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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之道

时间:2014/6/11 作者: 楚言 热度: 333212

子曰:“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父,父死从子。”
子又曰:“言无再醮之端,教令不出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无閫在之非议也,不越境而奔丧。事无擅为,行无都成,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昼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效匹妇之德也。”
两段话,当今女性是绝不会认同的,尤以那些“新的女性”为最!
首先,要女子顺从男子的教令,增加做人的道理,那是不可能的。新的女性接受过新的教育,见识过新的事物,其能力不在男子之下,且又自食其力,何以要听命男人?这似乎说不过去。
其次,当今社会独生颇多,幼无兄弟,婚后又无子,再加丈夫无能,三从也行不通。
就两者概言,还真不能“三从”。
再看第二段话,那更不能应了。打妇女成了半边天后,再嫁成了常事,反对是泯灭人性的,须驳之,那再醮一说就不成立了。而教令不出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那是对有闺房的女子而言。很长一段时间里,闺房的设立是美好的梦,通常是大家共居一室,你说的也是大家听到的,所以没有闺房教育一说,只有不分彼此的共同教育,所以男女无别。对男娃的教育就是对女孩的训导,那么,酒食是要一起供的。
至于事无擅为,行无独成,昼不游庭,夜行以火,看来只是夫子的美好愿望了。不擅为,何以成女强人?不独行,哪来女记者?不昼游庭,又如何工作自立?如此“三从”美德,是不能“与时俱进”的,还真应打倒之!
读孔夫子的《本命解》,倒读出了对女人的理解,不知是幸事还是憾事?不管了,且记一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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