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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贾雨村

时间:2013/9/29 作者: 尚天郊 热度: 73093
  《红楼梦》也看了很多遍了,里面很多诗词都会背了,可是每次重读都好像有很多之前没注意看到的地方。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中国最优秀的小说,没有之一。我看现在的九零后基本不看这些古典小说,看书网流行的都是些脑残的情色小说,或者帝王小说,里面大都是诲淫诲盗的封建思想,不禁慨叹再过几十年是不是《四大名著》就要失传了。听说《红楼梦》刚问世时有人手抄一部,可卖百金,而现在一本书只要几十块钱。这么好的精神财富,这么低的成本,不去享受实在可惜啊。我未能像红学家刘心武那样一个字一个字的去精读,不过是遣怀释闷以作休闲。其间也有一些不成熟的心得想诉诸笔端,可看了不少红学家的书之后,觉得前人已有和我类似或者比我更好的见解,再写出来有抄袭之嫌。对于贾雨村,可能是读者大都鄙其为人,似乎很少人有过涉猎,所以想谈下我的一得之见。当然,浅薄是浅薄得多了,请各位红迷朋友嘴下留情,加以指正。
  
  前几天在深圳书城买了一本当代红学家周汝昌校订的批点本,汇集了庚辰本、戚序本等十几个脂砚斋批本的批注,当然也有不少周老的批注。各版本批注用不同颜色的字体,并且每条批注都具体注明哪个版本批在何处,周老的批点也中肯、谨慎,不乏闪光点。从中可以看出周老是下了不少工夫的,不到百元的书,还是物超所值的。几年前推崇金圣叹批点的《水浒传》,还说过什么脂砚斋批点没什么价值的怪话,回想起来令人汗颜哪。记得十几年前看过一本忘了哪位“名家”的《红楼梦》批注本,那位仁兄胸无点墨,乱点一通,佛头着粪,糟不可言,至今思之尚有余悸。比较而言,周老整理的批本确实值得推荐。题外话说太多了,打住吧,下面具体说说贾雨村这个虚构的小说人物。
  
  贾雨村者,“假语村言”也,他的人格也像他在小说中的作用一样真真假假,扑朔迷离。他的出场是在甄士隐未败家之先,那时他一介穷儒,寄住破庙,穷困潦倒,卖字为生。甄士隐邀其共饮,他慨然不辞。多个版本的脂批在此评说“雨村豁达,气象不俗”。后来士隐赠银赠衣,他“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甲戌本侧批曰:“写雨村真是个英雄”,我都有同感。可是第二天甄士隐欲写荐书付之,本意是为解他京城落脚之困,他却在清晨五鼓已踏上进京之路了。甲戌本在此侧批为:“写雨村真令人爽快”,我却有点想不通了。照我一直的理解是:雨村虽托“豁达”之名,但在得到赠银之后,估计是彻夜不眠的。他可能在想:久屈人下,终于有了可以进京赶考的盘缠,士隐是酒后赠银,万一明天去致谢请辞时他后悔了呢,会不会横生枝节?为免夜长梦多,明日天五鼓时还是不辞而别罢。于是托和尚传话“读书人不在黄道黑道,总以事理为要,不及面辞了”。我觉得这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算什么“英雄”,叫什么“爽快”?还是说脂批在这里用的是“反语”,可看起来又不像。孰真孰假,本人才疏学浅,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姑且存疑,以待有识之士解惑。
  
  雨村大比之年,十分得意,选入外班,做了知府。虽有才干,未免有贪酷之弊,加之恃才侮上,结果被上司一书参倒。在这里甲戌本和蒙藏本多次批他是“奸雄”,又和我历来的理解有所出入。我一直理解为雨村初入官场,不谙权术,尚存天良,不愿与僚属同流合污,故遭排挤。后来点了应天府,终于学乖了,为保前程,自已恩人的女儿甄英莲落难也不顾了,还管什么“逢冤”。当然乱判葫芦案也是无奈之举,不这样判自己官丢了不说,你当薛呆子就真能被绳之以法了吗?只有当天良丧尽时在封建官场才能如鱼得水,所以说错不在雨村,错在封建官场制度,正直的人就做不了官。好比某朝社会,一党专政,权力不受监督,整个官场尔虞我诈,伸手不见五指。不少政府官员也是出自寒门,本来想认真为百姓做点事,可上级要贪污时非要把我也下水,“大家都贪你一个人不贪什么意思”,想举报我们吗?为保官位,不得已而贪,可有人又盯上我这个肥差,处心积虑想把我搞下来,理由又是“贪污”,你说我郁闷不?整个政府机构,无官不贪,只有贪得多与少的区别。搞下来的都是贪得少的,没钱打不开路子,只能被贪得多的整下台,所以说揪出的贪官其实也是社会制度的受害者。而《红楼梦》荷戟而指的,也正是封建社会制度本身,这样说雨村在此还不能被称之为“奸雄”,还算是个良心未泯的人。而脂批连续三个“奸雄”,在“龙颜大怒,即批革职”之后蒙藏本又批道:“罪重而法轻,何其幸也”。似乎雨村已十恶不赦,必欲诛之而后快了。那么也就反证了封建制度是正确的了,这实在让我非常费解。
  
  以上是两点关于脂批的,实在是不揣冒昧得紧。大家都知道,脂批的价值不在原著之下,我这样质疑,恐怕会引起公愤吧。那么下面还想说两点关于原著的,不知红迷朋友们还能见容否?反正一刀砍不下两个头来,豁出去了,因为这也是一直困扰我的一个问题,说出来好请高人指教。其中一个是像雨村这样的下作之辈,雪芹何以要他做黛玉的老师呢?难道就是为了引出“黛玉入贾府”和“夤缘复旧职”两节?还有一个是雨村接到冯渊族人的报案,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我最早看的是修改过很多地方的程乙本,这句里面删去了“放屁”二字。早期的庚辰本是有这两个字的,周老校订本通过多个版本比较认定,这是雪芹的原话。雨村也是堂堂应天知府,何以在堂上口吐脏话?当然我不是说见不得脏字,《红楼梦》包罗万象,里面什么字都有。只是说如果出自薛大傻之口,或者贾府下人婆子们,我或者还有可能会心一笑,可雨村在这种场合实在不宜说这两个字。程乙本可能也觉得不合情理,但删去又有妄改原著之弊,这也是我不能够容忍的。如果说雨村天性粗鄙还勉强能够理解,可后面写道宝玉因说要和黛玉共用一个枕头,黛玉嗔道:“放屁--”我就实在不能理解了。
  
  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有些小姑娘小后生估计要不乐意了。“那你这意思是你比曹雪芹还高明?你那么会说,你来写一部我们看看。”如果遭到这种反诘,我就只能抱头鼠窜。我想说的意思是有这些疑问,说出来以请教高明,当然不敢也不能向雪芹叫板。一个贾雨村,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已经让我们有聊不尽的话题,更别说十二钗和副钗们,这也显示出了曹雪芹的如椽之笔,龙象之力。我一个无学后辈不能理解,又有何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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