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走却走不远,这是观念的牵绊;想走却走不动,这是身体的束缚;想走却走不了,这是权力的压制。深受缠足荼毒的女子,就是如此。尖尖的大脚趾,其它脚趾则是弯曲变形,蜷缩着如同那个时代的女子一般畏畏喏喏。那是三寸金莲?我倒不妨认为女子的脚就是两性不平等的见证。对于肌肉萎缩的金莲,我是否能将挺着的大脚趾看作男人、蜷着的脚趾看作女人呢?一只脚五个脚趾,总要有个头领领导,而大脚趾就是象征父权。尖尖的脚不正是地位等级的写照吗?
从缠足舞到缠足大众化,这真是个漫长的过程。我在斥责这种扭曲习俗的变态时不得不钦佩它的感染力。。为什么缠足能在一次次朝代更替里得到发展?毕竟中国很多习俗在朝代更替里逐渐消逝,而缠足这一风俗的生命力为什么这么强呢?我想,因为缠足的对象是女性。这习俗仅是针对女性吗?为什么清朝最严重呢?它是否又是政治在文化上的体现呢?清朝时,它是否表现了一等(满族)、二等(汉族男性)、三等(汉族女性)的关系呢?听说物极必反,那么如果没有后来的放足,那么缠足女性又是否会觉醒反抗呢?……
缠足是扭曲的风俗,往往这种从思想上得到认同的扭曲的风俗最难舍弃,况且它还生在长在政治经济等一切承认它是美的封建社会。畸形的东西久了,大家也会从被迫接受发展到盲目追从。封建时代,男人是女人的天,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要“以夫为纲”、遵循三从四德,这一切不平的等级,为缠足萌芽生长创造了肥沃的土壤。
如果我生在那个时代,我也会缠足,因为我的天我的纲爱这种“美脚”,所以为博得一家一夫(即使这夫是几个女人的夫)的接纳,我愿意接受这种锥心的痛。即使我不要结婚那我也受不了所有人的指责与嘲讽,我的世界那么小,而充斥在我世界的人都觉得缠足是必要的是美的,我这么低微,我怎么反抗?哪怕有一个人出声不要缠足,我也会反抗的,可是没有声音来鼓励我,于是我顺从的用裹脚布裹住自己的脚,同时也裹住了年幼而天生的自我思想。社会要我把棱角磨了,这样就能在丈夫面前呈现温柔顺从的一面得到家得到爱,嫁不出去的女子是丢家族的脸面,而父母生我养我,我怎能让父母蒙羞?
听父母的话就是孝,而最亲的母亲又怎会害我,所以我要听父母的话“缠足”。这样一代一代,缠足风俗就像传家宝一样被家庭妇女珍惜、传递。那些沉默的女性,哭着接受也哭着“传承”。独门技艺、金银财宝、古书典籍等等传给延续香火的儿子,而“泼出去的水”-女儿继承了一块裹脚布。
缠吧,缠了才好控制,把人裹成没有思想的傀儡,才能保证“香火”的绝对地位。
我无法想象后来的“放足”有多么艰难,农耕经济造就的保守性、恒久性已经将三寸金莲嵌进民族的血脉筋骨里,动裹脚布不仅是动块布而是撼动整个社会。如果我深受三寸金莲的荼毒,突然有人告诉我:这金莲不是美,而是扭曲的畸形的不对的。我怎么受得了,世世代代都以为的美居然是丑的,世世代代都说裹脚是正确的现在居然是大错特错,我该怎么办?她们不裹脚了,放足了,我们这三寸金莲该怎么办?女性也要靠劳动挣工分了,我们这三寸脚连走路都吃力,那又该怎么活?……那时候我们还那么小,大家说要裹脚于是我们裹了,现在又有人说放足了,我们又该何去何从?
我们不断地被社会被人制造,又不断地被毁灭。
我们的身体不是我们的,我们丧失了对身体的自主权,哦不,一直以来我们连权利都不知道是什么?现在有人告诉我,我有权利了,而这权利于我而言是那么陌生,我甚至害怕它。我宁愿做“一生的囚徒半生的牛马”,也不敢与千年的传统做对呀。提倡放足的人虽艰辛,但在放足运动里最彷徨最痛苦最挣扎的人还是那些深受缠足风俗影响的女性。一个人,最难改变的是观念,最怕的是与历史与整个社会传统为敌。
冯骥才说:“我觉得妇女放足的时代是最悲惨的时代,因为她们不只是要劳动了更重要的是社会所施加的精神压力。妇女放足意味着-妇女被整个历史抛弃了,成为了历史的牺牲品” 。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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