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饶 人 处 且 饶 人
有一天,听朋友讲了这么一件事,让自己感触颇深:朋友很早就办理了移动的动感地带,有次交费时免费赠送了60条短信包,讲好三个月后如果不想用了,就带身份证去移动大厅办理取消手续即可,纯粹免费。
因她有一个150条的短信包,于是当时她不太想要,营业员说:“快过年了,150条短信肯定不够用,这60条纯粹免费,三个月后您去取消即可。” 朋友一想营业员说的有道理,便同意了。于是,三个月后她就带身份证去移动大厅办理取消手续。
当叫到她的号时,面带微笑的营业员有礼貌地问道:“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她对营业员说:“请帮忙将我的短信包去掉。”
营业员爽快地边说:“好的!”边麻利地动手操作起来,很快就办好了。
“给您的手机。”营业员还是满面春风。
“请问我150条的短信包还在吧?”她接过手机顺便问了一句。
“啊?!我还以为您只有这一个短信包,非常抱歉,我再帮您恢复。”
营业员急忙想恢复她原有的“150条的短信包”,操作半天无果后她便与总台联系看能否恢复,回答只有六个字:“抱歉,不能恢复。”
敢于担当的营业员主动提出她来承担责任:“非常抱歉女士,我不知道您有两个短信包,也怪我一时疏忽,您每月花5元钱就可以包150条短信,我不小心给您取消了,再次深表歉意。现在是发一条短信0.06元,150条要9元,以后我每月给您交5元话费作为补偿您看如何?”
朋友一听虽然有些遗憾,但仍然感觉不妥的她问道:“这5元是你个人出,还是你们大厅出?”
“我们营业大厅出。”营业员不好意思地对朋友说。
朋友不太相信地又问了一遍:“这5元到底是你个人出,还是你们大厅出?请你给我说实话。”
“我们营业大厅出!以后每月1号我便给您交5元,请您查收。”营业员不好意思地对朋友说。
朋友相信了营业员的话,同意了这一解决办法。
第一个月的1号,短信告知营业员交了5元钱。光阴似箭,已经到了第二个月的26日,朋友才发现这个月营业员没有兑现她的承诺,原本她就不是很想要营业员赔偿,想想营业员也不是故意的,只是一时疏忽,就再没有想此事,但是到了第三个月的2号,她又收到两条短信,一条是交费10元的告知短信,一条是解释短信,告诉朋友这是后两个月的钱。
看着这两条短信,朋友不禁陷入了沉思:这是多么讲诚信的营业员啊!因她考虑错是姑娘出的,朋友们分析后都说营业大厅不可能出这5元钱,那么营业员既然已经承担了三个月的赔偿责任,自己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吧!这样,小姑娘不用自责赔钱了,自己也轻松了,何乐而不为呢?于是,朋友急忙去营业大厅亲自告诉营业员自己的这一让两人都解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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