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一段毛主席语录:“在阶级社会里,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毛泽东真不愧为智者、哲人,几句话就揭示出一个深刻的社会本质性问题,其他人什么什么选集若干卷,也讲不清这个问题,也掩盖不了这个问题。这段语录在文革时期,被群众用一句最简单、朴素的语言表达为:“什么藤结什么瓜,什么阶级说什么话。”当年,我虽能背诵这段语录,却体会不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宣称“阶级矛盾已经不再是我国的主要矛盾”,“阶级对立”的概念,便在社会生活中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小康生活”、“三个代表”和“和谐社会”。然而富人却多了起来,一大批富人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完成了他们的财富积聚,中国成了世界上富人最多的国家,同时穷人也多了起来;奥巴马说:中国人民现在的生活,只相当于美国1910年时的水平,而中国富人的生活水平,却超过现在美国50年。富人的“思想烙印”当然与穷人不一样。还有为富人服务的掌权阶级,“思想烙印”也和百姓不一样,称之为“主流思想”。例如房价,百姓认为已经高入云天,而政府、房商却还嫌涨得不够。再如拆迁,百姓视为浩劫,是抢夺民财,但政府却说是百姓漫天要价,勒索政府。同一事情,看法竟如此天差地别。假如遇见一个机关干部,与他谈论社会问题,会让你感到非常气闷。你说现在社会混乱、分配不公、杀人、袭警、自焚、跳楼、腐败、裙带关系、物价上涨,他们却显得非常超脱,说出一套很理性、很公正、很深刻的话:“外国也有,外国的物价还要高;绝对公平是没有的;这是社会转型期的正常现象”等等。那时学校孩子被杀,有一位专家就曾说这是社会转型期的正常现象,我想,如果杀的是他的孩子,他是不会这样超脱的。有的也就二、三十岁,刚进入这个阶级还没几天,他们的父母也还在家中受着乡村干部们的欺压,他们却也已深深地烙上了这个阶级的烙印。平日上班无所事事,在空调办公室里上网、喝茶,学会几句“社会转型期”这类高深莫测、放之四海皆准的时髦语言,到处显摆,其实都是一帮不学无术、不履职责的既得利益者。大约十年前,我市商业局一个副局长与我闲聊,他愤愤地说:“中国的工人阶级素质太差!”原来他到肉联厂去,遭到工人围攻,将他一直逼到墙角;当时,肉联厂已有六个月未发工资,又正在房改,许多工人没有住房,住在猪圈里。因为和他比较熟,我就对他说:“如果你也六个月没发工资,住在猪圈里,你的素质可能也不会高。”他悖然变色,从此不再理我。但是,机关干部就是一团和气,没有一点牢骚吗?他们也是怨言满腹,对干部任用极其不满:个个都以为自已水平最高,素质最好,能力最强,就是得不到重用。“无非是我没有找关系,没有送礼,没有拍马屁吧!”他们总是这样说。其实他们也并非没有找关系,送礼,拍马屁,只是人人都找关系,送礼,拍马屁,就要看谁的关系更硬,礼更重,拍得更到位了。职务升迁问题,说到底是利益问题,职位越高,特权越多,利益越大,在这个阶级地位中生活的人,能不倾心、着力关注这个问题吗?
2.
不管果断地停止使用,还是吞吞吐吐地否认,总之,我们现在还是阶级社会。这并非我在煽动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的发现者马克思认为,阶级要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消亡,而我们现在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阶级地位是怎样形成的?是社会利益分配的结果;社会利益在社会集团和成员中分配,执掌分配权力的官员阶层,既是社会利益的分配者,又是社会利益的获得者,会不会利用权力谋取自身的利益呢?答案是肯定的,“权利”二字本来就是连在一起的。放眼望去,从古至今,哪有官贫民富的呢?即使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捕获一头野牛,执掌分配的酋长也会给自已留下一块最好的牛肉。另外就是官员想多分给谁一点,谁也会多得一点。过去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现在有几千万年薪的央企老总和几百元一月的企业工人,这都是社会利益分配的结果。几千年来,只有在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七八年三十年间,中国大陆消灭了私有制,没有富人,大家都是无产者,干部工资一级相差十几元,工人一级相差五、六元。一九七八年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改革的年代,三十年间,年年改、月月改、天天改,那些“改革家”仿佛连出汗、打喷嚏都是改革。改革说到底,就是一个利益调整问题,当年的土地改革,地主失去了土地,农民得到了土地。我们今天的改革,目的是无比神圣的,为了国家的强盛,民族的振兴,人民的幸福,但“改革家”们却给改革打上了深深的阶级烙印,谁只要掌握了那么一点点权力,就会利用改革谋取自已的利益。于是,对他们有利的,任社会怎样呼吁也不改;而对他们不利或利小的,则一改再改:企业产权改革,医疗改革,教育和招生改革,税收改革,退休劳保改革,住房改革,用工改革,工资改革,公车改革,机构改革……哪一项、哪一次改革,不是让少数人获得越来越多的利益,多数人被剥夺越来越多的利益。毛主席过去曾批评过一种人:“一事当前,先替自已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现在是“一事当前,先替自已打算,然后也不替别人打算。”当他们的利益和民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没有片刻的犹豫,就将利益的天平倒向自已。当自已的利益并不和民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也会因失职、不作为,而致民众利益于不顾;真能做到“然后再替别人打算”,那就算是难得的好官了。
这里又要提到不愿再提的拆迁和房价问题,政府得利,房产商得利,官员个人得利,哪里还能有百姓的利益?说是两难,其实就是让利于民难,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两全的事情,办事公道就不难。馒头、牛肉面、大蒜、绿豆都去控制,房价却控制不住,是无能,还是有私?房产税已经空转8年,只听楼板响,不见人下楼,为什么这么难,就是因为怕征税征到自已头上;掌权的那个阶级和富人哪个没有几套住房,有个被查处的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一人就有四百多套住房。后来征收房产税又在上海搞试点,却是存量房不征税,新购房征税,也就是说有房的人,哪怕有一百套一千套也无须纳税,而无房的人买房就要交税,这真正是岂有此理。
3.
除了各个利益集团以外,还有一个利益主体,就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极其神圣的,应该公到极致了;但我们看那“公”字的结构,却也含有八分私的意思;多少集团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就是在“为公”的旗号下实现的。
秦始皇统一六国,年年征战,交战规模少则役众数十万,多则一两百万。统一后不让人民休养生息,急忙大兴土木,修宫建殿,建国头五年出巡三次。之后五年间,发兵三十万北击匈奴,五十万人屯守五岭,二十万人筑长城,七十余万人修阿房宫建坟墓,共征民力兵力一百六十余万。当时天下一共才有多少人口?几乎征用了全国的男人,百姓还活得下去吗?这说得冠冕一点,是为了国家利益,其实是为了秦皇帝一家的利益,而使千千万万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样的国家,即使强盛,又有何意义呢?
过去,我们还经常强调,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现在已经不提了,动辄提出“倾一国之力”,今年办这个会,明年搞那个活动,一会儿无私援助这个国家,一会到那个地区“负责”,都是为了树我们的大国的形象;难道大国的形象是这样树起来的吗?难道这样的面子比民生还重要吗? 征税,更是为了国家利益,是“托起共和国的基石”,所以无论怎样征收都是神圣的,百姓交得再多也是应尽的义务。还有轰轰烈烈的拆迁运动,那是为了国家的GDT,因此,不仅百姓的住宅、祖坟,商家的店铺,就是宋元粮仓、名人故居、科学院的实验室,也同样可以拆毁。在我们那里,拆迁户家中遭受暴徒袭击报警,警方一律回答:“你妨碍了社会经济秩序。”GDT上去了,人民就会幸福吗?挣的是国家的脸面。为什么年增百分之八,是因为此外最高的印度是百分之七.五;幸亏印度没有和我们较真,否则真不知要攀比到什么程度。
国家利益哪国都有,但我国的国家利益被过分强化了。外国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国则是国家利益神圣得可以侵犯一切。欧洲有一条著名的大铁道,在一个地方拐了一个弯,就是因为那儿有一个牧人小屋不肯被迁,这在我国是不可思议的事。但让人感到奇怪的,外国虽然并不常常将国家利益挂在嘴上,但他们似乎并没有忘记维护国家利益。美国在这个世界上打来打去,并不是为了“充分展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而是为了国家的实实在在的利益;英国、日本跟着美国转来转去,也是为了本国的利益。他们对外为了国家利益,对内为了人民利益。而我们这个处处标榜以国家利益为重的国家,国家利益实际上反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维护,许多人或以国家利益的神圣名义谋取私利,或为了为了私利损害国家利益。过去,外国说我们是一盘散沙,经常欺负我们,就是因为我们这样的人太多。如果现在再有外敌入侵,真不知道那些平日口口声声高呼“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人士会怎么样,但在十几年前,确实有很多有权的人,以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名义,用巨资购进国外淘汰机器,机器买回来后就扔在荒地里,任风雨蛀蚀,锈迹瘢瘢;还有在国企改制和城市改造中,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将国有资产和土地,转让给个人;他们也就是为了那么一点点回扣,就毫不犹豫地将国家利益摔得粉碎。
4.
任何一个利益集团或者个人,谋取自已的利益,并无过错;但利用为社会谋取公利的公权,来谋取私利,就比强盗还可恶。因为,强盗虽也有强盗的逻辑,还不至于无耻到将自已的恶行说成善行,而利用公权谋取私利的人,不仅抢夺属于别人的利益,还要利用公权为自已歌功颂德。
近代西方社会学理论认为:政府是一种恶,但又是一种必要的恶;税收从本质上讲,是对人民财产的剥夺,却又是必须的剥夺。因此必须对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他们是如何限制的呢?就是依法行政。法律由议会制定,经过充分辩论,投票通过。在当今的法制国家,政府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就是总统的决定,议会也可以否决。他们的职责就是为民谋利,否则就下台。
我们现在也是法制国家,却又有些特殊,或许就是所说的中国特色或中国国情吧。首先,我们没有议会。有人认为人大就是议会,其实差别是很大的。我国的人大并不具有独立性,也要接受“一元化”领导,而政治保持高度一致又是中国最大的政治;我们现在除了保持国家独立以外,已经很少有独立性的东西了,包括独立的思想,独立的司法,独立的人格等等。记得五年前,有一部法律在全国人大讨论,代表们提了一些意见,于是委员长出来说话了:“我们当中许多人,过去都是政府的领导,应该知道政府工作的难处,他们也很不容易,我看就这样通过吧。”政府难则天下百姓不难,政府不难则天下百姓难。原本是用来限制政府权力的法律,却用来为政府着想了,还能为民众着想吗?其次,除了法律以外,我们还有暂行条例,例如《拆迁条例》等。暂行条例由政府自已制定、自已执行,因而也就更能充分考虑到“政府工作的难度”。而且,有些条例“暂行”的时间也实在太久,居然还有解放初期一直沿用至今不变的。其三,还有路线、方针、政策,即由政府印发的红头文件。有些红头文件虽然是与法律对立的,却与法律、条例相辅相成,共同发生作用。政府与百姓讲法律时,法律就发生作用;百姓与政府讲法律时,红头文件就使法律失去作用。其四,也是最强项的一项,法律、法规完全可以置之不顾。例如《拆迁法》久不出台,社会不满;但即使出台了,又能执行吗?“合法不合法,违规不违规,由咱说了算”,就像《茶馆》里的宋恩子、吴祥子说的做的那样,你能到哪儿去告他。
在这种状况下,百姓的利益能得到维护吗?天下为公只能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执政为民只能是一句动听的口号。面对没有约束的权力,百姓除了劳动、纳税和无奈,还能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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