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里,我的灵感一次次催我起床。我从“秀才女人的宁式床”上一骨碌爬起来,穿上刘庆邦的《鞋》,打开巴金的《灯》,照了照万方大姐的《空镜子》,啃了几口莫言先生的《透明的红萝卜》,接着就欻拉欻拉地敲起了键盘。我想结合岳父李建同的死,写一部非常有分量的中篇小说——《葬》,争取能赶上并超过师兄朱文,同时也好让高密和五莲的那两位老兄不大不小地吃上那么一惊。
以下便是我的中篇小说《葬》的正文——
毫无疑问,对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来说,火葬场不啻是一个哲学胜地。在那里,面对自己的亲人或朋友眨眼间变为虚无,这不能不引起人们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新审视、比较和反思,以及对生命意义的思索和对死亡的极端恐惧。因此,许多人在那里获得了新生。
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上午9点57分,我从火葬场回到家里,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最近发生的一幕一幕和火葬场的真切感受,使我对自己旧有的生活态度和生命追求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
我想,人活在世,千万要把金钱呀、地位呀、女人呀、名利呀……看淡一点。那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平平淡淡才是真人生。
今天被火葬的是我的岳父李建同。
他生前是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我的岳父李建同犯的是心肌梗塞病,前天晚上大约十一点左右死在监狱里。当时他身边没有一个亲人,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时尸体已经打挺多时了。我和妻子李海青去收尸的时候,她的哭声异常惨烈,简直是凄婉哀绝、肝肠寸断。那嘹亮的哭声传遍了监狱的各个角落。我没有哭出声来,只是受了李海青的感染,眼窝里湿润润的。不是说我对岳父没有感情,也不是自己缺乏眼泪,我只是觉得哭声并不代表什么,哭得再惨烈再悲痛也是没有作用的。我挽住李海青的胳膊,听着她痛不欲生的嚎啕大哭,我好像麻木了,惊呆了:一个星期前还是一个谈笑风生的爸爸、一个叱咤风云的财政局长、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怎么突然就变成了一具僵尸了呢?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总觉得,作为一个从农村考出来的大学生,我这些年变坏了,变庸俗了,不再是过去山村里那个朴实勤快的小伙子了。说句实在话,我舍弃林红追求李海青,完全是被金钱和地位迷住了心窍。因为她爸爸是财政局长,是个有钱有势的上流人物。她家里吃穿住行样样不愁,完全没有我家的贫穷与寒酸。如果比较起来,那简直是天上与人间!
“如果我把李海青追到手……”那时我经常这么假设。
“如果娶到林红呢……”我同时把她们两个人进行比较。
林红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从山村里考出来的穷学生,并同我一起分到了市财政局。当我最后选择了李海青,她就突然消失了,后来听说去了南方。
“我过得幸福吗?”我经常这样反问自己。我同李海青结婚快十年了,儿子小威也已经七岁了,但令我一直苦恼、悔恨和无法排解的是,我仍然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她!我自己认为我的血管里流淌的是农民的血液,我的生活态度、我的言谈举止和为人处事都是农民式的,是诚实的、朴实的、塌实的。与李海青的贵族小姐气、慵懒轻浮气和虚荣傲慢气是格格不入的。我内心里喜欢的其实是同自己身份一样的、像林红那样朴实无华、热情勤劳的山妹子。
然而后悔已经晚了,后悔药到哪里买呢?!
这应该怨谁呢?
事实上,自从与李海青结婚后,我的内心一直非常歉疚,觉得非常对不起林红。是我把她逼走了,她的心肯定在落泪,在流血。我曾经从我的另一个同学那里打听到她的电话号码,背着李海青,给远在上海的林红打电话,求得她的谅解。不料林红却轻描淡写地说:“感谢你还记着我。日子过得好吗?……”最后她说了一句:“祝你们爱情甜蜜。”放下电话,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直望着眼前的电话机发呆。我猜测电话那边的林红也一定同我一样在望着电话机发呆吧。
这时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白居易的《长相思》:“汴水流,汴水流,流到瓜洲古渡口,吴山点点愁。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月明人倚楼。”
她有我这么失落吗?
她有我这么孤单吗?
她有我这么后悔吗?
我不知道。
我和李海青的婚礼举行得非常隆重,这也是我有生以来参加的一次最隆重的婚礼场面。打头的彩车是一辆加长的、防弹的红色科迪拉克,后面是一大溜看不到边的豪华轿车,有市委市政府的,有政协总工会的,有银行保险部门的,也有企业和个体的,总之多得数不过来。第一次做了众人的主角和关注对象,我这个农民的儿子怎么也适应不了,恨不得找个下水道一头钻进去。
上午八点十八分,汽车从李海青家的别墅楼出发,沿着美丽的大连滨海路,逶迤前行。滨海路右侧是鲜花翠柏和碧绿的草坪,左侧是银波万顷的渤海湾。这个美丽迷人、让人流连忘返的好地方,好像专门为情人们设计的。我们下了车,因为要在这里拍摄婚礼外景。五、六个摄影师和摄相师跑前跑后地忙呼着,一会儿要求我们手拉手走,一会儿又要求我们相拥着卧在草坪上,我俩完全成了他们的傀儡。我们在连心桥一边的铁链上系上了一把象征爱情永恒的连心锁,然后又上了车,进入了繁华的市区。市区内细长的街道在高楼中蜿蜒曲折地向前延伸着,车队也变得细长起来,在拥挤的车流中慢慢蠕动。这时我脑子里多次浮现出家乡那宽阔的原野和潺潺的流水,我觉得心里发闷,发堵,像要呕吐。我从侧面看了看李海青那张被化妆师整变了形的粉脸,她好像被幸福充盈着、洋溢着,没有丝毫的心灵扭曲。而我却感觉好像是被人绑架了,被众人驱使着,努力地往前疾驶着。
哦,一切都像在睡梦中。
看到这么宏大的婚礼车队穿行在繁华热闹的海滨城市街道上,我那远在乡下的清瘦年迈的爹娘能相信这是我的婚车吗?他们那黝黑的皮肤和干裂的双手,那浣洗了多次、已经褪尽了颜色的粗布衣褂,那双麻木呆滞的眼神和蹒跚的步履……能够容纳到这个热闹体面的婚礼队伍里来吗?在农村,虽然儿女的婚姻大事,爹娘无论如何都要参加。而我却只是告诉了他们结婚日期,没有邀请他们来参加婚礼。
对养育了自己二十多年的爹娘,我是多么的残忍!为了我的学业和前途,他们可以面朝黄土背朝天,可以吃糠咽菜,可以把一分钱掰成两半儿花……甚至可以无私地为我牺牲生命。而我为了不让大家知道我是农民的儿子,不让他们看见我父母的寒碜与窘迫,竟然在我大喜的日子把父母扔在了一边!
我是我们村里第一个、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靠自己的真本事、靠挤独木桥走出来的大学生。我这辈子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离开家乡时的情景。我爹把家里仅有的一个猪崽子杀了,在院墙外的大杨树底下摆了三桌酒席,宴请村里的男女老少。他们你三元我五元地为我凑学费,全村一共凑了二百三十七块钱。不够,爹又把家里那头陪伴了他多年的老水牛卖了。临行前,爹把我领到祖坟上去,他在七、八个坟包的前面先跪下了。他必恭必敬地烧了纸,敬了香,祭了酒,然后说:“列祖列宗,承蒙保佑我儿,今日考上大学,这是祖宗的荣耀,是全村的荣耀。请列祖列宗继续保佑他修完学业,做个有出息的人,光宗耀祖。”然后他双手按地,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站起身,他又双手抱拳,很标准地作了一个揖。
他拍打掉双膝上的土屑,就把我拉向前:“你也向祖宗们叩个头、许个愿吧。”
我按照爹的要求做了。爹对我的动作很满意。他俯下身帮我拂下双膝上的土屑,然后一直把我送上了长途汽车。
婚后第四天,我带李海青回家探亲。当然是她爸派车把我们送回去的。三百多公里的路程,对我来说轻松的、愉快的,因为我要衣锦还乡了,而且还带着一个千金小姐——这是那个小山村里的父老乡亲祖祖辈辈做梦都想不到的。李海青却很难忍受,道路颠簸不平,尤其是下到乡间土道,经常能刮着轿车底盘,“喀嚓喀嚓”作响。轿车左摆右晃的,李海青在车里坐不稳,一个劲儿的埋怨。
轿车进村时,村里的小孩子们像见到了什么稀罕物,呼喊着跟在车后面跑。走进家门时,我的爹娘都没有在家。因为家里没有电话,他们根本不知道我今天回来。邻居孟婶告诉我们,我的爹娘都下地干活去了。农村风气纯朴,家门根本不用上锁,只要把象征大门的木幛子拉上、堂屋门闭上就行了。家里来人的话,站在大门口吆喝两嗓子,若没有回应,就知道家里没人。如果小偷来了,家里的东西随便拿——关键是家里实在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拿的。邻居家如果要借把镢头或者用根绳子,见主人不在家,可以先拿去用,用完了主动送回来,放回原地方,然后见着主人了再告诉一声。邻里之间就这么平淡而融洽地相处在一起,很少有脸红脖子粗的时候。
李海青第一次来我家,什么东西都觉得新鲜。那猪圈里的猪崽子,那低矮潮湿的小草房,那仰起脖子直叫唤的大鹅,那锈迹斑斑的水桶,那长在院子里的果树,那爿散发出霉臭味的土炕……这些对我来说既熟悉又亲切的东西,在她眼里似乎都充满了神奇。她左看看,右瞅瞅,甚至用手去触摸一下,只是她一直捂住了鼻子,因为从厕所里、猪圈牛棚里散发出来的恶臭,以及院子里鸡鸭鹅狗撒下的粪便的腥臭,汇聚成一股难闻的气味。我在农村生活了21年,对此早已习惯了,李海青却不适应。
我只好抱歉地说:“我家的气味难闻,真是对不起您老人家的鼻子了。”
李海青知道我在嘲笑她,就一只手捂住鼻子,一只手握成拳头狠锤我的肩膀,脸上却挂着灿烂的笑容。
我说:“到农村来体验体验生活吧,在城市的话,想体验还没有这么好的地方呢。”
正说着,我爹娘还有邻居孟婶慌慌张张地回来了。一进门,李海青倒没拘束,而是我的爹娘先拘束起来。因为家里突然多了这么一个白胖、娇艳、穿戴时髦的儿媳妇,老实巴交的爹娘一下子显得无所适从起来,两手局促地蹭着衣服或后屁股,直到李海青大大方方地喊了声爹娘,他们那张表情不可琢磨的脸上才勉强挂上起一堆僵硬的笑容。看到眼前的爹娘,我的鼻子里陡然升起一阵酸楚,眼睛里热辣辣的。爹娘像两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寒暄了没有几句话,就赶紧过去洗手,换衣服。我爹把我们撂在一边,独自从门后拿起一把铁锨,捡拾起院子里牲畜的粪便,扔进了猪圈里;又随手端起洗脸盆,在院子里洒了一层水,然后挥起扫帚,将院子打扫干净了。我娘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拎起篮子,要到菜园子里去摘菜。我说:“娘,不用了,菜都买好了,在车后备厢里放着呢。”我知道在农村买菜不方便,就顺道在市里将鱼、肉、蔬菜和烟酒以及鞭炮都买齐了。
我把自己的打算分别跟爹娘说了,就是让我娘找几个勤快利落的妇女来家里帮助做饭炒菜,让我爹挨家去通知村里长辈来赴婚宴。不一会儿工夫,村里人陆续从田野里、从家里、从菜园子里聚拢来了。有的拿着自家的锅碗瓢盆,有的扛着自家的饭桌凳子,有的搬来自家的切菜板和磨刀石……村里二十多户人家,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几乎家家都到了。我热情地给长辈们敬烟敬茶,李海青也热情地给孩子们分发水果糖块。大家有说有笑,其乐融融。婶子大娘们虽然没有明确分工,但有收拾鱼肉的,有择菜的,有烧火的,有掌勺的,有做饭的,秩序井然。男人们也没有闲着的,挑水的,抱柴的,安桌凳的,挂鞭炮的,洗刷酒杯茶碗的,来回穿梭。小孩伢子们围在轿车旁边,像在鉴赏一件国宝似的,一会儿摸摸平滑的车身,一会儿又在倒车镜里做个鬼脸。小女孩子们则围在李海青身边,像欣赏动物园里的大熊猫一样羡慕地看着她,看她那描摹得像孙悟空一样的眼影,看她那对漂亮的耳坠和手镯,看她那身标致的结婚礼服,看她那高耸的头型和插在上面的漂亮发卡。中午时分,饭菜准备妥当,先是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在大街上响过,然后大家纷纷入席——丰盛的婚宴开始了,大家觥酬交错,谈笑风生。从他们那啧啧称赞的言谈和羡慕不已的眼神中,我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自豪和荣耀。他们笑容满面,推杯换盏,一直喝到太阳偏西。
客走人散时,已经临近傍晚。我的心里也像一块石头落了地,感觉一下子轻松起来。我爹娘望着几桌子剩饭剩菜,神情明显失落下来。家里只有一爿土炕,晚上怎么住宿成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自己倒能对付,李海青能答应吗?那个司机怎么办?
李海青说:“婚礼已经举行完了,咱们回去吧。”
我说:“哪里举行完了?我娘门上的舅舅、姨、妗子还都没到呢。在我们农村,婚丧嫁娶最少要大办三天。”
“我可等不到那时候,你看这里的生活和吃住条件,你看那些人的眼神,再看这帮土老冒脏兮兮的样子,我看了都恶心……我可不能再等了。……你给家里扔点儿钱,让家里人自己办去,不就结了嘛。”
我拗不过李海青。人家是大家闺秀,容不得委屈。我也不知道爹娘是否同意,给他们放下两千块钱。我撒谎说单位工作忙,脱不开身,然后上车就走了。我知道爹娘因为我的突然离开肯定会更加失落,但我实在没办法。我们在县城里的一家宾馆住了一宿,第二天上午赶到了市里的新家。
据说古希腊哲学家德莫克利特很赞成结婚。他说,如果你娶了一个好女人,那自然会非常幸福;如果你娶了一个刁蛮不讲理的女人,你将成为一个哲学家。
我他妈的十七岁的时候就想结婚!因为那时从我的身体内部散发出一股旺盛的冲动的强烈欲望,发誓坚决要同一个漂亮的女人结婚。但是同谁结呢?同农村的姑娘?还是同城市的姑娘?同城市里的姑娘结婚自己有资格吗?谁会看上你这个乡巴老儿?在农村生活了21年,我深切知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滋味,我恨那片土地,同时也惧怕那片土地。在农村要想出人头地,只有秉烛苦读,走独木桥,靠考大学。为了摆脱农村恶劣的生存处境,我豁出去了,废寝忘食地学习,参加一次次考试,终于如愿以偿地走出了农村。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大学还没有普及。大学生在各个单位还是非常短缺的,因此我们这些走过独木桥的人被社会上的人们很羡慕地称作“天之骄子”,毕业后工作单位安排得都不错。
在市财政局,像我这样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实在是没几个,因此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成了单位里的香饽饽儿。
参加工作没几天,就有几个好心人跟我商量婚姻大事,我说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这种回答似乎更让他们慌了神,党委书记贾为国亲自出马,名义上是关心我的终身大事,实际上是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的。他给我介绍的女朋友就是李海青。那时候李海青在局办公室当打字员,平时与大家说说笑笑,显得很随和,不像一个局长千金的派头。穿着打扮也很入时,总是一身休闲装。我见过她几次,虽然没说过几句话,但感觉上还可以。
“李海青这姑娘确实不错,就是学历低一点儿。她爸有能耐就行呗,你还想追求啥样的?人家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将来你自己的前途也不会成问题……赶紧下手,否则后悔就晚了。”贾书记语重心长的嘱咐我说。
我记得马克思同志也说过,与你不相爱的人结婚是不道德的。作家万芳也说过,娶一个你爱的人,就会失去自我;娶一个爱你的人,就会失去自由;如果两个人彼此相爱,又不免求全责备,难以善终;如果两个人不相爱,不相爱还结婚干嘛?!
我如同坠入五里雾中,真是左右为难,无法抉择。孟子老先生在教科书中教导我们: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但要命的是,在李海青和林红之间,我已分不清哪是鱼、哪是熊掌了!
在平展的办公桌上,或者在宿舍那张瘸腿的写字台上,我没事可做的时候经常反复地做着一个蹩脚而低能的游戏:拿一枚硬币,先让它按照我的规则发疯似的旋转起来,然后趁它不注意,猛然一下扑倒,心里暗暗祈祷着:硬币正面朝上代表李海青,反面朝上代表林红。做来做去,更让我摸不着头脑,因为所有的结果都是截然不同的——硬币有时正面朝上,有时反面朝上,根本没法把握!
我被爱情折磨得哭笑不得,我向上帝求救:“饶了我吧,狗日的爱情!我向你交械投降。我服你了,行吗?”
正当我犹豫不决徘徊不定的时候,李建同从幕后走到台前。他派秘书小王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非常气派宽敞……
写到这里,我怎么也写不下去了。我觉得搞创作真是一个苦差事,伤脑筋不说,而且还是一项繁重的体力劳动。短短4000多字的文稿,整整折腾了我半个多月。在这半个多月里,我吃不好,睡不香,连做梦都在考虑写小说的事儿,像得了魔症儿似的,上厕所都尿不净。半个多月下来,我变得面黄肌瘦,灰不溜秋,活像变了个人似的。这倒是小事,这点儿折磨我倒能忍受,关键是因为我写这篇小说竟然挑起了一场家庭战争:妻子李海青嫌我一门心思写稿,家务活儿也不干了,孩子上学也不送了,两性生活也不正常了,夜间响动影响她休息了……全是些鸡毛蒜皮的大事,就一个劲儿地跟我闹分居!
这种强加在我身上的小说情节以外的精神痛苦,实在让我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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