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羊口
郑老师四十多,养了一条狗。狗比腊肠矮,比沙皮丑,比中华田园犬杂,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相信走丢了也没人捡。可他把它当个宝贝,每天殷勤照顾,洗澡、狗食、打预防针,幺儿前幺儿后,忙得不亦乐乎!问他则曰:“它虽然丑,但我养了它,就有责任。”
同行很是不解。其实人都是有情感的动物,尤其是对待自己的孩子,我们不会因为自己孩子长得丑就不管他(她),甚至把他(她)抛弃吧。看到一个生命在自己手中从小到大,自然会有情感,自然就想疼他。责任并不神圣,责任并不遥远。
有时候责任就是一种恻隐之心,它比职业道德更基础,也更自觉和持久。六年,应该算是狗到中年了吧,两个中年家伙混到一起,算是惺惺相惜。
我很纳闷,为什么狗很快就取得了人的信任,而人与人却那么难呢?
或许人与狗的最大不同,在于狗没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狗没有自 我,永远忠诚;狗和人不同,还在于狗是异类,永远不会和人有利益交汇点;人和狗永远不会有真正的对话。狗语有几个人能听懂呢?狗永远也不会出卖,所以狗永 远是可以信赖的。哪怕我们为它付出,我们一定可以预期回报,虽然这种回报不一定是物质的。
这样说来,人际关系说简单也就简单。不怕长得得罪观众,也不怕没有资源。和人交往的时候不要太自我,尽量不要有棱角,不要涉及利益,不要乱说话。那样我们就不会觉得“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我时很远,看看云时很近”。
可是,这和责任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时常把责任说得很天花乱坠,有时候我们说它是职业纪律,有 时候说它是职业道德,有时候我们说它是职业理想。其实,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拿出老郑对待狗的态度来对待工作,拿出狗对人的态度来对待同事和朋友。对 于当官者而言,我们容易看到公仆像仆人对主人一样好吗?父母官如果真像父母对子女一样对下属或者老百姓,就像老郑对待他的狗幺儿一样,那小民也是一种幸 福。说起来可能有点残酷,可事实就是这么个理。
如此看来,关系处理得好不好,关键在于责任的顶层设计。当官的 主人心态可以理解和接受,毕竟这可以彰显个人生命力,让人有无上的成就感;但不要滥用资源和手中的大棒,因为主人垄断了狗粮,甚至狗的心情。老虎和苍蝇, 是肯定不能让他们把持资源的。他们都有能量和本钱,又都有嗜血的本性。所以最重要的是解放狗的权利,要有动物保护协会的存在。
人毕竟不是狗,可以借鉴狗的智慧,但不可能完全像狗一样活着。社会文明进化到今天,每个人都应当尊重敬畏生命,哪怕是狗。
所以,郑师傅就是自己拮据点,六年也从不怠慢自己的狗狗,最近 它感冒了,打了几百块钱的吊针,对于收入本来就有点拮据的他来说,他丝毫没觉得可惜,觉得是个负担。他言谈中俨然有救世主的神色:“要是我不管它,可能就 没人管它了。”这是一种博爱、一种情怀、一种发自内心的悲悯。
但我又有点疑惑和害怕,老郑要是变成了郑老,他还会这样吗?是 不是他就会要求狗狗必须围着他转,万一社会人士觉得他照顾狗狗不错,就让他照顾一群狗,他愿意吗?即令他愿意,他会怎么照顾呢?还会是现在这样的心情和处 理方式,宁愿自己少吃点,也要满足他的幺儿吗?他有这个能力吗?如果强加给他又会怎么样?
为国选贤,当然要选这样有爱心的,宁可让渡一些自己的利益,也 要照顾好身边的普罗大众。郑老师确实有优点,倘若加以放大,等他真正上位后,也许他本人也会放大自己的优点,从而认为自己无所不能,甚至自己把自己请上神 坛,自封为狗帅。这样,恐怕单纯的动物保护协会已经不起作用了,还必须让老郑常常“洗洗脸”,“照照镜子”。最好还能时不时挪挪他的位置,让他重新培养和 狗的情感,否则,只要他乱动,狗可能就会咬他。
老郑是个好同志,但假如老郑胃口大,他会不会就不想养狗了呢? 回答是一定的,狗可以对主人无限忠诚,但人对狗就难了。难在人从来就没有把狗当人,或者从来就觉得狗就是狗,狗怎么能要求和主人平起平坐呢?那我们能不能 说郑老师其实也不是真正爱狗?不能,因为这样的话,放眼世界,你可能就永远找不到爱狗人士了。理论上说,制度永远比良心可靠,老郑牧狗,动物保护协会要牧 老郑。动物保护协会是因为保护动物而设立的,所以它的目标与狗一致,能狗代表广大狗的根本利益。
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实在太难。狗又不会选举,动物保护协会的权利大家都明白,有时候有点隔靴搔痒,有时候又觉得鞭长莫及。而且大家都知道,动物保护协会是个民间组织,又是个国际组织,这个监督有点软,外来的动物保护协会又容易戴有色眼镜。
所以我对老郑开玩笑说:“你呀,这辈子就好好养好你的幺儿,就不要东想西想了,没事的时候再读读《种树郭橐驼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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