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好好放松一下,带孩子疯了一天,晚上打开手机,发现加的多个QQ群里怨声载道,复习了一下,大家都在谈论同一个话题,那就是关于最高院提高高院、中院级别管辖的问题。大家何以如此激动?提高中高院级法院别管辖,那就意味着提高了基层法院的管辖权限,那也就意味着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大幅度增加。
马上索来文件阅读,提高幅度令人咋舌,北上广江浙五省市5000万元以下的案件均由基层院管辖,另十五个省市为2000万元,六个省市为1000万元,还有五省区为500万元。就我们这里而言,提高幅度十倍,不久,才刚放宽到200万元。
新千年前后的一段时间,我们这里级别管辖为50万元,标的稍微超出,需要到中院批准指定管辖的,否则,你是越权办案,那时,大家争着办理大标的案件,为什么?法院建设、干警福利都出自诉讼费,高院还要提走百分之二十五,地方财政还有任务指标,有法院领导就说,诉讼费是法院的生命线。笔者接触到的几位院长,上任后的重要工作就是开拓案源,提高法院收入,因为改变法院形象,提高福利待遇,离不开人民币,自己能“创收”,你是伸手要不来钱的。
那为何大大提高了基层法院级别管辖,反而让干警如此恐慌呢?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也。手头没有有关的统计数据,但我敢肯定,就我们这里,个案标的提高到2000万元,辖区内民商事案件几乎被基层“垄断”,可以说,民商事案件,基层法院几乎无所不能。这项规定,将于五一小长假后实施,无独有偶,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法官们议论纷纷的立案登记制取代审查制,也于小长假后实施。
如果放在过去,我相信无论是法院领导,还是基层法官,肯定还会窃喜,因为不费吹灰之力,案源来了,领导不再为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犯愁,法官不再为完不成任务作难,但在司改强势推进的当下,意义却截然不同。
司改进行到现在,已进入到第二个年头,且本年度也已度过整整三分之一的时间,但难度之大,几度让先行者却步,步步惊险,步履维艰。实际上,试点单位正在做的事情就一件,那就是法官的员额制。所谓的员额制,就是精简法官的数量,让一部分法官让出法官的位置。那也没有什么,关键是下一步,法官的待遇将大大提高,职级晋升也脱离行政级别,实行自然晋升,本是法官的朋友,你不让人家员额,那人家当然说NO,为什么呢?
过去各级法院的两会报告,都不断出现一个词汇,那就是“案多人少”,现在,法官精简,势必法官的审判任务将更加繁重,看来,案多人少只是法院自己的认识,并非大家的共识,不然,那又何来的员额制?
目前,NO,NO,NO,而是小长假后,立案登记制,提高级别管辖同时实施,那就意味着基层法院的案件将呈井喷状大幅度增加,一线法官的工作压力必然骤增,难怪法官们有如此强烈反响。本人也不明白,一边说“案多人少”,一边又“员额制”,一边“员额制”,一边又“立案登记制”,又来“级别管辖大提级”,一连串的组合拳,这是释放的什么信息呢?这一组组相互矛盾的组合拳,反正我是真的搞糊涂了。基层法院百分之三十九的员额,到底怎么科学计算的呢?当初设计这一比例时,我相信人家早就预判到案件会大幅度增加了,不然,何来这一组组合拳?那可否说说,计算法官工作量的科学依据是什么?到底是年结300件,还是500件呢?
法官的承受之重到底多大?是否还要考验他们的忍耐极限?
但愿这一组组合拳,不要把基层法官打晕,成为逼走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5年5月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