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儿子参加了班级干部岗位竞选,结果以一票之差落选中队宣传委员一职,弄了个“猪头”小队长干干。
自上次当小队长,已有一年多。虽是同样职务,但来源是不同的。上次是组织(老师)指定的,拼的是老师喜恶,可惜的是中途被老师撸了。这次走的是竞选式的民主路线,拼的是个人能力,但不知这次会被组织撸了不,因为民主在咱这地方是有其特色的。
在竞选前,儿子没有告诉我有这档子事。只在结果出来后才讲了这前后过程。
既然过程是民主的,那么结果也是必须接受的。但过程是要分析的,总结一下得失,作为经验教训是必须的。
一票之差,儿子淡然地告诉我。第一感觉是他没给自己投一票。按我的理解,既然是竞选,投自己的票理所当然的,是自信的表示。若自己不敢投自己,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那还有啥理由参加竞选。果然小子说没投自己,顺带说了句,老师规定不能投自己。嗬,既然游戏规则如此,那只能遵守了。
一票之差,显然是有人用脚投了。儿子说到,是他的一个铁哥们没投,那哥们将票投给了对手-一个漂亮小女生。闻之哑然!
细一想,正常!异性相吸,自然常规,大人尚且如此,况小儿辈乎!
不过,我还是正告儿子,此等朋友不可交。于人交,贵在义。义在朋友有求必相助,今临门一脚,实在是不义,此人以后在利面前,不但会出卖朋友,甚至还会出卖自己的。这想法或许以小人之心独君子之腹,但防人之心不可没有。
一票之差,小事一桩,不足记恨。但以小见大,其利弊还是要说给儿子听的,不是为了心存害人之心,学点利害关系之辩证,还是有必要的,毕竟儿子终将要独自面对未来的是是非非,临渴掘渔,晚矣!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儿子的铁哥们,真的是否很铁,又另当别人了,小孩子家家,啥是铁哥们未必搞得清,只或许是一起捣蛋犯错的伴而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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