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大学的时候,年龄不大;农村来的孩子,遇到事都闪躲着。大一开学,他一个人来,几件衣服(学校会发被子)。没有什么朋友,日子还是和高中一样。按时起床,去图书馆,中午食堂吃饭,下午图书馆,晚上回去睡觉。室友当他是个怪物,大学没有游戏和爱情,还是大学吗?
他和她认识是在食堂,只剩最后一个馍,她来晚了。他红着脸,讷讷半天,把馍塞进她的食盘,转身就跑。那个馍还是他买的。
第二次认识是在图书馆,原来她也是个“怪物”。她向他借笔,他给了;还回来时,手中紧攥着,还有余温。
日子的轨迹改了,虽然还是一如既往,食堂,图书馆,寝室,可多了个人。他变得有时心跳加快,有时愁眉难言,有时心急如焚。
好事还是坏事?他和她开始逛街,牵手。他是快乐了,在白天;晚上,则痛彻的往家里圆谎。
为了快乐,他打工,做小差。二人久了,但没有逾越那一关。他虽然渴望,但不敢奢求,二人相处快乐就好,何必其他。
他看见她,在那种他们只去过一次的餐饮店,调笑,肆无忌惮。他眼神很炙热,仿佛不如连同自己一起燃烧掉。
他试着看紧点,不再只顾着学习,短信每天多发十条,电话多打五个。她说他很关心她,他很开心;她说她有自己的生活,两人不要太强迫;她说不希望有人烦他。
那天,他终于买了一束鲜花,站在门外,等着她。她来的时候,他眼神开始炽热,将花递过去。她没收,自顾走开了。
她不和他联系了,甚至换了号码。
昨天,他洗了个澡,刮了一下胡子,往家里打了个电话,又把买花欠的钱还上,然后取了银行卡上所有钱。
今天,他邀她出来吃个饭,说是告别。她不想去,但更想断得彻底。
二人隔了很久,终于见面。他殷勤招呼她坐下,在一个高档餐厅,布置很高雅。她似乎觉得他不一样了,变得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席间,他不停地说话,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让她惊呆了。她似乎有些后悔。
饭后,他主张先去订个房间。她变得很脸红,艾艾半天不答。他不理她,自顾去了。她很开兴,榆木脑袋开窍了。
第二天,大堂经理来报案,死人了。一人被杀,一人自杀。她被杀死了,他自杀了。
她死前犹然睁着眼睛,惊恐莫名;他死得很安详,因为兑现原先的诺言,要死就死在一起。该办得事情都办了,唯有父母的恩还不了,还有邻里的情。
好在终于可以一家人团聚了,没有什么遗憾。
要说遗憾,有,只一次,当时不该把馍给她,那是钱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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