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即将进入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伴随着社会个体羞耻感的逐步丧失、伴随着社会道德的逐步沦丧。当个体毫不羞耻地用乱性或谎言作为得到物质满足的交换条件或手段时,当个体生命需要施救而社会却在讨论是否能够提供这种救援时,这宣告了,整个社会道德即将进入一个无底而黑暗的深渊。在那个黑暗的深渊里,人变成了非人。
社会思想意识决定了社会道德意识,思想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同时受到一定时期政治意识的影响。在政治自由的社会当中,政治意识就像支流,不断汇入主流意识中;而在政治垄断的社会当中,政治意识在垄断下占据了主流地位,各种支流意识对其起着修正作用。社会的发展过程,也即:经由历史积淀而形成的意识与政治意识之间的主流地位和支流地位相互博弈的过程。
或许可以简单回首中国历史的某些重大的转折点!
自有据可查的商代开始,中国开始了奴隶制社会。奴隶像物品一样被自由买卖。他们没有作为人的任何权力,他们随意遭到主人惨绝人寰的虐待;他们吃的最少,干的最多。然而,奴隶主似乎并不明白,奴隶也是人。作为人,便拥有意识。这种意识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当匮乏的物质基础丝毫不能保证人的正常生存,甚而人的生命随时面临着被剥夺的危险时,人的本能的求生欲被极大地激发,这种被激发的求生欲进而变成了反抗的意识。于是,奴隶们开始大量破坏工具,开始向这种制度提出挑战。
随着周王朝统治的削弱,各地诸侯并起。从此,中国进入到著名的春秋战国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处于常年战乱当中。奴隶制社会建立起的道德体系随着战乱而走向崩溃。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人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于是涌现出了像老子、孔子、韩非等一大批哲学家、思想家、军事家等。他们在不同的角度对人的问题、生命的问题和社会问题进行系统的思考和阐述,形成了道家、儒家、法家诸学说流派。准确的说,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历史时期。
随着秦始皇统一中国领土、统一度量衡和文字,中国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实现了历史上的首次统一。然而,因为思想上并未实现统一,秦王朝仅仅持续了两代就归于瓦解。
后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中国历史真正进入了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的封建王朝的循环更替的历史时期。从公元前200年到公元1500年之间,中国历史似乎进入了一个怪圈当中。各封建王朝轮番演绎,变化的仅仅是帝王姓,不变的确是百姓家。中国社会在政治体制和思想等方面没有丝毫进步。
随着蒙古人的入侵,中国封建王朝首次受到了外族侵略。于是,在思想文化及社会道德上,中国开始逐步发生变化。元王朝,削弱了儒家传统思想对中国的束缚,社会思想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解放。同时,儒家的传统道德观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于是,在元王朝,女性和外国人可以在朝为官,女人不用缠足。
然而,由于占据统治地位1500多年的儒家思想在国人心中根深蒂固,于是,汉人的明朝旋即推翻了蒙古人的统治。从明朝开始到辛亥革命结束,虽然这段时期中国社会也受到了来自西方列强的侵略,但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并未发生动摇,于是中国社会又被儒家思想牢牢控制了500多年。
辛亥革命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社会再次进入了长期动荡时期。中国社会涌现出了大批救亡图存的呼声。各有志之士开始向西方寻找救国道路。于是,西方的各种理论学说不断被介绍到中国。尤其是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之后,中国社会开始进入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时期。这时,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在统治者当中根深蒂固。尤其是文革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和阶级斗争的思想达到历史高峰,在统治者的倡导下,中国社会抛弃了传统的儒家思想观念。而当“四人帮”被粉碎之后,文革被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旋即破灭,人们丧失了固有的信仰,中国社会再次进入了思想动荡时期。
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向中国大地,中国开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民族复兴之路。国家和人民的一切活动均围绕着经济建设而展开。于是,部分地方政府为了GDP开始了“人吃人的圈地运动”,大批农民失去土地,被逼进城谋生,形成了大批农民工进城的现象;而部分“聪明人”也看准时机,开始不择手段地向“发财致富”的道路迈进。这一时期,是中国社会思想的空白期,除了“赚钱”之外,人们不知道生存的意义和价值。人们开始怀疑一切,漠视一切。社会开始变得自私自利,利欲熏心。“拜金主义”逐渐占据了社会思想的制高点,甚至有逐渐占据统治地位的趋势。于是,为了金钱,人们抛弃妻子,背离人伦纲常;为了金钱,人们出卖灵魂,挑战基本道德底线。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的的富裕阶层逐渐增多,人们逐渐摆脱贫困。社会的道德矛盾逐渐变成了丰富的物质与贫瘠的思想意识之间的矛盾。部分官员们用手中的权力非法攫取大量财富之后,用淫乱作乐填充空荡荡的头脑;部分商人们用尔虞我诈骗取大量财富之后,用胡作非为满足变态的心理享受。他们从穷光蛋暴富之后,在充足的物质中开始迷失自我。他们忘记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正如一位富豪所言“一个人的钱多的超过了一定的限数,钱就成精了,有魔力了,它会以它自己的语言一而再、再而三地怂恿你用它去变更多更多的钱。”于是,他们从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冰冷的“造钱机器”。
这种“拜金主义”的社会意识形成了糟糕的社会道德。如果没有法律,人们不知道怎么处理道德问题。怀疑一切的人用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把杀人越货说成劫富济贫,把出卖肉体说成为艺术现身。生命权遭到无情的践踏,人伦道德遭到无情的抛弃。好和坏的标准变得模糊不清,正义和邪恶的界限不再显而易见。高尚的道德之花在阴暗的社会角落里暗自凋零。
阶级社会中,社会阶级的存在是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的合理的社会现象。同时,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拥有不同的道德操守。社会道德约束的是地位低下者的行为,而保护的是地位较高者的利益。例如,在古巴比伦,奴隶主殴打奴隶不会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而奴隶即使打了自由民,也会被认为不可接受,甚至会被处以酷刑。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关于阶级歧视的规定。法典中规定:如果贵族阶层的人打了贵族阶层,仅需罚银一明那。如果任何奴隶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则处割耳之行。奴隶没有任何人权。他们只是被当做物品对待。因此,在奴隶社会,普遍的社会道德仅存在于社会地位较高者之间。奴隶的任何反抗奴隶主的行为均为认为是不道德的表现。同时,阶级社会的社会道德对男女的道德观同样区别对待。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而女人只能从一而终;男人可以追求权势,而女人只能三从四德。另外,自李后主主张女性缠足之后,不缠足的女人同样被视为不道德。统治者用自身阶级的思想意识规定了被统治者的的道德观,从而为统治者服务;男人则用自身的思想意识规定了女人的道德观,从而为男人服务。
阶级社会的道德意识显然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服务的。随着阶级社会的瓦解,相应的社会道德意识便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有些道德传统因为长时间占据人们的思想意识而逐渐演变成约定成俗的习惯;另外一些道德准则则随着阶级社会的瓦解而消失。流传下来的社会道德准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被赋予了不同的道德内涵。例如《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如果一个人盗窃了寺庙或商行的货物,应被处以死刑;接受赃物者也应处以死刑。因为寺庙或商行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这条禁止偷窃的法律保护的是地位较高者的利益。而当今社会,禁止偷窃的法律条款则保护的是每个公民的权益。
在法律上来说,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我却丝毫不能为这种进步感到高兴。因为,虽然历经几千年的发展,人类社会取得了显而易见的进步,但是,人类行为并未因此而得到多大的发展。尤其随着中国“拜金主义”思想的横行,偷盗者似乎变得理直气壮。各种盗版书刊、光盘充斥街头,各种专利权、著作权的官司数不胜数。侵权者不为其行为感到可耻,反而大张旗鼓聘请律师,从而颠倒是非黑白。很难想见,倘若没有法律的约束,这些疯狂的剽窃者将会把孔乙己的伎俩发挥的多么淋漓尽致!
早在2000多年前,孔子就已经提出了为人的基本行为准则。虽然不同的历史时期下,相同的行为具有不同的道德内涵,但是,这种道德内涵的转变决不能当成不遵守道德的借口。
《论语》有云:“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固而道生。孝悌者,其为仁之本与?”或许有人说,孔子的“孝悌”观,其目的是号召人民不要作乱犯上,从而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但这并不能作为当今社会违背“孝悌”观的理由。“孝悌”观,倡导的是一种基本的人伦纲常。如果一个人自私到连给与自己生命的父母和传授自己知识师长都不放在眼里,这种人又会把谁放在眼里呢?或许为了金钱,他会一时间甘心情愿为某些人肝脑涂地,但如果把利益关系剥离开来,那么,他的“肝脑涂地”就会变成“落井下石”。孔子的“孝悌”观,不涵盖丝毫的利益关系。这只是一种为人的基本原则!“越鸟巢南枝,狐死必首丘”。难道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连鸟兽都不如吗?当今社会,有些人为了逃避父母子女的这种人伦关系,竟然大言不惭地证明:生儿育女仅仅是男欢女爱的副产品!更有甚者,竟然把生孩子当做谋生的手段,生一个卖一个。相比2000年前,人类的物质生活虽然有了极大的提高,可思想道德却沦落到鸟兽不如的地步。这难道不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莫大悲哀吗?呜呼哀哉!呜呼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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