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祸兮福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既然祸福相依,那讨论怎样不受到“祸”所带来的伤害已经没有了实际的意义,而是应该尽最大的努力将“祸”所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将“福”的利益最大化。近日,2006年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的女教师再次成为人们的焦点。旧闻新知,再度引起人们的热议。这个代课教师是二十一年前被拐卖到河北的一个村中,为这个没有任何人来支教的乡村代课,当然,代课只是她被拐卖的“附加值”,被拐卖到这里来的真正目的是给人当媳妇,由于后来几经逃脱不成只好作罢,在当地中心校和村民的央求下做了代课教师。在这里,要为这位最美教师点赞,在如此的境况中,还能有如此的觉悟。
今天,这位被拐女教师的事情再次被大家扒出热议,但是讨论的焦点并非是这位女教师的品质和贡献,而是中国的打拐力度,中国的打拐力度,中国的打拐力度,都说重要的是要说三遍。看完之后,笔者真个人都惊呆了。且不说,这样会给当事人带来怎样的二次伤害,而且,难道这样真的扩大打拐的影响力吗?别忘了,前一段时间就针对“人贩子该不该杀”这一问题做了全民讨论,影响力是爆棚,但是绝非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很多人在评论“人贩子到底该不该杀”这一问题上,大多是怀着愤懑的情绪,显然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所以,要想利用最美女教师的影响力增加打拐的力度,恐怕某些人要失望了。其实,笔者想说的,如果人们不能够正确地看待问题,而是主观的意气用事,势必会“祸大于福”。笔者认为,最美女教师的事迹根本就不应该也没必要成为中国打拐力度的影响缺口。试想,二十一年前被拐的时候相关部门做了什么,不要说二十一年前,就是今天,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儿童拐卖正在上演,而相关部门又怎么能顾及得到?!二十一年前没有结果,二十年前没有结果,十五年前没有结果,非要等到被拐女的人生被改变,用自己的努力扩大了自身的影响,才被嫁接到打拐这件事情上。那么试问,那些同样是二十一年前被拐的孩子,没有做出什么可歌可泣的事迹,他们又该何为,谁又该为他们的人生埋单?人们在面对“被拐女变成了最美教师”的这一事件上,不是应该积极鼓励,安慰或者是赞美女教师逆境生长,对社会以德报怨的崇高品质吗,为什么左顾而言他呢。
二十年的青春,虽不能沧海桑田,但足以久容换新颜,女教师被拐卖,受尽非人的折磨,这自然是她天大的苦难,但是二十一年过去,女教师已经得到了最好的成全,她已经用自己的意志活出了自己的意义,并且在创造巨大的价值,她所教班级的成绩和县城里面学生的成绩相比,居于中上等。难道这样的价值远远不及用他来扩大打拐影响力的价值更大吗?可以说,在“祸”与“福”之间,女教师已经把“祸”所带来的伤害降到了最低,创造了最大的价值。但是,当社会的主流舆论打着正义和良知的口号为打拐“呐喊”时,这二十年的苦难可能将毁于一旦。要知道,鱼和熊掌安能兼得?扩大了打拐的影响力,她在村中的地位势必会受到影响,那么当地学生的教育问题何人担任?打拐固然重要,但绝对不应该伤害一种正在茁壮成长的努力和不以德报怨崇高品质为代价,让一个归于平静的故事和正在创造价值的被拐教师为打拐埋单。可能有人会说,如果,如果当初这个女教师逃脱了,还会有今天这个乐于在一个贫困的乡村教书的教师吗?是啊 ,如果当初不是人性丑恶,女教师又怎能会逃跑,不过甚好,祸福虽相依,但是,“福”更胜一筹。
让故事归于故事吧,对于既成的事实,且正在创造巨大价值的事实面前,公众不应该消费女教师的影响力。虽然公安部表示,人贩子必须要受到严惩,买主也不能姑息,但是,如果人们的价值观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没有找到适合的打拐的切入口,一味地使用女教师的事迹进行大肆宣扬,笔者认为,最后受到“严惩”的恐怕还是这位最美教师。她的伤疤会被再次被揭起,她将重新活回苦难,得不到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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