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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随笔集《梦心笔谈》(七)

时间:2015/4/2 作者: 樊耀文 热度: 59982

别让老百姓太失望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中国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郑筱萸的判决是公正的,表明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但也有人说,对郑一审是判处死刑,那么二审后会不会变成“死缓”。发出这样疑问是有道理的。

   近几年来,“死缓”接二连三的出现,似乎成了惯例。近几年对一些贪官的判罚莫不如此。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韩桂芝;黑龙江省绥化市原书记马德;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北就市原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武汉铁路分局原副局长刘志祥无不是被判处死缓而“免死。”我们相信法院判处这些贪官“死缓”自然是依法办事,量刑适当,铁证如山,国法无情,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相信判处“死缓”自有其道理。然而面对如此众多的贪官无比宽大的“死缓”,公众在思想上是很难接受的。

   由此我联想到了去年的德国世界杯的比赛。在德国世界杯阿根廷与科特迪瓦的比赛中,阿根廷的队员踢进一个球,科队的守门员迅速将球从门里捞了出来。而裁判没有判进球。裁判就是绿茵场上的法官,他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我们相信绝大多数裁判是公正执法的,但由于他所处的位置、站位的角度及视线被挡,在一些判罚上难免有些失误,从而改变一个球队的命运,球迷是不满意的。

   我们的法官在对待贪官的判罚上,是否也有某种东西挡住了视线,而做出有利于贪官的判罚?对贪官充满人文色彩的“死缓”严重戕害社会公正,损害社会公平与正义,也损害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更为严重的是挫伤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影响政府公信力。从法理上讲,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但在执行方式上有所区别。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死缓犯在两年后都被减为无期形式,或者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死缓与死刑比起来,可谓生死两重天。笔者以为,给经济犯罪定个规矩,尽量少些“死缓”,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可以宽恕很多错误和罪恶,但我们绝不能宽恕贪污和腐败。

   别让老百姓太失望了。

 

                                          2007530中华杂文网.博客

 

 

特殊群体给十七大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十七大代表:

 

    我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我们那批人有一大批不幸者,在出生不久就患了一种叫小儿麻痹症的疾病。结果就落下个后遗症。双腿永远的失去了正常行走的能力,也就成了现在人们说的残疾人。

    作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残疾人,真是有千言万语要对亲爱的代表们讲啊。虽然政治报告中讲了“发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但是俺感觉只是宏观的说说,至于怎么发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没有细说,俺作为一个残疾人才真正的知道残疾人的痛苦和不易。所以借此机会,向您说说心里话,也就是向党说说心里话。残疾人最大的痛苦就是不是平等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有些人嘴上讲尊重、爱护、关心、理解残疾人,其实让我们这些个残疾人感觉是在“叶公好龙。”在我们这个社会发展人道主义很难。就以我个人的亲身经历而言吧,我从没感觉到生活的平等和做人的尊严。我1977年中学毕业,当时我父亲刚去世不久,按照当时的政策我是可以接班的,但是因为我是残疾人却不允许我接班;1978年当我走进了高考考场。虽然成绩优异却仍然没有资格上大学。就这样,只是因为我残疾,失去了工作求学的权利。我这个人很要强,大学不要我,我自学,通过四年多的努力我拿到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后,我想残疾人没有拿国家一分钱的教育经费,却克服种种困难完成了学业,应该有残疾人的一席之地,我在报上发了一篇《应注重对残疾毕业生的使用》的文章,但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没有人愿意用残疾人。我先后参加过报社招聘编辑和招干的考试都是成绩合格而身体不合格。是谁粗暴的剥夺了我就业求学的权利?

   国家在1991年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但这并没有给残疾人带来保障。比如说保障法规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但是极少有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只是象征性的交点钱,按比例就业成了“按比例收钱”,你说我们政府的官员及那些个企业家们要是心里有残疾人会这样做吗?其实残疾人也和健全人一样,有同样的价值,有同样的尊严,有同样的权利。他们的生命同样是宝贵的。但在社会生活中却没有残疾人的地位,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有一个叫郭晖的残疾人,通过自学学了五国外语,而且考入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今年毕业,向外投出一百多份求职简历,要求有哪个单位接收她,她要做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英语教师,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的愿望没有成为现实。不知道这是残疾人的悲哀还是我们社会的悲哀。一个歧视残疾人的社会,这个社会必然也是残疾的。过去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有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现在开放了,我们知道,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却有着很大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是我们的社会无法比拟的,包括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现在看,我们给残疾人制定的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全面的,如果要是认真执行起来,残疾人会得到很大的改善。目前的情况看,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不好,是我们一些人没有遵守残疾人法,至少漠视法律的存在。要不不会出现所谓“按比例缴钱的”现象。

    古今中外,有许多优秀的残疾人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罗斯福虽然腿瘫,但却被竞选为美国总统。他在任期间,推行新政,改变了美国的现状。使美国一步步强大起来。他还是世界反法西斯的战士。残疾人中也出科学家,爱迪生耳聋,却有一千多个发明;残疾人中也有音乐家,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给多少身处苦难的人以鼓舞,盲人阿炳的二胡曲《二泉映月》成为中国音乐史上百年的经典。在我国从古至今也有许多身处逆境,对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和文学家。“华罗庚腿残,高士其也瘫,命运本无情,敢争天下先。孙膑以兵法,司马修其篡,不畏世间苦,才是好儿男”。在我们社会生活中,我们的残疾人就是这样生活和奋斗的。所以,不要把残疾人看成是“废人”,他们也是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创造者。今年,国务院颁布了《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的又一个法诞生了,只是这些个法能不能给残疾人带来福祉,还要看全社会对残疾人的重视程度。看一个社会是否进步是否文明,不是看GDP,而是看残疾人的的生存状况是否有改善。不要忘了我国有8000多万残疾人啊,他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的苦痛不是个人的苦痛,而是家庭的苦痛,社会的苦痛。怎样减少这个苦痛,确实需要我们社会每个人深思。特别是那些心系百姓的共产党员们你们怎样对待残疾人,不只是个感情问题,而是一个切实应该解决的问题。我们不想只看到只有“发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这样宽泛的话,而是做出许多具体细则去发扬,去发展。

 

                                                            此致

 

 

 

      敬礼

 

 

 

                                         一个残疾人

 

                                      20071029年中华杂文网.博客

 

 

 

 

 

 

                                                                    

                                                  

漫话酒文化

 

 

 

    人真聪明,不知道从何年何月起便懂得用高粱米、麦及葡萄等物发酵成含有乙醇的饮料,成为人们餐桌上必不可少的啜饮之物。

    不知酒有何魔力,人在高兴时饮之,人在悲痛时饮之,而且几两酒下肚都要发出些许感慨。三国时期,曹操在他的《短歌行》曾这样感慨:“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幽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据说,杜康就是发明酒的人,曹操在这里把杜康喻酒,并用酒解忧。这是曹操在饮宴时,乘酒兴正酣大发自己统一天下的壮志和壮志未酬的忧思和人生感慨。

    被称为“竹林七贤”之一的魏晋刘伶丝毫不掩饰对酒的热爱:“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不但“刘伶饮后不留零”,还常喝的一丝不挂,醉卧家中。人见讥之,他却不以为然: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衣,你为何钻到我的裤裆来。出门时,也是携一壶酒。让人“何锸随之”,谓曰:“死便埋我”。这种心中只有酒,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情状,显然是同魏晋统治阶级分庭抗礼,以醉酒的放浪形骸来宣泄郁郁矢志的心迹。

    提起李白,便想得那句话:“李白斗酒诗百篇”。举凡其这位诗仙之大作,大抵由酒而发。《行路难》“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将进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山中与幽人对酌》“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这些诗句分别的描摹了李白的孤高自傲,怡性悦情,特立独行的情状。正因为有了酒对神经的浸洇,大抵才有了对“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放浪不羁。

    鲁迅的诸多作品,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在酒楼上》、《祝福》、《孔乙己》等都有对饮酒者的描写。饮者穷而嗜酒,故不得赊账喝酒,当属孔乙己。这位被科举制度戕害的穷文人,每当“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时,便忘不了自己肩负的“希望工程”,执著地用指甲蘸酒,教小伙计“茴香豆”那“茴”字的四种写法,不管怎样说,这位饱读诗书,又穷酸至极的“知识分子”的存活,是酒精燃烧着一点微茫的希望。

    时至今日,酒之于人,再不是悲喜交加时的举杯浇愁,也不是借酒的刺激放声豪言,而是“与时俱进”地飘香在领导干部的酒桌上。时下,迎来送往,大会小会,签定合同,推销产品,托情办事,讨官升迁等等,只要觥筹交错一番,准能“心想事成”。云南省华宁县某村支书贾宏康陪县领导喝酒,最终醉死。据说,贾某陪酒为的是争取上面的资金。为了防止喝酒喝出人命来,急需“千杯万盏会应酬”的领导干部,“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滴酒不沾,与官位无缘。所以酒场上涌现出许多具有“当官不怕喝酒难,万盏千杯只等闲”之气魄的领导干部来。当然了,当官的喝酒,从不发愁自己掏腰包的,“公家出钱我出胃,吃喝为了本单位”。于是,每年上千亿的人民币随着酒精的飘香而流失。

    酒是有度数的,如果不加节制的海饮,就会极大地伤害身体。湖北省某县一名曾担任银行行长的杨先生,就是因为应酬喝酒而喝成了老年痴呆症,住进了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科。局中人明知道喝酒对人的身体有害,偏偏要义无反顾地“生命不息,喝(公家的)酒不止”?原因在于,你喝下这酒未必能得到你想要的官职、项目或贷款,但如果不喝,你肯定没机会要你想要的东西。只有喝酒才能完成正式场合和台面上无法完成的任务、无法达成的协议、无法得到的官职、无法获得的利益。无怪乎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他们形象地说“事业是醉出来的,感情是喝出来的,工作是酒桌上谈好的”。酒文化开始变味,腐败之风盛行。

    为了搞好廉政建设,从建国之初到现在,中央下发的关于禁止吃喝的文件至少有五、六百份之多,但仍然管不住一些领导干部的嘴,且愈演愈烈,这是为什么。选拔领导干部并没有酒量的规定,但有些地方选拔领导干部把能否喝酒作为考察干部的潜标准。我这里之所以“旧瓶装新酒”地胡侃,是因为前两天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则新闻。据央视报道:河南省汝南县纪委干部和公安人员组成检查组,悄悄前往大酒店和娱乐场所,检查党员干部用公款吃喝的情况。通过这种办法,该县各单位一年来节省招待费70%,全县节省800万元。公款吃喝是国民憎恶的一大积弊,百姓讥讽说:“革命小酒天天醉,喝红了眼睛喝坏了胃,喝得百姓翻白眼,喝得单位没经费”。如果有一天领导干部再如此败坏党风,那百姓就不是“翻白眼”了,而是要用手中的罢免权对这样的干部提出罢免了。这里猛醒一句:“你喝醉我喝醉,早晚一天要喝犯罪”,人生的“一步错”也许会影响到一个干部的政治前途。这,大约也是酒文化的必然正负效应。

 

                                        20071112中华杂文网.博客

 

光棍节的尴尬

 

 

    这几天见到熟人大都这样和我打招呼:“光棍节快乐”。我有些懵懂,你们是知道我一直单身的啊,今天为什么如此的耻笑我。但这只是心里的想法,脸上还是要泛起微笑,回敬人家的问候:“你也光棍节快乐”,一想不对,人家成双入对的多少年了,孩子都快告别光棍了,赶紧改口:“你好,你好”。

    我一头雾水,这光棍节是怎么来的,是中华传统的节日,还是泊来品?我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关于光棍节的传说不少,光棍传说之一: 传说中,有四个男人,当然都是光棍,也就是没老婆没女朋友没情人也没某某伴侣的那种。他们聚在一起搓麻将。从上午11点打到晚上11点。 输赢倒是次要的,奇怪的是,搓麻过程中,不论是谁和牌,自摸或者接炮,都是和四条。打完麻将,他们一起去冲澡。他们把这一天设为光棍节。事有凑巧,这天刚好是1111,日历上,刚刚好,不多不少,也就是四条……

    光棍节传说二: “光棍节”,既非“土节”又非“洋节”,乃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诞生于南京高校,是校园趣味文化的代表产品之一。随着一批批学子告别校园,近两年 “光棍节”的气氛,竟然渐渐向社会弥散,如今,也已经成为南京年轻人的一个特别日子。有关“光棍节”聚会的消息渐渐增多,虽然主体活动依旧是饭局,但强调“AA制”似乎成为这个节日个性独立、彼此尊重的一个标志。南京长江花园附近的茶餐厅浦菲站,十一日全天的包房早早被预订出去了,据说是七、八位年轻人要在这个特别的日子进行一次“相亲式聚会”。 

    据说,《单身情歌》将成为这天的热门歌曲,在“光棍节”,借这首歌唱出“找一个最爱的深爱的想爱的亲爱的人来告别单身”,这唱词,其实也是年轻人的爱情宣言。“光棍节”的热闹聚会是都市年轻人渴望爱情的一种炽烈表达。

    因为“单身”而诞生了一个特别纪念日,不过也有一些年轻人爱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结婚。据说选择这一天,首先取意于一心一意、一生一世的喻意;其次,从单身到结婚,算是走过了起步阶段。

    光棍节传说之三:耶稣诞生那天,也就是公元111日,第一个光棍诞生了(耶稣到底是不是光棍啊)。此后每年的这一天都成为一些光棍纪念的日子,可是真正成为节日,则是1000多年以后的11111111。其实,说耶稣是第一光棍,并不是说在他之前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光棍。那样的话,当时的这个世界岂不成了人间乐土了吗?那上帝也就不用派耶稣来拯救人类了。只不过耶稣成了最有名的光棍。

    我不但是个光棍,而且还是资深光棍。从适婚的年龄起到现在有三十年了吧。而且可能要永远的光棍下去,都要在这一天接受好心善良人的祝福了。想到此,心中不免有些悲哀。

    每个人都要经历出生、童年、求学、工作、恋爱、结婚这一人生过程的。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的欢乐窝。然而,属于每个人的东西并不属于我,这些都缘于我是一个残疾人。残疾人也并非都是光棍,只是与健全人比起来要相对困难一些。我之所以单身很久,当然有很多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的残疾。年轻时,我也对爱情有过美好的憧憬,也有自己的择偶标准。但可能把爱情想的太美好,始终没有找到自己的“意中人”。

     残疾人谈恋爱是非常困难的。这从未婚者的征婚广告里最基本的条件就可以看出:“身体健康”,“有固定工作”。而这两条恰恰是我不具备的。我一生的不幸不是因为残疾带来的,而是因为残疾而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早先还能在街办的福利企业工作,现在像这样的企业也不能存活了,而且在单位解体之前没有办理过社保,现在只能靠政府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生活了。哪有那样的好女人和我这样穷困潦倒的残疾人生活在一起啊,当然文学作品里有。成家立业就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如果连温饱也解决不了,拿什么养家糊口啊,我曾谈过两次恋爱,最终都因为我是个残疾人而告吹。第一次恋爱的时候,我正好是而立之年,女方是做服装的,随着服装行业的不景气,没有活,我们的生存问题突显出来,无耐之下,我在女友的泪水中分手了。第二次恋爱是我36岁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初中老师。她善良,温柔,有知识有素质,当然是我理想中的情人,我们相处了。一次,她和我说:“你有能力,有才华,要是能到残联工作就好了”。我找到残联,说了我自己的情况并表示愿意从事残疾人事业,做一个残疾人工作者。人家说,凭什么让你上残联啊,你是国营的吗?我无言以对。女友对我说,没关系,再努力,你能自学成才也一定有机会找到用武之地的。并表示再等我两年,在有了“固定工作”之后,再谈婚姻的事情。就这样,她等到30岁,我也没有改变命运,我不能耽误人家了,我不得不和她分手了。那年我40岁了。此时,我明白,我已经到了婚姻的危险期,可能要终生的单身下去了。每个人在太阳底下都有自己的位置,如果我在人生的灰暗时期,太阳能够照到我身上,让我也和其他人一样享受阳光,享受温暖,我可能不会到今天仍然是“王老五”了。如果残疾人像健全人一样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事业,我相信我能行。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会撬动地球”。我现在缺少的就是支点。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同样的宝贵,同样的有人的尊严,同样的生命价值。我们为什么不能和健全人一起,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呢。在我国有8000多万残疾人,他们是我们的亲人啊,因此,残疾所带来的绝不仅仅是个人的苦痛,也是家庭的苦痛,社会的苦痛。

     残疾,无可讳言,会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婚姻,社会活动带来某些不便和困难。但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重性。有时候残疾部位受损,其它部位的能力会增强。盲人的听觉和触觉灵敏,聋哑人视力较强,行动不便者往往沉于思索。因此,身处逆境而奋发向上,事迹极不平凡者,古今中外屡见不鲜。残疾人完全可以在同命运的抗争中去发现、创造和建立自己的幸福。

    历经人生的仓桑,我悟出了人生的真谛:“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残疾人若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还要靠自己。奥斯特洛夫斯基和张海迪是我人生的楷模。只要我明天还活着,我就会为改变残疾人是社会的负担、世人的冷落、被爱情遗忘的历史而努力着。再过15天,我就要度过我50岁的生日了,我仍然渴望爱与被爱。我期待着能有倾心于我的女性和我牵手人生。哦,对了,先买个糖葫芦吃,以后好“脱光”。

 

                                                                               

 

又到光棍节,心中很郁闷。

 

夕阳近黄昏,仍然是一人。

 

也曾有过情,只是缘不深。

 

苦寻知心女,谁人懂我心。

        

                                                                               20071112新浪博客

 

 

 

证书,见证着时代的变迁和生活轨迹

 

 

      证书,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须臾不可分。从建国初期一直到改期开放之始,家家户户都有这样的证书:粮证、煤证、户口簿。特别是粮证和煤证,反映出那一时期的产品短缺,人们的生活尚未达到温饱。特别是维系基本生活的粮食也成为紧俏商品。

      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变自不必说,那种怀揣粮证排长队买粮的现象已经成为过去时。粮证煤证也随之作古。

      然而,那反映时代脉络的证书仍然是清晰可见。

      象征着人身份的证书有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军人证,驾驶证。你若谋得个职业那相应的证书必不可少。电工有电工证,焊工有焊工证,会计要有会计证,记者要有记者证,个体经商者要有个体经营证,下岗工人要有下岗证,困难人群要有特困证,结婚要有结婚证,离婚要有离婚证,林林总总的证书,让人目不暇接。

      笔者既然生活在这个证书时代,手头上也就必不可少地拥有一些证书。有些证书的背后或多或少地见证着我抑或是辛酸抑或是引为自豪的人生轨迹。

     首先证明我人生奋斗的证书,是我的大学毕业证。我的大学毕业证书的发证机关既不是哪个名牌大学,也不是哪个普通高校。而是印有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主考院校的印章。列位看官一定要问:你当初怎么不上正规大学,而是费尽心血和力气地去自学呢。面对这样的疑问,我只能苦笑地说,是命运安排我只能用自学考试这种方式去拿大学毕业证书。30年前,祖国迎来了“科学的春天”,那首《祝酒歌》的旋律表达着全国人民对粉碎“四人帮”的喜悦和建设四化的豪情。我就是在这欢快的旋律中走进高考考场的,成绩下来了,我完全可以跨入高等学府的门坎成为“天之骄子”。但我名落孙山了。原因是我没有一双行动自如的腿。那年月,残疾人没有资格上大学,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平等。在那“还我青春”“把被四人帮耽误的时间夺回来”的岁月,每个有远大志向的青年人都喜欢读书。读书的热浪推我向前。书是生命和智慧的泉源。培根有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这位哲人在《谈读书》里又说:“历史使人聪明,诗歌使人富于想像,数学使人精确,自然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和修辞学使人善辩”。想当年,自己没能因不能到高等学府学习而气馁,而是面对粼粼碧波的书海而情不自禁地遨游其中。对知识的渴求证明:我并不是碌碌无为的苟活,漫长的人生之路,留下我曾经追求的足迹。

    我还有一个让我引为自豪的证书。那是由国家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颁发给我的“优秀残疾人自学成才奖”。这是我生命中为数不多的获得国家级奖励的证书。这是国家对我这个自学成才者的肯定和鼓励。我可以自豪地说,虽然我是残疾人,但我仍然把自己和时代的脉搏紧密地联系起来。我坐在轮椅上,车轮的琴弦弹奏出的是时代的强音。如果一个人把人生的目标和生命的含义都和伟大的事业联系起来,那他生命的意义不能因为道路还有荆棘,就畏缩不前,丧失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我还有一个证书,也算是我身份的证明。这个证为健全人不曾也不愿意拥有的证书,那就是残疾人证。残疾人证不只是证明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同时也预示着做为弱势群体,可以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给予残疾人的种种优惠政策。就是这样一个证明残疾人身体状况的证书,曾经为健全人不屑一顾的证书,突然间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常常受到一些健全人的窥视。国家对残疾人的界定是有标准的,而这个标准非常严格。一个人身体的某个部位丧失了正常功能,才可以视为残疾人。健全人想得到它谈何容易。但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些自愿加入到“残疾人队伍”里的健全人给办残疾证的工作人员甩上一定数额的人民币,残疾人证书便轻易地到手。为什么有些健全人甘愿与残疾人为伍呢,因为他“残疾”了便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那办证的工作人员亦有工资以外的票子,两相其美,不亦乐乎!只是如此做法,侵犯了残疾人的权益,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一个残疾人工作者,应该全心全意地为残疾人服务,要维护残疾人的权益,也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是最基本的。而有些残疾人工作者利用手中的权利,谋一已私利,这种人虽然是少数,称为“蛀虫”也不为过,但这类小小的“蛀虫”还寄生在各级残联部门,也从另一个层面说明我们社会的某种黑暗和弊端。

    每个时代的证书,必然烙印着这个时代的印迹。过去的证书,印证着我们的贫困,现在的证书印证着我们生活的丰富多彩,有些证书必不可少,如果司机没有驾驶证就会肇事,如果教师没有证书就不能“传道授业解惑”。如果电工没有证书就会出现人命。有些证书于人于社会无益,给人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比如户口簿,就因为有人没有这个簿簿的本,经历着人生的辛酸和悲剧。

   人们仰慕的大多是大学毕业证书,也就是常说的文凭。从独木桥挤过来的莘莘学子必定是少数,只是苦了那些没有大学文凭和各种权威机关部门发放的证书。有些单位一再强调文凭的重要性,为那些办假证的人开了方便之门,只要有人需要证书且舍得花钱出血,各种证书就会飘落到这需要证书的人的手里。再也不必因为没有证书而急得原地跺脚了。只是因证书的滥觞,开发出造假证书这种新兴产业,是一种悲哀还是一种进步?对我们社会真可谓是绝妙的讽刺。

 

                                       20071121中华杂文网.博客

 

 

由郭晖求职被拒折射出残疾人的生存状态

 

     2007年5月24日,北大英语专业博士生郭晖面临毕业,但半年多时间找工作,她投了上百份简历,“都因为残疾而被拒”。而这个5月,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正式实施。

     郭晖12岁因误诊导致高位截瘫,靠顽强的毅力,在轮椅上学完小学到硕士学位的课程,并掌握了4门外语。通过自学拿到了硕士学位的郭晖曾经在家乡的河北找工作,应聘英语老师。学校领导看了她的简历后冷冰冰地说:“我知道她英语水平很高,但她是自学拿到硕士学位的,而且她是残疾人,我们不要这样的人”。

   2002年底,郭晖试探着向四所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各写了一封信,只有北京大学的沈弘教授回信了,这位从剑桥大学留学归来的博导欢迎郭晖报考,郭晖考了第一名,是北大百年来第一个残疾女博士。沈弘教授说:“北大不拒绝残疾学生,希望社会也不要因为她残疾而拒绝她。读博期间,我们没有因为她残疾,而对她的学业有所放松,她凭自己的才能,完全可以和健全人一样竞争,我希望社会能给她公平的机会”。然而,“希望社会能给她公平的机会”只是善良人的一厢情愿。现实生活不可能让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竞争”。有一次,北京一个外语类学校,请郭晖试讲,她坐着轮椅上了讲台。下课之后,那个学校英语系领导说:“没想到你是这样的”。郭晖想在高校当教师,她并不认为招一位残疾老师不方便。“坐着的老师和站着的老师是一样的”,郭晖认为。这个被外界报道为“身残志紧”的“成功女孩”却离成功相距甚远。这位掌握了4门外语,多次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残疾博士说:“我能改变我的学历,却不能改变残疾”。听着郭晖在助残日里发出的失落声音,真让人辛酸。

     早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北方某城市就有一个残疾女青年自学英语并见成效。1986年10月24日,这个残疾女青年在家里接受美国纽约市佛伦大学社会学专家迈克·菲利浦斯教授的采访。当这位美国专家知晓她的自学经历,并翻译了一本美国作家写的反映残疾人生活的长篇小说《山那边》,非常钦佩。他说:“你是一个意志非常坚强的女孩子,无论在世界上哪个国家都会受到尊重的”。然而,这位被外国专家称为“受尊重”的残疾人,在我们这里未必能受到尊重。当初媒体称她为“残疾姑娘”,现在她已经年过半百银丝缕缕了。她只能在自己的家里办一个英语辅导班,以维持生计。

     有一个盲人叫平亚丽,1984年在美国纽约举行的残奥会上为我国获得了第1枚残奥会金牌。由于那次残奥会是先于洛杉矶奥运会前举行,平亚丽成了中国的第一个“奥运会”冠军。回国后,平亚丽受到的奖励是300元人民币和提升两级工资,后者一直没有落实。北京市政府还奖励她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但这套住房后来又给她带来许多麻烦,至今没有彻底解决。像郭晖和平亚丽这样优秀的残疾人命运尚如此,更遑论其他残疾人的命运了。在残疾人当中,只能出一个张海迪,如果残疾人都成了张海迪就没有张海迪了。

     在上一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流行着一种疾病,叫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后遗症。不要忘记,在那个年代出生的人,有很多人患上了这种疾病,而导致肢体残疾。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很少有自己的工作。而他们有些人像郭晖一样,能改变学历和知识结构但不能改变残疾的现实,他们依然“没有和健全人一起竞争的机会”,时光荏苒,那个年代出生的小儿麻痹症患者,已经逝去了大好的青春,甚至有一半人过着没有婚配的生活。残疾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个人的苦痛,而是家庭的苦痛,社会的苦痛。残疾人问题解决的程度,不仅关系到残疾人的自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小康社会的整体质量以及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我国现有残疾人8000多万,平均每20余人就有一个是残疾,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有1000多万人,残疾人是生活在社会最下层的一个弱势群体。如何关注和有效解决残疾人保障问题,如何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加强残疾人的小康建设,已经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整体结构。

      自从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人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是人类组成部分,但不是另类,异类。残疾虽然发生在一部分人身上,但却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没有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就没有完整的交通法规;没有工伤造成的残疾,就没有劳动安全条例;没有小儿麻痹患者的出现,就没有预防儿麻的疫苗。正是一部分人首先承担了残疾带来的痛苦,才促使现代人类在医学、遗传学、劳动保障、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的不断发展。

      现在我国残疾人的命运,还停留在“收养救济”方面,给人一种末等公民的印象,歧视也就不可避免了,而残疾人本来就不应该寄人篱下,靠亲属和政府的“收养救济”维持。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有句名言:“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说盲人左丘明笔耕不辍,完成了编年体史书,《春秋左氏传》和《国语》。被施以割去膝盖骨酷刑,只能坐在轮椅的军事家孙膑写出了流芳百世的《孙膑兵法》。看待残疾人,不能只盯着他不能干什么,而要看他能干什么,他们和健全人一样,有坎坷,有奋斗,有酸苦的泪水,也有成功的微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绝大多数残疾人都是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去生活去追求的。

       造成残疾人问题的主要原因不是残疾本身,而是外界的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提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就按照一定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一些单位把残疾人看成是包袱和负担,宁可缴纳保障金也不愿意安置。社会对残疾人的排斥和歧视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执行国家政策和制度的领导,他们在残疾人就业面前就是那句我们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我们不要残疾人”。

      任何人权利的实现和能力的发挥都离不开社会的补偿条件,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有着与生俱来的公民权利,包括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康复的权利、劳动的权利、娱乐的权利。残疾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不再是社会的负担,而是社会物质与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推动社会前进的一种力量。为残疾人提供各种补偿条件是政府及社会(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责任。平等就业,是残疾人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条件,有了就业权就有了最基本的生存权。一个残疾人连基本的生存权都没有,何谈融入社会。给残疾人一个就业机会,这比关爱更重要。西方有句名言:“迟来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而对残疾人来说,迟来的平等也不是真正的平等。平等,这个残疾人渴望已久的两个字眼,不是姗姗来迟,而是根本没有来的迹象。

      残疾人就业,是民生问题。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政府职能。一个积极谋求公正公平秩序并效力于发展进步的社会,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太过忽视(抑或说是歧视),实在不该。既然在客观条件上,现有国力已足以保障全体国民生存无碍,那么残疾人就业也就应该提上议程,只要政府在主观上高度重视,抛弃“我们不要残疾人”的歧视观念,残疾人就业决不会是道难以逾越的难关。

 

                                                                              20071129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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