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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短篇小说)

时间:2017/9/22 作者: 魏子杰 热度: 119131

  宝鸡到千阳大约有五十公里的路程,而这段路分为两个路段,宝鸡到县功这近二十公里在金陵河长期冲积的小平原或者说谷地里,所以道路平坦,路又宽;而车一过县功镇就开始爬山了,这座山叫千阳岭,岭东山谷里就是千阳县城。公路在这座山岭上盘了几盘才到山顶,遇之并没留意,而他所想的是到千阳后是否能把秋英的户口买到。他看了看身旁的李宏,发现他睡得像木偶一样,头随着汽车的颠簸来回摆动,不由得叹了口气。唉,你说这秋英不知道是咋想的,干嘛非要这个户口呢?城市户口对于现代人来说一点作用都没有;以前吧,有个城市户口可以买供应粮,可以招工;现在呢,市场上的议价粮基本上跟国营粮店供应价不差上下,而且还比国营粮店的粮还要好;招工吧,现在不管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你只要有钱就能买个好工作,再说有了钱谁还去买工作,开个店做个生意比跟人家打工要强得多,你说户口还有啥用?但她非着要这么个户口,买就买吧,满足她,再说又不是没钱。如果从秋英她那方面去想,也不是没道理,人家从农村出来,在宝鸡市也混了这么多年了,终于嫁给了一个城里人,心想自己终于跳出了农口,也算是城市人了;而刚过了一年的城里人的日子,丈夫又要与她离婚,这么一来,等于她什么也没捞着,城市梦成了泡影,她能不想抓住些东西吗?所以她提出的这个条件并不过份——不管怎么说,这一结一离,最终落个城市户口,她心里也算平衡些,否则她对家里人怎么交待呢——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在家乡人面前怎么抬起头来呢?


  汽车在盘山路上缓缓地下完最后一盘路,千阳县城便尽收眼底,驾驶员放开了车速,径直向县城俯冲下来。遇之拍了拍李宏的肩:“到了,该下车了!”李宏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唉,把我瞌睡坏了。”李宏确实够意思,昨晚报社加班划版,今又这么早帮我办事;对于一个刚调到报社的小伙来说,能在六点前起床帮同事办事,确实够哥们!遇之和李宏下了车,眼前的千阳县城让遇之不敢相信——虽然两年前他来过这个县城,那次是为了采访这个县的水泥厂而来的。那时,这个县城还只有两条又短又窄的小街道,街两旁大都是农民的土房,很少有楼,在遇之的印象里,只有县政府的三层楼算是这个县最高的建筑了。而现在呢——宽阔的街道两旁全是新楼,而且楼外装潢得挺豪华。看来,千阳县在改革开放的政策下面貌大有改变,这确实出乎遇之的意料,在他的想象中,千阳县城依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小镇,最多也就是增添几栋新楼,作为社会向前发展的标志罢了。毕竟才两年没来,而且这个县是宝鸡市最穷的县,有时候连行政机关的工资都难以发的出。就是因为穷,上面才给这个县很多优惠政策,让他们搞开发,比如,卖户口就是上面默许的,好让他们补充开发经费的不足;这样一来,省市也减轻了不少财政负担。是啊,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地方政府也是如此,何况当前国民经济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艰难阶段,经济秩序比较混乱,市场也陷入不景气状态,财政上入不敷出,上面哪还有资金给他们呢?


  遇之和李宏按照他们商定好的计划,先去李宏的姐家找他姐夫,路上,遇之买了些水果、糕点、糖等,毕竟求人家帮忙,再说第一次去人家家里,他家还有个小孩。李宏的姐夫是千阳县税务局的副局长,在他们来之前,遇之已叫李宏跟他姐夫通过电话,他姐夫已联系好了。


  遇之跟着李宏进了他姐家,与他姐夫寒暄了几句后,遇之便静静地听李宏的姐夫给他们介绍办户口的情况,后来,他们商定饭后由李宏的姐夫领他们去政府去办。


  李宏的姐夫一出税务局就对他们俩说,今天你们来的不是好日子。遇之问,难道买户口也要挑黄道吉日?逗得他们笑了,李宏的姐夫说:“不是这个意思。今天是周一,我们千阳县的政府机关大都在周一开会,而且一开就是一天,最少也得一上午。”进了政府大院,果然干部们都在开会,但到了开发办,却有意外惊喜,开发办收费办公室却留有两位办事员,年龄大的见到小李的姐夫,连忙起座跟他握手,毕竟千阳县城还不足一万人,谁不认识谁?等他们说明来意,这位老同志便说没问题,就在这办,你只要交钱就行了。小李的姐夫问能否少些。老同志说这是上面规定的死价,我爱莫能助。遇之说,不要为难这位师傅,只要能办就行了。老同志让对面的小同志把钱收了,小同志便开了张票,扯下递给老同志,老同志在上面盖了个公章,然后交给遇之,说你们拿着这张票到公安局办户口,办完了再去粮食局办理粮油关系。遇之接过票据一看,项目一栏写着“城市开发区建设费”,并盖有开发区印章及“现金收讫”章,不禁有些疑惑,便问,就拿这个去办。老同志说,对,不过现在公安局和粮食局正在开会,你们最好下午去办,下午他们的会可能就开完了。


  果然公安局办户口的人都去开会了,听说是传达什么会议精神,一上午也开不完。共产党的会议就是多就是长,而且大都是个形式,他们会后又很少按会议的要求去执行,去办理,所以现在的会议还不如毛泽东时期的会,那时候会议制定一个政策,会后干部们谁不执行?而现在呢?比如前天晚上的新闻联播中就有这么一则报道,说中央三令五申不准坐超标轿车,可一些地方领导依然我行我素,什么原因?官僚作风作怪呗!而对于现在越开越多越长的会议,上面虽然多次明文规定限制、减少、压缩,可会不开,下面能执行吗?会不长,下面能重视吗?遇之给小李及姐夫各递一根烟,三人都点着,抽起来。小李说:“姐夫,你有没有熟人?能不能把人叫出来?”“不好办,开会不像学习——不好叫人出来;再说,要办户口的又不是咱们一个。”小李的姐夫扫了一眼他们身旁的一群人,他们也是来办户口的。“要么,我们先去办粮油关系。”他们走到粮食局,办公人员也去开会了,只好下午办了。小李的姐夫说:“下午他们再开会就麻烦了。这样吧,你把票给我,我下班时交给公安局的同学,让他趁中午休息时间给咱办了。你们俩去街上逛逛,中午在家等我就行了。”


  遇之要跟秋英离婚并非秋英哪方面对不起他,也没哪方面不对,好像没什么具体原因,叫遇之本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总之,他觉得必须跟秋英离婚,否则自己就沉沦了,就完了。所以他母亲质问他什么原因时,他只能木讷讷地说——我跟她没有那种感觉。母亲问他什么感觉。他说就是那种婚姻爱情的感觉。说起来,遇之跟秋英的婚姻也确实是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他们是在一家美容院认识的,当时遇之为报社赶写一篇题为《宝鸡的阔太太群落》的热点文章,到一家美容院采访,接待他的正是秋英,那时秋英刚从美容培训班毕业,正在这家美容院实习。下午,遇之又到凤凰歌舞厅采访,歌舞厅的经理送给他两张票,晚上没事,遇之便想去这高档歌舞厅玩玩,但女友阿琴上中班,没有舞伴,怎么办?他想来想去,突然想到美容院的秋英,因为这个女孩给他的印象不错,皮肤细嫩,气质高雅。于是便邀请她一块去了。他们玩得很开心,遇之趁兴邀她去了自己新买的房子,他们又闲谈到夜间两点,秋英回不了住所了,因为房东十一点就把院门锁了。所以两人自然地同居了,从那以后,两人明知结婚是不可能的,但遇之总觉得自己对秋英要负责任,于是多次提出结婚之事,并主动提出约会,后来等秋英答应嫁给他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不该这样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草率地交给一个自己并不爱的女孩,但出于同情和怜悯,他也只有豁出去,心想:只要她以后能体贴自己,把家料理好就行了;再说,阿琴发现他和秋英的事后,不再跟他处了;父母也早催促自己的婚事了。就这样半年不到,他们结婚了。实际上,结婚前遇之就想反悔这桩婚事,毕竟自己对秋英没多少感情,而秋英有些方面也令遇之很反感,比如虚荣心太强,不懂礼节,小气等,但碍于双方家长及亲友都通知了婚日,没办法。因此在新婚的当夜,遇之对秋英说:“我是顾忌两边家庭的脸面跟你结婚的。”秋英嚎啕大哭,叫道:“那明天就去离婚!”遇之怒了:“最多两年!”“为啥不明天呢?离了算啦,省的你我都痛苦!”遇之答:“你我的父母气病了咋办?”所以婚后两人一直处于打闹或冷战状态。日久天长,两人毕竟生活在一起,遇之渐渐也就认命了,自然对秋英也就好些了,可秋英看到遇之对她有了依赖,天生之无知和虚荣使她觉得自己的价值很大,便表现在很多事务所上老是凌驾于遇之头上,刚开始是在遇之跟她亲热时,冷不丁地揭他的隐痛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你不是不爱我吗?”特别是两人行房时,她突然讥笑:“你不是要跟我离婚吗?”这无疑给正处激情亢奋的遇之头上泼一盆冷水,令他一阵阵作呕,也勾起了对她的厌恶;再加上她变得越来越懒,而且胡搅蛮缠,不讲理,遇之便彻底对她失去了信心。离婚是后来的一件事引起的。这件事发生在一个月前,秋英家乡的同学来找她,说有一桩生意要跟她合伙做,肯定能挣大钱。那同学先是对秋英百般吹捧,夸她在学校时就如何如何聪明,现在又在宝鸡混到这份上又如何如何能干,秋英被他捧得心花怒放,迷失了方向,便忘乎所以地把家里仅有的一千块钱交给他,以示自己富有和大方,取钱的时候跟遇之连个响声都没打。事后的第三天,秋英的哥来找遇之借钱,说单位把公房折价给职工,他没有那么多钱。遇之叫秋英去取一千块钱,秋英才说出此事。遇之大上肝火,斥责道:“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不跟我商量?”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那天他见到的那个吹捧她的小伙拿走了。那桩生意实际上是虚词,根本不可能做成,因为他们要做的是倒卖地方专控商品,仅凭她同学——一个小小的农民就能搞到批文?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你咋这么傻!”“我傻,我就是傻。嫌我傻跟我结婚干嘛?”当着她哥的面,两人争吵起来。已是中午,遇之叫她做饭,她说:“给钱。”“干嘛?”“买菜。”“没钱!”秋英把菜筐摔在地上:“你是不是特意跟我过不去?!”弄得客厅里的她哥都听不下去了。遇之问:“你想干吗?”“你给谁脸色看呢?不就是一千块钱嘛,大不了我还你!”


  遇之心想,你不就仗着你哥在场吗?便压住火:“好,好,等你哥走了,咱们再说。”到了晚上,他才对秋英说:“你过来。”秋英惶恐地望着他,遇之说:“你也别怕,我今天不跟你吵架,也不跟你打架,只想摊开心胸地与你谈谈。”“谈什么,你说吧。”“我想跟你离婚。”“这话你都提了几百遍了,我不想再听了。”“这次是真的。”遇之平静地说。看到遇之一反过去的暴怒,却是平静得异常,秋英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你这几天考虑一下,条件你尽管提,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一定满足你的要求。”之后,两人一直处于冷战状态,谁也不理会谁,半个多月过去了,秋英试探了几次,遇之总是用平淡的语气提醒她把自己的要求考虑好,别让自己吃亏了。秋英一看遇之铁了心跟她离,这才提出了要一个城市户口的条件。


  千阳县城虽然是面貌一新,但毕竟是个小县城,并没有什么可逛的,尘土飞扬的街面上有一些摆摊的,两个小商场,一个小吃市场——蒙在玻璃钢瓦建的大棚下面,一个马路市场——在过境的公路旁,一些山民耸拥在一起,兜售一些山鸡、山兔、核桃等山货及牲畜等。遇之想买一只狍子,回去叫母亲做了吃,但这只狍子是死的,辨不清是死了多少天,如果时间长了,肉变质怎么办?再说不知什么时间能办完户口回城。所以他没敢买。到了中午,遇之不想麻烦李宏的姐家,两人便在小吃市场拣一些当地有名气的大肉烩饼及醪糟泡麻花吃了一些,吃完后便去了李宏的姐家,李宏的姐夫说,只办了粮油关系,户口没等到办理人;而且下午机关要继续开会,估计到下午五点钟才能开完,只能等了,说不定还要等到明天才能办户口。李宏的姐夫叫他们别着急,下午再去玩一玩。于是遇之和李宏到县城中心的体育场打了一下午篮球,出了一身臭汗,才回李宏姐家等消息,到了六点多,李宏姐夫才回来,说要不是亲自去人家家里硬把人拽来,还要等到明天才能办。这时候天已黑了,没车了,他们只有等第二天早晨再回宝鸡了。


  因为早晨六点就要起床坐车,不想麻烦李宏的姐家里人,而且住在他姐家又嫌拘谨,两人便持记者证到千阳最干净也是最好的宾馆——千河宾馆去找经理,以求减免点住宿费。经理不在,办公室里的一位女孩接待了他们,李宏介绍说:“千河宾馆办公室主任张青春。”遇之点了点头,便伸过手;李宏又对女孩说,“我们报社编辑部主任,大作家遇之。”“欢迎,欢迎,欢迎大作家光临我们宾馆。”张青春微笑着同遇之握了握手说。张青春请他们坐下,冲了两杯茶给他俩,说其实我早就拜读过您的作品,只不过从未见过您。李宏说,这不是见到了吗。遇之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说没什么,平民百姓而已。话说到正题,张青春便给前台拨了个电话,让收银员对他俩实行五折优惠,登记一个标间。


  其实,在遇之见到张青春的一刹那,一种特别的感觉冲进他的大脑,她的脸庞是那么的典雅恬静,身材是那么的丰腴醇熟,她的一言一行都透出一副充满青春活力而又不失活泼纯情的自信,令遇之耳目一新,她浑身上下露出一种熟透了的纯情牵引起他青春的驿动,他的血液为之沸腾——她太美了。“晚上八点钟大厅有舞会,住宿的客人一律免费,你们可以跳跳舞,玩一玩。”青春说。


  遇之和李宏在舞会上坐了半个小时,张青春才出现,遇之惊喜地迎上前去,邀请她跟他们坐在一起,并顺便给她要了杯饮料,他们闲聊了几句后,遇之便邀请她跟自己跳一曲,却又惭愧道:“我不太会跳,你能教我么?”


  “你一个大作家还不会跳舞?”青春说。


  “真的,我真不会跳。”


  “真的?”


  “真的。”


  “那我就带带你吧。舞好学,你只要踏住节奏就行了,我保证让你今晚学会。”


  “那就太感谢啦。”


  于是,她就不换舞伴,一直教遇之跳下去,除了礼节性地跟李宏跳了一曲,对于熟人的邀请她都一概推辞,就这样一曲接着一曲,一直跳到十点半舞会结束,遇之终于学得差不多了,两人也都累了,遇之便邀她去外面吃了夜宵以表感谢。在跳舞和吃夜宵的时候,遇之问了一些她个人的情况,得知她二十四岁,仍没有对象。


  夜宵吃完后,三人回到宾馆她的办公室聊了起来,十二点了,李宏发现两人谈得特投机特默契,情形超过了一般的熟人朋友,便自我开脱说自己瞌睡了先去睡。知趣地走开。两人又继续聊下去,直至凌晨三点钟,两人才有了瞌睡,但遇之已回不了房,因为通往住宿楼层的楼道门早在一点钟就上锁了,半夜大呼大叫地叫门怕影响不好,两人便决定在张青春办公室的里间——值班用的单人床上休息。


  “一人一头啊?”


  “可以。”


  “你别碰我啊?”


  “怎么——怕我碰你?”


  “……”她低下头去。


  她脱去外套,遇之看到她丰挺的胸,柔软的腰,便控制不住自己了,他从背后将她搂住,深深地呼吸着她幽幽的发香,说:“青春,我太喜欢你了。”她的身子颤了一下,说:“不要,不要。”他扳过她的身体,将她紧紧地拥入怀中,然后吻她的唇,她躲了一下,然后又迎上去回吮……


  “让我搂着你睡吧?”遇之说。


  “你别动我啊?”


  “好吧,不动你。”


  遇之让她枕着自己的胳膊,让她躺在自己怀里。他盯着她的脸完完整整地审视个遍,然后将她的五官都挨个亲过来。虽然两人都穿着内衣,但由于贴的很紧,双方都能感觉到对方的热情,于是遇之脱去她最后的一层衣服……


  六点钟的时候,天刚有点亮,两人就起床了,遇之用青春的牙具洗刷后,两人出了宾馆,去小吃市场吃早点,青春挽着遇之的胳膊,一边说笑,一边走着;连吃饭的时候,青春也欢快地给遇之喂饭。


  “你不怕被别人看见?”


  “怕什么,只要你以后真心待我,好好爱我,我就开心了,有什么怕的。”


  “如果我离不掉,跟你结不了婚呢?”


  “那——我就等你一辈子。”


  遇之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有一种无形的重任压在了他的肩上:“我一定会娶你,相信我。”青春也认真地点了点头,并争着把饭钱付了。


  两人回到宾馆的时候,李宏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遇之把他叫醒,把买来的早点递给他。等李宏吃完早餐,两人就赶忙下楼去坐车。张青春早在楼道里等了,她看到两人急着赶车回城,便一把将遇之拉进一间开着门的客房,疯狂地亲吻他:“记着,给我打电话。”


  遇之回来后,就把秋英的户口及粮油关系落实了,他催秋英办离婚手续,但秋英说,等她这几天办完一些私事,就会跟他去婚管中心办手续。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星期,秋英仍不提办离婚的事,相反还千方百计地对遇之好,做遇之爱吃的饭菜,给他添置衣服等等,还在晚上主动要求亲热。但遇之并不理会这些,秋英发觉这些并不起任何作用,便跟遇之乱发一顿脾气,并正告遇之——离婚的事,门都没有。然后她就躲到遇之的父母家住了起来,弄得遇之又跟母亲吵翻了。于是星期六的下午,下了班,他坐车去了千阳,晚上,他同兴高采烈的青春温存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两人又睡了个懒觉,到了十点多才起床,吃过饭后,两人又去爬了回千阳岭,晚上两人疲惫不堪地回到宾馆,倒头就睡,直至清晨,两人才抓紧时间温存一番,青春这才依依不舍地送遇之上了车。


  越是急着离婚越是离不掉,遇之也就越来越觉得对不住青春,于是每个周末他都要去千阳,随着两人进一步地熟识进一步地了解,两人的缺点及性格差异也就逐渐暴露出来了,而青春也因遇之老是离不掉婚而苦恼万分,脾气越来越坏,于是一些小摩擦也就发生了。遇之觉得这倒可以理解,毕竟人无完人嘛,但在后来的谈话中,青春说自己不愿做家务,结婚后让遇之做饭洗衣服,并说不愿意受约束,所以婚后仍然是两地分离好,这样可以避免发生矛盾。听到这些后,遇之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遇之不止一次地向她表白过,自己心目中的家庭生活应该是——两人要生活在一起,然后妻子要贤淑达理,多做些家务,这样,他才能有时间有精力去工作,挣钱,闯前程。即男主外女主内,也就是说作为妻子,一定要把家侍弄好,后院稳固了,他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向前冲锋陷阵闯天下。而眼前自己爱的人却是一个只图享受家庭之爱、家庭的幸福和快乐,又不愿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的自私女人。遇之觉得一阵阵发冷,原来自己经常描绘的温馨家庭完全是一种幻想,一旦幻想破灭了,那种贤淑达理、富有内涵的,那种青春浪漫、活泼醇熟的爱妻形象便倒了……难道自己做错了事,不能啊!正是因为自己老离不掉婚,所以每每青春跟我发生摩擦的时候,我总是让着她,在好多事情上,我总是由着她呀。难道她是故意考验我或气我?从青春的性格来分析,若是这样的话,倒也没必要两次相聚都说同样的话题,而且每次说完后还要替自己解释一番,说什么距离产生美。扯淡!五十公里的距离可以产生更长更大更漂亮的美,但能让两个相爱的人相互亲近疼爱吗?美是什么?如果美只是一种虚幻的海市蜃楼——只能远观不可亲近触摸、真实拥有的话,那么这种美我宁愿不要,因为这不是我想要的。这只是一幅可以观赏的虚幻画,并不是实实在在的可以倾注感情、可以享受温暖的家!从那以后,遇之逐渐地由主动跟青春联系变为被动地接电话了,他的精神也恢复到以前那种毫无激情,没有活力的低沉状态。人一旦没了精神,身体也就虚弱了,遇之病了。


  秋英这一个多月虽是住在公婆家,但每隔三、五天就回家一次,看看能发现些什么,虽然她不愿看到遇之有别的女人的事实,但过多的担心使她又急于看到或发现什么痕迹,因为她爱遇之,虽然遇之跟她闹了好长时间,甚至吵架时她自己也说过离就离谁怕谁之类的话,但等冷静下来,她发现自己老是操心遇之,说明自己挺爱自己的丈夫,她离不开他。只要他没有其他女人,她就有希望留住他留住这个家。所以这次回家,看到躺在床上的老公正发着高烧,她很是心疼,没有女人照顾的男人日子就是不好过。她立马搀扶遇之去挂针,挂完了针,回到家后又给他把饭做了,还有他积攒许多天的脏衣服也洗了,房子也打扫干净了,傍晚又问他晚上想吃什么……秋英这一悉心的关怀照料,使遇之深深地领受家的亲情和温暖,他流泪了。谁能这么对我悉心的关怀和疼爱,只有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女人,这才是一个温暖的家,换成青春呢,她能做到吗?她能做到的话,能有那么细心吗?再说她现在在哪里啊?在五十公里“美”的千阳哪!面对这么好的妻子,遇之心里充满了内疚。


  “别胡思乱想了,等你病好了,你说离咱就离;你要还想过,咱就好好过日子。反正你说咋办就咋办,我不阻拦你了……我知道我有好多毛病,其实我会改掉的。”


  遇之的感觉完全颠倒过来了,等他整理完思绪的时候,又陷入了困惑:人何所求何所不求?


  1995年1月于宝鸡市府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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