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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期待

时间:2006/11/15 作者: 木木追风 热度: 86346
    (一)

    我最讨厌喜欢拍老师马屁的学生,这就是那天我无缘无故地同我们的班长大人吵架的原因。

    事情的起因我记不太清了,可能是因为他奉承完办公室的老师们,脸上还挂着得意洋洋的笑容走进教室的那副模样,让我看了恶心得要命,于是立刻放话过去骂他。他被我骂得莫名其妙,开始时还笑嘻嘻地开几句玩笑,后来就真枪实弹地与我对骂起来。最可气的是,到最后他竟然揭我的伤疤,我最痛的短处,说我是永远都不长记性的“没头脑”,气,气,真是气死我了!

    我们的班长陈哲是个脸蛋漂亮,身高却难登大雅之堂的小矮子,比我还矮一公分。我一米六十六,算是个高个了,而他却永远属于二等残废。可别小看了这一公分的差别,知道吗,最大的区别在于我是女生,而他是男生。他为人处事很圆滑,在同学和老师中间都很吃得开,而我却觉得他很虚伪,从来不给他好脸色看,也许是因为我总能看清掩藏在事物表面之下的本质吧。他和班上所有人的关系都很好,惟独我。

    我之所以敢如此毫无顾忌地和他对抗,是因为我是班上的才女,各科成绩都好过他很多;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高一快结束时,他抢走了我最好的朋友,凌风。

    我是个优等生,化学课代表,化学成绩从来不低于98分,生物也不错,总是考满分,所以生物老师总是派给我本该由生物课代表做的事,而让她在那儿闲着;语文和英语我总是拿年级第一;政治和历史上课我从来不听,临考前突击一下也总能拿个八十分以上的成绩;地理我很在行,不用背也知道哪颗行星在什么位置;物理的成绩不太稳定,时好时环,记得有一次我考了个36分,全班最低分,把班主任气个半死,周五一放学就揪着我倒小教室补课,没办法,谁叫我是老师眼中的黑马,会考拿全A的唯一期望呢。好吧,补就补吧,平时不用功,就该得这个下场。可是两次下来,猜我考了几分?96耶!我的嘴都笑歪了,可班主任不但不夸我,反而利用我的成绩去骂另外几个与我一同补课却不见成效的同学,真是气死我也。好像我考低分就该骂,拿高分却是理所应当。唉,谁叫我太优秀,把老师们都宠坏了。记得还有一次,班主任耍诈,临考前一周就放话下来说这次的物理测验难得掉线,但很重要,要算平时成绩的,只要能考到50分就算及格。于是大家全都人心惶惶,整天紧张兮兮的,恨不得把物理书翻烂,连还没教到的地方都仔细认真地自学了。可我不,悠哉游哉,和平常一样轻松自在,而且那个时候我玩CS上了瘾,根本都不曾翻书复习,不做功课都不会多看课本一眼。再难,总不会难过所教的内容吧,如果超出范围,再怎么K书,考50分也在所不免。结果成绩出来后,果然全军覆没,所有人的分数都在50分以下,除了我,86分,遥遥领先,全年级没有第二人,嘿嘿。班主任的鼻子都歪了,因为只有我一个没上他的当。他当场反悔,50分及格的事不算数,成绩按实际纪录。他没想到的是,班上的两个物理尖子生竟然也会被这个小小的心理战术打败。其实说实话,那张卷子一点不难,很平常,甚至简单,题目都是平时做过的,真搞不懂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竟然连50分都考不到,难道他们被集体催眠了?

    我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证明一件事,我不是“没头脑”,我很聪明,而且记性也不差,常常能过目不忘。可是我却总是忘记一件事,天天都忘。食堂的门前有一道槛,那个门槛总在那儿,可我每天走到那里都忘记要抬高脚,所以吃饭前在全校师生面前摔得唏哩哗啦是我每天必演的戏码。我的左右膝盖也因此全年365天,没有一天不青紫红肿的,也没有不痛的时候。久而久之,我便得了个“没头脑”的称号,我恨这个称号,因为我有时候真的挺没头脑的,控制人体平衡的小脑非常非常不发达。

    预备铃响了,这节是体育,我抓起运动裤直接往牛仔裤外面一套,便向楼下的操场跑去,大家都这么糊弄老师,我也不例外。出门前我看见凌风拉住陈哲在对他说什么,我假装视而不见地跑开了。我不愿看到凌风,他背叛了我,我很难过。不过我的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不一会我就把吵架的事全抛在了脑后,尽情享受户外的阳光与淡淡清风了。

    列完队,跑完步便是自由活动时间,男生们问老师要了足球、篮球,女生们要了羽毛球、绳子、飞盘之类的东西,而我则横穿足球场向乒乓室跑去。乒乓球是我的最爱,也是我的拿手好戏,班上没几个同学是我的对手,就连几个自诩得过什么什么奖的男生也只不过是我的手下败将。不过我有一个固定的搭档,就是我们班上的团支部书记黄思源,我和他关系很铁,他的球技是我手把手教出来的,刚开始他只会“老太婆”,现在竟然也能偶尔小胜我几局了,真是名师出高徒啊。他是个性情温和的男生,内心却很坚忍执着,我很欣赏他这一点。

    当我横穿跑道中间的足球场时,男生们已经组完队开始踢球了。黄思源已经去抢乒乓台了,我得加快速度了。

    “白清清,快闪开!”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停下来,朝侧面看了一眼,是凌风,我白了他一眼,不想理他。就在这时,空中一个黑影朝我径直飞来,我想也未想就抬脚踢去,于是那黑影又直直地飞了回去。我这才看清那是颗足球,幸好我反应机敏,否则准被砸个脑袋开花。

    “哎哟!”可是我踢回去的球却砸到了人,而且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我的仇人,班长陈哲头上。

    “白清清,你……”陈哲气势汹汹地捂着头向我冲来。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不过足球没长眼睛,你眼睛这么大,为什么不躲开?”开始时我还挺有诚意地和他道歉,可看到他气焰嚣张的样子又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人家本来就不是故意的,干吗发这么大火,真是的。况且他现在这个样子,反而让我有点幸灾乐祸,谁叫他刚才骂我“没头脑”来着,这是报应。

    “好,我是没长眼睛,看看你的眼睛长在哪儿了?”他说着就捡起地上的足球,照我的头就是一下。我没料到他竟然会有这么一招,顿时愣在了当场。我还从未见过那个只会迎逢拍马,对谁都笑脸相迎的班长会做出如此过分,如此有失风度的举动呢!

    我的头嗡嗡地响着,太阳穴突突地跳着痛,他下手真不轻,我差点被打懵了。

    周围的男生们都呆住了,女生们也围了过来。凌风强扭着陈哲的手把他拉开了,他们似乎在争吵着什么。班长还是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好像谁欠了他一百万没还似的。

    同学们都上前问我怎么样,要不要到医务室去,我说没事。过了一会儿,凌风又回来了,他把大伙赶去该玩什么玩什么了。

    我慢慢地走到球门栏柱,靠在上面休息。我并不觉得很痛,人脑本来就是无痛的器官,可是他的行为却深深刺痛了我。他的肆无忌惮刺伤了我的优越感,我高高在上,视一切为无物的自尊。我是个坚强的女孩,一直以来都是,可是眼泪却不争气地涌了上来,无休无止,无穷无尽。士可杀,不可辱,此仇不报我就不是白清清。

    有人用手握住了我的肩膀,不用抬头我也知道是凌风,我太熟悉他的气息了。我不敢抬头,怕他看到我眼中的泪,所以我把视线集中在他的黑色耐克运动鞋上。他俯头寻找我的眼睛,用眼神安慰我,什么也没说,温暖的大手一直按在我的肩上,力道温柔而坚定,就像他的气质。他长的很像我一个表哥,脸小小的,眼小小的,鼻子却很挺,身材瘦瘦高高,总是神情忧郁,笑起来却很可爱。我第一次见他就对他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觉。他比我大一个多月,对我很温柔,很关心,有时候真的很像我的哥哥,于是他便真的要做我的哥哥,让我叫他哥哥。高一年级,他是我最要好,也最依赖的朋友。

    “哈,白清清,凌风看上去就像你的男朋友耶!”我的同桌万象突然在远处大叫起来,打破了我们之间沉默却和谐的气氛。我感觉他握在我肩膀上的手颤抖了一下,却没有马上收回。他又一次低下头,轻声说了句“不要哭”,然后又用力按了按我的肩头,深吸了一口气走开了。

    我擦干眼泪,朝乒乓室走去。

    “清清,你没事吧?我听说……”黄思源焦急地从球室里跑出来,脸上充满关切。

    “没事,我们打球吧。”我吸吸鼻子,毫不淑女地用手抹抹脸。

    我仍然很生气,每个球都打得狠、猛、准。黄思源也不说话,毫无怨言地捡球、发球,让我畅快淋漓地发泄。

    其实我真的很幸运,朋友比敌人多,而且每个朋友都很关心我。

    “你知道吗,刚才凌风的样子真的很像要拥抱你耶!”课后,我的同桌万象在我耳边小声说道。

    我没有说话,只是浅浅一笑,不在乎地耸了耸肩。

    但我的心里有一丝淡淡的期待,很淡很淡。

    (二)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而他却背叛了我,因为陈哲。

    凌风各科成绩都不是很好,全都吊在及格线的边缘,也没有拔尖的科目。也许是因为他经常缺课的缘故,他有非常严重的哮喘病,气候一变更就会犯病。他的座位就在我的后面,却常常是空着的。他常向我请教学习上的问题,开始时我觉得他有些玩世不恭,后来慢慢发现,其实他还是很好学,很想向上的,只是因为体质太弱而落下了太多的功课。于是我更加尽心尽力地教他,友谊也在我们之间慢慢滋生。

    我们从不争吵,关系好得连老师都嫉妒。他为人很风趣,常常逗得我大笑不止。然后,忽然有一天,他和陈哲成了好哥儿们,我在他心中的地位渐渐被陈哲取代。我不明白为什么,一点也不明白。陈哲那段时间的成绩突飞猛进,经常主动跑去帮凌风讲解难题,于是慢慢慢慢,凌风便不来找我问题了。我们就这样疏远了,莫名其妙,无缘无由。

    我的朋友很多,多一个少一个我并不在意。可是陈哲的真面目我是清楚地知道的,所以出于对朋友的责任心,我找了个机会给他忠告,告诉他别和陈哲走得太近,否则迟早要吃亏的。

    他不屑地沉默着。

    于是我明白了,转身离开了他。

    高二的上半学期,我一句话也没跟他说过,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那天我和班长冲突,他无声的安慰在我心中留下了困惑。我好久没有注意他的情况了,他那天对陈哲的态度很不客气,难道他们之间出现了裂痕?他的成绩最近波动很大,数学老师亲自上门帮他补课也无济于事。

    后来我才从黄思源那里知道,原来他和陈哲之间的矛盾源于高二上半学期的一次入团申请。凌风向来有点玩世不恭,从来不把在我眼里代表无尚光荣的入团当回事儿。有一次我跟他提起过让他写入团申请书的事,他竟然说他宁愿去入三K党,共青团算个什么东东,好学生用来嘲笑差生的资本罢了。我说,我可没有嘲笑你呀。他说,你又不是好学生,啊?你是团员吗?他连忙作抱头鼠窜状,令我大笑不止。不过他说的对,我确实不是好学生,高一的寒假,我为了逃避补课谎称自己摔断了腿,结果不知怎地就穿帮了,一开学就被老师抓去写检查,三番五次,五次三番,一次比一次没有诚意,最后老师只得偃旗息鼓,收兵回巢去了。幸好我成绩出众,用实际行动向老师证明了不用补课,我也能过关斩将。

    我从来不喜欢勉强别人做不喜欢的事,所以凌风这么一闹,我也就再没提过这件事。我一直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入团了。可是这样的凌风,居然开始写入团申请书了。事情发生在高二的上半学期,我们学农归来之后。我对这件事也有耳闻,只是当时没太在意,没想到其间还有惊人的内幕,如果不是团支部书记黄思源揭露给我听,我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呢!

    事情是这样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凌风终于决定加入代表青年先锋队的共青团了,于是认认真真地写了入团申请书。黄思源告诉他,他的成绩虽然不够好但也基本达标,每门功课都在及格线以上,所以只要平时表现良好,多为班集体做事,入团还是很有希望的,特别是我们正准备到南汇的泸潮港学农一个星期,只要在这段时间里好好表现,这事儿一定十拿九稳。凌风受到了极大的鼓舞,果然很积极地为班集体做事,学农中的表现也很突出优秀;他还四处请教团员同学如何填写入团申请表格,惟独不来问我。最后还是陈哲帮他完成了表格。陈哲在他前一批入的团,而我,早在初二就已经别上团徽了。

    后来申请书交了上去,老师和团支部都没意见,没想到陈哲,班长,凌风的铁哥儿们却突然到老师那里参了他一本,说凌风的成绩不够格,应该让那些成绩比他高一个档次的同学优先入团,不然会给人留下只要平时表现好,再差的学生也能入团的错觉,团员是要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材为先锋的,等等等等。老师们居然也被他说动,觉得有理,将凌风的申请书退了回来。他是那批申请入团的同学中唯一被刷下来的,其他人全都顺利入了团。

    陈哲背叛了他,无缘无由,就像他当初背叛我。

    从那时候起,他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开小灶也无济于事。

    “清清,他还跟我说他当时要是听你的话就好了,他想跟你和好,你愿意吗?”原来黄思源跟我说了这么多,这才是真正的目的,他是为凌风当说客来的。

    “他咎由自取,与我何干?”我嘴上冷漠,心里却一点没有幸灾乐祸的感觉,相反,我很为他抱不平。陈哲那个混球,我一定要找他报仇,为了凌风,也为我自己。

    “清清,你们曾经是那么好的朋友,也许你该给他一个机会。我知道你很讲义气,所以才答应他来找你谈的。”

    “可我是人,不是他呼之来,挥之去的小猫小狗呀。”我的心仿佛重新回到了受伤害的那一天。

    “清清……”

    “为什么不让他自己来找我?如果他是真心诚意要和解,就不该碍于面子,而缩手缩脚了。”我依然很冷淡地说。

    “害怕拒绝就是缺乏诚意的表现,嗯,我这就去找他说。”黄思源说着就飞快地跑开了。也许他才是最了解我内心的朋友。

    (三)

    他没有立刻来找我,不过我对他的态度却明显开始软化。早上他骑车经过我跟我打招呼时,我不再别过头假装视而不见,而是微微点头算是回礼;进教室时,他会先搜寻我的目光,然后对我微笑,我也会回他一笑;有时候他先到校,我也会先朝他的座位看看,相互交换一下微笑;我们之间还是很有默契的,因为我们会不约而同时看对方,听到有趣的事会很自然地相视而笑;课间休息时间,他总会来到我的座位附近,同黄思源或是其他男生嘻笑打闹,说些笑死人不偿命的笑话。我从不回头看他,但我的情绪和他们一同起起落落。

    我注意观察了一下,他和陈哲确实疏远了,而且动不动就剑拔弩张,暗潮涌动,关系如箭在弦,一触即发。

    一个下雨的下午,我没有带伞,放学后一个人留在教室里做作业,期待着雨儿快快停。时值初春,身上还穿着厚厚的冬衣,人淋湿了倒没什么,衣服湿了可就不好玩了,妈妈一定会骂死我的,就像小学二年级的一个冬天,我冒着大雨冲回家,羽绒服,毛线裤,从外到里湿个了透,妈妈骂我傻,我果然像傻瓜一样,一味地傻笑,幸好后来没有生病,不幸中的万幸。所以没辙,虽然我天生爱淋雨,也只好对季节妥协。

    “清清。”凌风突然走进教室,把我吓了一跳。

    “咦,你怎么还没回家?”我看见他头上湿湿的,手里拿着一把天蓝色的伞。

    “我回去过了,不过把作业本忘在台板里了,所以回来拿。”他有些紧张,也许是一年来第一次单独与我面对面吧。

    “哦。”我点点头,决定不去过问他为何紧张。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才知道,他那天其实也没带伞,于是冒雨骑车回家,又拿了伞回来,他是特意来为我送伞的。

    “清清,不如我送你回家吧,这雨看来没个停了。”他拿了作业本,假装很随意地说道。

    “嗯,好吧。”我犹豫了一下,反正作业也做完了,再待下去是没什么意思,爸爸妈妈下班很晚,万一这雨一直下到明天,我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回家了。

    有好长一段路我们就这样走着,他推着车,我撑着伞。沉默里只听见雨点唏唏呖呖砸在雨伞上的声音和彼此的心跳。

    “清清,你知道那时候我为什么选择离开你吗?”终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因为你是个同性恋。”我板着面孔,语调一本正经。

    “我倒。你才同性恋呢!”他大声抗议。

    “你崇拜学习好的人,更欣赏成绩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的人。”我直视着他的眼睛说。

    “不,没有人比得过你,清清。”

    “那就是因为他主动又热情地帮你解题,让你有了被重视的感觉,而我在教你题目的时候却显得急躁而没有耐心。”

    “不,都不是,清清,你是最好的,没人比得上你,真的。我那么做只是怕我们之间传绯闻,事实上已经有人在传了。”

    “绯闻?我们又不是明星,传什么绯闻?真是的。”我白了他一眼。

    “傻瓜。”他笑骂。

    “我才不傻!”我反驳,“而且我也不会和你拍拖,我的偶像可是亚洲第一美男子,音乐才子王力宏,所以我一定要好好读书,到时候到美国去找他。”我充满向往地说。

    “你太单纯了。”他带着大哥哥般的宠溺抚了抚我的头。

    “单纯?那我倒要问问,你现在想跟我和好就不怕再传绯闻了吗?”我抬眼看他,从前的亲密无间的感觉又回来了。

    “你的绯闻已经够多了,和黄思源,和徐可双,和杜其峥,还有……”

    “胡说!胡说!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怎么一到你们嘴里就变味?”我跺着脚,又气又急地大叫,没想到异性间纯真的友谊在别人眼里竟会变得如此龌龃不堪。

    “所以,多我一个又怎么样呢?”他哈哈大笑道。我好久没看到他这么开心地笑了。

    “清清,我一生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曾经放弃你这么好的朋友,你……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凌风止住笑,对我伸出手,异常认真而又期待地看着我。他的眼里含着惯常的忧郁,让我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成交。”我握住他的手。

    其实我心里早就原谅了他,在他跑来安慰我眼泪的那一刻。

    (四)

    我们恢复了友谊,恢复了一年前亲密如兄妹的关系,我们形影不离,无话不谈,才不在乎别人怎么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每天中午,我们一起去食堂,他会很体贴地提醒我抬高脚,免得我再摔跤;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吃泡面,于是每天中午躲在教室里一个人津津有味地吃面喝汤,他便买了好多各种各样的泡面塞在我的台板里,有时还故意说食堂里的饭菜太难吃,偷偷跑回来让我泡面给他吃;有时放学后,我走在路上,他和其他同学骑车掠过我,会把手伸到背后对我做再见的手势,我明知他看不见,竟也会不自觉地对他挥挥手,每当这个时候,他又会回头对我调皮地一笑,然后我就会想,他的背后一定长了第三只眼,不然怎会知道我在对他挥手?

    这大概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了。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可那时的我真的很开心。可我并没有忘了一件事,复仇。我发过誓,要是不报复陈哲的不仁不义,假仁假义,我就不是白清清!

    可是凌风却不让我这么干。

    我想把他的自行车胎扎穿,他不同意;我想在半开的门上架一盆水,让他一走进教室就淋成浇汤鸡,他不肯;我想在他的座位上洒上阿隆发超能胶,让他一滴即合,永世离不开,他大笑,然后坚决反对;我想到班主任那里告御状,揭发他历史测验时作弊,他更是不让我去了。真是没辙,“你到底要我怎样?”我大叫。

    “清清,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共戴天的大仇,只是意见上的不合,你就别跟他计较了吧。”

    “说来说去,你还是在护着他,他对你做过的事你都忘了吗?”我大为不满地吼道。

    “不,他说得没错,是我自己不够资格。”他低下头,眼中有深深的挫败与失落。

    “凌风,你真是个大傻瓜!”男生都是这样盲目宽容的吗?

    “清清,别这么说。”

    “凌风,你放心,你入团的事包在我身上。”我拍拍胸脯。我终于想到报复陈哲的最好方法了,他不想让凌风入团,而我偏偏要让凌风入团。我虽然不是团支部书记,可我和黄思源是铁哥儿们,铁打不动的好哥儿们,嘿嘿。

    (五)

    黄思源二话没说就答应帮忙。我们好不容易才说服凌风重新写了一份入团申请书,上次的已被他撕成碎片烧成灰了。然后黄思源又拿来申请表格让他填上。正赶上高二年级第二批吸收入团的机会。陈哲仍然厚颜无耻地到老师那里大放厥词,给了我一个当场驳诉他的机会。

    那天我送化学作业本到老师办公室,正好听到陈哲在对我们的班主任小王老师灌输他那套成绩第一的理论,说什么凌风的成绩最近不升反降,比从前更加不够资格云云。拜托,又不是股票,什么升不升降不降的?我一听立刻气血上涌,把一大撂作业本往老师桌上一扔便上前与他理论。

    我说:“王老师,您可能不了解凌风,一年以前,他就像个不良少年,吵吵嚷嚷地说要入三K党,现在的他如此要求进步,你们却给他当头一棒,硬生生把他打入冷宫,让他哪还有劲头学习,考出好成绩?我承认,学习成绩的好坏当然是衡量一个学生资质的首要标准,但现在到处在高呼重视素质教育的口号,智固然重要,但并不说明别的素质就不重要了。相反,我觉得一个人的道德素质反而更重要。比凌风成绩好的同学是大有人在,可他们不要求进步,不想入团,总不能赶鸭子上架吧。所以我觉得学习成绩的好坏不应该是判断一个人是否能够入团的唯一标准。”

    “三K党?他有种族歧视还是性别岐视?”班主任半开玩笑地说,他是个刚从学校毕业不久的年轻教师,总喜欢弄点小把戏表现他的另类,但总的来说还算讨人喜欢。不过,他的眼睛稍微有点斜视,和人说话时从来不看对方的眼睛,而是看着别处。这不,说这些话时,他正认真地看着办公桌上的一个镇纸器。“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

    “学习是自己的事,哪能轻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陈哲在一旁耸耸肩,一脸的不屑。

    “对,你说得没错,学习是自己的事。可是对于学习起来很费劲,成绩也不是很突出的同学来说,鼓励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当他的努力付出得不到认同认可,换来的只有背叛、欺骗与打击,陈哲,我倒想问问你,换作是你,你会怎么想?他是有点自暴自弃,可那全是因为你,陈哲,全是你的错!”我对他大吼,完全不顾还有一屋子的老师在场。

    “你……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陈哲悻悻地低下头,看上去想拔腿逃走。

    “你不明白吗?凌风把你当作最好的朋友,而你却出卖他、背叛他,你不帮他没人会怪你,可你却故意很好心地帮他写申请表格,然后暗地里再狠狠踹他一脚,你带给他的打击是实实在在的。而你呢,不但不觉得自己做错了,现在又要第二次犯同样的错误,眼看着他更加消沉,更加自惭形秽,更加自暴自弃吗?落井下石果真是你的拿手好戏吗?”

    “白清清,你……你不要胡说,我只是就事论事。”

    “是吗?王老师,告诉我,如果你最好的朋友这样对你,你会怎样?”这话也许有点没大没小,可王老师平时和我们玩笑惯了,我们更多的是把他当作朋友而不是老师。

    “这个……”他对着桌上的一堆文件夹说不出话来。

    “凌风很宽容,不愿意对陈哲做任何报复,可是他心里真的很苦恼。”

    “这倒是事实,那孩子最近总是闷闷不乐,学习起来也没什么劲头,和上学期简直判若两人了。”为他上门补课的数学老师点头赞同道。

    “王老师,老师的职责不单单是传道、授业、解惑,还要帮助同学们竖立学习的信心,教导他们做人的道理,而不是盲目地一味追求高分,用种种条件来打击学生在道德上要求进步的积极性呀。”我不想说王老师有时候看起来像个傀儡,总是被陈哲牵着鼻子走,但我想我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

    “说得好。”门口有人鼓掌,是教生物的李老师,他是王老师的校友也是好朋友,“白清清,你有没有想过长大以后当老师?”

    “没有。”我对他甜甜地一笑,然后轻盈地向门外走去,“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

    “难怪生物学得那么好。”我听到王老师在我身后小声咕哝道。

    结果,我们大获全胜,凌风于2003年3月28日顺利加入了共青团,光荣地成为我们的一员。他也终于走出了阴影,干劲十足地发奋读书,在我和黄思源还有其他一班好友的共同努力下,他期中考的成绩一跃进入班级前十名,令老师们大跌眼镜之余,不由赞叹自己准他入团的决定是对的。

    王老师明显疏远了班长陈哲,甚至还举行了一次班委重选活动。两年来,班委干部都是由他直接任命,这次竟民主到令我们以为在做梦。我和一班好友捣蛋地把票全都投给了凌风,虽然结果当选的并不是他,仍然令我们开心了好一阵子。

    我们赢了,赢得痛快,赢得彻底!

    陈哲是大输家,我白清清的手下败将。

    (六)

    五月的一天,我们班上发生了一件有史以来最严重、最惨痛的事――林浩死了,死于心脏病突发。那一天是我的生日。

    那天早上我特别兴奋,一早就盘算好中午好好请好朋友们出去搓一顿,我们要先去吃肯德基或麦当劳,再去吃我最爱的四川麻辣烫,然后再买很多很多的冰淇淋,安慰被烫痛的舌头,如果还吃得下,可以再去吉野家或吉时客逛逛。可是任我想像得如何美妙,最后都没有实现,我的那个生日是在一片愁云惨雾中度过的。

    凌风那天不知怎的就很兴奋。他平时因为身体的关系,总是斯斯文文,从不做过猛过烈的运动,体育课上有的项目他也是免修的,例如长跑。可一大清早,早自修还没开始,他便一路与他的同桌林浩追打嬉闹着来到教室。我当时刚打开课本,还以为闹了地震,抬头一看原来是凌风,心下倒觉得有些惊奇,难得见他如此活泼的。

    悲剧就发生在一瞬间,林浩率先跑到自己的座位,刚想放下书包,却突然两眼一翻,身体向后倒去。

    我开始还以为他是闹着玩,脸上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可是离他最近的凌风却一把抓住了他,拎起了他瘫软的身体,将他放到课桌上。

    我意识到事情不对,惊叫着跳起来。

    “快打电话叫救护车!”一个女生尖叫道。

    我掏出手机,手却抖个不停,眼前一片模糊,怎么也找不到120三个键的位置。一个同学从我手中抢过了手机。

    我看看凌风,他正在为林浩做心脏按摩。我看他时,他本能地抬头看我,眼中的无助与恐惧令我的心前所未有的抽痛起来。

    我跨过桌椅板凳来到他面前,“他没事吧?”

    “我不知道。”他的声音带着哭腔。

    情况不容乐观,林浩脸色青紫,已经没有呼吸了。

    “凌风,你按五次,停一次,我来为他做人工呼吸。”我跪到桌上,托起他的后颈,捏住他的鼻子,“一、二、三、四、五……”我不懂医,这是我懂得的唯一的急救方法,老天保佑,但愿有效,但愿有效。

    语文老师拿来麝香救心丸放在他的舌下。

    我们竭尽全力,但却回天乏术。

    救护车到来之后,他便被宣布正式死亡。

    林浩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这我们都是知道的。他从没犯过病,也没用过任何药物,死于第一次发病。他的姐姐是个预备医生,为了他的病。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岂是悲伤二字可表?

    凌风变了,这次的事件彻底击垮了他。没有人责怪他,他却认为是他杀了林浩。

    他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所以我不能责怪他的消沉与绝望。可我又不知该如何安慰他。这么深沉的悲痛,岂是言语能够安慰得了的?时间,只有时间能够抚平他心灵的创伤。

    他不来上课的日子越来越多,不接我的电话,不接任何人的电话。对我闭门不见,对任何人的关心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我意识到他在走出我的世界,他要渐渐消失在我的记忆里。我不愿意,可我无能为力。

    六月以后,他便彻底不来学校了。我的心每天都在痛,身体却像机器,按每天设定的程序运行,生活在继续,我必须面对即将来临的会考。我又开始被食堂的那道槛绊倒,因为没有人提醒我抬高脚。即使有人提醒我也不会抬脚,这是我对自己的折磨,只有这样的痛楚才能留住我脑中那个温柔的凌风,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不随时间的流走消失在我的记忆里。

    一天,我在饭厅里听到陈哲在对一个三班的同学说,他觉得凌风很可怜。

    “那你还那么对他?”

    “其实,我不是针对他。你知道吗,我一直很崇拜白清清,可她高傲得像个公主,令人难以亲近。”

    “这与凌风有什么关系?”

    “那样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竟然只对凌风那个一无是处的小子另眼相看,我真是心有不甘。我拼命努力学习,就是想引起她的注意,可她好像只对成绩差人一等的同学和言悦色,瞧瞧她的那帮朋友,要么资质平平,要么成绩单上满纸红灯,我真搞不懂,我究竟哪里不如他们了?”

    我突然想起高一刚开学那会儿,陈哲确实对我很殷情,好像很想跟我做朋友的样子,可当时才开学没几天,谁和谁我都对不上号,更别提交朋友了。我对陌生人的态度向来冷淡,所以他才会产生我不易接近的错觉吧。其实我这个人还是蛮随和的。

    “于是你就利用凌风来引起她的注意?先是从她身边抢走他,接着又背叛他,让他一撅不振?我说老兄,这个方法可不好。事实证明,她现在不但不是你的朋友,甚至还卑视你,把你视为仇敌。想想,你班长的位子是怎么丢的?”三班的那个男生带着过来人的口气对他说道,看来比他明事理多了。

    “对,陈哲,交朋友是要用心,而不是靠耍手段的。”我在他背后轻轻地说,然后走开了。

    陈哲惊异地看着我。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冰释前嫌,成为朋友也说不定呢。

    凌风在会考过后的第二天打来电话,约我去海边看日出。

    这是结束,也会是开始,我知道。

    在海边,他告诉我他要去英国了。上海永远是他的伤心地,在这里他无法用心学习。我知道他在逃避,可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找回自己,所以我衷心地祝福他。

    “你会忘了我吗?”他问。

    “你呢?”

    他笑了,一边摸摸我的头顶,弄乱我的短发。

    “那天你来安慰我的时候,如果万象不说那句话,你会怎样?”我问。

    “你会怎样?”他反问。

    “我会打掉你的手,然后大叫‘离我远点!’。”我故意这么说。

    “那我会抓住你的手腕,对你喝道:‘小丫头,别不识好歹!’,就像这样。”他抓起我的手腕,眼睛露出凶光。

    于是我们都大笑起来。

    清晨四点五十二分,看着红彤彤的、像个大皮球的太阳一寸一寸地跃出海面,慢慢变成金光四射的火球,我们都真切地感受到存在的可贵。自然是奇妙的,生灵万物更是自然界最最奇妙的产物。万物生生不息,感悟生机才能领悟生命的真正意义。凌风会走出林浩的死带给他的阴影,我坚信。

    临行前,凌风递给我一个小小的精致的盒子,说是给我的生日礼物,他早就准备好了,却因为那件事一直耽搁到现在。

    盒子里是很多各种各样的小饰品,镶钻的发饰、星座钥匙扣、闪闪发光的手机链、叮叮当当的小挂件,还有一枚刻有“风清情深”四个字的宽大的椭圆形银戒指。看着看着,我的眼又盈满了泪水,我一向喜欢这种小玩意儿,可他又怎会知道?

    “清清,别哭。瞧,我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戒指,我会记得你的。”他把戒指戴在食指上,也为我套上食指。食指代表朋友。

    “谢谢,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为我擦去眼泪,我用戴戒指的手紧紧握住他戴戒指的手。

    一年很快过去了,现在的我已经高三了,学习很忙,忙会考,更重要的是后面的高考,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陈哲在去年的九月真心诚意地向我认了错,而且一改往日的攻于心计的讨厌形象。现在我们是好朋友,经常讨论学习上的问题。他和黄思源每天进饭厅前都逼着我抬高脚,不然不让我进门。我选修了化学,黄思源选了物理,陈哲和我一样。

    我常常想起凌风,但不再心痛,更多的是想念与祝愿。

    就在前几天,我收到了一张印有泰晤士大桥风景的名信片,是凌风寄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

    我会拥你入怀,擦干你的眼泪,愿你永远快乐如沙漠。

    PS:用戒指盖章

    我笑了,这就是他的回答。

    看来他过得很好。

    我也精心挑选了一张印有外滩夜景的名信片寄给他,上面写着:

    沙漠日趋扩大,已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等着你来创造绿洲。

    PS:用戒指盖章

    凌风,待我如兄长。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让我有着淡淡期待,渴望被他拥抱呵护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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