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小偷了吧?于是我就这么想。仿佛看见英武的警察这把浑身颤抖的窃贼塞进警车,不然呜哇做什么?
尔后,我又想,呜哇总要呜哇的,但未必每次都凯旋,理由是,因为公安局总说要提高破案率;提高,就是没达到百分之百,如果破案率是百分之百还往哪儿提?
由此推断,偷儿是有漏网的。
于是我就研究起偷。
偷,背地拿取他人财物也。就是说,凡不经允许背地拿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均为偷。而偷又表现多种多样,如果向机关那样仔细分工的话,里面有好多名堂,如:绺窃、扒窃,剜门撬锁,盗窃……但不管何种方法,只要是被地拿人财物者均称偷。
我有个朋友,我们是光腚子娃娃,他也会这种手艺。据说,他十五岁时,曾拜师专职学习两年。有一次,他约我去市里看戏,我拍拍口袋。他说,没钱?没事,我有。于是我就随他迷迷糊糊地上了火车,他先挤上去,然后又挤下来,把我领到另一节车厢。这时,我听到一个农村妇女丢钱的嚎啕声。
他的这种恶习,在我的家乡无人不知,而奇怪的是从来没听说他坐过警车,可见他技术的高明。加入偷东西也有级别的话,我想,即或他不请客、送礼,走关系,起码也得弄个副科级。
可见,偷儿往往是幸运的。而世界上还有一种偷就没那么幸运了,那就是剽窃。
剽窃,是指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这种偷虽不是拿别人的财物,但却很难幸免,几乎剽一次露一次。其原因是,干这种事的人都是识文断字的臭老九。
前些年骂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我当时是相信的。远的不说,就说孔乙己吧,要用现在的观点看,并算不上什么有知识的人,但却很有往知识分子堆儿里贴乎的本领,虽然他的档案里没有填过什么**大学毕业或“相等于”的资历,但也总曾自己是读书人。他就很蠢,他偷赵大的书被拿获的时候说,窃书不算偷,但还是被打折了腿。我想,他所以把偷书往窃上拉,大概以为剽窃无罪的缘故。这不过是一种误解,其实,剽窃比偷东西更危险,凡是看过三国演义的人都记得,曹操之所以错斩水军都督蔡瑁、张允,导致火烧连营八百里,大概不能说与蒋干盗书没有关系。
可见,剽窃后果之不佳。
报刊曾常因此打官司,不知打了多少年,但始终不能绝迹。前些天我还听说**文章就是抄录**作品的事。而这类剽窃的侦破,往往既不用公安干警也不用警犬的鼻子,破案率就可达到百分之百,那道理很简单,比如:你看到署有刘瑞山著的《红楼梦》便会一目了然。
可见,剽窃他人作品还不如偷点儿财务更安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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