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刚刚走远,夏天就毫无预兆的侵袭人类的脸颊,不给人喘息的机会,三十六度的气温裹着烫人的热风时不时逗弄着裸在空气的皮肤,再不发达的汗腺此时也分泌出咸咸的汗水。这个城市的夏天总是来得突然,让人措手不及,可是这才是五月,不是盛夏。
印象中的五月,和家乡小镇的五月一样,有最蓝的天空,最清澈的风,最耀眼的星星,最温柔的月色,也有最真实的感伤和间或穿插的喜悦。这也是一个煽情的季节,总会被贴上答辩,毕业,工作的标签,然后会猛然的发现从小到大烦人的上课钟不见了,可是下课钟也没有了,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现在,不知不觉就要像一个真正的大人一样生活,不知不觉就要在世间的修罗场上厮杀,不知不觉就和小时候天各一方。
小时候,很简单,一块蛋糕,一件新衣服就是快乐,长大后,很复杂,一个拥抱都显奢侈;小时候,以为长大就是唇彩,就是高跟鞋,就是满天飞的梦想,长大后,发现小时候是纯真,是美好,是做梦,长大却不再是唇彩,不是高跟鞋,长大后,才发现,还是运动鞋最舒适,还是旧外套最安心。
小时候,梦想有一个七彩糖果屋,长大后,希望三餐正常,偶尔享受一下;小时候,梦想成为画家,画惊心动魄,长大后,希望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小时候,梦想踏上最高山巅,去追风,长大后,希望一切平淡,得过且过……长大后,梦想被我们遗忘在哪,早已想不起,曾经天真的以为,小时候的梦想每一个都会实现,直到慢慢长大,才知道,人生就像热气球一样,要越飞越高,就要把沙袋一个个的丢掉,慢慢地,到最后,梦想都丢光了,我就变成了最不认识的我。有时候,想让一切重新来过,换种方式,换种青春,可是如果时间真的能倒退,那么一切也都不再那么珍贵。
不知道从哪看过这么一句话,说是“留不住的人,血液里有风。”那是不是不向世俗妥协的女孩,你的血液里也有风,所以才总是一个人在孤单的夜跳狂欢的舞步,一个人在海拔1532.7米的高山上等云破日出,一个人在绵软的沙滩上写倔强,一个人听海浪缠绵的细语。他们说我是一个疯子,我也觉得我像一个偏执的怪物,会不自主的远离喧嚣的人群,怕被别人看穿,更怕被别人误解。
他们说总要一个人去看想看的风景,见想见的人,然后才会慢慢长大。可我不是这样,我只是单纯喜欢独处的时光,喜欢空气中弥漫的书香和咖啡香,怀着希望,然后拼尽全力,而不是尽力而为。
不记得从哪一天开始,想真正的去努力的做好自己下定决心做的每一件事,不听纷扰的耳语,只是跟着自己的心走。还记得3月22号考完证券,5月15号考完会计的时候,因为过度劳累浑身散架的感觉,可我却像变态一样喜欢那种感觉,就像很用力很用力的跑完几千米后,躺在松软的草地上,看头顶上空流浪的云彩,闻着空气中夹杂的草香,偶尔会有微风亲吻脸颊,心脏有被晒过的温暖,暖到其他器官。想起《肖申克的救赎》里,安迪说“要么忙着活,要么忙着死”的时候,藏着希望的眼神,想起他们在工厂的屋顶上,穿着灰色的囚服,沧桑的脸上因为装修屋顶还拥有逗留的汗珠,或坐着活躺着,用最舒服的姿势,在早春十点多的阳光下,喝着清凉的啤酒,沐浴着阳光,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像在自家的屋顶上一样。几米说:“总是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最美的惊喜”。我想瑞德一定懂这句话有多美。
总有一个理由,一份信念让自己不遗余力的去做一件事,去相信人生存在的美好。我不再满心的期待那个规划的明天,只是单纯的想趁自己在最好的年华里,去努力的变好,变的强大,强大的可以保护自己爱的人,强大到自己给自己安全感。
有人跟我说:你的头发是软的,嘴唇是软的,为什么心是坚硬的?其实不是坚硬,那是愚勇,那时光,等我把愚勇熬成温柔,我们私奔吧。就像你教给我的:擦肩而过的万千生命力里,上一秒他是路人甲,下一秒,撞进生命里,人生有多少遗憾,就会有多少惊喜。所以才会相信,即使前路险恶,那些蛰伏的苦痛,终究会熬出果实,就像每天晚上告诉自己的那句话:不怕千万人阻挡,就怕自己倒下。
路易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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