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重新流落到这个城市我没有报太大的理想.只是想逃离以前,以前那个家庭,以前那个社会,以前那个我.
但是从一开始,从我再次踏入便迈错了步.大姨曾说过:一步错步步歪.当时不以为然,现在后悔却没有后悔药可吃.因为我是为了一笔当时在我看来是天文数字的钱来到这里.什么最挣钱?我也不知道.稀里糊涂被朋友介绍作了吧女,但那时的我还是相当单纯,有男人说话或动作粗鲁了点,我便不愿搭理人家.后来可想而知.
离开了酒吧,找了份正式的工作.但因忍受不了无休止的出差.没有多久便不干了.再后来没有钱看报纸打广告招公关,便去应聘.很奇怪,基本上我去任何一地应聘总是会被他们一眼相中,作了下去才知道所谓公关就是陪聊,从一开始羞涩腼腆到如今夸夸而谈.总是不停的像陌生的男人说着一样的谎言.
现在钱是有了,虽不多但是足够我一人花消.只是却越来越讨厌一个人相处,午夜梦回,一个人守着一张大而空旷的床.怎么暖也暖和不起来.曾有一算命的说我的前生是一条蛇,我很诧异怎么会?那细细长长的散发着腥臭味的家伙是我的前生,但所有熟悉我的不论男女都说那算命的说的准,因为我喜欢夜晚,喜欢把自己打扮的很清纯,却总是用眼神和腰肢勾引着别人,同样我也喜欢做爱,和不同的男人,我喜欢那种像在大海里被一个浪接着一个浪冲击的感觉.但是所有和我做爱的人都有共同的特点,当然前提是有钱,没有钱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是不行的,起码我是这么认为.哦,对了,他们都很温柔,其实绝大多数时我喜欢温柔的男人,慢慢的挑逗他们,让他们欲火难耐,使劲求我满足他们,那时的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下面就是任我宰割的臣民,但是人总有看走眼的时候.当我看走眼碰到一粗鲁男,骑虎难下之际,我还是会让其得手的,我会乖乖的装出一副不经世事得样子,让他们自然而然的轻手轻脚.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也知道,在大家眼里,我就是一婊子,我不介意别人这么说,相反我挺喜欢这个称谓的.我就是婊子,只要是我喜欢,我就缠着他,让那些装淑女的见鬼去吧.嘿嘿,脸皮很厚是吧?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不是光喝水就能生活下去得人.我喜欢名牌,喜欢吃西餐,喝咖啡.喜欢旅游,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钱,我懒惰不愿意为了稀薄的一点工资而拼命工作.
我以为一个女人再美也有消退的一天,是让那美一天一天归于平淡还是像烟花一样有着瞬间的灿烂,我选择眼花.想起小时侯写作文,老师问;同学们,写一篇你们最敬佩的动物,还有为什么?我写了喜欢蝴蝶,有漂亮的衣服穿,可以悠哉悠载到处玩,死后还可以作成标本,被人赏玩,不错哎!当时老师还开了一小型班会讨论学蝴蝶好还是蜜蜂好?这是件真事.因为当时好多同学都写了学习蜜蜂,最后班会结果是什么?早就忘了.
等我长大成人的那天没想到还真的成了一只蝴蝶,每天飞来飞去,穿着漂亮的外衣在不同的男人身上吸取我想要得一切.
很晚了,这是我第一次写这种东西,如果能发表我将继续写下去,谈谈那些虚伪的男人和伪淑女们,当然还有我们这个群体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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