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皱眉,极不情愿的挽起裤脚。
田地里湿漉漉的泥巴还是沾上了她的小腿,她厌恶,宁愿接受他那粗糙的手茧如蛇般在身体游移爬走,也不想那黏呼呼的东西遗留在身上。她想作呕,蹲下来,用力擦拭之后,她抬头,溪水将她倒映在涟漪里。她失神了,实在是想不起在马车下来的时候的神态。
今年又是一个大丰收的季节。他嚼着饭,含糊不清的说着。她接过他递过来的空碗,为他添上饭,第5碗了。你看到那一片金黄的稻穗吗?风起的时候,层叠有至。他说的声色俱全,连带着唾沫。她低下头,他并没有留意到自己的擅作主张,她为自己买了一双带花的平底鞋。这个时候,她不忍告诉他,这一双鞋,足足用了三个月的伙食费。
她失眠。他打着响雷般的鼾声。睡得很详和,嘴角上翘。她关上灯,试图进入他的梦境。辗转反侧,她听见了。泪水敲打在木板床上的响声。
斯尔斯:
她昨晚又失眠了。她的辗转反侧若如车轮来回不断的在他心坎碾过,泥泞不堪。他知道,她讨厌所有有关湿漉漉定义的物体,包括文字。所以他从不会在她面前坦露心声。吃晚饭的时候,他也看到了她的鞋子,红色的,很好看。她本能地掂着脚尖在屋里来回渡步,她似乎忘了,脚下的并不是舞台。他很想起告诉她,她的美,她在马车下来的雅姿,倾倒全城。
他决定了,把即将丰收回来的稻穂全都变卖。
他的想象力也算是天马行空的了,他仔细的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那从不是想象中的自己。他剪了个短发,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在白衬衣,白色领结的衬托下,他的圆头皮鞋闪闪发亮。如果可以摒视那黝黑的肤色,他都相信自己是上流社会的一个绅士。而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农夫。
他推开家里的木门,很紧张。门板上的灰尘都抖落在皮鞋上了,都浑然未觉。他一只手紧紧的攥在裤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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