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间新闻说,中国黄金笫一案,山东济南有个叫宋荣贵的先生,二万多元本金炒金,十天获利2100万,被开户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划走,并被银行告上法庭。所谓“不当得利”,银行一方解释说,是宋荣贵先生利用交易系统漏洞交易而获利。
关键词:利用交易系统漏洞交易,“不当得利”,告上法庭。
如此说辞与结果,可笑而荒谬而荒唐,让世人大开眼界。请问:难道银行炒金交易系统有“无漏洞”和“有漏洞”两套系统不成?难道银行曾经向炒金人诏告“某套交易系统有漏洞,炒金人不得使用”不成?难道宋荣贵先生明知银行已经诏告“某套交易系统有漏洞,炒金人不得使用”而非要使用而获大利不成?地球村人只要不是神经病都清楚,只要是你银行设计而让炒金人使用的交易系统,你一旦提供,炒金人愿意使用并拿钱交易,那么,炒金人无论是赚是赔,亦无论谁赢谁输,谁赢得钵满盆满,谁输得裤儿都沒有,那都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然,银行是炒金庄家,更应诚信,不要说人家十天赚二千万,就是十天赚二个亿、二十个亿,你也得认输,认倒霉。如果检查发现交易系统确有漏洞,只能怪自己,追究系统确认者的责任,追究银行相关领导的责任,让他们下课,或罚款,戓蹲监狱,或杀头。银行方面沒有如此,自己输了便反诬炒金人利用交易系统漏洞交易、“不当得利”,这叫胡说八道;继而划走炒金人所得钱款,告上法庭,这叫颠倒是非,这叫横行霸道,这叫恶霸嘴脸。
当然,宋荣贵先生因“不当得利”吃了官司,是坐牢还是杀头尚不得而知。但笔者由此想到2007年2月28日,那天,南京股民张浩花820元以一厘钱的价格买入海尔权证82万份,当天便增值变成56万元,后来被指交易系统有漏洞,张浩是利用系统漏洞交易而获利。尽管如此,但以一厘钱价格卖出权证的股民和证券公司都明白“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一游戏规则,罪在系统和证券交易所,不在张浩,没有给张浩过不去;而以一厘钱价格委托卖出权证的股民不仅没有给张浩过不去,更沒有去向证券交易所无理取闹,讨要公道。但问题在于,如果济南炒金案成立,宋荣贵先生败北,那么,当年那些以一厘钱价格委托卖出权证的股民则有理由向张浩讨回“公道”,并追究证券交易所的“责任”。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中国大陆是一个统一的国家,济南所用的法和南京所用的法应该是相同的。否则,便说明中国法治不昌,法无准绳,司法混乱。
说到此,不能不说说同样发生在金融界轰动一时的许霆案。
2006年4月21日,广州人许霆到某银行ATM机取款,取1000元,银行卡里只被扣了1元,于是许霆分两次连续取款171笔,合计多得人民币17万余元。后许霆被捉拿归案,一审被判无期,终审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此案中的许霆犯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一国人共识的道德原则,实在是罪有应得。但是,同样在中国而又同时代,2009年7月15日,中国石化集团原总经理、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达二亿元,法院认定陈同海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0年11月19日,中核集团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因受贿人民币660余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康无期徒刑。如此三案,都违背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一原则,按照国人喊得震天响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大准则,那么,比照许霆案,陈、康二人究竟该当何罪?此外,前许霆是平头百姓,后两者都是朝廷命官、大官,那康日新还是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且在2002年曾当选为中纪委委员,如此朝廷达官显贵、手持执法利剑之人犯罪,那么,再来比照许霆案,他们究竟应该罪加几等?是枪毙还是凌迟才算公平正义呢?
人们由此不难看出,在龙文化的土地上,“天道无私”不过是骗老百姓的鬼话。
现实如此。蹙眉沉思,回首过往,炎黄子孙们不能不喟然长叹:只有在地球村的这一角,才有戴着乌纱帽的人犯法的快乐和平头百姓犯法的悲哀!而在这一角,达官显贵犯罪,涉案金额百万千万上亿而从轻发落者又何止陈、康二人!
更何况,许霆案事并非到此为止。笔者以为,再深一步说,许霆应该无罪。为什么这样说呢?据报道(5月22日央视13频道),“近日,英国某小镇一台ATM取款机发生故障,储户取款时吐出双倍数额的现金。此消息不胫而走,闻讯赶来的人们在ATM机前排起了长队,在故障时间里共有200名储户双倍取走了现金。故障时间持续两个多小时,直至警方赶到现场,关闭这台ATM取款机。而事后银行方面则表示,他们不会追讨多支付的钱。他们解释说,因为出错的是银行,储户不必为此负责。”概而论之,英国银行方面客观上是在遵循“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一公共行为义理。诸位看官,两相比照,许霆案与英国储户取双倍现金事完全相同(尽管笔者不支持“取之无道”),请问,许霆应该有罪么?
可是,在“周瑜打黄盖”的故乡,许霆的遭遇却与英国公民截然不同。而更让人费解的是,中国是伟大的龙文化的国度,而那英国可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呢!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