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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迷香白领寻欢记

时间:2004/7/8 作者: forlove 热度: 78342
    迷香样的寻欢,前人曾说爱情的长度是十八个月,现在爱情更替的速度可以拿秒表来计算,不是感情不再重要,只是我们失去它以后就很难再找回来
 
  主人公:陈荟 女 29岁 广告公司助理创意总监
 
  爱情对我来讲就是奢侈品,原因很简单,没那个时间,公司的客户
   
    很多,加班是家常便饭。忙起来夜里两三点回家也不希奇。两个月前男朋友和我分手了,他觉得我这个女朋友有没有都一样,那时我才知道男人也会寂寞,也要人陪。我能怎么样呢?走就走吧!
 
  因为业务关系,我有不少朋友,周末大家有空就会来个聚会,以前我不大参加,因为有个人需要陪,但是我们分手后,我发现自己有时还真的很空闲。一个周六的晚上,我参加了一个朋友发起的聚会,认识的、不认识的十几个人聚在一起,先是吃吃喝喝到了晚上十点多,之后就杀到了燕莎附近的一个迪厅。有些女孩以时间太晚为由回家了,我反正孤身一人就跟着去了。其中的不少人并不喜欢跳舞,只是换个地方喝酒而已,真正在舞池里跳跃的也就五六个人。借着酒劲我不停地跳,希望这辈子就这样下去算了。在昏暗的大厅里,一束束激光在人群中扫来扫去,奇怪,两点多了怎么还有这么多人。一些穿紧身衬衣的小白脸儿边跳边左顾右盼,他们的衬衣大多是灰色或者黑色的,相信只要我招招手,就会有人过来搭腔。
 
  曾经有个中年老客户和我说,红酒即使不醉人也会使人晕乎乎,所以我只喝红酒,体会晕而不醉的感觉。小喝一杯,作为休息,之后继续入池狂舞。这时我发现一起来的一个人总在我左右出现,跳舞时也在我身边,“你是谁呀?”“我叫肖强,你们公司刘雷的朋友。”我哈哈大笑:“小强!不就是蟑螂吗?”他不生气:“是一种宠物呀!”“别逗了你!”一边说,一边端详他,倒是蛮帅的。周围各种香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仿佛合成一种迷香,慢慢地我们越贴越近,两张脸之间顶多剩了一寸的距离,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高鼻子,我们面对面,他不断后退,我就跟了过去,在领舞小姐所站的高台下停下来,看看周围,认识的人全都看不见了,那帮喝酒的人所在的座位也被人群隔开。之后他搂住我的腰,我搂住他的脖子,在一堆又蹦又跳的人中,我们慢悠悠地跳起两步,他忽然来吻我的嘴唇,我感受到了熟悉的味道,不知是不是每个男人的嘴里都有烟灰缸的味道。我想起那个离开我的男人,如果现在我们在一起玩多好。
 
  下面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我们没和朋友打招呼就开溜,他带我去了他家。上床之前,他特意把和老婆的结婚照拿了出来挂在床头,说这样才够刺激。我说你老婆哪去了?他说在广东出差呢。临走时,他向我要手机号码,我拒绝,看着他们的结婚照说拿我填一次空还不够呀!之后我们没有再联系。
 
  心得:本以为一次寻欢可以缓解一下寂寞的情绪,但实际上我感觉到自己加倍地孤独。
 
    狂欢
 
  主人公:Sala 女 32岁 外企驻京办事处市场总监
 
  我知道,单身女人去酒吧是个很过时的举动,现在流行的是几个单身的女人搞聚会,或者去参加健身俱乐部什么的吧!可是那天晚上,在给二三个女友打电话遭到拒绝后,我只想找个酒吧喝点酒。工作时一副假正经的样子连我自己都讨厌,可又能怎样呢?借个地方做回自己吧!这个年龄还单身实在惭愧,或许虚荣心在作祟,够优秀的男人都是别人的老公,嫁给不优秀的男人又不甘心,因此我依然单身。
 
  驱车来到一间离自己家和公司都不近的酒吧,相信不会遇到什么熟人。在吧台前坐下,要了一杯君度,心想自己的长卷发和细腰足以吸引一个男人的眼球。开始的两个人被我礼貌地轰走了,太年轻,第三个男人来到我身边,看起来还挺儒雅的,年龄在三十岁左右,我们聊了很多,具体内容也记不大清楚了,就是对他挺有好感,好像他知道的事情还挺多。后来我们比赛喝啤酒,上大学的时候,班里的男生都比不过我。我们两个谁赢了我也没记住,就是挺后悔,来酒吧干吗要开车!
 
  没过多久我们就喝得晕乎乎的,他说跟我走吧,我就跟着走了。他带我来到一家挺上档次的酒店,开了房间,好像轻车熟路的样子。后来的事情不用说,大家也会猜到,那一晚的确很快活,很久没有玩得这么爽了,我觉得自己就没这么女人过。我们俩同睡一张单人床,把所有的衣服扔在另一张床上。
 
  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看手表,吓了自己一跳,8:30,要回家换衣服,车子还在酒吧附近,肯定要迟到了!我扒拉开身边人的胳膊,拿起手袋,冲进卫生间,匆匆洗过澡,我拿出钱包数钱,糟糕,只剩下800多元了,我头一次干这样的事情,据朋友说男的比较贵,一晚上需要1000元吧!没有办法,只有这么多了,我手里拿着这点钱,走出卫生间,心里十分愧疚。没想到更奇怪的事情等着我,他坐在床边,也在匆忙地数钱,我走到他身后拍拍他:“你干什么呢?”他回过头,看着我手里拿着钱,脸色变得通红,我大笑起来,他也笑了。
 
  后来我知道他也在一个不错的公司做销售经理,我们做了几个月的恋人,之后分手。
 
  心得:酒店里的那个晚上,始终是我们之间的一个疙瘩。
 
    妖精
 
  主人公:Jane 女 33岁 网络公司公关部主任
 
  上中学时,班上就有女生叫我“妖精”,甚至更难听的词,我的同性朋友很少,没办法只能和男孩子玩,同性越讨厌的人,异性也就越喜欢。因为接触得多,对男人也就了解得多些。我可以很确定地说,在男人的眼里只有漂亮的傻女人和漂亮的聪明女人,其他女人必定不在视线之内。有些女人不以为然,我也不想多作争论。
 
  说到寻欢,我很难想到具体的某一次,倒不是说我是个随随便便的人,绝对不是,只是每一次的发生都很自然,没有什么心理斗争。可能在法国生活了几年对我影响挺大的,我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对社会、对个人也没什么危害,无论男人、女人都有很寂寞的时候,找个人陪陪也无妨,但必须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另外,就算偶尔寻欢也要找个有品味的对象。
 
  我事实上特别讨厌滥情的人,曾经认识一个西班牙人,每次朋友聚会他都会带不同的女孩儿,我就特别不喜欢他。一个混日子的人却在这里赚到大把大把的便宜,看不过去,当然也感叹某些中国女孩儿不争气,偏给他这个脸。
 
  成人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了,包括很多女孩子。我们关系都不错,物以类聚,走向社会后发现其实同类还是蛮多的。我们的观念都比较OPEN,心理上没什么约束,在交男友方面常交流心得。比如一个学表演的小朋友,20岁,被一个50多的老头儿养着,得到的第一件礼物是一辆宝马轿车,可我们在一起吃午饭时她却委屈地哭起来。我能理解,她并不快乐,和不爱的人在一起是最痛苦的事。我虽然不支持她这样的生活方式,但那是她的自由。
 
  我更认可女人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像我们这样三十多岁的女人是要脸面的,不会拿自己换什么,我也清楚这把年龄本身也换不来什么(开个玩笑)!现在很多男人喜欢找女白领,其实我心里明白得很,因为我们又要脸面,又通情达理。因此和女白领发展关系,第一,体现了个人品位;第二,不会被纠缠;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大大节约成本。说男人自私真是一点不假。不过话说回来,人不都自私吗?有些女人爱男人爱得奉献一切,不管不顾的就不是自私吗?
 
  心得:我喜欢恋爱却不相信爱情,一个男人完事后说爱你,我相信那一刻是真的,否则他事前说好了,不过没必要为此高兴,那只是延长了一些期限而已。
 
编后语:
  现代都市中的人们越来越热衷于短暂的寻欢,恋爱初体验的低龄化与步入婚姻的高龄化相映成趣,前人曾说爱情的长度是十八个月,现在爱情更替的速度可以拿秒表来计算,不是感情不再重要,只是我们失去它以后就很难再找回来。
来源:精品购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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