我们,把我们说的一无是处,好像我们是超级大坏蛋一样。特别是他的那张脸,每次他发脾气的时候,我们就能看见他的那张可怕的脸。这种脸我从‘小八’身上也没见过。你们要是见到了我的这位哥哥,可千万别去招惹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你们要问我爱不爱他,我只能说我不爱他,我不知道他爱不爱我,总之,他是一个大坏蛋,就是我见过的最坏的人,我甚至认为他教育我们时说的那些话,都是些瞎话,路真也这么觉得。
“这就是我的一家人,希望你们不要忘记他们。”
我放下作业本,气得浑身发抖,可大家却哈哈大笑起来,而那个肇事的家伙竟是笑得最厉害的一个。你不敢相信,他甚至把眼泪和鼻涕都笑出来了。天啊,我简直想好好揍他一番,我发誓,这是我有生以来所遭受的最大的人身攻击啦。我敢肯定,那所小学里的所有人都将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坏蛋”?他们甚至决定远远地避开我,以免被我“咬”到。这真见鬼,我无法忍受的是,他竟然将我和村上的那只讨厌的狼狗相提并论。
“你这个坏种!我在你心目中就是这副模样儿?天啊,要知道你是这样的一个东西,我真不该那样护着你!”我愤然地抓着路新的肩膀骂道,你看得出,那个坏蛋正露出满不在乎地样子,继续偷偷地笑着。
“你真不该那样瞎说!难道你哥哥就没有为你做过什么好事?要知道,你的衣服和学习用品,他可为你买了不少呢!”母亲嗔怪着说道,路新望着母亲,又望着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便冲我抱歉似地笑笑,又傻傻地望着地板。
“地板好看吗?”我问路新,“你要是个男子汉,就该抬起头来看看我,看看这个被你比作恶狗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瞧瞧,我是不是真的是一个坏人?”
我这么一说,路新立刻抬起头来望我一眼,又望向地板,大家却笑得更欢了,那个八哥,简直要笑破了肚子!不过,我突然没那么生气了,不禁也笑了起来,毕竟充满笑声的家庭,总是让人感到温暖的。然而,好景不长,正当我们沉浸在欢声笑语中时,村儿上收电费的刘叔叔来了,他一来,准没好事,这不,他直截了当地说道:
“一共七十八块三!”
“这么多!我的天,上个月才二十六块四呢!”母亲惊讶地说道。
“是多了不少。大概是几个侄子爱看电视的缘故吧?您看,现在的孩子,恨不得把脑袋绑在电视机和手机上!那心思全在玩儿上,哪有精力去干别的?我真搞不懂,那些玩意儿到底有什么魔力,能让我的那个孙子把电视当饭吃?”
当母亲送走刘叔叔时,我明显看到她脸上的那种深深的怨苦之情。父亲的脸色十分严峻,而我的两个弟弟却若无其事地聊着“蝴蝶和小狗”之类的鬼东西,孩子就是这样“没心没肺”,你要是批评他们,非得揪着他们的耳朵,否则他们总是装聋作哑,一幅漠不关心的样子。
“我想知道,你们平时到底在看些什么?”母亲拉着路真的胳膊问道。
“就是动画片儿啊!妈妈您不知道,那个可以发射炮弹的机器人好厉害呀!它一下就把两个坏人给打飞了,哈哈……”
“什么是坏人?什么是好人?你们这些孩子,全在胡闹!”母亲生气地望着路真说道,“你们为什么这样不听话呢?”
“信不信,我一脚能把你们两个踢出门外去?”我拽着路新的胳膊对他说道,你看得见,这个家伙,总是用那种满不在乎的样子看着你,这简直让我受够了。母亲十分生气地望着我们三个孩子,她的嘴都气歪了,我能感觉到母亲有多难过。
“那你们两个告诉我,你们看电视都学到了啥?”母亲大声地问道。
“学着怎么对付坏人啊!要是有人敢欺负我,我就跳起来一脚把他踢飞!哈哈哈……”路真得意地答道,你看得见,这个天真的家伙在玩火呢!
“跳起来啊!”母亲说着,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路真的脸上,那个可怜的倒霉蛋儿就在那里东晃一下,西晃一下,终究没有倒下。母亲扶住路新,又拧着他的脸说道:“你们为啥不能学学村儿上的王蒙呢?人家的学习成绩真棒呀,每次都能拿第一,可你们呢?太让人失望啊!”
“那是他抄袭!我们班里的好多人都买了《参考答案》,老师每次都从上面出题,那有书的人,当然可以轻松地拿满分啊!可我就是没有那种书,所以总是出错!这怎么能怪我呢?”
“别人都抄,你怎么不抄?你什么时候能拿满分呢?”母亲好奇地问道。
“反正我才不干那种事儿呢!老师说了,‘不诚实的人,早晚要自食其果!’,既然这样,我就应该靠自己去争取,否则别人就会认为你不是一个男子汉!”路新理直气壮地说道,这话让我们大吃一惊,我十分怀疑他是从哪儿抄来的说辞,因为在他这样年纪,能有这样的觉悟和操守,着实让人汗颜!可你若看到他的那幅天真无邪的样子,又会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母亲转气为喜,爱抚的把路真搂在怀里,就像抚摸一只小猫咪一样。但你会发现,一旦逃脱了危险,路新那个家伙就偷偷地笑着,像一个侥幸逃脱惩罚的“小偷”一样。这真是一顿糟糕的早饭,大家吃的很败兴,这也是十分令人生厌的早晨,天光暗淡,一幅要死不活的样子。你要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坏天气里,大家都是一幅不开心的样子,往昔所有的一些有头或没头的烦恼都会涌现出来,所以你总能听见一些家里总是吵个不停。我回到卧室,想让心里面能清静些,当我靠在床头上想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时,竟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中午大概十二点钟的时候,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来,我侧耳倾听,发现那是舅舅家打来的,但谈话的口气不大好,似乎出了什么事情。我跑下楼去,母亲正坐在沙发上一个人想着什么事情,一见到我,她就说道:
“把家里收拾一下,不要让外人看见了笑话!生活再难,脸皮子还是得要的!——你舅妈生病了,家里头又来了客人,我得去帮着做饭。”母亲说完,就回到了卧室。
“你妈又要去哪儿?”父亲突然问我,他正忙着修理一辆旧自行车,当我把母亲的话说给他听时,他立刻扔掉手中的工具,一屁股坐在地上,抽着他的烟叶来,我看得出,他生气了。
“妈妈很快就回来了!”我说,“舅舅家里真的需要帮忙呢!”
“一有事就找你妈!一有事就要拽上别人!你妈这是嫁到了我肖家,又不是待在娘家呢!”父亲越说越生气,他一边愤愤地吸着烟,一边猛地吐着痰,然后又默然地修起车来。可他的话全让母亲听见了。母亲从卧室中快步走出来,身上正穿着那件黑色的风衣,脚上却穿着两只完全不同的鞋子。我为母亲如此激动感到诧异,要知道,她向来不爱发脾气的。可这次不同,她正用仇恨的目光瞪着父亲,父亲却满不在乎地修着车。
“那是我的娘家,又不是你的!哪个姑娘不是想着自个儿娘家人的?要是连娘家人都不管不问了,那我还能去找谁呢?找你那些个侄子侄女儿,我的天,没准儿人家还嫌我碍事呢!”母亲这样大喊大叫道,我突然发现母亲心中竟然藏着这么多“委屈”。
“那你告诉我,你娘家人都给你什么好处了?你要是能说出个一二三来,我就不管你。否则,哼哼,今天这门儿,你就别想跨出去!”父亲说着,猛地将手中的卷烟给甩出去了,险些把一张贴在墙壁上的报纸给点着了!
“但凡一个有良心的人都不会这么说!”母亲平静地说道,“这些年要不是娘家人关心,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在这个家里待下去?真是‘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人终究还是得靠自己活着!看看你的那些儿子,一个比一个没出息,除了吃喝,就是吃喝,家里的大小事务,你们四个男人,哪里为我一个女人家分担过?看来这就是遗传啊!”
我听了母亲的一通怨言,又望着父亲“铁板烧”一样的脸,心里真是难受极了,特别是母亲说我是个没出息的人时,我简直难过得发疯。我突然想起了那些糟糕的经历,心里突然没有了任何欢乐,只有无尽的悔恨。我真后悔在那些日子里随波逐流,一无所长,可现在看来,这样的自责真是太晚了。当我把母亲送出门外时,她突然拉着我的手说道:
“你千万要做一个争气的孩子啊!不要像你爸那样,碌碌无为一辈子。将来你要是娶了媳妇儿,千万要好好地跟她维持那个家,给她一个丈夫应该给与的温暖和信任,毕竟做一个女人,总是不容易的!你要是不听我的劝告,那你就真的玩儿完了!”
我默不作声地回到家里,父亲正在抽烟,他眯着眼睛,淡蓝色的烟雾萦绕在他有些消瘦的脑袋上。自从生病以后,父亲就像一只营养不良的大猩猩,苍老而丑陋。我环顾四周,屋内简单而陈旧的摆设让人心酸不已,然而这样的一个称不上贫穷的家庭,却在“贫穷的怪圈”中挣扎着,我不知道那种“贫穷”是什么,我只知道它很容易见到,很容易发觉,因为这样的“贫穷”在世界上许多不幸的家庭里都能见到。
“你妈跟你都说了些什么?她大概又在抱怨我吧?女人总是爱抱怨的!这不怪她。”父亲这样问我道。
“没什么!只是嘱咐我要做一个有出息的人。我也是,在外面混了那么久,至今没有出息。说不定,还有多少人在看我们的笑话呢!”
父亲没有答话,只是长久地叹了口气,然后望向那辆老旧的自行车,又叹了口气,等到心情平和时,他才说道:
“要是早年我没有沉浸在对上帝的盲目地追逐中,而是尽可能地帮衬家里头,那这个家还是会好起来的!现在看来,信仰上帝并不能当饭吃。不过,人有信仰终归是一件好事,要是没有信仰,那是万万不能的!上帝无法照顾到每个信徒的疾苦,在很多人向他求助时,他又在哪里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怀疑‘信仰’的伟大的力量,毕竟人总能从中找到某种精神的归属感。我想,上帝有时大概也是十分无奈的。
“记得当我患上严重的风湿病时,你妈一连三年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我能再一次站起来,这都归功于她。有时候想来,人活着真是一点儿意思都没有,除了受罪,就是受苦,可转念一想,大概幸福快乐都是人造出来的。我们家从你太爷爷那辈儿算起,已经穷了好几代了,代代穷的叮当响,代代吵吵个没完,简直让人笑话死了……‘穷则变,变则通’,你可要争口气啊!这个家里,再也经不起风吹雨打啦!”
父亲说完,又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又默默地修自行车去了。我坐在板凳上,耳朵里嗡嗡作响,脑袋晕乎乎的,我不知道生活中究竟还有着怎样心酸的事情等着我,而我的年轻的人生又该是怎样的一副样子?让我难过的是,我根本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勇气把生活的路继续走下去,面对漫漫人生路,我是那样的孤单、弱小和无助。我想起了那个西来村儿的孩子问我关于生命之于生活的意义的问题,现在看来,生命大概是与生活捆绑在一起的,没有独立存在的生命,也没有失去生命的生活。当生命的流动轨迹得以长久保存时,这就形成了生活,或者说,人有了怎样的生命活动,就有了怎样的生活主体,而外在的环境,则是覆盖在这一主体上的另一印迹而已。
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望着山峦上那片发亮的云团,我知道夕阳很快就要悬挂在半边天上。正如我所料,不久夕阳那橙色的光线便斜照在坚实的大地上,你却再也难以感受到光的炽热了,只有那么一丝薄薄的暖意。我裹紧衣服,散步在乡间小路上,望着野地里那些被阳光普照的野花儿,我的心情渐渐好了起来,然而当黑夜来袭,生活又会露出它“灰色”的一面。我想,无论是怎样的家庭,经济和情感都是影响一个家庭兴衰的“宿主”,事实上,任何一个幸福的家庭,都是在这二者之间找到了某种平衡,而那些不幸的家庭,则是在二者的巨大差异中走向破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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