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吉尔·原野在《我的造谣生涯》中坦然承认自己曾经造过很多谣。不过这些谣言并不伤筋动骨,危害无辜,只不过是一些无伤大雅的有趣的习俗,或是生活习惯,有时候甚至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从字眼上来理解,说谎这两个字的严重程度似乎要比造谣略轻些。说谎的人随处可见,但造谣者毕竟不多。
说实话我对说谎这两个字有些过敏。很奇怪的反应。可能是我曾说过的谎太多了。善意的,实际的,欺骗的。仔细想想,倒是没有恶意的。可见我这个人尚没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我的说谎生涯究竟是从何时开始的,已经难以查证。印象最深的,是初一时班主任要我们写一份报告,大体是写上自己的优缺点。之前班主任也曾找过我,指出我在她面前撒了谎。天知道我现在一点也想不起来我对她说了什么谎。于是我在纸上只写了五个字:我喜欢说谎。许多年以后的现在,我依然记得写这五个字的时候,有多么用力,多么委屈,多么气愤,多么反叛。甚至连眼泪都流出来了。那时身体和心灵同样稚嫩的我实在是难以承受说谎这两个字的份量。从此我把自己归为坏孩子。爱说谎的坏孩子。
有了这样破罐破摔的心理,之后果然就开始说谎。和几个男生女生一起,以学校组织旅游的名义私自去野炊。数学课上狂写诗,被抓了现行,便随口说那是昨夜写的。真的喜欢我们的英语老师,一位戴着金边眼镜优雅美丽的女人,但嘴上总说自己恨她,就是她逼我写下那所谓的缺点。我对此一直耿耿于怀。
十四岁学着抽烟。明知女孩子是不能碰那玩艺儿的,偏偏要去碰。房间里充斥着烟味,母亲狐疑地问起,我装模作样。十六岁初中毕业。为了和心仪的男生say bye bye,晚上找了借口跑出去,其实并没和男生说好,单纯的心只期盼一次偶遇。十八岁收到男生的礼物,悄悄地藏起来,却依然没逃过母亲的火眼金睛。我只好说那是要好的女生送的。二十岁爱上一个有妇之夫。为了约会更是大费口水。二十二岁突然醒悟。自此不再乖张,不再反叛,不再愤青。朋友偶尔问起,我说我表现很好,对现状也很满足。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也是一个谎言。心里有一块地方,始终是疼痛着的。不为人知。
青春究竟是什么东东呢?一切终于像阳光下的露珠,慢慢地隐去,不留痕迹。渐渐地,做了谁的女朋友,谁的妻子,谁的母亲。谎言也从欺骗变成了善意。性质有了飞跃。比如拌了嘴回家,父亲说你为什么眼睛红,我说刚才不小心进了一粒沙。当然这种小谎言本身立足点就很小,是凡尘俗世中的一抹灰尘,风一吹,便尽数散了去,再也没有踪迹。
常说一次谎言要用多个谎言来修补。的确,我的说谎生涯里,历经大大小小无数风浪。生活一直在继续,谎言也一直存在着。无可避免。只是,从本心来说,我希望我以后能远离谎言。幼儿园老师说,说谎的小朋友是要被大灰狼吃掉的。教导孩子,也必须从自身做起。不管所说的谎究竟有哪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支撑。
我从光阴的大树下走过,看到了时间所投下的光怪陆离的影子。让我尽量真实。包括面对那些已经远去的,和渐渐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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