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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新资料(七十六)--摘自2014年第五期《炎黄春秋》

时间:2015/1/27 作者: 老榆树 热度: 77227

社会科学研究新资料(七十六)——摘自2014年第五期《炎黄春秋》

 

毛泽东是如何下命令指导镇反的?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被处决的50多万人,主要是2、3、4、5那四个月。......超过国、共双方在内战中三大战役(辽沈、平津和淮海战役)中在战场上战死的人数总和,实在令人震惊。......  

  1951年1月17日,毛泽东在接到中南局转来的驻扎在湘西27军的镇反报告,该报告说,在湘西21个县,仅仅驻军部队就已经处决了匪首、恶霸、特务4600余人,并准备由地方政府再杀一批。毛泽东批示道:“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并强调“特别是那些土匪猖獗,恶霸甚多,特务集中的地方,要大杀几批”,要求“各地务必抓紧照此办理”。1月22日,毛泽东电告华南局、广东省委负责人说:“你们已杀了3700多,这很好,再杀3、4千人”,“今年可以杀8、9千人为目标”。1月29日,公安部对中南军政委员会报告说湖北省已经逮捕19823人,其中在省级机关内部逮捕了160人。公安部在报告上批注:“如此内外不分地实施逮捕,容易引起广大干部恐慌和思想波动”。毛泽东看了以后,批评公安部:“湖北做得很好,不要去泼冷水”。2月5日,中央西北局报告说:两个月已经逮捕5000多人,杀了500多人,虽然总体看杀得不狠,处理缓慢;但是执行镇反计划一定要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这是“双十”指示的要求--笔者)。毛泽东看后批示道:“对判死刑者,轻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上行下效。很多地方把杀人批准权由专署一级进一步下放到县一级。    

  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判处死刑的人,不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来定罪量刑,确定该不该杀,而是根据人口比例,要求某地、某市必须杀多少,这是最大的荒谬之处。毛泽东最初要求,杀人比例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零点五,严重的地方,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一;以后他又说个别地方可以突破,但不要超过千分之一点五,最多不要超过千分之二。 

  1951年2月中旬,毛泽东直接电告上海、南京两市委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逮捕2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一年之内至少应当杀掉罪恶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道)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杀掉1500人左右。这个数字是否妥当,请你们加以斟酌。南京方面,据2月3日柯庆施同志给饶漱石同志的电报,已杀72人,拟再杀1500人,这个数目太少。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0余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1951年2月2日,政务院出台了《惩治反革命条例》,毛泽东立即指示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及各省会城市,说这些地方“是反革命组织的重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1951年2月17日,北京市在罗瑞卿的直接领导、指挥下,一夜之间逮捕675人,第二天(2月18日)公开枪决58人;3月7日夜又逮捕1050人,25日公开枪决199人。毛泽东充分肯定北京的做法。为贯彻毛泽东的指示,3月初天津市委上报说在已经处决了150人的基础上,拟再处决1500人。毛泽东说:“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岛、广州、武汉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个几个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实的镇反计划。人民说,杀反革命比下一场透雨还痛快。我希望各大城市、中等城市,都能大杀几批反革命。”

  上海市委根据毛泽东“大杀几批反革命”的一再督促、指示,向中央报告说:“上海决心在已经逮捕了1068人、处死100多人的基础上,再放手逮捕10000人,杀3000人,关4000人,管(制)3000人。”毛泽东对上海市委纠正在捕、杀人问题上谨小慎微的态度,准备大捕、大杀的计划,给予充分肯定。他立即致电上海市委:“如果你们能逮捕万余,杀掉三千,将对各地城市的镇反工作发生很大的推动作用。你们注意在逮捕后迅速审讯,大约在半个月内就应该杀掉第一批,然后每隔若干天判处一批。”于是,上海市委在4月27日一天逮捕8359人,仅隔三天,4月30日一天就处决285人,5月9日再处决28人。“决议”发布后,由于惯性作用,上海大规模捕人、杀人没有能立即停止下来,6月15日一天又处决了284人,以后,每隔几天就枪毙一批人,少则几十名,多则一百四五十名。    

  由于毛泽东的督促、鼓动,捕、杀人出现失控状况,有的地方要求突破中央提出的捕人、杀人控制指标,尤其是杀人指标。贵州省委提出杀人数应达到总人口千分之三才能解决问题。西南、华南也要求突破指标。到1951年5月初,广东、广西两省已经逮捕188679人,处决了57032人,其中广东4月1个月即处决10488人。到四月底,华东地区共逮捕了358000人,处决了108400余人,占人口总数千分之零点七八;中南地区到五月上旬,杀人超过20万,接近人口总数千分之一点五。 

  ......安徽省桐城县拟将16名反革命处死,报安庆地委审批,地委审查全部否决,退回来。县公安局看到地委回文,以为同意,竟没有拆开看,将16人拉到刑场枪决。这16人中有5个伪保长,4个三青团区分部委员,3个宪兵,......没有一个人有血债、没有强奸妇女的行为。事后检查,有11个人连逮捕条件都不够,必须立即释放。阜阳专区要枪毙几个恶霸地主时,把同他们睡过觉的几个“破鞋”也给枪毙了,其罪行是“不争气,给劳动人民丢了脸”。还有那些被错杀的无辜的人,如很多从事地下工作的人,提着脑袋干革命,躲过国民党特务无数次追杀幸存下来,却被自己人给杀了,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由于没有认真总结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经验教训,在以后开展的历次政治运动中,一再重复这些错误,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过后,接着是内部肃反,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反右派斗争,大跃进运动,“四清”运动,在这些政治运动中,公安部门根据中央要求,都要布置对敌斗争的内容,把镇压反革命作为推动这些政治运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所以1976年前,我国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一直没有真正停止过,直到文化大革命出台“公安六条”、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专案审查,还在继续镇压反革命,同样,都不按任何法律程序办事,完全是无法无天,使中国人民一次又一次受到极大的摧残与伤害。 

        -- 尹曙生:毛泽东与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炎黄春秋》2014年第五期第2-5页

 

       “以党治国”这一观念从理论上看起码有两个漏洞

其一,它容易导致一党专政和极权政治。因为它会使执政党错误地理解为执政就是依它们党的主义和由他们党党员独自执掌国家权力,不允许其他政党和政治势力插足。其二,它容易导致“人治”,因为“以党治国”意味着党高于一切,高于人民,高于国家,“党在国上”。而党是什么呢?它是政治精英们的组织,是政治领袖活动的舞台。党用什么治理一个国家呢?只能依靠它的组织系统和它的政策,而政党组织往往被政治领袖所操控,因而党的政策也往往是政治领袖们的意思表示。这意味着政党政治包含着精英政治的因素,如果不对其活动用法律加以限制的话,则存在着变为个人独裁专制的危险。这对那些缺乏民主传统的政党来说更是如此。政党,哪怕是执政党,并不直接拥有立法权,所以也不会直接用法律来治理社会。“以党治国”观念在理论上的漏洞所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在我国上个世纪已充分地显露出来,它导致了一党专制体制。而这一体制存在几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以党治国”观念指导下所产生的一党专政体制,只会给中国或者带来政治的动乱,或者导致一潭死水和停滞不前的状态。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使我国人民清醒过来,选择了改革开放政策,并进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做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抉择,而这一改革必然来自对政治体制最关键的部分,即执政党的地位和执政方式问题的思考,“依法执政”正是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出发对执政党如何改革的一个回答。   

        --严存生:我国法治之路的政党维度,《炎黄春秋》2014年第五期第7页

 

       所谓政党活动的民主化,包括对内对外两个方面

1,对外的民主化指的是它能以民主的观念为指导,正确地理解和处理它与人民以及它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这就是说,它应该认识到自己只是人民中一部分人的政治代言人,因而它必须忠实地表达这部分人的政治诉求,而不能以党的领袖人物的个人意志取而代之。先进的政党意味着它具有更大的代表性和所代表的社会势力是先进生产力和科学文化的代表。......

怎么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政策和主张以法案的方式提交立法机关讨论,即经由其他政党和社会阶层的代表审议、修改、批准,获得他们的认可和批评,最后以民主的方式得以通过和以法律的形式颁行全国。只有这样,其执行行为才具有合法性并产生实际的效力。...... 

2,政党的对外民主,在一定意义上依赖对内或其自身的民主化程度。那么什么是政党的内部民主化呢?我们认为,政党对内的民主是指遵循民主原则来组建政党和开展党内活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遵循民主原则来处理党的领导人和普通党员的关系,要树立一个观念,即他们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因而领导不是自封的,而是由党员民主选举的。这意味着党的领导必须向党员负责,并接受党员的监督;党的权力的掌握者是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而不是领导者个人。党的重大决策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作出,而不是党委会,更不是领导者个人。   

                  --同上,第8页、11页

 

           从官修地方志中看大饥荒死亡数字

最近几年,关于“三年困难时期”到底饿死多少人,有很多争论。国内外大多数学者研究认为那三年发生了大饥荒,非正常死亡人数可能高达三千万人。但也不断有人提出异议,不仅否定“饿死三千万”,认为那是“重大谣言”,甚至否定发生过大饥荒。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李慎明认为“所谓毛泽东发动‘大跃进’饿死三千万......是有人刻意编造的虚假数据”;江苏师范大学数学教授孙经先提出,“三年困难时期”的“营养性死亡”人数在250万以下,其中“‘饿死’(完全性饥饿死亡)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清华大学特聘教授王绍光认为1958-1961年的死亡率相当解放前的正常情形及其他最不发达国家的正常情形。 

真相到底怎么样,最好的证据之一,就是当时的档案。但是,公开的相关档案至今仍然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了解更多的有关大饥荒的官方信息?为此,笔者查阅了数百种上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的官修地方志,再结合部分已经公开的档案的内容,以展示官方资料所披露的大饥荒情形。  

 

(根据中央精神)由于编修地方志的目的是反映“辉煌成就”,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则要“同中央保持一致”,关于建国以来重大政治事件的记述,还要“要遵守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对修志中涉及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则要“及时请示报告”,还要遵守保密规定,修完后要经过层层审查,如此等等,致使地方志在处理1958-1962年的饥荒和非正常死亡情况时显得异常谨慎。  

 

......(甘肃定西专区)《通渭县志》不仅介绍了该县的大饥荒情况,列出了死亡数字,而且多处明确提到“人相食”,是极少见的敢于明确说出“人相食”事实的县志。......《通渭县志》能够如此“另类”是有原因的。据该县志主编张尚质透露,“当时县委书记在审读志稿时,曾把我找去,问及三年困难时期所发生的事件有志稿中记载那么严重吗?他就将当年有关档案搬给书记看,看到志稿所记都是有根有据,于是他就签了字。”张尚质当年是《甘肃日报》的记者,灾后随省委工作组到通渭放粮,写了通渭饥荒死人的内参,当时他回到家乡,路边、田里,到处都是死人,遍地白骨无人收。张尚质所在村,人饿死了三成,他一家就死了三口。所以在编纂县志时力求反映真实情况。由于主编的特殊,加上领导相对开明,所以才有了不多见的《通渭县志》   

 

时任(河南)信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的张树藩后来撰文回忆说,他的秘书余德鸿在半个月内回淮滨县两次,第一次回家埋大爷大娘,第二次回家埋父母。四个老人家全都是饿死的,但当时不能说是饿死的,统统说成是瘟疫传染而死的。张树藩追问村里饿死多少人?余说他没有多出门,光知道他们村西头就饿死一半多,有不少户饿死都没人埋。余德鸿自己撰文说:“记得当时的淮滨约50万人左右,有人说死了18万人,也有人说死了16万人或17万人,占总人口的30%左右。但从我家住的那个防胡公社看,全县死亡比例还不算大。据原防胡公社党委书记熊仁宽同志回忆,当时防胡公社总人口为5万人左右,共饿死了2.2万人,点总人口的40%多。其中吴砦大队(我家那个大队)死亡人数占总人口的52%。小余庄生产队(我的祖居之地)共12户、75口人,共死亡38人,也超过了半数。我父母及二伯父母、三伯父母及堂弟路路均相继死去。......冯庄大队小李生产队13户死绝了9户,黄岗大队马楼村原400多人,饿死300人左右,杨围孜大队王庄生产队207人,饿死107人,其中死绝了6户。原地委党校副校长李心龙同志在家的6口人,死了4口。总之凡是我了解的村庄,死亡人数差不多占半数左右。” 

 

仅从笔者翻阅过的地方志中,就发现1960年前后全国40多个县死亡率超过100,以下是这些县的情况,死亡率后面未标明年份者均为1960年:

         大饥荒期间死亡率超过千分之百的县

              (据地方志不完全统计)

   序号  县名  死亡率    所属地区

    1  淮滨县  383.2‰   河南信阳专区 

    2  定远县  313.21‰  安徽蚌埠专区

    3  光山县  276.9‰   河南信阳专区

    4  息 县  274.71‰  河南信阳专区

    5  宣城县  210.37‰  安徽芜湖专区

    6  通渭县  204.2‰   甘肃定西专区

    7  余庆县  199.80‰  贵州遵义专区

    8  赤水县  182.11‰  贵州遵义专区

    9  无为县  170.65‰  安徽芜湖专区

      10 太和县  163.47‰  安徽阜阳专区

    11 金沙县  >157.68  贵州铜仁专区

    12 荥经县  151.13‰1959年)

           111.46‰1960年)四川雅安专区

    13 新蔡县  147.00‰  河南信阳专区

      14 亳 县  145.95‰  安徽阜阳专区

    15 桐梓县  142.40‰  贵州遵义专区

      16 垫江县  141.05‰  四川涪陵专区

    17 固始县  139.12‰  河南信阳专区

    18 正阳县  138.20‰  河南信阳专区

    19 乐业县  137.61‰  广西百色专区

    20 涪陵县  136.45‰1960年)

             110.96‰1959)四川涪陵专区

      21 眉山县  133.46‰  四川乐山专区

    22 宿 县  130.32‰  安徽蚌埠专区 

     23 环江县  121.75‰  广西柳州专区

     24 秀山县  120.7‰1959年)

            114.82‰1960年)四川涪陵专区

     25 五河县  120.45‰  安徽蚌埠专区 

     26 凤阳县  119.46‰  安徽蚌埠专区

     27 阜阳县  118.31‰  安徽阜阳专区 

     28 新津县  116.33‰  四川温江专区

     29 资阳县  116.60‰  四川内江专区

     30 肥东县  113.31‰  安徽合肥市

     31 遵义县  108.53‰  贵州遵义专区

     32 蒲江县  107.88‰  四川温江专区

     33 大邑县  107.84‰  四川温江专区

       34 上蔡县  106.69‰  河南信阳专区

     35 简阳县  102.96‰  四川内江专区

     36 大足县  102.98‰1961年)四川江津专区

     37 万 县  102.12‰1961年)四川万县专区

     38 巢 县  101.24‰  安徽合肥市

     39 商城县  >100   河南信阳专区

     40 荣 县  >100   四川内江专区

     41 郫 县  >100   四川温江专区

     42 石柱县  >100   四川涪陵专区

     43 酉阳县  >100   四川涪陵专区

    --洪振快:地方志中的大饥荒死亡数字,《炎黄春秋》2014年第五期第12131416

 

     在宁“左”勿右的思想指导下,安徽反右斗争严重扩大化

(由曾希圣一手制造,得到毛泽东肯定的)“李世农反党集团”一案伤害了一批干部,被直接株连的属中央管理的干部33人、省委管理的干部77人,政法系统、检察系统被批判、处分的3000余人中,大都也是被株连的。省检察院被划为右派分子和坏分子21人,占总人数的27%,其中被判刑和劳教的8人、被监督生产的13人。不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机关干部葛布奇一家15人,因此致死的就有9人,葛的爱人因生活困难,将两个孩子遗弃在合肥街头,三次改嫁,也未逃脱饿死的命运。地(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16人,被打成右派分子11人,另外还有一人斗争之后给予纪律处分,未被批判斗争的仅有4人。芜湖市副检察长周玉志和马鞍市副检察长林钧源等在劳改中含恨离世。

在宁“左”勿右的思想指导下,全省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魏心一(省委委员、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戴岳(省委文教部副部长、省文联主席)被打成“魏心一、戴岳反党集团”。全国共划右派552877人,安徽划右派分子31472人,占全国的5.7%。

      --董忠义:“李世农反党集团”冤案始末,《炎黄春秋》2014年第五期第49页

 

       林彪主张“不同的对象,应该有不同的学习方法”

林彪说:“什么东西是‘完整’的、‘系统’的?我说这些都是糊涂观念。不同的对象,应该有不同的学习方法,对自然科学的学习,是应该比较系统的。比如说,学数学、物理、化学,前面不学,后面就没有办法理解。对社会科学,就不一定那样去学,这是另外一种对象。社会科学无非是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它是用不同的形态,渗透在每一个问题中间去的。在个别中间有一般,这个一般就是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你学一部分东西,就可以了解这个一般。”“马克思、恩格斯、毛主席,他们并没有编出一本书,叫你从第一课学到最后一课。”“搞什么‘完整的’那一套,把那个东西神秘化,费力大,得不到什么好处。费力很大,使用很少。”“应该是用啥学啥,需要什么东西,学什么东西。”林彪强调:“我们要站在书上来读书,不要爬在书下来读书。要批判地读,要吸收地读。书应该为我服务,而不是我为书服务。让书牵着鼻子走,我不干。”

    --李根清:毛家湾林彪琐事,《炎黄春秋》2014年第五期第62页

 

          林彪主张“从大众经济需要上规定政策”

林彪在读《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时写道:“为六亿人口衣食住行的满足而斗争,离此则文不对题;党要在增加衣食住的供应上去努力,为民生而奋斗。”“缺粮食,粮食第一、缺啥啥第一”。“一切以能增加生活资料为原则,何方法能达这些目的即用何法。”林彪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称作“为大众主义”,说必须“从大众经济需要上规定政策。”  

               --同上,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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